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
为了加强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规范,并及时归档和移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竣工资料的范围竣工资料应涵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文件,如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许可证等。
2、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
3、施工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技术交底、原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
5、竣工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竣工审计报告等。
6、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声像资料等。
二、竣工资料的收集1、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资料收集应从项目启动开始,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3、收集的资料应保证原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三、竣工资料的整理1、按照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整理时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3、对整理好的资料进行编目,编制卷内目录、案卷目录等,确保检索方便。
四、竣工资料的审核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自身形成的竣工资料进行自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善。
3、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最终审核,确保符合归档要求。
五、竣工资料的移交1、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2、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后,应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利用。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各项目监理部: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
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并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报审资料,并将资料交与指定的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
各类监理资料应按资料形成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并考虑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监理资料应满足“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的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XX-XX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编制说明为统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的资料表格,规范施工过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结合省天然气公司实际,编制了《安徽省天然气支线工程竣工资料表格》(试行版)格式文件。
竣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组卷。
本格式文件所涉及到的竣工资料表格主要是指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部分;建设单位文件(签证、变更等)另文规定。
本格式文件分主用表格和备用表格,主要表格分A、B、C三类,备用表格分01~09;当所需的主用表格不全时,应从备用表格中抽取;如果备用表格仍然不全,使用单位可提请建设单位增订表格。
本格式文件属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文件,除非国家、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公司新建工程、扩(续)建工程、技改等工程的竣工资料所需表格均应按此格式整理归档。
本格式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排除有修改的可能性。
各单位如果发现本格式文件有错误、疏漏、不便之出,或有好的建议,欢迎向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我们将积极研讨新的格式文件方案。
本格式文件只能用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建工程项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使用。
对于本格式文件没有涵盖的内容,应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实际情况,整理归档。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有新格式文件替代时止。
本文件由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一、总则(一)、基本要求1.编制目的竣工资料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成果,是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是工程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营、维护、检修及改造、扩建的主要依据。
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收集、整理和管理江北联络线工程的竣工资料,是XX-XX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保护公司的财产及今后管道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竣工资料收集整编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收集整编管理办法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于项目的质量评估、后期维护以及可能的纠纷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竣工资料的范围和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文件。
2、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设计变更通知及相关文件。
3、施工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文件。
开工报告、工程停工报告、复工报告。
技术交底、施工日志。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决算文件。
竣工审计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其他文件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等。
声像资料,如照片、录像等,反映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阶段和关键部位。
二、竣工资料的收集1、责任分工建设单位负责收集项目前期文件、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施工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监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2、收集时间各项文件应在其形成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收集,确保资料的及时性。
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随着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不得拖延。
3、收集要求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资料应完整,无遗漏、缺失。
资料的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竣工资料的整编1、分类整理按照竣工资料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分类,如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每一类文件再按照时间顺序或项目进展阶段进行排序。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单位。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全面涵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3. 及时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4. 可追溯性原则:竣工资料应便于查询、检索,确保在必要时可以进行有效的质量追溯。
四、资料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等。
3. 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会议纪要等。
5. 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评定表等。
6. 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7. 工程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如变更设计、工程索赔、安全生产等文件。
五、整理要求1. 资料应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每一类资料应有清晰的目录和编号。
2. 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打印或复印,字迹清晰,图表规范。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媒介上,并注明保存日期。
4. 纸质版资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等信息。
六、资料保管1. 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2.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在防潮、防火的环境中,电子版资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存储设备。
3. 竣工资料的查阅应进行登记,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整理、保管竣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避免因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问题导致送审时间滞后、延期反复补充等现象出现,加强工程结算资料质量、提高送审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收集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贯穿施工全周期,资料由施工单位、门店物业部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工程资料均应一式三份或以上,各自备份,以便对工程量、批价等核对。
