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

合集下载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奖惩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奖惩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奖惩办法1 钢筋工程钢筋工程必须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范要求:(1)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如少放或漏放、错放,整改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

(2)钢筋安装应严格按图施工,如纵向受力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面积百分比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整改后每次处以20元/处的罚款。

(3)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

(4)钢筋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5)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6)预留洞口加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到位,罚20元/处。

(7)钢筋焊接、机械连接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处,不改重罚100~200元/处。

(8)其它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部位,视情节严重每处罚款20~50元/处,不改重罚100~200元/处。

2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必须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范要求:(1)模板周转使用过程中必须清理干净,涂刷清洁隔离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每次处以50元罚款;或发现使用不合格隔离剂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2)模板拼缝处未使用止浆条,或拼缝处不平整(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有明显错牙的,整改后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

(3)模板尺寸必须满足构件尺寸要求,如发现模板尺寸不能满足构件尺寸要求的(允许偏差按规范控制),除要求返工外,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

(4)因材料或施工原因导致模板强度、刚度不够,出现尺寸偏差或跑模现象,造成构件尺寸永久性缺陷的,施工班组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严重处以每次200-500元罚款。

(5)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

(6)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

质量奖惩细则(土建)

质量奖惩细则(土建)

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质量奖惩细则(通用及土建部分)编制说明为了加强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力度,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上习惯性违章的发生,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监控,实现过程控制,确保机组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

特将工程施工中易出现的,未引起施工人员重视的质量问题提出,作为奖罚重点。

符合本《细则》条款者,即可执行,符合其他质量文件条款者可兼并执行。

对于现场发生的《细则》中未包括的质量问题,由质量创优领导小组确定处理办法后,作为《细则》的补充部分纳入本《细则》。

本《细则》解释权属国投新集电力利辛板集电厂工程部。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通则1.1质量记录1.1.1无检验批施工原始记录者,罚分项工程施工负责人500元;责任施工单位5000元,总包2000元。

1.1.2对施工记录不真实,与实测不符,编制假记录者,罚责任人500元;责任施工单位2000元,总包1000元。

1.1.3不按规定填写,涂改记录者罚责任人50元;1.1.4按档案管理规定施工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整洁(包括原始记录、各级验评记录),成绩突出者奖励100元。

1.2施工技术交底1.2.1没有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就开工的,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责任单位15000---30000元。

1.2.2交底不认真,有遗漏或无交底痕迹,罚50元;1.3施工作业指导书1.3.1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写,对于按文件应编制而未编制的施工项目,罚500元/项;1.3.2对施工作业指导书不完整,编制不认真的,罚500元/项;1.3.3作业指导书审批签字不全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1.5设计变更1.5.1对于经各级部门签字生效后的设计变更,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擅自修改一般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损失者,罚责任单位2000元---10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对于擅自修改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损失者,罚责任单位20000元---50000元;构成质量事故的,按合同有关文件处罚。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一、总则1. 本惩罚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三、违规行为分类1. 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施工现场小范围杂物乱放等。

2. 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3. 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等。

四、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若重复发生,可进行书面警告。

2. 一般违规:对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确定;对单位,除罚款外,还可暂停其部分施工活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严重违规:对个人可处以较重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除罚款外,可解除合同,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应根据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处罚程序。

3. 启动处罚程序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有关违规事实、拟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

4.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和被处罚人或单位的陈述申辩,最终确定处罚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建筑公司工程科奖励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科奖励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科奖励制度
一、奖励原则
本公司工程科的奖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的努力都能得到合理的回报。

奖励的种类和标准将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项目成果以及公司整体利益进行综合评定。

二、奖励类别
1. 个人奖励
(1)优秀员工奖
针对在工程项目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评选标准包括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2)创新贡献奖
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或改进措施,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有显著贡献者给予奖励。

(3)安全生产奖
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团队奖励
(1)优秀项目团队奖
对完成项目目标、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交付使用且获得客户好评的团队给予奖励。

(2)协作精神奖
针对在跨部门协作中展现出色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的团队进行奖励。

三、奖励标准与发放
奖励的具体金额或奖品将根据公司年度预算和个人/团队的贡献大小确定。

奖励发放通常在年终总结会议或项目完成后进行。

四、评审流程
1. 提名阶段
由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

2. 审核阶段
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管理层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名进行审核,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3. 决策阶段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奖励建议,最终由公司高层批准。

