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多发性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
关于校园性侵害的调研报告

关于校园性侵害的调研报告尊敬的老师:我经过调查研究,以下是我关于校园性侵害的调研报告。
校园性侵害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性骚扰、强奸或其他性侵犯行为。
这种行为是对受害者身心健康的极大伤害,不仅会严重影响其学习和生活,也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通过调研,我想深入了解校园性侵害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
首先,我调查了校园性侵害的发生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校园性侵害的主要原因包括性别不平等、性教育缺失、酒精滥用以及社会价值观的扭曲等。
许多受害者因为性别不平等而成为性侵犯的对象,他们常常受到男性权力的压迫和不公正对待。
此外,许多学校对性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缺乏正确的性知识和性行为道德观念,增加了校园性侵犯的风险。
同时,酒精滥用会影响学生的判断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增加了性侵犯的发生概率。
最后,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也对校园性侵害的出现起到了推动作用,一些人对性侵犯行为持有错误的观点,认为受害者应该负有责任。
其次,我研究了校园性侵害对受害者的影响。
校园性侵害不仅对受害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还对其心理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受害者常常感到羞愧、恐惧、自责和绝望,这种负面情绪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品质。
许多受害者可能因为校园性侵犯而产生心理障碍,如抑郁、焦虑甚至自杀的念头。
此外,校园性侵害还会影响受害者的社交能力和人际关系,让他们变得孤立和不信任他人。
这种负面影响通常需要专业心理辅导和支持来帮助受害者恢复。
最后,我调查了预防校园性侵害的可能措施。
提高性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是预防校园性侵害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帮助他们正确了解性知识和性行为道德观念,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遭受性侵害的辨识能力。
此外,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制定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性侵犯事件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加强师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营造一个相互信任和尊重的校园环境,鼓励学生主动报告性侵犯行为,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校园性侵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极大的伤害。
法律案件校园调查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各类法律案件在校园内时有发生。
为了深入了解校园法律案件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措施,本报告通过对校园法律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建议。
二、调查背景近年来,我国校园法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性侵等多种类型。
这些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和谐稳定。
为了全面了解校园法律案件现状,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本报告对校园法律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三、调查方法1. 文献资料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术研究等资料,了解校园法律案件的相关背景和理论。
2. 实地调查法:通过走访校园、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校园法律案件的第一手资料。
3. 数据分析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揭示校园法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
四、调查结果(一)校园法律案件类型及特点1. 盗窃案件:盗窃案件是校园法律案件中最常见的类型,主要包括宿舍盗窃、自行车盗窃等。
2. 抢劫案件:抢劫案件在校园内相对较少,但作案手段残忍,危害性较大。
3. 故意伤害案件:故意伤害案件主要涉及校园暴力、斗殴等,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4. 性侵案件:性侵案件在校园内较为隐蔽,受害者往往难以启齿,但危害性极大。
(二)校园法律案件发生原因1. 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不佳,盗窃、抢劫等案件时有发生,给校园安全带来隐患。
2. 校园内部管理:部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引发法律案件。
3. 学生自身因素:部分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4. 家庭教育缺失:部分学生家庭环境不理想,缺乏关爱和引导,导致法制观念缺失。
(三)校园法律案件影响1. 对受害者的影响:受害者身心受到伤害,影响学习和生活,甚至导致心理阴影。
2. 对校园的影响:法律案件破坏校园和谐稳定,影响学校声誉和教育教学秩序。
高校生犯罪调研报告

高校生犯罪调研报告近年来,高校生犯罪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了解高校生犯罪的原因、特点以及预防措施,我们对此展开了一次调研,并整理出了以下的报告。
一、高校生犯罪的原因1.学习压力大。
高校生在学习上的竞争压力非常大,课业负担重,很多同学会选择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好成绩。
2.精神压力大。
高校生在接受大量知识的同时,也面临着独立生活、社交压力等多种心理问题,一些同学因个性、家庭、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了恐惧、失落、沮丧、愤怒等负面情绪。
3.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高校生年龄较小,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其对违法行为的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高校生犯罪的特点1.学生在学术上容易作弊。
高校生在接受课程学习时,会经常出现学习成绩不佳的情况,因此会采取各种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成绩,其中包括作弊。
2.网络诈骗案件多发。
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高校生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交易和社交活动等,导致他们容易遭遇网络诈骗。
3.财产侵害案件也比较多。
由于高校生经济状况较为紧张,一些同学会遭受经济困难,所以对财产的保护意识不高,他们的财物也往往成为偷盗、抢劫等案件的对象。
三、高校生犯罪的预防措施1.强化法制教育。
对高校生开展法制教育,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避免产生违法行为。
2.建立校园信息安全预警系统。
高校可以依托一些科技手段,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和保护措施,避免遭受网络诈骗等案件。
3.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掌握合理的心理调节技能,以减轻精神压力,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4.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诚信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以此预防学术不端、财产侵害等案件发生。
