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要求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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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一、开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学科前沿、跟踪高新技术等。

(四)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设置时间和学时学分要求(一)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设置。

(二)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一般为34学时,1.5学分。

三、学生选修原则(一)教务处根据主课表的情况,在固定时间内安排全院选修课。

教务处设定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修。

(二)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退、补选。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选课不当,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变动。

(三)如无特殊情况,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以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在二次选课时重新选修。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技能等级证,可顶替一门选修课。

四、课程教学管理(一)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工作一律按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二)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须按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并按成绩管理办法考核学生。

(四)凡未经批准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考核通过,成绩也视为无效。

(五)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校外实训的,返校后继续选修该科目。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一)学院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

(二)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安排补考,下一学期必须重新选修其它科目,补足选修课学分。

六、教材使用选修课程原则上学生没有统一订购教材,教师可根据教材和教辅材料自编讲义,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印刷、发放。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1、选修课是为了使学生在本专业范围外,进一步扩大知识面,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专业兴趣特长,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而开设的。

2、选修课主讲老师必须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每门选修课原则上须有35人以上选修方可组班开课,理论课一般安排大班上课。

4、每位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选课。

5、选修课一般安排每周3-4学时。

6、学生选修某门选修课后,一般不允许改选、退选。

7、教务处确保每个专业选修课开设时间不会与其它必修课重登,但不能确保每个专业两门或两门以上的选修课开设时间不重叠;
8、任课教师根据本组选修课班级学生名单,按照规定进行考勤、考核。

9、经确认选修的课程必须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课程的考核及其他相关教学活动。

未经选课确认擅自听课并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10、选修课的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本课程结束后一周进行,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可采取开卷、闭卷、大作业或写论文等多种形式。

12、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规定上报学生成绩登记表。

13、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或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大学生进行课程选修,我们特制定此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以确保选课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课程的有效性。

一、系统使用规范1.1 登录与认证在选修课程前,学生需要使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若忘记密码,可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系统管理员。

1.2 课程搜索与筛选学生在系统中可以按照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等多种条件进行课程搜索与筛选。

1.3 课程选修学生在筛选出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后,可点击“选修”按钮进行选修。

选修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记录学生的选课信息。

1.4 课程退选在选课周期内,学生若要退选课程,可在“我的课程”页面中找到相应课程,点击“退选”按钮。

退选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更新学生的选课信息。

1.5 课程信息查看学生可以在“我的课程”页面中查看已选课程的详细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上课时间等。

二、考核标准2.1 课堂参与学生需按时参加课程,课堂表现将计入考核成绩。

缺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2 作业与实验报告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与实验报告,并按时提交。

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3 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将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部分,占总成绩的绝大部分。

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4 课程论文(如有)如课程要求课程论文,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

未按时提交或论文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三、违规处理在课程选修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如恶意选修他人课程、篡改选课数据等,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课资格、通报批评、成绩清零等。

以上规范与考核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我们期望通过本规范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子,提高课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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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一、学生选课应遵循的原则1、我校四年制本科生实行选课制,学生须根据所学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导师的指导意见,通过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所应选修的课程。

2、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应注意先后修读课程的关系。

本科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15学分(大三下学期、大四学年除外),最多不能超过29学分。

3、选课时要注意查看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学期选课通知,合理安排自己的课程,按时完成网上选课。

4、在规定的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退选、补选课程。

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学生不得退选或改选课程。

二、选课程序1、选课实行三轮选课制(一般为每学期第9-11周)。

第一轮选课为初选,教务处将通过选课网站提前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初步安排下学期的课程,包括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本轮开放的所有课程不设人数上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检查是否有课程被筛选删除;第二轮选课为调整补选课程,只有人数尚未选满课程开放,开放课程不设人数上限,学生可补选或对已选中的课程进行调整,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第三轮为最终选课,所有课程设置人数上限,选满即关闭。

正选阶段结束后,选课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表,学生可以上网查询。

2、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并听取导师的指导。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选好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修后续课。

未修读先修课的,一般不得选读后续课程。

3、学生选修课程,均须按规定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选课。

4、选课系统关系之后,学生不得改选或退选。

5、中途自行放弃修读者,仍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说明:以下所列为每类要求的最低学分,总学分均为12学分。另外形势与政策课考核合格以2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
学院
专业 土木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 交通工程 测绘工程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造价 土地资源管理 工业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艺术设计 广告学(策划方向) 广告学(设计方向) 工业设计(文科) 工业设计(工科) 园林 美术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车辆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工商管理 会计学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法学 社会工作 英语 德语
总学分要求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土木学院
管理学院
热能学院
环境学院 建筑城规 学院
艺术学院
机电学院
信电学院
商学院
材料学院 计算机学 院 理学院
法政学院 外育卫生与 外语与计算 科类 类 工程技术类 艺术类 机类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0 2 2 2 3 0 2 2 3 2 0 2 2 4 0 0 4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0 0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2 2 0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学生在高考前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以满足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条件。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根据广西教育厅的政策规定而定,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首先,广西高考选修要求分为两个层次:基础选修和拓展选修。

基础选修是广大学生都需要学习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科目。

这些课程是高中阶段学习的基础,在高考中占很大比重,学生必须通过这些课程的考试才能达到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要求。

其次,拓展选修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的课程,包括政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多个方向。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学习,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