4. 公示阶段
将获奖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意见。

五、附则
公司保留对奖励制度进行调整的权利,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奖励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工程奖惩制度范本

工程奖惩制度范本

工程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机制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荣誉证书。

-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施工班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创新改进奖: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升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2.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 安全标兵奖:对于连续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安全创新奖: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安全措施,显著提高现场安全水平的个人或团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3.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或整体工程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 进度先锋奖:对于提前完成关键工程节点的施工班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效率卓越奖:对于整体工程提前完成的项目管理团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二、惩罚机制1. 质量问题惩罚: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或责任追究。

- 轻微质量问题:对于造成轻微质量问题的施工班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重大质量问题:对于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施工班组,除罚款人民币XXXX元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法进行处罚。

- 轻微安全事故:对于造成轻微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重大安全事故: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除罚款人民币XXXX元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进度延误惩罚: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工程节点或整体工程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延误的时间长短进行罚款。

- 轻微延误:对于造成轻微延误的施工班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 重大延误:对于造成重大延误的施工班组,除罚款人民币XXXX元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建部门的绩效管理,促进部门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本土建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土建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等岗位人员。

1.3 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公平、公正、科学、激励和约束,并遵循绩效管理的一致性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原则与内容2.1 考核原则(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必须真实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评价,确保每位员工在考核中都能公平地得到评价,避免歧视。

(2)多元化、全面性:绩效考核应综合考察员工在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3)科学、合理:绩效考核需遵循科学的考核方法和标准,确保考核的合理性和参考性。

(4)激励性: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部门的持续发展。

2.2 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需要根据具体工作内容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

(2)能力素质:包括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团队协作:包括员工在团队协作中的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程序3.1 考核周期公司将每年定期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制定。

3.2 考核标准与指标公司将根据土建部门的实际情况和业绩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指标,具体内容将由土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制定。

3.3 考核程序(1)确定考核对象:土建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均为考核对象,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等岗位人员。

(2)绩效自评:每个考核对象在考核期间,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绩效考核表。

(3)部门负责人评价:土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和团队协作情况,对员工进行评价和打分。

(4)绩效考核委员会评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土建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施工工程进度计划奖惩(3篇)

施工工程进度计划奖惩(3篇)

第1篇一、目的为确保施工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施工工程进度计划奖惩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三、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奖惩标准明确,奖惩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2.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原则:对进度计划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进度计划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3. 绩效导向原则: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为依据,奖惩与绩效挂钩。

四、奖惩标准1. 奖励标准(1)完成进度计划:对按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1%。

(2)提前完成进度计划:对提前完成施工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额外奖励,奖励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0.5%。

2. 惩罚标准(1)未按计划完成施工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0.5%。

(2)严重延误进度:对严重延误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项目总金额的1%。

五、奖惩程序1. 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项目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项目经理负责发放奖金或处罚。

4. 对处罚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六、附则1.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另行决定。

第2篇一、目的为提高施工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原则;3. 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4.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原则。

四、奖惩内容1. 奖励(1)完成工程进度目标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2)在施工过程中,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4)对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加班费补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蒙大矿业发〔2011〕164号关于印发《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的通知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建工程建设管理,特制订《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现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土建工程奖惩规定通知抄送:各监理单位,公司各高管。

印30份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政事务部2011年8月18日印发-2-附件: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建设管理奖惩规定一、总则1、目的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料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土建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公司具体现状,制定本工程管理奖惩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现行规范、规章、制度、文件、行业标准等。

3、适用范围工程管理奖罚规定,适用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土建工程。

二、工程质量管理1、材料报验承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应向监理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申请报验,附质-3-量证明文件,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进场材料未经报验使用于工程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20000元;对于被证实不合格的产品而使用的予以拆除,并处罚施工方50000元。

(2)见证取样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以假换真、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并对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3)装饰装修阶段材料实行封样制。

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且擅自使用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

材料使用过程中换料,与样品不符,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0元,并拆除、清除不合格材料。

2、工程报验工程报验严格执行“三检制”,在施工单位自检、专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记录齐全后报监理验收,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1)未经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20000元。

(2)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方5000元。

(3)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部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施工方50000元/次。

(4)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时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检验批检查出质量问题,限期对不合格检验批整改,发现一次处罚监理单位5000元。

3、质量控制-4-各进场单位必须向工程部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备存;提供拟进场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如未提供相关资质,开工报告不予批复。

(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单位,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未被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就直接施工的,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

现场施工与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符,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0元。

