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14表)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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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企业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企业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企业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0.01.13•【字号】京社保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企业版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为优化经办模式、提高经办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减轻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的工作压力,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决定于2010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通用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版”的功能参保单位使用“企业版”可以办理以下业务:单位新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登记、人员增加与减少、单位与个人信息变更、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等。

二、使用“企业版”办理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已申领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企业版”直接录入单位与个人的参保信息,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下卸本单位的参保信息,并通过“企业版”导入数据。

下卸参保单位与个人信息时以医疗保险数据为主,同时应再下卸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专有信息,对于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与个人可直接下卸“四险”信息。

(一)办理单位信息登记新参保单位在使用“企业版”时,应首先在“四险”登记岗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四险”单位登记,登记后才可通过“企业版”报送电子报盘信息,同时携带自行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到医疗保险登记岗办理单位信息登记。

(二)办理新参保人员登记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并生成电子报盘数据后,同时携带自行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留档备查。

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特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1.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以下简称单位数字证书)和计算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单位数字证书的申请及使用须遵守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北京数字证书社保网上申报应用服务网站:http://)。

2.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

3.在四险(四险指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下同)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地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的参保单位。

4.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行为的参保单位。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

2.存在欠费。

3.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

特别提示:※没有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前须到证书受理单位设置的证书受理点(证书受理点详见北京数字证书社保网上申报应用服务网站:http://)申请单位数字证书。

※已有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并已经开通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的参保单位,如需使用已有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时还需填写及携带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一式一份。

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参保单位先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1),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持以下材料于每月5―22日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开户手续:⒈《申请表》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⒋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已具有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并已经开通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的参保单位,还需携带一份单位签章的《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新)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新)
参保单位同一日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如连续录错登录密码 十次,系统自动锁定账户至次日6时。
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
(一)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点击左侧功能列表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项,进入转入人员增加申报页面
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
(一)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点击后查看录入增员人员信息页面
(二)普通减员
操作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并选择以下 个人停止缴费原因:
减少原因: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 学。
五、首次应用前需做的工作
网上申报查询系统与企业版软件不同,参保单位不需要安装软件系统, 也不需要下卸单位基础数据,只是依托于互联网进行网上业务申报。参保 单位在登录系统前,只需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即可。
企业版软件是一款单机版软件,它不但需要软件支持,还需参保单位 通过下卸数据或直接录入数据。企业版软件中所需的单位基础数据可以通 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后导入软件系统中。
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增加成功信息,在“业务报表查询-人 员增加表”中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3.办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需五险同时办理。
4.增加成功后,可于次日在“查询管理-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中查询该人员信息。
注意:在办理人员增加前,应先查询该人员的缴费状态及缴费人员类别
47后提交然后提交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申报业务管理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申报业务管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实时反馈结果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实时反馈结果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申报业务管理反馈失败时显示此变更项在医疗四险业务系统中当前的内容和错误原因反馈失败时显示此变更项在医疗四险业务系统中当前的内容和错误原因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五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六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申报业务管理申报业务管

社保网上申报流程

社保网上申报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前言文档目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项目(简称:网上申报),是B/S结构的应用系统,包括了互联网上的、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和部署在社保网上的申报管理系统。

通过本文当对应用系统功能描述,可以帮助应用的使用者快速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阅读对象●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使用的网上申报和社保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参保个人:社保个人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目录1 简介 (4)1.1系统概述 (4)1.1.1 系统用途 (5)1.1.2 系统主要特性 (5)1.2安装、运行环境 (5)1.3问题报告和获得帮助 (6)2 网上申报系统 (6)2.1参保企业 (6)2.1.1 用户登录 (6)2.1.2用户退出 (9)2.1.3修改密码 (9)2.1.4申报业务管理 (10)2.1.5查询管理 (33)2.1.6业务报表查询 (46)2.1.7信息下载 (49)2.2参保个人 (50)2.2.1 用户登录 (50)2.2.2用户退出 (52)2.2.3修改密码 (53)2.2.4查询管理 (54)1简介1.1系统概述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支持此五个险种业务运行的信息系统分为两个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简称医保系统)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系统(简称四险系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的管理模式采用属地化方式,各区县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以医保为例,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有23家,参保收缴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约700人,管理参保单位15万余家、850余万参保人员。

人均管理万余名参保人员,朝阳、海淀、西城等区人均管理参保人员约14000人。

参保单位根据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的变化,每月需向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社保业务的申报。

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针对不同的人员类别、业务情况,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提供不同的相关材料。

区县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培训1、下载2、安装3、登录4、数据导入5、业务操作(一)单位信息登记(二)新参保人员登记(三)人员增加(四)人员减少(五)单位信息变更(六)个人信息变更(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6、缴费工资申报7、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8、业务报表要求1、下载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网上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4.2.12、软件安装:要进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的安装,首先双击图标,系统进行系统环境检测,对于未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的计算机,系统会打开【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安装界面如下:点击【接受】按钮,开始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如下图:安装完后,系统会直接打开软件安装界面: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选择安装文件夹页面:您可以通过点击【浏览】按钮,修改软件安装路径,或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安装页面: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正在安装页面:在该界面会有进度条显示安装进度,等待进度条完成后,系统进入完成页面:点击【关闭】按钮,即完成系统的安装操作。

