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霍乱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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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调查处置应急预案及流程

霍乱调查处置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应对霍乱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霍乱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2. 保障疫情控制、救治、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3. 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影响。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在霍乱疫情发生、发展和处置过程中,组织开展的调查、处置、救治和预防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预案指挥部预案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1)统一领导和指挥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处置行动;(3)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1)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的调查、监测和评估;(2)制定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方案;(3)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预防工作;(4)对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5)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和追踪观察。

3.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负责:(1)对疑似病例进行临床诊断和隔离治疗;(2)对确诊病例进行救治和隔离;(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霍乱的诊疗水平。

4. 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负责:(1)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疫情调查、监测、救治和预防工作;(2)负责物资保障、交通管制、环境整治等工作;(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霍乱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疫情报告(1)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诊断结果等;(3)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核实疫情,并报告预案指挥部。

2. 疫情调查(1)预案指挥部根据疫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调查;(2)调查内容包括: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接触史、生活环境、水源等;(3)对疑似病例进行采样检测,确诊后立即报告。

霍乱应急预案总则

霍乱应急预案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霍乱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3. 《霍乱防治技术规范》4.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霍乱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包括:1. 霍乱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2. 霍乱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工作;3. 霍乱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使用;4. 霍乱疫情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演练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霍乱疫情的预防工作,同时做好治疗和康复工作;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理霍乱疫情;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霍乱疫情防控工作;4. 科学规范、依法行政:遵循科学原则,依法开展霍乱疫情防治工作;5.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加强霍乱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霍乱疫情防控工作。

五、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成立国家霍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国霍乱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2. 地方层面: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霍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霍乱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3. 部门层面: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霍乱疫情防控工作。

六、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健全霍乱疫情监测网络,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 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霍乱病例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 疫情信息发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霍乱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医院霍乱应急预案

医院霍乱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霍乱疫情在医院内的发生、发展和传播,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降低医院财产损失,提高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发生霍乱疫情或疑似疫情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院长担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疫情监测组:负责疫情监测、报告、核实等工作。

(2)医疗救治组:负责疑似病例的诊疗、隔离、转诊等工作。

(3)消毒隔离组:负责疫点消毒、隔离措施落实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调配等工作。

(5)宣传培训组:负责疫情宣传、健康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发现疑似病例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2. 疫情监测组:(1)对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病情。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疫情信息。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观察。

3. 医疗救治组:(1)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确保其得到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救治,防止病情恶化。

(3)对确诊患者进行转诊,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4. 消毒隔离组:(1)对疑似病例的病房、生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传播。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其安全。

5. 后勤保障组:(1)及时调配防疫物资,确保供应充足。

(2)做好人员调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疫情。

6. 宣传培训组:(1)开展疫情宣传,提高公众防疫意识。

(2)组织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疫情应对能力。

(3)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消除恐慌情绪。

五、应急结束1. 当霍乱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确诊病例连续14天无新增时,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2. 对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医院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霍乱疫情应急预案

霍乱疫情应急预案

霍乱疫情应急预案一、引言霍乱是一种由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腹泻传染病,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危害大的特点。

为了有效应对霍乱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疫情分级根据霍乱的疫情情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疫情、较大疫情和重大疫情。

1. 一般疫情:在局部地区或单位出现霍乱病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2. 较大疫情:在一个县(市、区)或一个省出现多例霍乱病例,并出现死亡病例。

3. 重大疫情:在多个省(市、区)出现霍乱病例,并出现死亡病例。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指挥部,由卫生、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霍乱疫情的防控工作。

2. 建立霍乱疫情应急专家组,由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建议。

3. 建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由医护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等组成,负责开展现场处置和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采集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隔离观察。

2. 根据疫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

一般疫情可启动Ⅳ级响应,较大疫情可启动Ⅲ级响应,重大疫情可启动Ⅰ级响应。

3. 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4. 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对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登记和追踪。

5. 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对疫情发生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6.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7. 对因疫情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

8. 在应急处置期间,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确保医疗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9. 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对能力和水平。

霍乱应急预案

霍乱应急预案

霍乱应急预案一、背景霍乱是一种由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具有发病急、传播快、易流行的特点。

在我国,霍乱被列为甲类传染病之一。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霍乱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目标本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霍乱防控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预防和控制霍乱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霍乱防控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应对霍乱突发事件。

3.快速反应,科学防控。

一旦发生霍乱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溯源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传播。

4.依法规范,公开透明。

依法规范疫情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霍乱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局长担任指挥长,成员包括疾控、医疗、卫生监督等部门负责人。

2.职责:制定霍乱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疫情监测和溯源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五、应急措施1.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霍乱病例,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

2.疫情处置:发生霍乱疫情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疫情处置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隔离治疗、疫点消毒等措施。

3.区域隔离:根据疫情情况,当地政府可实施区域隔离措施,限制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救治患者,并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5.信息公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社会动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霍乱防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7.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分享防控经验和信息,共同应对全球霍乱挑战。

霍乱工作应急预案

霍乱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霍乱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霍乱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霍乱疫情对社会的危害。

2. 提高各级卫生部门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有序的处置。

3. 建立健全霍乱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等制度,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霍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霍乱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 各级卫生部门设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等工作。

3. 各级医疗机构设立霍乱疫情救治小组,负责霍乱病例的救治和防控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加强霍乱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

2. 对霍乱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3.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时限,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五、疫情处置1. 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做到“四早”原则。

2. 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加强疫情调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疫情源头,切断传播途径。

4. 对疫区进行严格消毒,做好环境整治,防止疫情反弹。

5.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应急处置1. 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 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防控合力。

