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督导责任工作制度内容

督导责任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导责任工作制度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
第三条督导责任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督导。
第四条督导责任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织第五条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督导工作,设立督导室,配备专职督导人员。
第六条督导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和经验;(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具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督导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督导工作;(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四)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导对象和内容第八条督导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
第九条督导内容包括:(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四)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五)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情况;(六)学校收费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七)其他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
四、督导程序第十条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成督导组,明确督导任务和责任;(三)通知被督导学校,并提前进入学校开展调查了解;(四)召开督导动员会议,明确督导工作要求和纪律;(五)开展现场督导,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六)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七)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八)将被督导学校整改情况纳入后续督导。
五、督导结果处理第十一条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价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和教育综合评估。
中职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我校特制定本教学督导制度。
二、督导机构与职责1. 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教学部门负责人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2.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教学督导制度,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3)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4)对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改进措施;(5)定期向校长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导内容与方法1. 督导内容:(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课程设置与教学大纲的执行;(3)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4)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5)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使用与管理。
2. 督导方法:(1)查阅教学资料,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等;(2)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3)访谈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4)召开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5)实地考察,了解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督导结果与应用1. 教学督导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 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教师进行培训和整改。
3. 教学督导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 对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通过实施教学督导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培养高素质的中职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6篇,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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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1第一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室是在校长室领导下的教育监督指导组织。
其成员(以下称督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条“学校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学校内部的规划发展评估、学校评估、教师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和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以及“积极配合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完成各项教育督导评估任务”。
结合学校实际,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亲爱精诚”特教精神,助力学校打造品质高、素质强的特教教师队伍。
第四条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理”为基本工作定位,以“实事求是、认真担当”为工作原则,以“监督、评估、指导、反馈、参谋”为工作落脚点,以“常规督导出长效、专项督导促提升”为工作举措。
第五条勤沟通、多交流、真诚合作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
督导室应多联动各处室,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助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前发展。
第六条督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勇于担当,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七条督导员有以下职责1.对学校、教师、学生发展进行评估,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估。
2.常规督导。
进行校园“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并记录学校各种管理疏漏或有碍正常教育教学的隐患,每周向校长室、行政会提交周巡查反馈表,反馈信息并提出整改意见。
进行“推门听课”(简称“督导课”),对教师发展予以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是一种管理教学工作的制度,旨在监督和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导对象:制定明确的对象范围,一般是全体教师或特定教学团队。
2. 督导目标:明确督导的目标,一般包括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发现和解决教学问题等。
3. 督导内容:确定具体的督导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和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个人素质等方面。
4. 督导方式:确定督导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包括课堂观察、教学记录、教师自评、同事评价、校领导评价等。
5. 督导周期:确定督导的周期,可以是每学期、每学年或每两年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 督导评价:进行对教师的督导评价,包括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
7. 督导反馈:对督导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给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8. 督导记录:对每次督导进行记录,形成档案,为后续的督导工作提供依据。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
同时,该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指导
原则和程序,确保督导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另外,对教师的督导要注重细化和个性化,符合不同教师的发展需求。
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学常规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督导内容第四条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进度安排、教材使用、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等。
2. 教学实施情况:课堂教学组织、课堂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作业布置与批改等。
3. 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4. 教学设施与资源:教室环境、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网络资源等。
5. 教学评价与反馈: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家长评价、自我评价等。
第三章督导组织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常规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六条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第七条督导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督导程序第八条督导工作分为自查、互查和抽查三个阶段。
1. 自查:教师根据本制度要求,对照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查。
2. 互查:教师之间互相检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3. 抽查:督导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学现状。
第九条督导过程中,督导组应认真听取教师意见,关注教师需求,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条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应将督导情况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章督导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对教学常规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1.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4. 对教学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学常规督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为目标,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激励作用。
第三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督导体系,由国家教育督导机构、地方教育督导机构和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共同负责。
第四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督导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督导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全国小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小学教育督导标准和督导办法,对地方小学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地区小学教育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对所辖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学校内部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第八条小学教育督导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督导队伍,成员应当具备教育教学背景、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确保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督导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小学教育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教育教学效果、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十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督导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十一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师生、听课评课等方法,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情况。
四、督导结果处理与反馈第十二条小学教育督导结束后,督导机构应当及时整理督导资料,形成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被督导学校反馈。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教学辅助人员。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服务教学、促进发展原则;3. 全面监督、重点突破原则;4. 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1. 校长(或校长授权副校长)担任主任;2. 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3. 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4. 学生代表。
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1. 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3. 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5. 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三章教学督导内容与方法第七条教学督导内容:1. 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2.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内容;3. 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环境;4. 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措施;5. 学生学习状况、学习效果。
第八条教学督导方法:1. 课堂教学观摩;2. 教学文件审查;3. 教学效果调查;4. 教学质量评估;5. 教学经验交流。
第四章教学督导实施第九条教学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组织教学督导小组;3. 开展教学督导活动;4. 整理、分析教学督导结果;5. 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情况;6. 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教学督导小组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小组职责:1. 完成教学督导任务;2. 收集、整理教学督导资料;3. 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分析、评估;4. 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汇报工作。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机构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二、院督导组职责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____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____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一)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1、院督导组每学期____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
各专业应预先____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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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总则
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指导思想,以提升教师教学质量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质量提高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能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主要为: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监测,学生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的监测。
通过检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为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议。
三、工作内容
(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教学督导组,采取巡查方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检查教学准备工作。
检查内容:
1.教材使用情况;
2.教师授课教学计划及教案;
3.教学设施设备、教室等的准备情况;
4.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第九周到十一周,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
座谈会等方式,教学督导组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含教学保障)意见以及检查教学开展情况。
检查内容:
1.授课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作业批改等情况;
3.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等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等现象;
4.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保障、教学工作的意见;
(三)期末教学检查
学期结束的前二周,教学督导组,以抽查教学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学期教学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
1. 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
2.教考分离、流水阅卷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情况,本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
4.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四)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实行“日日查”、“周周查”、“月月查”,方式包括巡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等。
1.“日日查”由各系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
否在岗、按时上下课,有无擅自调(停)课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实训场地管理,学生是否有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及时向系部报告发现的教学安全隐患或教学事故,等等。
2.“周周查”由院教学督导组进行,每周进行不定时检查,内容包含:教师是否在岗,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擅自调(停)课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实训场地管理,有无教学不安全隐患,学生是否有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所发现得教学安全隐患或教学事故,并通知相关系部。
3.“月月查”由各系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教学环节进行月度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及教学资料完成情况,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或每个课程教学模块结束后一周内。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教学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2.各级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
3.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包庇他人、侵害他人权益。
教学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调离教学督导岗位,直至行政处分;
4.督导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
5.检查资料随时汇总、定期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