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题及解答
消费税

【例】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
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解答:(1)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2)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10.2(万元)(4)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9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65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
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解答:77.22÷(1+17%)×10%=6.6(万元)(5)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某汽车修理厂以自产小汽车2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400吨钢材,每吨钢材不含税单价为3800元。
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小汽车不含税销售单价分别为10万元/辆、8万元/辆、7万元/辆,计算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的销售额。
解答:20 ×10=200(万元)【例】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 800元。
计算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答:(1)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00×220 = 88 000(元)【例】某炼油厂3月销售汽油3000吨,柴油2000吨。
计算该炼油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高频考点10: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是()。
A.啤酒B.红酒C.白酒D.药酒『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
卷烟和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
3.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1)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①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②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局核定。
③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5)实行从价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6)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①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并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②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③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题及解答

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销售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同增值税)【注意】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如果在销售额中含增值税,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公式: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题。
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年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增值税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
(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A.10.4B.11.93C.10.2D.9『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 =10.2(万元)(2)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没有销售价格,则应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注意】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缴纳的增值税按平均售价计算。
【例题。
单选题】A公司以一批自产化妆品抵偿对B公司的债务,该批化妆品成本为30万,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售价为40万,最低售价为38万,最高售价为45万,则该批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售价,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A.13.5B.12C.9D.11.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习题1】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分析过程:(1)第1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20×6000+8×4500)×20%+(20×2000+8×2000)×0.5=31200+28000=59200(元)(2)第2笔业务,应按薯类白酒征税,应纳消费税为: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元)(3)第3笔业务,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为:10×4500×20%+10×2000×0.5=9000+10000=19000(元)(4)第4笔业务,按酒类最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为: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元)(5)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9200+6560+19000+15600=100360(元)[习题2]某轮胎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
该厂4月份发出橡胶一批,实际成本36 000元,委托某橡胶制品厂加工车用内胎,收回后将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
该厂5月份有关情况如下:(1)收回委托加工的车用内胎1 000个,支付加工费22 500元,增值税3 825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规定向橡胶制品厂足额支付了消费税(该橡胶制品厂没有同类车用内胎的销售价格),并取得对方开具的代收代缴税款凭证。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例题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例题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例题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多数在⽣产或进⼝环节缴纳。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例题,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和便于征纳等⾓度出发,分别采⽤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办法。
1.实⾏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定额税率,采⽤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实⾏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实⾏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即: 销售额 =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 价外收费 注意:实⾏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与增值税税基是⼀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价内税)⽽不含增值税(价外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买⽅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另外,教材上列举出以下⼏个特殊规定: (1) 外汇结算销售额的相关规定 (2) 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11项特殊规定及其计算公式; 3.卷烟、粮⾷⽩酒、薯类⽩酒实⾏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例税率 例题5:实⾏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的项⽬有( )。
A.汽车B.化妆品C.卷烟D.⽩酒 E.成品油 答案:CD (⼆)⾃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 凡⾃产⾃⽤的应税消费品,⽤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再征税,体现了税不重征和计税简便的原则,避免了重复征税。
消费税计算练习题及答案

