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厂区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员工和厂区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二、厂区出入管理制度1. 出入登记1.1 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来访者和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登记。
1.2 登记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并填写登记表,表格中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目的、预计停留时间等信息。
1.3 厂区内人员在离开厂区时需进行登记注销。
2. 门禁系统2.1 厂区将配备门禁系统,用于控制进出厂区的人员。
2.2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门禁卡或通过指纹识别系统方可进入厂区。
2.3 失效的门禁卡需要及时注销,遗失的门禁卡需要立即上报,并申请新的门禁卡。
3. 出入口管控3.1 厂区将设立主要的出入口,其余非主要出入口将关闭或限制使用。
3.2 厂区内的出入口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用于监测出入厂区的人员。
3.3 进入厂区前,人员需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行李、车辆等不定期安全检查。
4. 安全教育和培训4.1 厂区内所有人员需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厂区内安全规定、紧急情况应对等内容。
4.2 新员工入职前需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签署相关责任书。
5. 来访者管理5.1 来访者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授权才能进入厂区。
5.2 来访者需佩戴访客证,并在离开时归还访客证。
6. 外来人员管理6.1 外来人员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后方可进入厂区。
6.2 外来人员需佩戴身份标识并在进入厂区时进行登记,离开时进行注销。
7. 厂区巡逻和安保7.1 厂区内将设置巡逻点和安保人员,确保厂区的安全。
7.2 安保人员将根据厂区的情况制定巡逻路线和时间,并进行巡逻。
8. 违规处理8.1 厂区内人员如违反厂区的安全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相应记录和通报。
8.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厂区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三、补充规定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厂区相关负责人所有。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3.0职责: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4.1总则: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____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
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
出入厂管理制度

出入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出入厂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入厂的管理1、人员出入厂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30,非工作日禁止出入。
2、人员出入查验:出厂和入厂时接受门卫的查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和其他一切卫生监督法规所禁止的物品进入厂区。
3、外来人员进出证: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厂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禁止触摸或移动生产设备及物品。
4、进出记录:进出厂区的人员应在门卫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和目的,禁止未经批准私自进出。
5、车辆出入厂管理:凭有效证件、挂有有效通行牌方可出入,凭有效证件方可停放在厂区指定地点,不得跨越封闭设施进出。
第三章员工管理1、进厂:新员工入职后需办理入职手续,领取员工证和工装,经过入职培训方可进入生产区。
2、出勤记录:员工在每天上班前需进行出勤登记,禁止未经批准私自离厂或旷工。
3、打卡:员工需按时进行打卡,迟到或早退需向主管请假,连续迟到或早退将做出相应处理。
4、出厂:员工下班需凭员工证和出勤记录离开厂区。
第四章安全管理1、安全意识教育: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安全意识教育,工作期间需遵守安全规定并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
2、防护用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需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禁止弃用或私自调整。
3、危险品管理:使用和储存危险品的部门需进行专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和储存,禁止私自使用或调配危险品。
4、事故处理: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员工需立即报告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员工需爱护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2、能源管理:公司节约能源,鼓励员工减少不必要的电耗和水耗行为,提倡节约环保型生活。
3、环境监测:对厂区的环境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第六章外来人员管理1、外来人员进出证:外来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和入厂证方可进入厂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
厂区工作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三、管理制度
1. 人员出入管理
(1)工作人员凭厂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厂区。
(2)外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出入厂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接受门卫的询问、登记。
(4)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临时外出手续。
2. 车辆出入管理
(1)厂区内车辆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规停车。
(2)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并接受门卫的询问、登记。
(3)厂区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行驶。
3. 安全保卫
(1)厂区大门设门卫,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询问,确保厂区安全。
(2)门卫需对可疑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厂区内设置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确保厂区安全。
4. 保密管理
(1)厂区内涉及保密信息的区域,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
(2)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密区域。
四、奖惩措施
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厂区安全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厂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进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进出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厂区进出入人员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保护厂区安全,本制度制定之目的在于严格控制进出厂区的人员,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供应商等进出厂区的管理。
二、进出厂区的规定1.员工进出厂区规定:(1)进入厂区前,员工必须佩戴有效员工工卡,并在安检通道通过身份验证核对后方可进入。
(2)员工出厂时必须向安检通道出示有效工卡,并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
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严禁离开厂区。
(3)当员工需要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时,需向保安处出示出厂证明,经保安查验确认后方可离开。
2.访客进出厂区规定:(1)访客进入厂区前,必须经事先邀请,由被访问者向安保部门提出申请,访客需提前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并在厂区门口登记。
(2)访客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厂区,离开时需由被访问者陪同,向保安处出示出厂证明,并接受检查。
3.供应商进出厂区规定:(1)供应商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在进入厂区前向安保部门报备。
(2)供应商在厂区内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3)供应商离开时需向保安处出示出厂证明,并接受检查。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安保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并监督厂区进出入管理制度。
安保部门负有以下职责:1.制定厂区进出入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组织培训。
2.指导安检人员履行进出厂区检查、验证、监控等工作。
3.制定进出厂区的人员和车辆通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顺畅。
4.定期检查进出厂区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接受公司领导的检查并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
四、违规处理对于未佩带有效工卡、未通过安检通道的员工,人员或车辆未经许可私自进出厂区,拒不接受安检等行为,安保部门有权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1.给予口头警告,不得重复违规行为。