门店物业部及物业管理本部项目组相关人员应及时熟悉施工合同、施工图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若有),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批价等提供可靠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即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设备材料批价。
第二部分整理门店物业部工程资料整理内容与原则: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审批文件;2)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批复文件、征地拆迁补偿及前期费用支付等资料,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及施工安全证等;3)招投标手续、公文公告、中标通知书。
4)图纸会审记录,须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若有)共同签章确认;5)设计变更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6)技术核定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7)现场签证单,需有连续编号,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8)材料价格单,需有连续编号,审批意见、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9)甲供设备材料清单、出入库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收支数目清晰可查;10)业主通知单、监理通知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11)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合同(包括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的有关补充协议;12)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资料、单价测算资料、工料分析单及汇总计算资料等工程结算资料;13)国家预结算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规定;14)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洽商、会议记录;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或预算;15)与项目有关的电子文档。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总结,是质量终身制可追溯的文字体现.竣工资料对工程以后的管理运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立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指从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五条本办法与建设单位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建设单位要求整理,上交公司的竣工文件必须符合《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所列内容。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第九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第十一条《中交路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收集归档办法》(编号:ZJLQ/XM-办03-2012);第十二条《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十四条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5月执行)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第十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和监督审核,公司档案室负责竣工文件的接收与归档。
第十七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及总工为责任领导,项目质检(技术)部门为竣工资料的责任编制部门,项目其它各部门应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协作项目,公司派驻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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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各专业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依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结合新建铁路工程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竣工资料内容
第二条包含《铁路建设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中的所有监理、施工资料。
第三章职责及要求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施工、监理单位技术管理行为的真实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第四条施工单位职责及要求
施工单位指挥部总工程师亲自抓,技术主管负责抓,技术资料管理员专职抓的竣工资料管理体系。
1.指挥部总工程师要把竣工资料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任务来抓,经常过问和抽查此项工作,掌握其总体状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技术主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1)检查并处理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
(2)收集、整理产品检测、试验和验收的原始资料;
(3)及时分析研究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4)就此项工作做好与公司、监理单位的沟通和信息反馈。
(5)指导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整理竣工资料,对重要数据资料实行相互校核签认制;
3.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内业资料管理的工作量,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
4.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资料是重要的竣工资料,是确定施工工艺参数、验证结构安全的重要依据。
工地试验室主任对所出具的试验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职责及要求
监理单位要把规范竣工资料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规范自身的竣工资料管理,确保各种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2.经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在原始记录上签认;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应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通知项目部领导并报公司,在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上通报。
4.对自身的部分平行检验的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把好工程实体的质量复核关。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参照使用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J978-2010)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薛吉岗主编)中的表格。
第七条设置专人和资料室
1. 设置专职人员管理,负责竣工资料的接受、登记、分发及分类保管工作。
2. 施工、监理项目经理部设置专用的资料室。
资料室必须标识明确、规划整洁、面积适合需要。
第八条竣工资料管理
(一)资料的收集、整理
1.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
保证工程竣工时资料齐全、完备。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由项目施工单位各级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
3.设计、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按规定签署意见,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二)竣工资料的传递
工程竣工时,根据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要求,由竣工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竣工文件后归档移交。
(三)竣工资料保管、归档、保密
1.资料应按照以下细目分类管理:
(1)竣工文件资料,包括竣工图、参考图、变更设计等;
(2)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评定,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账等;
(3)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等;
(4)工程试验资料,包括原材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等。
2.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应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
3.应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的要求,对竣工资料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四)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的资料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签字齐全、整洁美观;
2.竣工资料要做到及时有序,确保技术资料和现场施工同步,避免事后补填、弄虚作假的行为。
3.竣工资料要分阶段,分单位工程收集、整理,并按要求进行建档管理。
第五章检查考核
第九条检查考核。
公司每月对各施工、监理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畴。
在相关考核期内,将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并通报公布。
第十条处罚。
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期内各项评比资格并记录单位和个人的不良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或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共同造假的,将报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