总之,高校生犯罪的发生与学习压力、心理压力、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有关,同时也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网络环境等因素有关。
因此,需要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营造诚信守信的校园氛围,预防高校生犯罪的发生,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关于校园性侵害的调研报告

关于校园性侵害的调研报告校园性侵害是指在教育机构内发生的针对学生的性侵犯或性骚扰行为。
近年来,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频发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通过调研报告的方式,分析校园性侵害问题的现状和影响,并探讨其原因和对策。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校园性侵害事件在我国高校中普遍存在。
校园性侵害的受害者多为女性学生,但也有男性学生遭受性侵犯或性骚扰。
受害者常常经历到了身心双重伤害,严重影响其学业和心理健康,甚至导致辍学或自杀事件发生。
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受害者没有勇气或是顾虑到后果而选择不报案,令他们陷入更深的困境。
那么,校园性侵害为何如此普遍呢?首先,学校管理不善是导致校园性侵害问题频发的一个原因。
校园管理人员对于性侵问题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不足,缺乏对性侵害的重视和处理机制。
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措施,导致性侵犯者常常逍遥法外。
其次,文化观念和社会观念的问题也是导致性侵犯问题存在的原因。
性侵的罪犯通常被视为“受害者是自找的”,这种观念对于受害者来说是一种二次伤害。
同时,校园性侵犯问题也与性别歧视、权力不平等以及性教育缺失等问题紧密相关。
面对这一严峻的现实,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对策来解决校园性侵害问题呢?首先,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加强对师生的性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师生都清楚辨别和拒绝不当的性行为。
其次,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保护和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严格打击校园性侵犯行为,加大犯罪的惩罚力度,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外,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和支持体系,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让他们感到安全和被尊重。
最后,媒体、家庭和社会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媒体应广泛报道校园性侵害事件,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关切,增加对性侵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
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孩子和青少年的性教育,传授正确的性观念和行为规范,使他们懂得如何预防和应对性侵犯。
总而言之,校园性侵害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关注和合作,才能够为受害者提供安全和正义的环境,构建一个没有性侵害的校园。
大学生犯罪案件调查分析报告范文

大学生犯罪案件调查分析报告范文大学生犯罪案件调查分析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大学生犯罪案件呈现出不容忽视的趋势。
大学生犯罪案件不仅涉及到学生个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也波及到社会公共安全。
因此,对于大学生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非常重要,有助于提前预防和及时解决犯罪问题。
本报告旨在对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为进一步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策略提供依据。
二、调查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大学生犯罪案件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根据公安部的数据,2019年全国共发生大学生犯罪案件3000余起,其中包括盗窃、贩毒、校园暴力、欺诈等多种类型。
这些案件的发生对大学生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和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调查内容1.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各地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深入访谈和调查,以了解他们犯罪的原因、手段和动机。
2. 调查方法: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给被调查对象填写问卷和针对性的面对面访谈,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
3. 调查结果:根据调查数据和访谈结果分析发现,大学生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如下:(1) 心理压力:大学生面临着来自学习、社交、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压力,一些学生无法承受压力而产生逃避、反抗的心理,从而产生犯罪行为。
(2) 经济困难:一部分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支付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用,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选择了犯罪行为。
(3) 个人成长问题:部分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存在教育缺失、家庭关系紧张等问题,导致他们无法正确对待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产生犯罪倾向。
(4) 就业压力: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是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焦点,由于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大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选择了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经验和资源。
四、调查分析1. 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针对大学生心理压力问题,应加强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正确应对压力,提高心理素质。
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

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在校生还是一些没有经历过社会阅历的学生,面对他们犯如此重大错误,我们总是会痛心疾首,那么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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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违法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
