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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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中的车辆行驶区域,是保障交通安全和运行顺畅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轨行区,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相关管理机构制定了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轨行区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轨行区管理的重要性轨行区的管理对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轨行区是车辆行驶的主要区域,任何在轨行区的异常情况都可能引发事故。

通过严格管理轨行区,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运输效率。

因此,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1. 法律法规的依据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的铁路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法,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安全要求、处罚措施等内容。

2. 轨行区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其目的和原则。

目的是为了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和乘客出行的顺利进行。

原则是依法管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高效运行。

3. 轨行区的分类和标识依据不同的用途和安全性要求,将轨行区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并明确各类轨行区的标识。

例如,高速列车轨行区、普通列车轨行区、维修区等,每一类轨行区在标识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4.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

规定入轨和出轨的条件,以及不同车辆在轨行区的行驶速度、跟车间距等要求。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应考虑到车辆类型、运行速度和运输需求等因素。

5.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重点规定轨行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轨行区的巡视巡查、隧道内的紧急救援、道口的防护等。

同时,还应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保障轨行区的安全。

6. 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轨行区管理办法还应明确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标准。

轨道交通系统需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彻底检查路轨、架线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部分。

7. 监管和执法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后,需要确保其有效实施。

轨行区管理制度

轨行区管理制度

轨行区管理制度一、前言轨行区是指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行驶区域范围,包括轨道、轨枕、轨距、轨道结构、车辆安全带等。

轨行区管理制度是确保列车和乘客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制度展开讨论,探讨其内容、实施和应对措施等方面。

二、轨行区管理制度内容1. 轨行区划分根据车辆行驶速度和运行规模,将轨行区划分成站场区、区间区和站台区。

站场区是指列车进行停靠、进出调车等操作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确保安全。

区间区是列车运行的区域,需设置信号设备和轨道检测设备。

站台区是列车进出站的区域,需设置站台边界设施和监控设备。

2.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内应设置进入口和出口,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另外,还需设置信号灯、报警装置、轨道检测设备、自动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以提高列车运行的安全性。

3. 轨行区巡视与维护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轨行区的巡视,检查轨道、信号设备、站台边界设施等是否完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另外,轨行区内还需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轨行区风险评估轨行区管理人员应根据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情况,对轨行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同时,还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轨行区通行许可轨行区内仅允许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通行,其他人员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

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人员的权限,制定轨行区通行许可规定,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

6. 轨行区管理责任制轨行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轨行区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轨行区管理制度的实施1. 推动制度化建设轨行区管理制度需要得到轨道交通系统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应将相关制度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2. 完善培训机制对轨行区管理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施工前准备工作:- 确定施工范围和工期;- 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计划;-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2.现场管理:- 确定施工现场的进出口、交通路线和工作区域;- 设置和标识禁止通行区域、高风险区域等;- 建立安全交底制度,确保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 推行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栏等。

3.施工人员管理:- 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建立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实施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监督和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绳索等。

4.防火防爆管理:- 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防爆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使用管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清理易燃杂物;- 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5.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制定使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等。

6.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急救箱、疏散设施等;-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在施工现场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办法,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轨行区管理巡查人员应认真核实进场施工计划与轨行区管理小组下发的施工计划, 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计划已审批完毕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施工。
第十六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查清人数后, 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消点,撤出轨行区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和工 机具相同。如有变化,消点时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看管方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 限。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应配置专职施工负责人管理,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须学习 轨行区管理办法并经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戴标记本单位名称的反光服和安全帽才 能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五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轨行区临时照明由铺轨单位负责,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并符合安全用电相关规 定,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不得在照明线上私拉乱接。
第二十一条 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
时躲避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
第二十二条 任何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 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各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未使用完材料堆放整齐、稳固, 不得侵限为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 其单位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 4、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制止、指正并向上级汇报; 5、 如发现违章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轨行区范围包含正线、 辅助线、停车场等行车区域。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

轨行区管理办法范本参考一、总则轨行区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运行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隧道、桥梁等设施。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运营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设备和作业活动,包括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设备供应商等。

二、管理职责(一)运营单位职责运营单位是轨行区管理的主体,负责轨行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轨行区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轨行区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组织开展轨行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进入轨行区的施工、维修等作业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管,确保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轨行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施工活动的主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施工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和杂物,保持轨行区的环境整洁。

(三)维修单位职责维修单位是在轨行区进行设备设施维修活动的主体,负责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运营单位审批。