七、总结评估1. 疫情结束后,对霍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2.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提高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霍乱应急预案附则

霍乱应急预案附则

一、适用范围本附则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霍乱疫情发生、发展、处置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霍乱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条件1. 确认霍乱疫情发生后,病例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2. 霍乱疫情可能引发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3. 霍乱疫情已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三、预案实施步骤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霍乱疫情的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报告疑似病例。

(2)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疑似霍乱病例及时报告。

2. 疫情调查与控制(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范围。

(2)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包括消毒、隔离、封锁等。

3. 应急物资保障(1)各级政府要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包括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剂等。

(2)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拨应急物资,确保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4.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引导公众科学防治,消除恐慌情绪。

5. 社会动员与支持(1)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

(2)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6. 疫情评估与总结(1)对疫情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附则1. 本附则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解释。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附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霍乱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3. 在霍乱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4. 本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霍乱的应急预案模板及流程

霍乱的应急预案模板及流程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应对霍乱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霍乱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领导小组: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络和报告。

3. 专业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流行病学调查组、医疗救治组、防疫消毒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信息报告(1)发现疑似霍乱病例时,医疗机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

2. 启动预案(1)领导小组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工作组下达应急响应指令。

3. 流行病学调查(1)流行病学调查组对病例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接触史、临床表现等。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和预防措施。

4. 医疗救治(1)医疗救治组对疑似和确诊病例进行及时救治,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2)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配,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5. 防疫消毒(1)防疫消毒组对病例住所、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进行全面消毒。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并指导其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

6. 物资保障(1)物资保障组根据需求,及时调配防疫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2)加强对物资使用的监督,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7. 宣传教育(1)宣传教育组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霍乱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控能力。

8. 疫情评估(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疫情发展态势进行实时评估,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

(2)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为今后类似疫情应急处置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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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2、应急分级2.1 重大霍乱疫情(I级)2.2 较大霍乱疫情(II级)2.3 一般霍乱疫情(III级)3、组织机构3.1 领导小组3.2 霍乱疫情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3.3 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3.4 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4、监测与报告4.1 监测4.2 信息报告5、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结5.1 霍乱疫情的分级响应5.2 霍乱疫情的终结5.3 霍乱疫情后期评估6、保障措施6.1 人员保障6.2 物资保障6.3 资金保障7、制定与解释8、实施时间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1.总则1.1 编制目的霍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之一,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霍乱疫情,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大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理成都市青羊区范围内重大霍乱疫情和霍乱大范围流行。

2.应急分级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

2.1 重大霍乱疫情(I级)霍乱在我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区(县),有扩散趋势。

2.2 较大霍乱疫情(Ⅱ级)霍乱在我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区(县)。

2.3 一般霍乱疫情(Ⅲ级)霍乱在我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组织机构3.1 领导小组3.1.1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霍乱疫情后,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区卫生局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及区执法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组成,区卫生局主要领导人担任组长,负责全区霍乱疫情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区卫生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收集霍乱疫情发生、发展及控制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霍乱疫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启动《成都市青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1.2霍乱疫情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区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工作;制定和完善霍乱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3.2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区卫生局可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食品卫生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

负责对全区霍乱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全区霍乱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指导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对全区霍乱疫情的调查处理、医疗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3.3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霍乱疫情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霍乱疫情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发生霍乱疫情后,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3.3.1医疗机构职责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和对院内病人的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3.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内霍乱疫情的诊断、病例个案调查、现场处理和及时按程序上报疫情工作,负责隔离霍乱病人、管理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疫点消毒。

开展霍乱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

3.3.3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职责负责本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卫生局要求,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卫生学调查,对污染食品、饮用水依法开展控制,以及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执法监督。

必要时,可请求市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我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监测与报告4.1监测4.1.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全区的监测工作,每年5至10月开展腹泻病人、重点人群、外环境、食品的霍乱监测。

4.1.2 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腹泻病人检诊和登记工作,发现疑似霍乱的腹泻病人,应立即进行实验室诊断,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无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霍乱的腹泻病人,应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开展实验室诊断。

4.1.3 疫情发生后,在上级的指导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区、疫点内人群、环境和食品等霍乱监测,为疫情处理和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4.2信息报告4.2.1霍乱疫情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霍乱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霍乱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霍乱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2.1.1责任报告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霍乱疫情监测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霍乱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

4.2.1.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非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的举报。

4.2.1.3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霍乱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卫生行政部门可同时上报卫生部。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4.2.2报告内容4.2.2.1首次报告霍乱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4.2.2.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2.2.3总结报告霍乱疫情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结5.1霍乱疫情的分级响应根据霍乱疫情在我区域内发生,或者我区受到霍乱疫情波及的情况,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事件分级的初步判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

5.1.1严重(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初步判断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霍乱疫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报请省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同时报卫生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一旦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霍乱疫情,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5.1.2较重(I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初步判断为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密切监测事件发展,提出应急工作建议。

同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同时报国家卫生部。

一旦确认为在我区发生较重霍乱疫情,区卫生局建议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应及时作出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并根据区卫生局的建议或突发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霍乱疫情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我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服从市卫生局和区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支援突发霍乱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霍乱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5.1.3一般(II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判断为一般霍乱疫情,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霍乱疫情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霍乱疫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必要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

同时,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必要时可请求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5.2霍乱疫情的终结霍乱疫情应急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霍乱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严重(Ⅰ级)霍乱疫情的应急结束由省人民政府或省霍乱疫情指挥部或省卫生厅的决定实施。

较重(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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