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
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
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
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
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
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
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
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
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在校生犯罪的调查报告(整理12篇)-其他范文

在校生犯罪的调查报告(整理12篇)-其他范文篇1:在校生犯罪的调查报告一、目前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特点1、作案动机和目的单纯,案情相对简单。
在校生由于经历短、涉世未深,作案动机十分单纯,抢劫、盗窃案件就是因为受不了物质诱惑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伤害案件就是出于实施报复铤而走险。
2、作案一般出于冲动,偶发因素多。
在校生由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往往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3、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由于在校生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幼稚单纯,实施犯罪行为时,罪过心理不明显,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因而主观恶性较小。
4、盲目性大,不计后果。
在校生在实施犯罪时往往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多数在校生犯罪之后往往产生悔恨心理。
5、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是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又以侵犯财产犯罪为重。
综合六年来的统计数据,在校生犯罪中以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所占比例最大,具体表现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犯罪,其中又以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的抢劫罪为重,占57.5%;盗窃罪占40%,位居第二。
20xx年又出现了故意伤害犯罪。
总的来说,侵犯财产犯罪在在校生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明显大于暴力犯罪,这表明侵犯财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新的发展趋势。
二、在校生犯罪原因分析1、在校生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好胜心强,易感情用事。
当感情受到刺激时,易冲动,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从性、突发性和偶发性。
这是产生在校生犯罪的心理原因。
2、政治思想、法制纪律教育滞后。
在校时期最容易接受外部环境的各种影响,因此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由于该时期青少年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青少年的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受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一遇挫折或诱惑,便成为犯罪者。
3、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和毒害。
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在校生的灵魂有极大的腐蚀作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沦为犯罪者。
关于在校学生犯罪情况及学校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校学生犯罪情况及学校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2)关于在校学生犯罪情况及学校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五)诱使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诱使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学生以可乘之机。
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六)学校对犯罪学生的处理据调查,初高中学校对判缓刑以下的犯罪的学生一般都能保留学籍,让其重返校园继续学习;而各大学在处理学生犯罪案件时就比较严格,不管该生是被判什么刑罚,只有被判刑,一律开除学籍,不得继续上学。
三、承办人在办理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1、承办人在办理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
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
中学到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学生犯罪预防工作。
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
犯罪的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缓刑的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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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多发性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学生的健康成长关乎祖国的发展和未来,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的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我们坚持对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多发性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打击的同时,探索对在校学生的保护机制,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院办理的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审查起诉案件不断增多,2010年以来,我院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2件15人,我们对这些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统计,准确掌握这些案件的特点并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这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提出对策建议,以有效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试图引起相关机关的重视,有效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学习环境。
一、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的特点
(一)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
2010年我院审查起诉此类案件3件3人,2011年我院审查起诉此类案件4件5人,2012年我院审查起诉此类案件5件7人,其中2012年此类案件数占三年来案件总数的41.7%,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状态。
