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DOC50页)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一、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一)基本要求: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交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得内容与要求、时间与周期、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得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辆平稳变化得作用。
2、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得进口与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得下游过渡区内。
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得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区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得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
5、当单向三车道及以上公路得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6、应利用作业区上游得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得信息。
(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1、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示与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
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得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得车道。
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图3-图8:3、立交区进出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得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得具体位置与匝道得长度而定,当匝道长度表3、0、2中规定得警告区最小长度短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得交通标志可设置于匝道得起点处,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9至图13。
4、在同一位置得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移动式标志车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完整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一、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一)基本要求: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辆平稳变化的作用。
2.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3.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区1000米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1000米,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米。
5.当单向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6.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1.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示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
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
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图3至图8.3.立交区进出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当匝道长度表3.0.2中规定的警告区最小长度短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志可设置于匝道的起点处,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9至图13.4.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移动式标志车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5.当养护维修作业位置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变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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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一、术语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 、警告区: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3 、警告区最小长度: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4 、上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5 、缓冲区: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6 、工作区: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7 、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8 、终止区:设臵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9 、养护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10、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11、临时性交通标志: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臵的交通标志。
12 、临时性路面标线: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二、基本规定1、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因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2、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不止作业控制区,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3、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4、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一、术语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警告区: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3、警告区最小长度: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4、上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5、缓冲区: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6、工作区: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7、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8、终止区:设臵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9、养护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10、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11、临时性交通标志: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臵的交通标志。
12、临时性路面标线: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二、基本规定1、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因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2、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不止作业控制区,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3、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4、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承载着巨大的交通运输压力。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长期稳定运行,保障行车安全和畅通,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至关重要。
而在养护作业过程中,保障养护人员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是首要任务,这就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的安全作业规范。
一、养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养护作业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道路的路况、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情况,为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要根据养护作业的类型和规模,配备足够的养护人员和设备,并确保这些人员和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熟悉养护作业的流程和安全规范,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在作业前,要为养护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等,以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此外,还需要设置清晰明确的交通标志和警示设施。
根据养护作业的位置和范围,合理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车道封闭标志等,提前向过往车辆发出警示,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二、养护作业现场的布置养护作业现场的布置是保障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作业区域的起点前,要按照规定的距离设置交通引导设施,如锥形交通路标、警示灯等,逐渐引导车辆进入养护作业区域。
对于需要封闭车道的养护作业,要使用交通隔离设施将作业区域与正常行驶车道隔离开来,确保车辆不会误入作业区域。
同时,要在作业区域的后方设置足够的缓冲区,以减少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