例如,学生可以选择学习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类课程;也可以选择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项目、实践活动等科技类课程;还可以选择参加体育比赛、运动训练、健身瑜伽等体育类课程。

学生选择的课程和完成的任务将会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并在高考时作为加分项。

同时,广西高考选修要求还规定了学生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拓展选修课程,以满足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条件。

根据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学生需要选择一门文化艺术类选修课程,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同时还需要选择一门实践与创新类选修课程,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

这些选修课程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学生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并在学校给出的时间内完成。

总结起来,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是学生在高考前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这些选修课程包括基础选修和拓展选修,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学生选择的课程和完成的任务将会作为加分项,在高考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学生在高中阶段应该合理选择选修课程,并努力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为高考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选修课程的开设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与培养。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改变目前学校同质化的现状,促进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为了加强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选修课开设及考核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和课程文化。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1.全体任课老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自己的专业方面或有所研究的兴趣、特长方面开设选修课程。

学校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选修课程开设。

2.选修课程开发需要具备详细的教学目标、授课计划和授课讲义。

3.选修课的学生数一般不少于10人。

最多不得不超过30人。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教师本人填写“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开课申请。

2.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申请人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将初审意见上报学校课程审定委员会,由课程审定委员会成员讨论最后审定。

三、选课办法1.每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公布本学期选修课程的开课情况,包括任课教师、课程简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学生根据公布的开课情况,上机进行自主选修课程。

初始阶段,每生每学期限选一门。

以后逐步扩大到每生选修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30%。

3.学生上机选课汇总、调整后,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4.选课完成后,教务处打印选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班级及任课教师,按时开课。

四、选修课程的管理1.选修课程的申报、审核、选课、课程安排、上课地点及考核等由校本课程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和协调。

2.选修课程原则上在一个学期授完,授课时间每门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学时。

3.选修课程开出后,任课教师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如出现教学事故或有教学违纪现象,停止其下一次申报全校公共任意选修课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选修课考评方式

选修课考评方式

选修课考评方式一、导言选修课作为高中教育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培养兴趣爱好的作用。

确立合理的选修课考评方式可以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提供公平的评价标准。

本文将深入探讨选修课考评方式的设计和实施。

二、类型与分值比例选修课的类型多样,包括艺术类、科学类、社会学科类等。

为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划分选修课类别:1.艺术类选修课2.科学类选修课3.社会学科类选修课针对以上类别,可以设定不同的分值比例,例如艺术类选修课占总分的30%,科学类选修课占总分的40%,社会学科类选修课占总分的30%。

三、考核要素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选修课考评方式应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 平时表现平时表现反映了学生在选修课上的积极参与程度,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学习和交流等。

针对平时表现,可以设定以下评价标准:•出勤率:出勤率占总评分的10%•作业完成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占总评分的15%•课堂积极参与:课堂积极参与占总评分的20%•课外学习和交流:课外学习和交流占总评分的15%2. 考试或项目对于选修课程的考试或项目,可以参考以下考核方式:•闭卷考试:闭卷考试占总评分的30%•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占总评分的25%•项目作业:项目作业占总评分的30%3. 学习成果展示学习成果展示是为了更好地展示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价:•个人展示:个人展示占总评分的15%•小组展示:小组展示占总评分的10%四、具体评价标准为了更具体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可以设定以下评价标准:1. 平时表现评价标准•出勤率:出勤率高于90%得满分,每缺席1次扣除2分•作业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作业得满分,延迟1天扣除5分,每延迟1天再扣除5分•课堂积极参与: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展示、主动回答问题得满分,消极参与或不参与扣除5-10分•课外学习和交流:积极参与课外学习和交流活动,如阅读相关书籍、参观相关展览等,按参与程度给予不同的评分2. 考试或项目评价标准•闭卷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根据得分给予相应的评价•开卷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根据得分给予相应的评价•项目作业: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完成实际项目,评价学生的项目设计、完成情况和创造性等因素3. 学习成果展示评价标准•个人展示:学生展示个人学习成果和能力,包括书面报告、口头汇报等,评价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展示效果等•小组展示:学生以小组形式展示团队合作、协作能力以及学习成果,评价小组合作效果和成果展示等五、总结通过合理设计的选修课考评方式,可以综合评价学生在课程中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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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班认真组织报名,每名学生必报两门(在一类和二类中各选一门),所选科目必须是自己所喜爱且能够坚持上到学期末的学科,并保证所选科目拓宽知识面,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2、上选修课前学生必须明确上课地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所需物品。

3、上选修课时学生必须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提升,并保证学期末考核能够达标。

4,本学期选修课课程标记为:①为一类、②为二类,一类开课时间为周一、五、日,二类开课时间为周二、四。

5、每班教师根据报名表上的学生数进行报名,对于人数较多的科目由班主任进行协调。

其中报名表中所列报名人数为极限数,电脑排版每班限制三人,五子棋只对三四年级开设。

6、所开设选修课科目,每学期末由任课教师命题统一组织一次量化考核,学校选取优秀学生进行集中展示,并给予表彰鼓励。

7、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有计划、有备课、有考勤纪录。

学校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授课科目、任课时间、授课内容、学生人数、以及教案进行综合量化评比。

8、选修课教师教案要求:学期要有学期计划,学期计划要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课时教学计划要有题目、上课时间、学生人数、课时教学目标、教学准备、教学过程。

9、本学期选修课设置科目多、内容面广、时间充足,同时本着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全体师生的身心情操,发展自身业余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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