(二)涉案人员以青少年为主,多数犯罪嫌疑人为刚刚辍学的初中生,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起诉的此类案件共10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有6人,18岁至25岁的有3人,
25岁以上的仅有1人。
刚刚辍学的有5人,而且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的占大多数。
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有3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仅有1人。
如我院提起公诉的郁某强奸案,被告人郁某刚年满16岁,初中毕业刚刚辍学在家,以约受害人马某到县城关镇”阳关地带”网吧上网的名义把受害人马栽
先骗至”阳关地带”网吧,之后被告人郁某把受害人马某又带至县城内的天翔宾馆内,在该宾馆房间内郁某把受害人马某强奸。
(三)犯罪类型以强奸类犯罪较多,犯罪侵害对象多为女学生,大部分为留守学生。
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起诉的此类案件中罪名分布为:强奸5件,强迫卖淫3件,故意伤害3件,非法拘禁1件,以强奸等案件居多,占案件总数的41.7%。
这些案件被侵害对象多为女学生,其中父母在外地打工的3人,占总数的25%。
如我院办理刘某强奸一案的过程中,经查明被告人刘某强奸一女初中生的犯罪事实,该女学生父母长期在外地经商做生意,此女初中生长期得不到关爱,再加上此事件对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对其精神的创伤一时难以回复,最终刘某以构成强奸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四)侵害对象以初中生为主,携带手机并开通qq聊天通过网络引发犯罪的居多。
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起诉的此类案件中,被侵害对象为初中生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35%。
这些学生中有5人拥有手机,开通qq聊天的有4人,通过网络聊天引发犯罪的有2人。
如我院办理的李某强奸案中,李某从携带手机开通qq联系到
被害人赵某,两人通过网络聊天,聊到一定程度双方见面,李某利用网友见面的机会将其强奸,并以公布照片等方式威胁被害人不得报案,最终李某得到应有的惩处。
网络犯罪的势头呈现越来越厉害的现象,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二、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频发的成因
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频发的原因是深层次的,涉及家庭、学校、社会、个人成长经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笔者分析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学生家长长期分离,父母在外地打工,家庭父母的管教长期缺失。
此类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很多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挣钱,生活很困难,无暇照顾孩子,很多把孩子交给学校以后就不再操心了,这些学生基本上都得不到家庭应有的关爱和温暖以及应当的教育。
二是学校法制教育不同步,部分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现在学生考试压力大,一切以考试成绩论,目前法制教育形式、内容等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活动经费投入较少,学生的法制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防卫意识差。
三是使用的手机随意开通网络,网络的不良诱惑较多,qq聊天易迷失方向。
而今大部分在校学生,尤其是多数初中学生,很多人携带有手机,并随意开通网络,网络管理不规范,社会的“黑网吧”、读书无用影响极大,一些暴力事件侵蚀学生思想认识,容易引入歧途。
四是忽视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人生观价值观错位,思想随意
性较大。
长期以来,教育一直是一方净土,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都是由老师引导教育。
近年来,经济观念主导的思想影响了部分人,造成社会上部分人心浮躁,价值观、人生观偏离了正常规道,也带给了这些未涉世的学生。
很多学生思想上是一张白纸,容易受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影响,不可避免的造成了部分学生的“三观”混乱。
三、预防和减少这类刑事案件发生的对策及建议。
预防和减少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的发生需要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机构等多方面协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一)创新教育模式,解决留守学生的家庭教育问题。
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面对数量如此多的留守学生,只有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合理安排,定期研究和落实,不断探索新思路,拿出新措施,创新教育新模式。
同时也呼吁社会上的父母与子女尽可能的不出现或者少出现留守学生的情况。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力度。
我院与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密切配合,建立了检察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共计任命十多名检察官担任了全县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警示未成年人如何守法,如何识别不法分子,不走弯路,健康成长。
家庭、学校、社区应加强互动联系,充分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
引导和监管作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使他们了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其思想上架起预防犯罪的“警戒线”。
在农村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健康上网。
比如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他们树立正确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
(三)加大对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打”“防”并举措施。
继续履行检察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文件、法律规定,对于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在校园周边地区、网吧加强管理,举行专项治理活动,使打击与预防效果并举,依法从快从速处理案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合理结合。
(四)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虚拟网络、生理诱惑好奇等不健康现象。
通过建立宣传教育基地的方式,与初高中建立了宣传教育基地,通过与学校联合授课、宣传图板展示等形式,使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合理利用网络,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中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的好公民。
(五)延伸检察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几年来,我们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
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作者通讯地址: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河南南阳 47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