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质量管理拉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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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各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万科物业各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房内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

消防器材须保持清洁,灵敏有效,库管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

3、物品要分类整齐堆放,保证物品堆放符合“五距”防火要求。

“五距”即:(1) 顶距,货垛距屋顶 50 厘米;(2) 灯距,货垛距灯 50 厘米;(3) 墙距,货垛距墙 50-80 厘米;(4) 柱距,货垛与柱子距 10-20 厘米;(5) 垛距,垛与垛之间应为 100 厘米。

4、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5、对有毒、易燃物品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发放领用手续。

6、库房内要清洁,走道和出入口畅通。

7、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前要锁好门窗,拉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

8、库房钥匙须由专人保管。

库管人员取送物品不得将启开的锁头挂在门上。

1、车辆按顺序停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

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3、任何人员不得在停车库内留宿,不许使用易燃材料搭建设施。

4、严禁带有易燃、易爆等危(wei)险品的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库停放。

5、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加油、修车。

6、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7、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许存放在停车库内。

8、严格遵守广场的各项安全消防制度。

1、严禁员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腐蚀剂及小动物进入员工宿舍。

2、各宿舍房间的电器维修须请工程组协助,严禁私自拉线用电或者私装照明装置。

3、宿舍内严禁存放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4、住宿员工,要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5、住宿员工必须牢记室内灭火器材位置,爱护灭火器,保证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凡住宿人员均为处理“非常事件”及担任救援任务豫备队员,一旦接到命令,要闻讯而动。

万科南京公司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拉闸标准(A1版)

万科南京公司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拉闸标准(A1版)

南京公司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拉闸标准(A1版)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现场的施工质量,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当前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现对原“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拉闸标准(A0版)”的内容进行完善、更新,形成《南京公司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拉闸标准(A1版)》。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万科所有在建项目。

三、拉闸标准
四、相关说明
1、施工现场只要符合本标准中所列的检查要点内容之一,即可对其相应的楼栋、楼层或工序或局部区域进行拉闸。

拉闸通知由工程管理部以邮件形式发送对应的项目部,抄送工程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全体。

2、各项目部在收到拉闸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制订整改措施,并对现场进行整改,直至被拉闸的部位完全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合闸。

现场经过工程管理部对拟合闸区域进行验收合格后,发送合闸通知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合闸通知由工程管理部以邮件形式发送对应的项目部,抄送工程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全体。

3、本标准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4、本标准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工程管理部
2016年6月20日。

东莞公司质量管理拉闸制度执行计划

东莞公司质量管理拉闸制度执行计划

东莞万科“质量管理‘拉闸’制度”执行规定及计划为切实贯彻执行集团万字第【2008】001号“关于实施质量管理‘拉闸’制度的通知”要求,鉴于目前公司各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的现状,特制定本执行规定及计划:定义解释:质量管理“拉闸”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包括:出现可能造成质量系统性缺陷的风险、现场管理失控、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因工期压缩对产品质量构成威胁等,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进行停工整改。

执行规定及计划:1、年内各项目需按集团安全文明环保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包括各类质量、安全文明及环保方面的合同约定与国家及万科要求(参见附件);2、各项目立即进行自查与整改,时间期限为:2008年1月9日~2008年1月15日,工程部同时进行检查,经验收达标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不合格的发布整改通知单;3、工程部于2008年1月15~23日组织对各项目质量、安全文明及环保进行复核,经复核验收达标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4、经复核仍不合格的项目,工程部将进行“拉闸”处理,下发停工令,并对该项目的总包单位处以10万元的违约处罚,同时该单位将不得被评为年度优秀单位,且不能作为战略总包候选单位;5、今后,在公司项目管理月度评估与工程管理部飞行检查或区域评估中,发现严重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标准要求的情况时,将立即对问题项目进行“拉闸”。

6、今后被“拉闸”的项目,将对项目总包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处罚:1)被东莞公司工程部或公司领导层“拉闸”的,罚款10万元;2)被区域“拉闸”的,罚款30万元;3)被集团“拉闸”的,罚款50万元,并取消其继续合作资格;7、如被“拉闸”的责任属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无关,则对该分包单位按上述标准的50%进行处罚。

8、具有“拉闸”权力的部门或人员为:公司管理层、工程管理部、项目群负责人、项目经理,任何管理者或上级不得对“拉闸”权力人的“拉闸”权力进行限制和剥夺。

其中:项目经理的“拉闸”属项目管理行为,可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但需知会工程管理部。

公司拉闸管理制度

公司拉闸管理制度

公司拉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紧急事件处理和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制定本拉闸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拉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具体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

第三条公司拉闸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对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及时、有效、有序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公司拉闸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依法处理。