消费税计算练习题及答案精品文档消费税计算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下列行为中应征消费税的是。
A.商店销售金银首饰B.商店销售外购啤酒C.商店销售化妆品D.商店零售卷烟2.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2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计价60万元。
门市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
高尔夫球具厂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A.5.13万元B.6万元C.6.6万元D.7.72万元二.多选题1.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2.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A.优质费B.包装物租金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3.下列各项中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1 / 31精品文档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数量4. 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
A.受托方代垫原料、收加工费,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的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并收加工费的D.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受托方收加工费的5.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B.外购已税杆头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三.计算题2 / 31精品文档1.某百货公司黄金饰品部2011年2月直接零售金银首饰468000元,随同首饰销售配有首饰盒,另收取零售款1755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含税差价81900元,销售包金首饰取得零售款30000元;当期该首饰部购进金首饰认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72000元。
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1、海南一橡胶制品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册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售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为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74.88万元,计算该橡胶制品公司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答案:消费税税额=200×3%+100÷〔1+17%〕×÷〔1+17%〕×3%=10.48〔万元〕2、某白酒厂2009年8月用外购粮食白酒以曲香调味生产浓香白酒500吨,全部发往经销商,收取不含税价款7480万元,另外向该经销商收取包装部押金58万元。
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500×2000×÷10000+〔7480+58÷1.17〕×20%=1555.91〔万元〕3、某企业2010年2月受托加工A类化装品1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11700元/件;受托加工B类化装品5件,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不含税〕为10000元,受托方不销售B类化装品。
化装品的税率为30%,计算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解析:税法规定,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否则适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答案: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10×11700÷〔1+17%〕+〔40000+10000〕÷〔1-30%〕] ×30%=51428.57〔元〕4、某精工机械制造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礼品手表。
2010年7月为某部委制造纪念表300只,每只不含税9000元;制造国宾表12只,每只不含税价1.5万元;为某银行成立100周年特制尊贵金表2只,消耗黄金59克,不含税价合计18万元;赠送某关系企业一只光电纯银手表,无同类售价,成本利润率为20%,成本为8689元。
消费税计算题

消费税的计算由于消费税既有比例税率又有定额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般情况下,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例1:某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6年5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销售额64000元〔不含税〕,为某公司定制纪念活动用粮食白酒1000瓶〔500ml/瓶〕,单价20元/瓶(含税)•,并每瓶加收包装设计费2元,已开具一般发票,货款两讫,包装设计费已记进“其他业务收进〞帐户。
计算该酒厂1996年5月份应纳消费税。
〔1〕分项确定销售额①销售4吨粮食白酒的销售额:64000元。
②将含税销售额复原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20────────=17094.02〔元〕1+17%③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包装设计费应计进销售额:1000×2────────=1709.4〔元〕1+17%应税销售额合计:64000+17094.02+1709.4=82803.42〔元〕〔2〕确定适用税率:粮食白酒适用税率:25%〔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消费税=82803.42×25%=20700.86(元)例2:某摩托车厂1996年4月10日向外商销售摩托车150辆,单价1300美元〔不含税〕,当月1日汇率为8.6元,4月10日汇率为8.7元。
计算此项业务应纳消费税额。
〔1〕将美元折合为人民币计算销售额。
该厂拟定以当月1日汇率作为折合率。
人民币销售额=150×1300(美元)×8.6(元)=1677000(元)〔2〕确定适用税率摩托车适用税率10%〔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消费税=1677000×10%=167700(元)(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例3:某酒厂1996年2月,用生产的某规格粮食白酒2.2吨作为福利发给职工,按生产本钞票22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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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销售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同增值税)【注意】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
如果在销售额中含增值税,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公式: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
单选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9年3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增值税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
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
(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A.10.4
B.11.93
C.10.2
D.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缴纳的消费税额=34×30% =10.2(万元)
(2)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没有销售价格,则应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注意】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缴纳的增值税按平均售价计算。
【例题。
单选题】A公司以一批自产化妆品抵偿对B公司的债务,该批化妆品成本为30万,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售价为40万,最低售价为38万,最高售价为45万,则该批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售价,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
A.13.5
B.12
C.9
D.11.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抵偿债务和投资入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45万×30%=13.5万元。
2.销售量的确认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
单选题】某啤酒厂2009年8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
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乙类啤酒定额税率220元/吨)
A.88000
B.190400
C.100000
D.616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400×220=88000(元)
3.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算
【例题。
单选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
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万元。
(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A.30
B.5
C.35
D.25.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50×2000 ×0.00005 +150×20% =35(万元)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包括:
⑴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⑵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⑶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⑷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⑸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⑹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⑺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⑻外购己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⑼外购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⑽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⑾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注意】无酒及酒精类,无汽车游艇,必须属于同一税目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