在养护作业现场,要设置专人负责交通指挥,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交通指挥员要配备明显的标志和通讯设备,与养护作业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三、养护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在养护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例如,在进行路面铣刨、摊铺等作业时,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对于需要登高作业的养护工作,要确保登高设备的稳固性,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等防护装备。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做好相关的养护作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就是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一、作业前准备1. 组织人员及设备:熟练的养护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完好的维护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2. 做好现场准备:安排好施工车辆的停放位置;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防护设施;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清洁施工现场。
3. 制定作业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给道路通行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确保作业方法正确,不影响道路的通行及驾驶安全。
二、作业要求1. 路面损坏修补:准确查找路面损坏区域,并确定修补方法;对需要修补的路面进行清理,处理干净并确保完全干燥;使用合适的材料进行修补,确保质量及耐久性。
2. 道路清洗:检查清理道路,清理物品及杂草垃圾;尽可能清理边坡和桥梁上方的岩石和泥土,以防坍塌。
3. 管道维护:定期检查路沟和排水沟,确保干净畅通;检查护栏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检查其他设施如隧道、浆洞等是否正常运行。
4. 表面维护:对路面进行磨光、打磨等表面维护;对标线、标志等进行修复或者刷新。
三、安全措施1. 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在工作地点设置明显的防护设施;必须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必须穿着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2. 保障行车安全:在施工期间安装引导标志;车辆必须减速通过施工现场。
四、作业记录1. 记录详细的工作内容;2. 工作汇报应报给相关领导并进行归档;3. 对失败的作业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总之,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对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地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安全养护作业。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

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一、术语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 、警告区: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3 、警告区最小长度: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4 、上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5 、缓冲区: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6 、工作区: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7 、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8 、终止区:设臵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9 、养护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10、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11、临时性交通标志: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臵的交通标志。
12 、临时性路面标线: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二、基本规定1、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因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2、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不止作业控制区,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3、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4、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DB34/T 2196-2014)

DB34 ICS 93.080R 18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 T 2196—2014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2014 — 11— 25 发布2014 — 12 -25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一般规定 (2)5 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 (3)6 安全设施 (3)7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4)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7)附录B(规范性附录)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 (10)附录C(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33)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道路养护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亮、何光、陈勇庆、连俊峰、俞蕾、倪良松、张尤平、唐军、江红、孙海鹏、汪家勇、王姿懿、李磊、袁明园、党志强、洪祖正、吴利彬、贺冉冉、丁林峰。
II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施工信息预告和发布、安全设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高速公路涉路工程施工和其它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GB 5768。
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
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 24720交通锥GB/T 28650公路防撞桶GB/T 28651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GB/T 283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A/T 414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GA/T 580太阳能道路交通标志JT/T 847塑料隔离墩JTG 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3 术语和定义JTG H3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长期定点养护作业工期在30天(含)以上的,固定地点的养护作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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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养护作业规程一、术语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警告区: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臵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整行车状态。
3、警告区最小长度: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4、上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5、缓冲区: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6、工作区: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7、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8、终止区:设臵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9、养护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10、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11、临时性交通标志: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臵的交通标志。
12、临时性路面标线: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二、基本规定1、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因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2、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不止作业控制区,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3、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4、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5、公路长期养护作业应组织制定养护安全作业应急预案。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6、养护作业前应了解埋设或架设在公路沿线、桥梁上和隧道内的各种设施,并与有关设施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7、公路养护作业前应覆盖与养护安全作业设施相冲突的既有公路设施,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被覆盖的既有公路设施。
8、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控制区的范围和安全设施的布设位置。
9、养护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反光服,佩戴安全帽、交通引导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交通引导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在可视性良好的非行车区域内;(2)高速公路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10、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控制区内进行养护作业。
人员上下作业车辆或装卸物资必须在工作区内进行。
