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规章制度.doc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确保检验科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检验技师、医师、管理人员等,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2.1 检验科设主任一名,负责科室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调配、质量控制、业务发展等。
2.2 各专业组(如血液、微生物、生化、免疫等)设组长,负责本组日常管理及技术指导。
2.3 每位员工需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质量。
第三章质量管理3.1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定期参加室间质评,内部质控每日进行,对质控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3 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结果,应进行复核确认,必要时与临床医生沟通,确保结果的临床应用价值。
第四章样本管理4.1 严格样本接收、登记、处理、保存及废弃流程,确保样本标识清晰、流转有序。
4.2 对于特殊样本(如传染病样本)需按照生物安全要求进行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和感染。
第五章检验操作规范5.1 执行标准化操作规程(SOP),使用合格的检验方法和试剂,确保检验过程标准化、规范化。
5.2 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六章信息管理与保密6.1 检验结果应准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安全性。
6.2 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法规,对检验信息保密,非授权人员不得查阅。
第七章安全与环保7.1 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爆、防生物危害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7.2 实验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章继续教育与培训8.1 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学术会议、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8.2 定期组织内部学习与培训,分享最新检验技术与研究成果。
第九章纪律与考核9.1 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检验科人员规章制度

检验科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验科人员的行为,维护检验科的正常秩序,保障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每个检验科人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违反规章制度。
第四条检验科人员应当秉承公平、公正、廉洁原则,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检验科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检验科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检验科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行为准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检验科人员应当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方可担任相关职务。
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检验科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履行职责,不得早退或迟到。
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在单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检验科人员应当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领导的工作要求。
第九条检验科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处理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检验科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偷懒、打盹或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检验科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检验科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
第十三条检验科人员应当主动与同事沟通合作,凝聚团队力量,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四条检验科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检验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检验记录。
第十五条检验科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检验样品的标识和信息,避免混淆和错检错误。
第十六条检验科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检验结果,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报告,并进行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检验科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检验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检验科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检验科人员,根据程度轻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
一级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范文(4篇)

一级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检验科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的检验科。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科室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
第四条检验科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科室管理第五条检验科要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科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检验科要配备合格的科室主任和副主任,科室主任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检验科要保持与其他科室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协同工作,提高协作效率。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检验科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科室人员,并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第九条检验科要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检验科要定期评估和考核科室人员的绩效和工作表现,对优秀人员进行激励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培训。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检验科要根据医院的需要和技术发展趋势,合理配置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检验科要落实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检验科要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检验科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检验科要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体系,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检验科要定期进行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七条检验科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第六章文化建设第十八条检验科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团队建设,促进科室人员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九条检验科要定期开展科室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工作积极性。
检验科科目规章制度

检验科科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科目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成绩公正准确,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开设检验科科目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检验科是高等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具有较高的实验性和实践性,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
第四条检验科科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任命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五条检验科科目负责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限管理科目的教学和考核安排,负责科目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验科课程的教学进度和实验操作。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检验科科目时,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完成相关的实验任务和理论学习。
第八条学校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保证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条件。
第九条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十一条检验科科目的考核方式包括实验操作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以科目教学大纲为准。
