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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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是一种关注和管理员工职业健康的计划或系统。

它旨在帮助员工在职业生涯中保持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中的元素:
1. 评估和筛查:包括身体健康评估、心理健康评估和职业风险评估,以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和潜在风险。

2. 健康宣传和教育:通过工作坊、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有关健康和安全的信息,帮助员工了解如何保持健康。

3. 疾病管理和预防:提供定期的健康筛查和预防措施,以帮助员工预防和管理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4. 心理健康支持: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如心理咨询和压力管理技巧,以帮助他们处理工作压力和情绪问题。

5. 职业安全和防护:提供相关的职业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6. 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和鼓励员工参加健康促进活动,如健身挑战、健康竞赛等,以增加员工的身体活动和健康意识。

7. 职业调整和康复:为员工提供适应职业环境变化的支持和康复服务,如职业转换辅导和职业康复计划。

通过职业健康管理程序,组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支持,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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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是一种综合性的计划,旨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该程序包括以下方面:
1. 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特定的工作。

这包括体检、心理评估和职业相关检查。

2. 预防措施:提供员工健康教育和意识培训,教导他们如何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职业病和工伤。

这可能包括正确的工作姿势、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压力、合理膳食等。

3. 康复计划:为有职业病或工伤的员工提供康复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助工具。

这有助于员工尽快康复并重新投入工作。

4. 工作环境改善:评估和改善工作环境,以减少对员工健康的不利影响。

这可能包括改善工作条件、提供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减少噪音和有害物质等。

5. 员工支持:提供心理健康支持,通过让员工参与团队活动和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减少工作压力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6. 绩效管理:通过设定健康目标、奖励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和积极推动职业健康管理计划。

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效率。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公司、医疗机构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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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三篇)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三篇)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目的为保护公司员工的健康,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保证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

定义职业活动要符合卫生部令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

职责与权限4.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负全面责任。

4.2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3质保部、生产计划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协调的具体工作,确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4公司工会负责监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全过程。

4.5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程序5.1建立体系或管理办法5.1.1职业健康方针方针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公司职业健康责任目标,表明公司实现有效职业健康管理的正式承诺,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

文件化的职业健康方针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5.1.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人力资源部与质保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公司应当遵守的职业健康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和其他相关方。

5.1.3目标指标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公司职业健康状况、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制定职业健康目标指标。

5.1.4职业健康管理方案制定并保持管理方案,以实现职业健康目标。

管理方案包括实现目标的方法、时间表、职责与权限等。

5.2实施5.2.1 职业健康管理1) 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体检并保存相关体检档案。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公司员工(含民工、临时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人力资源部应对其进行健康体检,并保存相关体检档案。

在健康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病鉴定。

2) 人力资源部与综合管理部根据国家规定,每两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并保存相关体检档案。

3)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所在部门应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程序(三篇)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程序(三篇)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程序1.目的规范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健康安全,规范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到的人员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管理。

3.职责3.1办公室负责公司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行政用车的调度及安全管理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

3.2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作业过程安全的控制。

3.3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3.4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且记录。

4.工作程序4.1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1.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a) 电工作业;b) 焊工;c) 漆工d) 机动车辆驾驶员;e) 根据特殊工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综合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人员。

4.1.2特种作业管理4.1.2.1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4.1.2.2电工、电焊工持有效上岗资格证作业,严格执行所属岗位操作规程。

4.1.2.3涂漆工作业,应设置防护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等,4.1.2.4叉吊车装卸搬运,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作业,对作业活动实施监控。

4.1.2.5公司专职安全员对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行为实施监督,处罚违章,并督促整改。

4.1.3劳动用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 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b)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c)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d) 上岗要求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

e)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f) 员工应当享受到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4.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a)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送有关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程序8职业健康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已列入法定职业病目录:可能导致中毒的危险:二甲苯、丁酯、环己酮等。

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险因素: 无可导致尘肺的粉尘危害:无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办公室报告,并接受其监督。

8.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管理8.2.1每年年底,安全办公室编制职业危害防护计划和实施计划,由安全办健全和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8.2.2本公司作业场所符合GBZ1\GBZ2有毒有害因素要求。

8.2.3本公司场所分生产区、仓储区和车间办公室,没有员工宿舍,根据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要求,作业场所内不得设立长时间休息场所;公司作业功能区严格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高毒性作业和其他工作场所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2.4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伤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材专柜,定期检查并记录。

8.2.5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周期不超过1年,公司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由安全办将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8.2.6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禁忌作业。

8.3劳动保护用品8.3.1本公司参照《广东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公司的分配标准以不低于标准为原则制定。

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从申请、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并要求安全办、车间、班组要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8.3.2公司所有防护用品均定点存放,各相关岗位须加强定置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由安全办负责定期校验和维护,并做好校验记录。

8.3.4安全办负责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台账,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司管理人员均有权要求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相关文件、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表及审批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计划和实施计划;职业健康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三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三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包括下述步骤:认证申请及受理;审核策划及审核准备;审核的实施;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审批发证;认证后的监督审核和证书期满后的复评审核。

各步骤的具体内容如下:1.认证申请及受理(1)申请: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向认证机构递交以下材料:a.申请认证的范围;b.申请方同意遵守认证要求,提供审核所必要的信息;c.申请方一般简况;d.申请方安全情况简介,包括近两年中的事故发生情况;e.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f.申请方对拟认证体系所适用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的说明;g.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受理:认证机构在接到申请认证单位的有效文件后,对其申请进行受理,申请受理的一般条件是:a.申请方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关登记注册证明,具备二级或委托方法人资格也可;b.申请方应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申请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已按文件的要求有效运行,并至少已做过一次完整的内审及管理评审;d.申请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一般应将全部要素运行一遍,并至少有3个月的运行记录。