2、按照批准的维修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3、加强维修现场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防止维修对运营造成影响。

4、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及时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建立维修档案。

三、进入轨行区的管理(一)人员进入轨行区的管理1、所有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必须经过运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1.1 为确保轨行区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轨行区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1.3 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轨行区施工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安全情况。

1.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轨行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工作,了解轨道的状况、周围环境以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标志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性。

3.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施工进度表,明确每个工序的施工要求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等。

3.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5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3.6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4.1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清除施工垃圾和材料,恢复轨行区的正常使用。

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结束后轨行区的安全性。

4.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施工做好准备。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5.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1. 引言轨行区是指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行驶区域。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实施细则。

2. 轨行区划分2.1 主线轨行区主线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的正常行驶区域,一般由上下行构成,以保证车辆的平稳运行。

2.2 站台轨行区站台轨行区是指地铁或有轨电车进出站时经过的区域,其安全和顺畅运行对乘客的乘降有着重要影响。

2.3 联络线轨行区联络线轨行区是指连接不同区段的轨道交通线路,用于保障不同线路之间的交通衔接和调度。

3. 轨行区的标识和标线为了使乘客和驾驶员对轨行区有明确的辨识和指引,轨行区应进行标识和标线的设置。

标识和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

4.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4.1 安全检查轨行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轨道的平整度、弯道的曲率、道岔的开关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2 设备维护轨行区的设备,如信号设备、分离区设备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应急处理对于轨道交通事故、突发故障等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

5. 轨行区的交通管理5.1 限速管理根据不同的行车区段和条件,制定不同的限速规定,确保车辆行驶在安全和稳定的速度范围内。

5.2 车辆间隔管理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率,需要严格控制车辆之间的间隔,避免发生车辆相撞等事故。

5.3 人员行为管理轨行区内严禁乘客和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6. 轨行区的应用技术6.1 信号控制技术信号控制技术是轨行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信号灯设置和信号机械设备的运行,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6.2 轨道电路技术轨道电路技术是轨行区电气系统的核心技术,通过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管控,保证轨行区的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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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2018年6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第三章计划管理 (10)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第五章防火要求 (16)第六章罚则 (17)第七章附则 (18)第八章附录 (18)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

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

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1.地下线轨行区: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以外部分属轨行区管理范围。

3.车站两端人防门门槛之间的有效线路范围,含屏蔽门以内站台板挑檐下范围的站台板下区域范围。

4.区间泵房:土建移交铺轨前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土建施工单位移交铺轨单位后由铺轨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车站设备安装专业单位需要进入轨行区安装抽水设备前,由轨行区管理单位向车站设备安装单位办理移交,之后机电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

5. 车站属地及其他专业在轨行区线路正上方吊装孔作业,在距离吊装孔边缘3m时,务必向轨行区管理单位报备申请,办理手续后按照规定时间安全作业。

第四条.管理要求进入轨行区范围内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报二级调度室审查,并由一级调度室批准后,方能进行。

轨道施工承包商为轨行区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轨行区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分别为一级调度室、二级调度室、其他承包商计划调度室。

组织机构图一级调度室由总调度、副总调度、主要成员、协理员组成。

总调度由轨道公司线路项目经理担任,副总调度由轨道公司线路项目副经理担任,主要成员由轨道公司相关标段经理、业主代表组成,协理员由业主技术配合人员、轨道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调度工程师组成。

二级调度室:轨道施工承包商为轨行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组建二级调度室。

轨道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为二级调度室调度长,下设计划调度及行车调度,分别负责轨行区范围内的计划协调管理及行车调度管理工作。

各轨行区施工承包商自行组建调度室,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配备专职计划调度员,负责计划申报及与一、二级调度室对接和协调。

二级调度室组建,需经一级调度室审核同意。

一级调度室、二级调度室及其他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人员构成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以文件形式另行下发各单位。

轨道施工承包商作为轨行区安全管理总负责单位,为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须成立不少于3人的日常巡查小组,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轨行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管理职责1.一级调度室职责1)负责轨行区总体管理、协调、考核工作。

2)负责审核、批准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及调度方案。

3)负责主持召开每周的施工计划协调会,审查、批准轨行区施工计划。

4)负责组织对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且造成一定后果的事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后果严重的上报轨道公司处理。