第十二条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考核时,必须按照实验要求完成操作任务,实验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实验规程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在进行理论知识考核时,必须按照考试安排完成考试任务,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作弊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的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理论知识考核成绩要综合计算得出科目最终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考试安排和监督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的复习指导和补考机会。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教师在进行检验科教学时,应当依据科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设计,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式和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习检验科时,应当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验操作,主动掌握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和实验报告,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反馈。
(完整word版)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
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
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
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检验科规章制度十篇检验科规章制度篇1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
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
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
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
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
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检验科规章制度篇2一、所使用的商品仪器、试剂必须有产品注册证、销售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各专业组应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三、各专业组组长应随时关注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a题及时处理,对于一般小故障有能力可以自行解决,迅速恢复仪器的正常运行;如遇较严重的仪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厂方工程师进行修理。
四、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发生故障、需要更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与设备科沟通后。
填写设备申请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报设备科进行招标采购,避免影响日常工作。
五、各专业组长应关注日常工作量的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和工作量急剧增加等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添置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仪器、试剂、方法更新时应做比较试验,开展新项目必须做方法学评价,并有相应试验记录。
检验科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份检验科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检验科的工作及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公正、规范和高效。
第四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制定和完善检验科的管理制度,指导检验工作,并落实各项政策和要求。
第五条检验科是本企业质量管理的核心,其职责是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测试、评价、分析、校准、验证和审查,并管理相关的化验室和设备。
第六条检验科应当与研发、生产、供应链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检验科的领导由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验科负责人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第八条检验科应当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并不断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技术水平。
第九条检验科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检验科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检验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检验科负责制定产品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并确保其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检验科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并及时进行校准和核查。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检验工作,并保证快速、准确和可靠的检验结果。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当做好产品交付前的检验工作,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当对外部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接收检验,并及时报告不合格情况。
第十六条检验科应当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质量改进意见。
第十七条检验科应当定期总结和分析检验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建议,并报告给公司领导。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八条检验科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和落实质量控制计划,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第十九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和维护检验记录和档案,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证明。
检验科相关规章制度

检验科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检验科的管理和运行,提高检验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检验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其工作涉及到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必须做到公正、客观、准确。
第三条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价,持续改进工作水平。
第五条检验科应当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检验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检验结果。
第七条检验科应当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检验科应当按照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检验科应当设立部门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检验科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检验科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科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当设立质控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检验科应当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价。
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当设立样本采集人员,负责患者样本的采集和送检。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当设立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样本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当设立财务人员,负责检验项目的计费和结算。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十六条检验科的工作必须遵守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有偏颇和主观意识。
第十七条检验科的工作必须遵守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检验科的工作必须遵守标本采集和运送的规定,确保样本的完整和正确。
第十九条检验科的工作必须遵守检验结果的审核和确认规定,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检验科的工作必须遵守检验结果的报告和解释规定,确保结果的清晰和易读。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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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22. 33. 44. 55. 66. 77. 88. 99. 1010. 1111. 1212. 1313. 1514. 1615. 1716. 1817. 2018. 2119. 2220. 2421. 2522. 2623. 2724. 2825. 2926.HIV 30检验科规章制度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
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 )职责一、在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近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
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
四、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五、参加科室临床检验工作。
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六、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医德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八、完成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九、制订本科室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
十、带头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十一、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科室长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本室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经常督促检查。
二、学习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的检验项目,不断提高本室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检验质量,审查检验结果,解决本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从理论和技术上进行指导。