(3)合同评审并签定合同:认证机构应就申请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确保:a.认证机构的各项要求规定明确,形成文件并得到理解;b.认证机构与申请方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充分的理解;C.针对申请方申请的认证范围、运作场所及某些要求(如申请方使用的语言、申请方认证范围内所涉及的专业等),对本机构的认可业务是否包含申请方的专业领域进行自我评审,若认证机构有能力实施对申请方的认证,双方则可签订认证合同。

2.审核策划和准备主要包括确定审核范围、指定审核组长并组成审核组、制定审核计划以及准备审核工作文件等工作内容。

审核工作文件主要包括:审核计划、审核检查表、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审核记录、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职业健康管理(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是指针对职业活动中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的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对工作环境、工作过程和工作条件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系统性的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是指为了实施职业健康管理,预防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背景评估:对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工作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对工作人员健康的潜在影响。

2. 危害鉴定:对背景评估中发现的危害因素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鉴定,确定危害因素的性质、来源、程度和危害程度。

3. 风险评估:根据危害因素的特性和工作人员的暴露情况,评估职业健康风险的大小和程度。

4. 风险控制策略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和现有的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确定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策略,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程序和管理措施。

5. 实施控制措施:根据制定的风险控制策略,对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进行改进和优化,降低危害因素的暴露水平,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6. 效果评估:对实施控制措施后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进行评估,检查和验证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确保其达到预期的效果。

7. 持续改进:循环反馈的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和改进,不断提高和优化职业健康管理的效果。

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通过科学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工作人员暴露于危害因素的风险,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健康幸福。

然而,要实施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并不是简单的建立一套规范和制度,还需要企业和组织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只有充分重视职业健康管理,把职业健康防控作为企业的核心责任,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才能真正实现职业健康管理的目标和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方法与步骤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方法与步骤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方法与步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指组织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福祉,预防和管理与工作相关的风险和危险,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建立和实施的一套计划、控制和改进的体系。

下面将介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方法与步骤。

1. 确定管理体系的目标和范围:确定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并确定范围,包括管理体系所适用的部门、活动和表现。

2. 管理体系的政策制定:制定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政策,并确保该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政策应包括组织对职业安全健康的承诺、责任和目标。

3. 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识别和评估工作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危险和风险,评估其潜在影响和严重程度,以确定适当的控制措施。

4. 制定管理计划: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包括制定目标、指标、程序和资源的分配。

5. 实施和运营:将管理计划付诸实施,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这包括建立和实施适当的程序和控制措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并监督和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6. 监督和测量:建立适当的监测和测量机制,用于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评估工作环境的合规性,并检查和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7. 审核和评估: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以确定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这包括对政策、目标、程序和控制措施的评估,以及对绩效数据的审查。

8. 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基于审核和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改进计划,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进一步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

9. 管理体系的认证或注册:如果组织决定通过外部认证或注册来证明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则需要选择和委托合适的认证机构进行审查和认证。

10. 绩效评估和报告:定期评估和报告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以便于组织和利益相关方了解和评估其管理体系的成效和改进。

以上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基本方法与步骤。

实施和持续改进一个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可以帮助组织提高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并确保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要求,最终提升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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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3 术语3.1 职业病:从业人员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3.2 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 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 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5 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6 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

3.7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3.8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

4 职责4.1 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1.1 负责员工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4.1.2 负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的存档工作;4.1.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4.1.3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4.1.4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检查。

4.2办公室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及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4.3 计划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4 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5 程序内容5.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5.2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劳动者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5.3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5.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5.4.1 办公室按物理性、化学性、心理生理性、环境性等职业危害因素,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确定直接接触有害因素的岗位、确定健康检查员工的名单、确定每位员工接触的有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5.4.2 定期请获取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4.3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检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检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5.4.4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4.5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5.4.6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具体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5.4.7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及时报告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护和调查工作。

5.4.8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5.5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5.5.1 办公室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5.2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5.5.3 公司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5.4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检测结果、标准、等级等内容。

5.5.5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5.5.6 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6 职业健康申报5.6.1 办公室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5.6.2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1)公司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7 职业健康防护设施5.7.1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7.2 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日常保养由各使用部门负责。

5.7.3 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7.4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5.7.5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5.7.6 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按照《职业危害检测记录》执行。

5.8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5.8.1 为防止职业危害,办公室按照不同工种、劳动环境和条件,定期发给员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防护用品。

5.8.2 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同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检查费用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落实。

5.8.3 相关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相关方承包人负责。

相关方与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同时应明确其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以合同条款明确)。

5.8.4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公司应根据职防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安排观察、治疗、诊断。

5.8.5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相关时,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对生产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5.8.6 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8.7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8.8 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间妇女从事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5.9 职业健康教育5.9.1 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5.9.2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9.3 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员工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9.4 职业健康应作为全员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班组应在安全活动中安排职业卫生知识学习,具体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

5.10 职业病诊断5.10.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由公司统一管理,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材料由办公室、当事人如实提供。

5.10.2 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卫生行政和上级部门报告。

5.10.3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社会保障等按照国家和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6 附则本程序的归口管理和解释权属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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