11、过渡区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或停放车辆。
摆放的作业机械、车辆和堆放的施工材料不得侵占作业控制区外的空间,也不得危及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安全。
12、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用于夜间的安全设施必须具有反光性或发光性。
13、夜间进行养护作业应布设照明设施和警示频闪灯,并应加强养护作业的现场管理。
14、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的布设与移除,应按移动养护作业要求进行。
安全设施布设顺序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确保已摆放的安全设施清晰可见;移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反,但警告区标志的移除应与布设顺序相同。
三、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1、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应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的顺序依次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示例图见图4.0.1-1和图4.0.1-2。
2、长期和短期养护作业应布置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终止等区域;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短期养护作业基础上减小区段长度,有移动式标致车时也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可仅布置警告区和工作区,警告区长度可减小。
3、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限速过程应在警告区内完成;(2)限速应采取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
逐级限速宜每100m降低10km/h。
相邻限速标志间距不宜小于200m。
(3)最终限速值不应大于表4.0.3的规定。
当最终限速值对应的预留行车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降低最终限速值。
4、警告区最小长度应符合表4.0.4-1的规定,当交通量超出表中范围时,宜采取分流措施。
5、封闭车道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值应符合表4.0.5的规定,封闭路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表4.0.5中数值的三分之一。
6、缓冲区可分为纵向缓冲区和横向缓冲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4.0.6的规定。
当工作区位于下坡路段时,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适当延长;(2)在保障行车道宽度的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宜布置横向缓冲区,其宽度不宜大于0.5m。
7、工作区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除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外,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km。
(2)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工作区的长度应根据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和实际养护作业而定,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km。
当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大于3km时,工作区的最大长度应为一个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
8、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9、终止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四、公路养护安全设施1、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包括临时标志、临时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各类安全设施应组合使用,典型安全设施示例见附录A。
各类安全设施及交通导引人员示例符号见附录B。
2、临时标志应包括施工标志、限速标志等(附录A表A-1),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标志宜布设在警告区起点;(2)限速标志宜布设在警告区的不同断面处;(3)解除限速标志宜布设在终止区末端;(4)“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应用于控制大型载重汽车在特大、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上的通行。
3、临时标线应包括渠化交通标线和导向交通标线(附录A表A-2),应用于长期养护作业的渠化交通或导向交通标线,宜为易清除的临时反光标线。
渠化交通标线应为橙色虚、实线;导向交通标线应为醒目的橙色实线。
4、其他安全设施可包括车道渠化设施、夜间照明设施、语音提示设施、闪光设施、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移动式标志车、移动式护栏和车载式防撞垫等,见附录A表A-3.5、车道渠化设施可包括交通锥、防撞桶、水马、防撞墙、隔离墩、附设警示灯的路栏等(附录A表A-3),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通锥形状、颜色和尺寸应符合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
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其中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
(2)防撞桶颜色应为黄、黑相间,顶部可附设警示灯,可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
使用前应灌水,灌水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在冰冻季节,可采用灌砂的方法,灌砂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3)水马颜色应为橙红色或红色,高度不得小于40cm,可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
使用前应灌水,灌水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在冰冻季节,可采用灌砂的方法,灌砂(4)防撞桶和施工隔离墩颜色应为黄、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黑相间,可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并宜组合使用。
(5)附设警示灯的路栏颜色应为黄、黑相间,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
6、照明设施和语音提示设施(见附录A表A-3)可用于夜间养护作业,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设施应布设在工作区侧面,照明方向应背对非封闭车道;(2)语音提示设施宜根据需要布设在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养护作业控制区。
7、闪光设施可包括闪光箭头、警示频闪灯和车辆闪光灯(见附录A 表A-3)。
闪光箭头宜布设在上游过渡区;警示频闪灯宜布设在需要加强警示的区域,以为黄蓝相间的警示频闪灯;车辆闪光灯应为360度旋转黄闪灯,可用于养护作业车辆或移动式标志车。
8、临时交通控制信号灯设施灯光颜色应为红绿两种(见附录A表A-3),可交替发光,可用于双向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宜布设在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9、移动式标志车颜色应为黄色,顶部应安装黄色警示灯,后部应安装标志灯牌(见附录A表A-3),可用于临时养护作业或移动式作业。
10、移动式护栏(见附录A表A-3)应符合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中的有关防护等级规定,可用于下坡路段养护作业。
11、车载式防撞垫颜色应为黄黑相间(见附录A表A-3),可安装在养护作业车辆或移动式标志车尾部。
五、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一)一般规定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布设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2、养护作业控制区两侧应差异化布设安全标志,并符合下列规定:(1)车道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非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并宜布设警示频闪灯。
(2)路肩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路肩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另一侧仅在警告区起点布设施工标志。
3、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km。
4、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10km。
5、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出入口,并宜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当工程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入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并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二)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1、四车道公路封闭车道或封闭路肩的养护作业,以设计速度100km/h 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1-1~图6.2.1-3.2、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养护作业,应结合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利用靠近养护作业一侧的车道通行,双向车道都应布置作业控制区。
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分隔宜采用带有链接的车道渠化设施,并应在前一出口布设长大车辆绕行标志。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3.3、立交出入口匝道附近及匝道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而定。
匝道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不宜小于300m。
当匝道长度小于警告区最小长度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志应布设在匝道入口处。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4-1~图6.2.4-5.4、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采用单一限速控制,警告区长度宜取长、短期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的一般,但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当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设上游过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