2.暂停进出厂区资格,暂停工资(若为员工)。
3.严重者,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制度宣传公司将向全体员工进行全面的制度宣传教育,确保每个员工都理解并遵守本制度。
厂区出入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出入口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维护厂区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出入口的管理工作,包括厂区大门、侧门、临时出入口等。
第三条厂区出入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方便生产,服务至上。
第二章出入口管理职责第四条厂区出入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出入口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厂保卫部门负责出入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培训、监督执行等。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出入口管理工作,确保出入口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出入口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出入口管理制度,掌握安全检查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制度第九条出入口通行规定(一)厂区出入口实行凭证通行制度,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
(二)员工凭工作证、外来人员凭通行证或邀请函进入厂区。
(三)临时参观、学习、洽谈等人员,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由接待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
(四)禁止无证人员、车辆进入厂区。
第十条出入口检查内容(一)对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核实,检查通行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二)对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厂区。
(三)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环保、符合厂区规定。
第十一条出入口管理措施(一)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识,明确通行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设置专人负责出入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如X光机、金属探测器等。
(四)对违反出入口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出入口突发事件处理(一)遇有紧急情况,出入口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公司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出入厂区管理制度(草稿)为加强对入出厂人员、车辆、货品旳管理, 维护企业财产及员工旳安全, 经企业研究, 特签订本制度。
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制度。
门卫人员有责任与权力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一、对出入厂区旳人员管理1.厂内职工(1)本厂员工按照考勤时间正点出入厂, 原则上在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关闭工厂大门,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出入工厂, 因私出入工厂途中出现旳一切事故自负。
(2)员工在上班时间离动工厂, 需将请假条交到门卫处方能离厂, 否则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动工厂。
(3)员工因工受伤急需外出就医或家庭突发事故旳, 不由本公约束。
(4)员工进入工厂, 应将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放置到公共车棚;乘坐私家车辆旳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 严禁将车辆停放在生产区域、仓库区域等。
(罐头厂放置院内东车棚;办公楼人员放置南车棚;普德工厂、计划物控部、电商人员临时集中放置)(5)员工衣衫不整, 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严禁入厂, 门卫有权予以劝退, 领导同意旳除外。
(6)非正常上下班人员(如夜班人员), 门卫除进行例行检查外,还应注意职工与否饮酒, 如饮酒旳予以劝退, 领导同意旳除外。
(7)休息日到厂原则上应进行出入登记, 以便做好人员出入旳追溯, 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8)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公务, 应进行指纹登记。
2.厂外人员(1)承揽工厂工程方及其雇用旳人员进入厂区工作, 先由工程承揽人联络工厂经办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然后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工程施工期间每次进入工厂都要进行登记, 直至工程结束。
(2)原料及设备供应商、业务人员前来洽谈业务, 门卫应先让其联络接待部门或经办人员, 同意后才能履行登记手续, 并放其进入或由接待部门领人。
(3)同行业人员(含上游供应商)进入厂区, 严禁自行到生产区域、仓库区域, 需由业务主办部门协同前去, 做好保密工作。
(4)初次联络业务或简朴洽谈业务旳, 一般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如企业一楼门厅)。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4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是指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例:1. 职工出入管理:a) 所有职工在进入厂区前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并通过门禁系统或保安人员登记进入。
b) 新聘用员工需在入职前经过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并获得厂区入职许可。
c) 所有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门禁时间进出厂区,不得随意离开或进入厂区。
d) 离职员工必须立即归还工作证,并在离职前经过相应手续办理出厂手续。
2. 访客管理:a) 所有访客必须在到达前预约并获得访客许可。
b) 访客必须与被访者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闲逛或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c) 访客进入厂区时必须佩戴访客证,并同样通过门禁系统或保安人员登记进出。
3. 车辆管理:a) 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并获得许可。
b)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厂区内的规定速度,不得超速行驶。
c) 大型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物品管理:a) 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b) 出厂时,所有职工和访客的物品必须经过检查,并与登记的物品一致。
5. 违规处理:a) 对于不遵守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b) 严重违规者将被暂停进入厂区的权限或取消职工资格。
这只是一个范例,实际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厂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调整和补充。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区的出入管理工作,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所有人员(包括职工、访客、供应商等)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包括车辆出入管理和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四条厂区车辆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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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司财产
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证,以作识别,严
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
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 无“临时出入证”者, 需公司
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
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
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
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登记、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保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
到后勤保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登记: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
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
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登记。
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定时间内由门卫核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登记。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登记,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正确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核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
门卫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逾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