同时系统会在操作系统的桌面上添加一个图标。

3、登录双击桌面的图标,即可进入该系统的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只要在登录界面中的用户名和口令后面的文本框中输入登录名和密码(默认用户名为admin,默认密码为1。

),并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的主界面(如下图)。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信息前,应对社会保险的政策参数进行设置。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模块,完成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维护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模块,完成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险的上下限基数维护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养老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失业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工伤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生育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4、基础数据导入京内单位:先导入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拿U盘到医保中心下卸),后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京社保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有关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的查询经办业务(一)查询的渠道1.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csibiz/)进行查询。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预计2014年1月正式启用)。

(二)查询的内容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暂提供在本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向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的登记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信息,有关参保的个人享受本市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将陆续提供。

(三)查询的表格(含语音)查询的内容一律以制式表格予以体现,其中分为电子制式表格与纸介制式表格及制式语音三种形式。

1.电子制式表格暂定四种:(1)《单位登记信息》(见附件1)(2)《职工登记信息》(见附件2)(3)《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见附件3)(4)《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见附件4)2.纸介制式表格暂定三种:(1)《单位缴费信息》(见附件5)(2)《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见附件6)(3)《参保人员补缴信息》(见附件7)3.制式语音鉴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繁杂,加之电信资源有限,为此,特将参保的个人最为关心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进行了集合,制式语音查询内容暂定6种(见附件8)。

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是什么.申报社保基数的步骤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第1步:登陆“北京社会保险网申服务平台”网申系统第2步:找到核定基数模块,官方叫: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通过名字也知道这个基数是怎么来的呀!是你要核定基数的职工的上一年度的收入除以12得出的月工资,作为申报工资第3步:点开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以后,里面红字部分有各种提示少于80人的企业可以一个页面核完基数,超过80人的公司可以几个页面核完基数,人数过多的公司可以下载xls表格形式核定基数第4步:看到你的人员明细单了吧,这里面可能有你已经减员的人名,也有可能没有你刚刚转入的人名,没有关系,这两类人都不是你重点关注的人群,你的重点人群是5月份在你公司缴纳社保,6月份还要在你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第5步:如果想要与上年度保持一致,那么上年度低于等于2317申报的HR,今年按照1955-2585申报。

高于2317的数今年还按照原来的数字填。

前提是大家都要跟领导打招呼,不要私自做主!我表里的蓝框,是一个保持3000基数没变,另一个从2500提高到3000核定的第6步:提交之后就生成是否成功的提示了!无论提交多少次,系统只认可7月20日你最后一次的提交,所以随便提交!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流程提示:请您单位在办理完6月全部需要增加人员的增员手续后再进行工资申报,如果单位在2016年6月期间,于本单位工资申报之后又办理增员,所增人员必须再做工资申报。

一、网上申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csibiz)→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登录入口→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申报”模块→选择未申报人员点击“查询”→录入工资(在网上申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一栏)→保存→提交(大户单位可导出申报表格填入工资后导入网上申报系统,分页提交)(网申申报成功后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申报后请自行查询申报结果:可通过“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申报”模块查询,也可进入“查询管理”中“定制查询”模块查询未申报人员。

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培训——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共94页文档

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培训——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共94页文档
16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缴费人员类别应与查询到的 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需要增 加“本市农村劳动力(24号 文)” 的人员,需要通过企 业版打表报盘,到窗口办理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五险, 没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的人员请不要随意录入
17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请不要选择农转非类别, 会造成增员失败,或补
3
网上申报业务经办须知
• 社保业务网上申报,申报信息时时回复; 查询信息一个小时后回复。 所以减员一个小时之后才可以增员
• 新参统业务操作时间:每月5日至22日,每天5:00-22:00 其他业务操作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天5:00-
22:00 • 可以查询单位每月缴费明细和个人历年缴费情况,也可以
头发不能挡住眼睛、耳朵 • 4.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注明户口性质) • 5. 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页及首页,加盖公章)
12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13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14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15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增加原因不能为【其他】, 缴费状态为“失业”的人员 才可以选择【失业转就业】
47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
网上申报业务经办须知 申报业务管理 查询管理 业务报表查询 信息下载
48
业务报表查询
• 1. 个人信息登记表 • 2. 人员增加表 • 3. 人员减少表 • 4.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 5.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 6.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网上申报业务培训
——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报岗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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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序号:自然数的排序号,由参保单位依序填写。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性别: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6.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7.缴费人员类别(代码项):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参见京劳社统保险6表。

8.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应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9.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档次):月工资收入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实际发放的上一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档次指在职介、人才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选择的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档次。

在职人员为必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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