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工作。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核算财务收支,管理资产和负债,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等。
三、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规划提出预算申请,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使用合法合规的票据,并及时入账。
加强对收入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收入流失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支出管理支出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
各项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销。
重大支出项目应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招投标等制度,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加强对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办理验收、登记等手续。
资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并按时偿还本息。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
八、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当地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严格遵守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第六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八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有专门负责人,并配备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具备法定的会计资格和从业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熟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财产和利益。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预算报告,报批财务预算执行计划,监督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财务核算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并按时提交有关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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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需要考虑单位特点、组织架构、财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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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总体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制度化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规政策,对财务问题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第七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和本单位的需要,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审批。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八条本单位实行日常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收付实现原则,确保账务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控制,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进行核对和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资金的收、支、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上缴,不得私自挪用。
对于需要支出的费用,应提前做好预算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保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保管,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支出管理应按照预算和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超额支付。
第十六条各部门在支出前应提前做好预算和审批工作,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管理2.支出管理:明确了支出范围和用途,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福利支出等,并规定了支出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
同时,还要注意合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和滥用财务资金。
二、财务预算管理1.财务预算编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流程和审批程序,明确了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
2.财务预算执行:明确了预算执行的管理机制和方式,包括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控制等。
同时,还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财务会计管理1.会计核算: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制度和方法,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使用,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同时,还要加强对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务分析:加强对财务信息的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同时,还要加强对财务分析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财务分析的水平和能力。
四、财务监督管理1.财务内部控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授权制度、审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并加强对财务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和监督。
2.财务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全面监控。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而制定的,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维护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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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头绪?以下是⼩编精⼼整理的⾏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确保⾏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资⾦的安全运⾏,提⾼资⾦的使⽤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作规范》、《河北省⾏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办法》,现制定“XX市⾏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条本制度适⽤于XX市所管辖的⾏政事业单位。
第⼆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的综合统筹平衡⼯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清楚;⽇清⽉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考核资⾦使⽤效果,充分利⽤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卷、建档⼯作。
7、负责⾏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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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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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
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
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
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2.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
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3.完善收入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
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
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
合同要按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4.切实贯彻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应加强材料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
(1)采购环节。
材料的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并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有关材料采购合同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2)验收环节。
由独立于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并签发材料入库单。
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和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材料入库单并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支出,财务部门对有关原始凭证与采购合同核对一致后予以核销,并按规格、型号等登记材料明细账。
(3)存储环节。
材料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将库存材料盘点表与财务部门材料明细账核对。
核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4)发货环节。
根据与服务对象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应编制材料出库单送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财务部门核销相应材料明细账;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审核和签批后的出库单发货。
未经财务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签批,材料保管人员不得发货。
对库存材料至少应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并据以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材料、物品的账面数、实存数、盘亏盘盈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亏盘盈的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其中,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要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属于变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需提供采购方式变更的批件。
对于已购入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绝不能等到年底入账。
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总之,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
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
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
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对单项超1000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计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第十一条对专项支出尤其是涉及农户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支出、发放时,具体承办单位要提供对方银行开户信息,完善手续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对方账户或“惠农一本通”存折,严禁以现金支出或发放。
第四章内部稽核控制制度第十二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
帐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
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
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
⑴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⑵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⑶记帐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⑷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
稽核人员对帐簿的设置、种类帐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帐与明细帐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帐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帐簿的启用、结帐和对帐、记帐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5.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6.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7.管理本局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⒈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
⒉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⒊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现金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和对帐单调节相符。
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项目监管制度第十八条对各种政府投资的基建、农田水利、绿化等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镇政府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监管审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督、审计及拨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