第五条公司拉闸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等方面,具体制度详见以下条款。

第二章应急演练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应急演练主要内容包括紧急报警、员工疏散、电力拉闸等应急措施,特定岗位应急处理流程等。

第八条应急演练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组织,确保演练过程规范、有序。

第九条应急演练结果应及时总结,各部门应根据总结结果进行完善,提高演练效果。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公司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及时反馈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人员安全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员工安全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紧急事件处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拉闸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开除。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积极响应公司应急处理要求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以鼓励员工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其他第二十条其他与公司拉闸管理制度相关的事项,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房地产集团公司拉闸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拉闸管理制度

拉闸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 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管理过程的有效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升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及项目部。

3 责任主体(1)各级公司、项目部第一行政负责人是实施拉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条线负责人是实施拉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具有拉闸权利的部门/岗位为:①集团公司副总;产业集团(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经理/房地产项目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生产经理、分公司科长;五部三组。

②五部三组对集团所有人员有拉闸权及拉闸扣分权,其他具有拉闸权利的部门或个人只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有拉闸权及拉闸扣分权。

(3)拉闸、拉闸扣分审核执行岗位:①所有拉闸申请要经各级公司、项目部第一行政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②拉闸的同时必须落实拉闸扣分;③拉闸事项的扣分具体数额由各级公司、项目部第一行政负责人在拉闸事项对应的扣分范围内决定,具体拉闸实事项的扣分范围见拉闸标准。

4 拉闸扣分处理标准拉闸扣分的处理标准见《百项整顿管理制度》。

5 术语解释(1)所谓“拉闸”是指当公司在日常经营、生产、管理过程中,由于设计、技术、质量缺陷、生产进度严重滞后、成本管理失控、利润指标严重下滑或亏损、生产组织失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隐患、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等,可能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管理或公司声誉构成威胁时,为此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施停工整改。

(2)所谓“合闸”是指当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被“拉闸”后,通过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实施整改,并且整改结果经评估合格后恢复正常运作。

第二节拉闸流程(一)对照标准、发现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各级领导、检查组在日常经营、生产、管理和检查监督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升级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拉闸(1)相关部门或领导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参照拉闸标准的情形对责任单位(人)实施拉闸,通过办公平台同时向被拉闸人及本级公司/项目部第一行政负责人发出《拉闸通知单》(见附件1),明确拉闸原因、合闸前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要达到的标准,由本级公司/项目部第一行政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落实拉闸扣分。

万科地产集团 工程管理 万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万科地产集团   工程管理   万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名称沈阳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版本A/2 第 2 页共 22 页编制庞占国更改高宏伟审核高波涛批准黄凯生效期一、目的●通过成立工程管理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执行对项目工程主体的实测实量工作,加强质量预控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为装修房大面积施工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项目风险管理措施,规避质量隐患;●发挥工程管理平台作用,使沈阳工程系统内的管理工作系统化、标准化,拉平各项目间的管理差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沈阳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三、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内在建各项目实体工程质量实测实量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内在建各项目的质量评估工作,并编制公司内各项目的质量评估报告;●负责跟踪落实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负责公司内在建项目技术方案审核及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检查公司内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情况;名称沈阳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版本A/2 第 3 页共 22 页编制庞占国更改高宏伟审核高波涛批准黄凯生效期负责检查公司内在建项目质量风险管理及执行工作。

四、工程实体实测实量检查工作内容:(一)模板工程墙柱截面尺寸、垂直度、顶板模板标高、顶板模板水平度为主控项目,砼塌落度、拆模时间为风险检查项目。

其中模板质量检查合格标准按照第四版施工手册标准执行。

1、墙柱截面尺寸从地面向上300/1200mm两段各测量墙柱模板截面尺寸一次,取与图纸设计偏差最大值为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2、墙柱垂直度任取一面长边剪力墙实测两个位置垂直度(墙长大于3米实测三处)或柱的两面各测一次垂直度,墙、柱各取偏差最大值为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3、顶板模板标高同一功能房间顶板模板为一个实测区,标高实测三点,取与图纸设计标高偏差最大值为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模板工程查验表名称 沈阳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版本 A/2 第 4 页共 22 页 编制 庞占国 更改 高宏伟 审核 高波涛批准 黄凯 生效期4、顶板模板水平度(1) 同一功能房间顶板模板内四个角点和一个中点,即五点水平极差最大值为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办法范本

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办法范本

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类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

第三条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是指当项目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时,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通过拉闸机制实现项目的暂停,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

第四条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应坚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机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质量安全预警拉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预警机制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

第七条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应包括:预警指标、预警责任部门、预警间隔、预警处理流程等要素。

第八条预警指标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情况进行科学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进度、质量指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