四、担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或研讨会,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实际操作,定期向上述人员讲课,传授基本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科研课题有关工作,经常组织本室人员研究讨论,并按期完成科研计划,写出论文总结。
六、负责实施并督促检查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工作,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检验科主任 (副主任 )技师职责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科内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毒种、剧毒药品和器材。
经常检查安全措施,防止差错事故。
三、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
五、协同科主任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运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引进各种新的检验方法。
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主任技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帮助和指导下级检验人员的工作。
检查本专业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协助科主任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工作。
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
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四、汇总检验次数每月上报。
每季上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报表。
五、负责剧毒药品、贵重仪器的管理以及药品器材请领工作。
六、负责开展对本科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技师职责一、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置。
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二、牢固掌握检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常规工作,负责菌株、毒种、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三、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四、系统阅读本专业的有关论著和书刊,建立系统、分类的读书笔记和卡片,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技士职责一、负责验收和采集检验标本,送发检验报告单、在技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二、负责一般常规检验,练好基本功,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技师,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五、担负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工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临检室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三、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临床检验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对临检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五、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生化室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检查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三、与临床科室联系生化检验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对生化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带教工作。
五、负责检查与核定生化室试剂质量及质控工作,六、每月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一、负责接受微生物检验标本,完成细菌,霉菌的接种培养和鉴定工作。
二、完成一般标本的涂片、染色镜检工作。
三、负责菌种和常用试剂的管理工作,制备各种培养基、无菌拭子、无菌管、无菌瓶。
四、保管和养护所使用的仪器。
五、登记检验结果,月终统计检验次。
六、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七、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细菌检验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对本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九、检查和核定所用试剂,培训基的质量。
十、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一、接受免疫学、血清学和体液标本,完成其检验工作。
二、配制所使用的培养基、试剂、无菌抗凝管等。
三、保管和养护所使用的仪器。
四、登记检验结果,月终统计检验次。
五、负责检查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可疑结果的复查工作。
六、负责与临床科室联系免疫检验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对本组进修人员进行技术辅导和业务带教工作。
八、检查和核定所用试剂的质量。
九、每月底提出药品、器材的购置计划。
检验科工作守则一、进实验室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必要时应戴口罩,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处,工作服应定期消毒洗涤。
二、非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应远离操作台。
三、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尽量减少室内活动,以免引起风动,无关人员禁入。
工作人员不得高声谈笑,要集中精力完成实验操作。
不准吸烟,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也不要以手抚摸头面部,以免感染。
四、如果发生传染性物品污染实验台或地面或地面应立即用250mg/l 健之素溶液或 50g/l 石炭酸溶液倾覆其上,处理半小时,然后洗净,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去,以高压蒸汽法灭菌。
五、如果传染物污染手部,应立即浸入250mg/l 健之素溶液中,经5~10min,再以肥皂及自来水冲洗干净。
如果不慎将传染物误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用1: 1000 高锰酸钾溶液或 3%双氧水漱口,根据需要亦可服用有关药物以放发生感染。
六、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于酒精灯火焰上烧灼灭菌。
沾菌得吸管、玻片等用后应分别浸泡在盛有消毒液的桶或缸内,其他已污染的试管、器皿等也必须置于专用盛器内,经灭菌后再行洗涤。
七、若出现着火情况,应沉着处理,切勿慌张,立即关闭电闸,用湿布或沙土将其掩盖。
易燃物品(如酒精、二甲苯、乙醚和丙酮等)必须远离火源,妥为保存。
八、烤箱、酒精灯等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熄灭。
工作结束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检查温箱冰箱等温度是否适宜,箱门是否关闭,自来水龙头是否拧紧,操作台用浸有消毒液之抹布擦拭干净,并将试剂、用具等放置原处,安置整齐。
九、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肥皂与清水刷洗干净,并将有关特别注意事项详细告诉接班人员方可离室。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 , 要求字迹清楚 , 检验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应注明“急”字。
二、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 应于早晨上班前收集送检验科。
检验科收取标本时应严格查对 , 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
住院伤病员的普通检验,一般应于2日内发出报告。
急诊检验 , 应立即进行 , 及时报告。
特殊标本出报告后保留24 小时。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 , 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 签名后发出报告。
发现结果可疑时 , 应重复检验 , 并与临床科室联系。
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 应主动及时报告。
四、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 要妥善保管。
五、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 有传染性的标本和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
六、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 并严格执行 ;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参加室间质量控制 ; 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灵敏度, 保证检验质量。
七、对菌株、毒种 , 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 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 , 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八、保持工作室整洁 , 物品放置有序。
九、设昼夜值班员 , 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验和科内安全工作。
一、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标本的唯一性编号、日期、检测项目及其结果与参考值、实验室声明、如“本结果只对该标本负责”。
检验报告单应有中文名称和正常参考值,书写应规范、方便病人看懂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单的报告日期要求按照年、月、日报告,急诊及重要的报告的时间应具体到时、分。
二、实行签名审查制,检验者及审核者都必须签全名。
所有报告必须经过审核才能发出。
实习生、见习期工作人员无报告权。
三、定量检验结果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的“阴性”或“阳性”报告,不得以各种阴、阳性符号如“+”“ - ”“ +/ - ”等报告。
同一标本复查检验 2 次以上,应注明复查次。
生命紧急值应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在报告单上注明被通知人及通知时间;重要报告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
四、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保留 2 年以上。
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一、标本进入室前应当三核三对,注意标本的量、质及标本与申请项目的符合性,病房两单一致。
二、标本入室后统一进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及床号或住院号等。
三、实验结束后结果要及时登记备查。
四、实验当天的标本至少要第二天早晨才可处理,以备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