5)负责建立一级调度室和二级调度室轨行区管理平台。

2.二级调度室职责1)负责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具体管理和调度指挥工作;统筹规划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的申请,依据一级调度室批准的计划实施调度指挥。

2)负责制定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及调度方案;根据一级调度室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保证轨行区管理的安全、有序进行。

3)负责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收集、初审(对有冲突的计划进行协调)、汇总、报批、发布、检查;负责受理、审查及批准各施工单位提交的轨行区计划变更。

对交叉作业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

4)负责施工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施工前登记、施工后注销(即“请销点”)工作。

5)负责建立各种计划、审批、变更、请销点等台账。

6)负责对轨行区范围内违反施工计划或违章作业事件、成品保护及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协调处理,并形成日报、周报等在轨行区管理平台上发布,建立轨行区管理台账。

3.其他施工承包商计划调度室职责1)开工前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配备有经验人员参与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与二级调度室保持联系,服从二级调度室统一指挥。

3)根据施工需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施工与运输计划,报二级调度室。

4)传达、贯彻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并督促本单位执行。

5)按照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轨行区。

6)制定轨行区作业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查备案。

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轨道施工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督促轨道施工单位及时组建二级调度室。

2)负责审核二级调度室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调度方案。

3)督促和检查二级调度室收集、汇总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审查、协调二级调度室编制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为业主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4)监督和检查轨行区范围内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参与调查和处理违反计划的行为和违章、违规行为。

5.其他施工监理单位职责1)审核管辖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与运输计划。

2)督促管辖施工单位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管辖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

4)监督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参与违反施工计划或其他违章事件的调查。

6.现场巡查小组1)负责轨行区范围内的施工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和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协调处理等。

2)负责检查轨行区是否存在影响行车的施工遗留物(如施工机具、材料和垃圾等),发现后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并报二级调度室。

3)负责核查其他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是否对该区段成品造成损坏,发现后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报二级调度室。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七条.计划申报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施工需求及封锁性质,将本单位下周一至下周日的施工计划(以每日为单位)经本标段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于每周三中午12点前申报至二级调度室(包括书面签字盖章材料和电子文档)。

每周工作计划应具有连续性和集中性,严禁采取跳跃式和分散式的施工组织方案占用轨行区。

第八条.计划初审二级调度室收到各施工单位申报计划后,进行初审(对有冲突的计划进行协调)和汇总,周四上午9:00前完成。

并将汇总结果提交轨道施工监理单位、业主轨道项目工程师审查。

第九条.计划会审每周四下午14:00由一级调度室组织召开施工与运输计划协调会,对上周轨行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及作出处罚决定,并审定下周施工与运输计划。

第十条.计划发布经会议审定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由总调度(或副总调度)签发后,由二级调度室在每周五16:00点前发布公告至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

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一经批准和发布,原则上不得变更。

若有紧急情况必须变更的,应提前一天申报二级调度室审批,并报一级调度室备案。

第十一条.计划实施轨行区每日施工与运输作业实行“请销点”制度。

1.请点:各施工单位应依据经批准的施工与运输计划,在进入轨行区施工前一天(16:00前)填写好“轨行区施工作业指令单”,向二级调度室申报次日施工计划(包括作业范围、时间、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等内容),办理请点登记。

2.销点:各施工单位凭二级调度室签发的“施工作业指令单”于次日进入轨行区作业。

施工结束后,到二级调度室办理销点登记。

撤出轨行区的人员和施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和机具相同。

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必须保证存留物品不侵限。

3.所有承包商必须按照二级调度室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作业指令单”执行轨行区范围的施工与运输。

4.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每项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到施工队、班组,确保施工负责人对计划完全了解。

第十二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业主项目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各施工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现场巡查小组负责对轨行区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3.二级调度室对违反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的施工、运输行为,经核实后应立即发布停止施工的命令,该施工单位对因此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4.二级调度室未经一级调度室同意不得随意取消各专业施工计划。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第十三条.进出轨行区要求1.各轨行区施工单位必须遵守轨道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佩戴出入证,出入证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信息,不得将出入证转借给他人。

2.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3.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必须办理施工作业指令单,凭施工作业指令单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轨行区。

4.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有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轨行区、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等情况时,二级调度室有权终止该单位后续的施工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级调度室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

5.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经二级调度室同意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置隔离围护及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轨行区管理要求1.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不得超出施工作业指令单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围施工,不得改变施工方案施工。

2.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一级调度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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