第九条预警责任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第十条预警间隔应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科学设定,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预警处理流程应包括:预警信息的接收、预警信息的核实、预警信息的报告、预警信息的评估、预警信息的应对等环节。

第三章拉闸机制第十二条拉闸机制是在发生质量或安全问题时,依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暂停的措施。

第十三条拉闸机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风险情况进行科学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拉闸依据、拉闸责任部门、拉闸时间、拉闸条件等。

第十四条拉闸依据应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环境污染等。

第十五条拉闸责任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拉闸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拉闸时间应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科学设定,确保拉闸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拉闸条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定,确保拉闸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WXVKMM万科项目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度

WXVKMM万科项目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及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质量管理程序1.1项目经理部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1.2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开发商进行成本控制。

1.3项目经理部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条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1场地移交: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三通一平)、地下管线、红线点、座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填写WXVK-PM-PM08-FM01《场地移交确认单》,并办好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

2.2建筑角点放桩:场地移交之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应的测绘单位进场对所有建筑的角点进行放桩,让总包负责予以保护,取得报告后予以归档。

2.3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经理部应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名单是否与监理合同相符,检查和了解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是否真实可靠。

对进场的主要监理人员进行面试,符合要求才能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并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分,及时予以奖金奖励或调整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将监理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进出时间等情况登记在WXVK-PM-PM05-FM01《现场监理人员登记表》上。

2.4总包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经理部应进场的总包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总包人员名单是否与总包合同相符,并对进场的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员进行面试,符合要求才能进场开展总包管理工作。

2.5监理规划的审查: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WXVK-PM-PM04-FM01《监理规划/细则审批表》,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由项目经理部认真审核。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督促总包单位及时提交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由项目经理部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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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拉闸”制度实施办法
1.目的
1.1.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为客户提供满意产品。

1.2.控制万科集团项目的质量及安全生产风险。

1.3.实施万科质量品牌战略,维护万科品牌形象。

1.4.鼓励一线员工树立质量意识,勇于承担质量管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全资项目以及合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

3.术语
3.1.“拉闸”:当出现可能造成质量系统性缺陷的风险、现场管理失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工程计划工期压缩过多对产品质量构成威胁时,对项目或公司实施整改。

3.1.1.“质量安全拉闸”:项目出现可能造成质量系统性缺陷、现场管理失控、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时停工整改。

3.1.2.“计划拉闸”:项目阶段实际工期与标准工期相比压缩(或延误)比例过大且严重违背
生产规律,无法确保质量与安全生产时对计划进行调整。

3.1.3.“公司拉闸”:当一线公司两个或以上项目同时出现“质量安全拉闸”(不包括项目部
主动拉闸及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一线公司必须整体停工整改,情节严重时调整经营计划、放缓发展速度。

3.2.“合闸”:项目或公司被“拉闸”后,被拉闸项目或公司须制定质量安全整改措施并实
施整改,整改结果经评估合格后恢复正常运作。

3.3.“拉闸人”:指有权实施拉闸的行为主体,包括项目部、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区域品
质管理部、集团工程管理部。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全面监督区域本部及各一线公司“拉闸”制度的实施情况。

4.1.3.在集团内有对一线公司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权力,在集团管理层授权下实施“公
司拉闸”。

4.1.4.负责被本部门“拉闸”项目的合闸评估。

4.1.
5.负责集团内各级合闸评估的复查。

4.2.区域本部品质管理部
4.2.1.监督本区域“拉闸”制度的实施情况。

4.2.2.在区域内有对一线公司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权力,在区域管理层授权下实施“公
司拉闸”、“计划拉闸”。

4.2.3.负责被本部门“拉闸”项目的合闸评估。

4.2.4.负责本区域内各级合闸评估的复查。

4.3.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
4.3.1.监督本公司“拉闸”制度的实施情况。

4.3.2.在本公司内有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权力。

4.3.3.在本公司项目需要“计划拉闸”时向公司管理层发出预警并通报区域。

4.3.4.负责被本部门或本公司项目部“质量安全拉闸”项目的合闸评估。

4.4.项目部
4.4.1.在本项目需要“计划拉闸”时提出预警。

4.4.2.有对本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责任和权利。

4.4.3.负责本项目拉闸后的整改。

4.4.4.负责本项目整改合格后的合闸申请。

5.实施细则
5.1.“拉闸”标准
5.1.1.“质量安全拉闸”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1.1.1.项目存在系统性风险,该风险可能引起建筑物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或引发重大安全事
故;
5.1.1.2.项目存在渗漏、裂缝、成品保护严重不足等系统性质量风险;
5.1.1.3.发现渗漏和裂缝(按户数计)超过20%;
5.1.1.4.在产品质量实测评估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1.1.5.整个项目在集团或区域各级检查评估中被评定为C级风险,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或
整改验收不合格;
5.1.1.
6.整个项目在集团或区域各级检查评估中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出现同一单项C
级风险的项目;
5.1.1.7.项目因质量、安全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勒令停工整改,或被有关媒体曝光且事实确
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
5.1.1.8.项目发生人员死亡或群体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5.1.2.“计划拉闸”
阶段实际工期与标准工期相比压缩(或延误)比例超过10%。