(3)各施工单位必须自觉地配合质检站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把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监理单位和质检站,对整改不及时和不反馈的单位处罚2000元/次。

(4)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各自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质量须满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各分项工程验收细则要求,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处罚施工单位3000元,监理单位督促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

整改过程中须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落实到位,避免发生整改质量仍不达标的状况。

(5)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书面),接受交底的所有人员应签字确认,不得代签;无技术交底即开始施工的单位,对项目经理处罚500元,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无技术交底开工的项目,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200元,监理-5-单位处罚1000元。

(6)工程放线定位、标高不准确,超过允许偏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自身的损失外,另行赔偿相关单位相应损失。

经监理单位检验仍存在工程放线定位、标高不准确,超过允许偏差,对监理单位处罚2000元。

(7)由于施工方法不当,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对项目经理处罚500元,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200元,监理单位处罚2000元。

(8)施工单位由于施工机具配备不足、精度不够,不按法定计量鉴定造成质量不合格,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200元,监理单位处罚2000元。

(9)工程施工使用的组合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配合比,严格计量,对无计量机具或计量不准,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10)施工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外,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11)施工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质量事故,都要及时上报,隐瞒不报,对项目经理处罚2000元,施工单位处罚50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500元,监理单位处罚5000元。

(1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如未检验或检验无记录进行下一项工序,除工程返工外,对施工-6-单位处罚5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1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材料、设备进行标识,除限期整改并达到标准外,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50元,监理单位处罚500元。

4、工程交接制度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度。

存在工序交接的不同施工单位,由监理组织两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四方会签,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未进行工序交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所有责任由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负责并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0元。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3000元。

(2)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延误进行工序交接的,承担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全部误工损失,每滞后一个工作日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天。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3)交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滞后一个工作日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天。

监理单位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5、施工单位需按监理下发的监理旁站方案内容在需要旁站施工部位提前通知监理。

未通知监理,擅自施工,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次。

通知监理但未进行旁站的工程对现场监理处罚100元,监理单位处罚1000元。

6、涉及功能检测内容需提前通知监理。

若擅自施工,上述施工内容监理不予认可,并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0元/次的罚款。

-7-7、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1)各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未能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体系未能有效的运行,除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外,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

(2)项目经理、质检员(土、水、电)、安全员、档案员(土、水、电)、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准脱岗。

专职人员不配备或配备不全,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的罚款。

无证上岗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处罚500元/次的罚款。

8、工作落实甲方、监理在工程例会、专题会等各种形式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工作安排,以及日常工作下发的指令文件要求,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安排落实。

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处罚施工单位1000/项*天。

监理单位因监督不力处罚监理单位200元/项*天,如因特殊原因或非自身原因可以顺延。

三、工程进度管理1、工程进度实行动态控制。

开工前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内容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目标分解月计划、周计划。

月计划在每月25日前,周计划在每周五15:00前,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

2、总计划的编制: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合同中无明确要求的视为7工作日)上报总施工计划,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

3、月计划的编制:根据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需编制月工程进度计划。

4、周计划的编制:根据月进度计划,承包单位编制周施工进度计划。

-8-5、不报进度计划(总、月、周)对施工单位处罚500元/次,滞后于规定日期上报的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日。

上报的总进度计划建设、监理单位在3工作日内未回复的;上报的月、周进度计划建设、监理单位在1工作日内未回复的;对监理单位处罚200元/次。

6、周进度计划未完成的施工单位,处罚金2000元/次,应在编制进度中要包括纠偏方案,并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周纠偏方案未能实现的施工单位继续编制进度纠偏方案;该月进度计划任未完成的,处罚监理单位200元/次;处罚施工单位20000元/次。

7、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任务,擅自停工,或施工单位由于施工组织、人员管理原因或拖欠劳务工程款造成停工,影响进度的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罚。

合同未作具体规定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次。

8、涉及甲供材料,施工单位应根据总计划和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供货计划与供货日期。

同时考虑备货、运货周期。

如果因施工单位提供计划不及时或计划偏差造成工期延误的不予以工期补偿并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日。

9、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总平面布置位置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场区总平面管理安排。

违反安排及协调管理指令的单位,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

10、当工序或专业交叉施工出现矛盾时,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关键工序的轻重缓急作出协调指令(书面),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指令,违反建设单位的指令的施工单位每次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

四、安全施工管理-9-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完善的以及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对其单位罚款1000元,安全体系完善但未真正实施的单位罚款1000元。

2、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对其单位罚款5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