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2020年CPA注册会计师消费税计算原则、公式、高频考点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消除重复征税(一)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款(避免重复征税)1.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含金银铂钻);(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不含航空煤油和溶剂油)(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汇总】可抵扣:烟丝、高档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杆、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葡萄酒只有几类不得抵扣:手表、游艇、汽车、其它酒(白酒)、涂料、电池、摩托车【注意】(1)抵扣环节要求:①限定连续生产,改变了环节不得抵扣,具体如下:a.在批发环节纳税的卷烟不得抵扣前一生产环节的已纳消费税的税款。
b.纳税人用外购的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②再加工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和基本计税规则(1)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应作为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特别提示】注意区分是真委托还是假委托。
(2)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高频考点:(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淮。
第06讲_消费税法(2)

第三章消费税法【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例题1·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商业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191.59B.5983.16C.4081.62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4191.59(元);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20年5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6000元,旧项链作价4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
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300元B.265.49元C.88.50元D.200元【答案】C【解析】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3%)×5%=88.50(元)。
【例题3·单选题】某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3月,将一辆高档小轿车销售给某上市公司的高管,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含增值税)。
已知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40%,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万元。
A.0B.68.97C.14.16D.16【答案】C【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160÷(1+13%)×10%=14.16(万元)。
【考点4】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界定、代收代缴、外购农产品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的处理)【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1月受乙地板厂的委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给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5万元、加工费6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考验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环节)(★★★)(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1.生产应税消费品(1)直接对外销售,于“销售时”纳税。
(2)移送使用: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不纳税,待生产的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纳税。
②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纳税,生产的最终非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再纳税。
③用于其他方面(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生产环节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纳税人委托加工纳税地点委托加工收回后【理解】消费税是单一环节流转税。
3.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4. 销售应税消费品(1)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①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②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③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举例1】某首饰加工厂,既生产销售“金银首饰”又生产销售“珠宝玉石首饰”,未分别核算,则全部销售额按生产销售“珠宝玉石首饰”计征消费税。
【举例2】某商场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珠宝玉石首饰”,未分别核算,则全部销售额按销售“金银首饰”计征消费税。
④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⑤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 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 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
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

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2022年5.15上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单选题(共28题,共28分)1.甲公司录用许某并订立5年期劳动合同。
该劳动合同中双方依法可约定的最长试用期期限为()A.1个月B.2个月C.12个月D.6个月2.甲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2年10月零售超豪华小汽车10辆,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034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
计算甲经销商当月零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
正确的是()A.2034/(1+13%)x10%=180万元B.2034/(1-10%)x10%=226万元C.2034x10%=203.4万元D.2034/(1+13%)/(1-10%)x 10%=200万元3.甲公司2022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已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2022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A.5万元B.10万元C.25万元D.20万元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自取得资格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B.用人单位不得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的依据C.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不少于120学分D.参加继续教育当年度取得的学分可以结转当年度以后年度取得的学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60000元,消费税30000元,预缴企业所得税75000元。
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
A.3000元B.6750元C.4500元D.8250元6.2022年3月5日,方某入职甲公司。
2022年12月1日,甲公司提出并与方某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
已知方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1.纳税人。
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2.征收范围。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3.税率。
税率为1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例3-10】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向4S店销售自产超豪华小汽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向消费者销售自产超豪华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39万元。
超豪华小汽
车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40%,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0%。
请计算该汽车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汽车生产企业向4S店销售自产超豪华小汽车按照40%的税率缴纳消费税。
(2)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3)该汽车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40%+339÷(1+13%)×(40%+
10%)=950(万元)。
纳税实务3-消费税纳税实务

练习
某卷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卷烟的最高价210元 /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2021年6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 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标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分析上述业务的消费税。 (提示:1标箱=250条) 消费税=50×200×56%+50×0.6+1×250×200×56%+150=33780(元)
C、高档手表的零售环节
D、高档化妆品的批发环节
A
2.单选: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铅蓄电池 B、电动汽车 C、体育用鞭炮药引线 D、销 售价格为9000元的手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练习:
3.单选: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 )。 A、进口雪茄烟 B、零售粮食白酒 C、零售高档化妆品 D、进口服装
P89: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以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练习
某化妆品公司(一般纳税人)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 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 15%。计算该行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 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一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扣除范围不包括酒类产品、车、电池、涂料。 扣除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购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消费税小结
1、计算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2年6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下列业务视同零售业,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①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
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和清洗。
②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考察知识点消费税征税范围—零售应税消费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选项D);(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选项C);(4)差旅费津贴(选项B)、误餐补助。
考察知识点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所得3、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甲公司一批产品在搬运过程中毁损,该批产品成本3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
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考察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4、2019年1月中国居民李某取得工资20 000元,李某当月专项扣除4 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 000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 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 000元/月。
计算李某当月工资应预扣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李某当月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5 000-4 000-3 000)×3%=240(元)。
考察知识点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车船税的税目分为六大类,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考察知识点车船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D,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契税;选项C,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关于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效果的研究

572020.12(下)总第248期关于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效果的研究周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摘 要] 自2016年12月1日起,国家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目的是引导合理需求、促进节能减排。
然而,该税开征后并未真正实现其征税目的,超豪华小客车的销售数量不降反增。
同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不合理的税制设计易引发串谋避税行为出现,影响其他税种的收入。
因此,现行的超豪华小客车消费税存在诸多不足,需要从税制设计和征管思路上入手,进行改革,以真正实现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目的。
[关键词]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收制度;税制改革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A我国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作为一道在销售环节额外征收的消费税,本意是为了引导合理需求,促进节能减排。
然而由于超豪华小汽车市场的特殊性,即价格形成机制的垄断性和购买行为的非理性,导致该税很难从根本上抑制需求。
同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设置的130万元零售价格起征点,让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有动力降低开票价格以实现避税,这会导致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收入的减少。
上述实践结果表明,现行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调整。
一、现行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一)征税对象特殊,难抑需求超豪华小汽车车消费税设置的一大初衷便是利用税收手段,通过增税迫使经销商向消费者转嫁税收,提高价格,从而抑制社会上对超豪华车的超量需求。
然而开征后,超豪华小汽车的销量仅在开征后数月内有所下滑,随后便重新开始进入上升通道,并未实现抑制需求的作用。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主体以高收入群体为主,其对价格的敏感度非常低,且他们购车需求通常属于非理性消费并具有一定的刚性。
例如品牌忠实度和群体行为影响,导致他们购车需求很难因为增税而改变。
同时,开征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同时,国家同时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客车的增值税税率由17%逐步降至13%,二者此消彼长,导致绝大多数超豪华小汽车的价格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难以形成价格压力以抑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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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如何计算
【问题】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