5.1.3.“公司拉闸”
一线公司出现质量群诉或两个及以上项目同时出现“质量安全拉闸”(不包括项目部主动拉闸及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

5.2.拉闸与合闸程序
5.2.1.基本程序
5.2.1.1.项目部主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应抄送本公司管理层及工程管理部;整改完毕
后由本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

5.2.1.2.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主送项目部,抄送本公司管理层及区
域品质管理部;整改完毕后由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

5.2.1.3.区域品质管理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主送被拉闸项目或公司管理层、工程管理
部、被拉闸项目部,抄送区域管理层、集团工程管理部;整改完毕后由区域品质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

5.2.1.4.集团工程管理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主送被拉闸项目或公司管理层、工程管理
部、被拉闸项目部,抄送集团及被拉闸项目所属区域管理层、区域品质管理部;整改完毕后由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

5.2.2.“质量安全拉闸”程序
5.2.2.1.项目部应随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自行评估;当项目出现5.1.1
条规定的任意情况之一时,项目部应立即对本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拉闸”。

5.2.2.2.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区域品质管理部及集团工程管理部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检查时,
如发现项目出现5.1.3条规定的任意情况之一,应立即实施“质量安全拉闸”。

5.2.2.3.项目被拉闸后,应立即组织停工整改,消除项目存在的风险;
5.2.2.4.整改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项目部或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的,由项目部向所属公
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合闸申请;区域品质管理部或集团工程管理部拉闸的,由项目部向“拉闸人”提出合闸申请。

5.2.3.“计划拉闸”程序
5.2.3.1.一线公司应该按照集团颁布的标准工期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并经过集团开工审批通过
后方能开工。

5.2.3.2.如果阶段实际工期与标准工期相比压缩或延误,且幅度超过10%,项目部应该向公司
管理层申请调整工期。

如果公司管理层不同意调整工期,项目部应提出预警,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发出预警并通报区域。

5.2.3.3.区域品质管理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在核实信息并经区域管理层审批后,发出“计划
拉闸”通知。

5.2.3.4.项目被实施计划拉闸,所属公司应按要求调整计划,并向“拉闸人”提出合闸申请。

5.2.4.“公司拉闸”程序
5.2.4.1.如一线公司出现质量群诉或两个及以上项目同时出现“质量安全拉闸”(不包括项目
部主动拉闸及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区域品质管理部或集团工程管理部在区域
或集团管理层审批后发出“公司拉闸”通知。

5.2.4.2.公司被拉闸后,应立即组织公司所有项目实施整改,制定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方案。

5.2.4.3.公司在全部项目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向“拉闸人”提出“合闸”申请。

5.2.4.4.合资项目涉及调整计划,须报合资公司董事会审批。

6.鼓励及处罚措施
6.1.除5.1.1.7条、5.1.1.8条外,项目部对本项目主动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公司将不追
究项目部管理责任。

6.2.项目部主动拉闸及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的,不计入“公司拉闸”的“质量安全拉闸”
项目数量计算范围。

6.3.项目应实施“质量安全拉闸”而项目部未主动拉闸,经上级部门实施“质量安全拉闸”
时,项目经理须承担管理责任。

6.4.实施“公司拉闸”且情节严重,经集团或区域管理层批准,该公司须调整经营计划、放
缓发展速度。

7.流程图
7.1.“质量安全拉闸”实施流程
7.2.“计划拉闸”实施流程
7.3.“公司拉闸”实施流程
8.附则
8.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8.2.集团工程管理部、区域品质管理部采用飞行检查方式对本办法的执行状况进行核实,并
发布“集团质量管理’拉闸’制度实施情况通报”。

8.3.各一线公司应就本办法相关要求与合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达成共识。

9.相关文件
9.1.《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实施办法》(VK-GC/Q-36)
9.2.《项目质量风险与工程管理评估办法(试行)》(VK-GC/Q-15)
9.3.《关于实施质量管理“拉闸”制度的通知》(万字[2008]001号)
10.相关表格与记录
10.1.VK-GC/Q-27-F1拉闸通知
10.2.VK-GC/Q-27-F2合闸申请
10.3.VK-GC/Q-27-F3合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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