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理论的自然诉求_关于动物权利的理论探讨(复旦大学论文资料)
动物权利探讨

其实,关于动物权利的问题,是可以解释的。
首先,提出一个问题。
人权是天赋的吗?有宗教情结的人,认为上帝书写法律的人会认为,是的。
但是从历史的经验分析,从数学模型来分析,科学的结论却不是这样。
不,人权是斗争产生的,只有斗争,才能让对方明白你的力量,你的存在,你的价值,这种斗争,既是现实的,也是潜在的,这种潜在的斗争的平衡性,才决定了权利的产生,最终引申出法律,将此(在文明的范畴内)确定。
自从人类掌握了先进的工具之后,动物和人的斗争就成为了一边倒的态势,动物,特别是那些大型动物,事实上无法为自己争取任何权利。
反倒是诸如细菌、蟑螂、老鼠这样的生物,从来没有人去同情它们、保护它们,但是它们依照进化的选择,为自己谋得了真正的生存权,而无需人类去(用法律)认定它。
大型动物的“权利”是怎样产生的?事实上,它们是人的权利衍生出来的,人们喜欢和谐,喜欢干净,喜欢多样化的生态,这种喜欢,就衍生出了动物的“权利”。
正如,我们喜欢整洁的街道,因此街道就有不被污染、破坏的“权利”,我们喜欢参天大树,因此大型乔木也获得了不被任意砍伐的“权利”。
在印度和中国过去的农村,牛被赋予了更多的精神寄托,它们也获得了不被宰杀的“权利”。
反过来说,如果人的权利本身就不公平,就不对等,那么不同人群的喜好之物所衍生出来的权利”也不一样,所以,我们看到,西方文明强势,喜欢的动物的“权利”,可以伸入到我们国家;但是,印度贫弱,牛在印度被敬奉的“权利”却跨不出国门。
可以想象,当西班牙斗牛节目在印度播放时,会有多少印度教徒的心都碎了,但是,(外界)却无人问津。
吃狗肉是我们的权利,但是如果我们故意当着一位已经无可救药的爱狗人士的面吃狗肉,却是在伤害他已经既成事实的爱狗之情-----如果他是一位无关紧要的人物不要紧,但是如果他是你的顶头上司,你就会明白,动物的权利有多少,完全取决于喜欢它们的人有多强势。
是否应该允许动物权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允许动物权利——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应该允许动物权利。
动物与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和痛苦的生命体。
因此,动物也
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
首先,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对待动物应
当是尊重其生命和福利的表现。
正如伟大的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
所说,“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可以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中看出来。
”如果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方式是残忍和不人道的,那么这个国家的
道德水平就是低下的。
另外,动物的权利也是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的需要。
很多动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对
于维持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因此,保护动物的权利也是保护人类自
身的需要。
反方观点,不应该允许动物权利。
动物和人类是有本质区别的生命体,因此不应该将动物赋予与
人类相同的权利。
首先,动物缺乏理性和道德判断能力,无法承担
与人类相同的权利和责任。
正如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所说,“动物没有理性,因此它们也没有权利。
”另外,赋予动物权利可
能会对人类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比如,如果动物也拥有言论自由的
权利,那么人类如何与动物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动物也拥有财产权,那么人类如何开展农业和养殖业?因此,赋予动物权利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甚至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动物权利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
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都需要充分考虑动物的生存和福利,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希望未来能够找到一种既能保护动物权利,又能保障人类利益的平衡点。
自然辩证法论文:动物权利

自然辩证法论文:动物权利动物权利摘要:一些学者认为动物跟我们人类一样,可以感知痛苦,并拥有情感。
所以它们应该拥有获得尊重对待的平等权利。
所以,人类对动物的任何利用方式都是错误的,要求人类完全废除对动物的利用。
本人认为,这种激进的完全废除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动物权利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类的利益,所以动物没有权利。
本文通过实例,论述动物并不具有权利这一现实,同时正确看待动物在自然界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应该看到动物保护有利于促进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一面。
关键词:动物权利、道德、权利一、动物权利的概念为了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在合理地尊重动物的安乐和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前提下,大多数人都承认动物实验的必要性,但是,一个不同的声音和一个逐渐增大的少数派极端分子团体则要求完全放弃为人类目的的,包括实验目的的动物使用,这些人赞成所谓的动物权利这样一种哲学观念。
从这一思维方式出发,他们认为动物具有与人类一样的法律和道德权利。
二、动物权利的观点汤哲学家姆·雷根认为动物天生拥有权利,老鼠和鸡都拥有子午,就像人拥有道德自我一样,他们有资格获得道德尊重,就像人有资格获得道德尊重一样。
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侵犯它们权利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包括吃肉和把动物用于医学研究等。
相反,卡尔·科亨教授则认为,动物并没有权利,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没有善待或者以仁慈的方式对待它们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并不是来自它们的权利,而是来自这样两个事实,即它们能够感受痛苦,而我们负有避免导致不必要的痛苦或死亡的一般义务。
这种义务来源于人作为道德代理人所具有的尊严。
本人赞同动物并不具有权利这一观点。
之所以人们认为动物会拥有权利这一观点,一般因为他们混淆了动物道德状况和人的道德状况,然后把仅仅能够正确运用于人的那些概念和原则运用于动物。
罗纳德·罗林认为:活着就拥有这利益,生命权,除非是自卫否则无权杀害。
赛庞提斯认为:拥有利益,有感觉,就有权利。
论动物的权利

论动物的权利动物的权利,或称动物解放,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由生态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人类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
这是一种比较激进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权,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
可以理解为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的序言中,曾对动物权利的观念做了简述,他说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又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缺少智力和自由”,但是,其他动物也是有知觉的,“它们同样应该享有自然赋予的权利,人类有义务维护这一点”,他特别指出“动物有不被虐待的权利”。
这是动物权利的最原始起源。
在动物的权利的脉络体系中,汤姆·雷根教授所主张的动物权利是指道德权利而不是指法律权利,道德权利是美国独立宣言所坚持信奉的:建立政府的惟一理由首先是保护公民拥有的权利,这些权利独立于法律权利并且比法律权利更根本。
并且这里的动物权利主要是指消极的道德权利,是指不被伤害或不受干涉的权利。
动物权利运动的目标是要废除对动物的剥削,完全废除商业性的动物农业,完全废除皮毛工业,完全废除科学对动物的利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汤姆·雷根的动物权利论及其所投身的动物权利运动的反对是必然的,在目前的中国更难得赢得市场。
汤姆·雷根主张动物有权利的理由与用来证明人拥有权利的理由是相同的。
他认为,通常所理解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的道德权利的根据是,每一个人都具有一种“天赋价值”(inherent value,也译为内在价值),或者说这种权利是天赋的;所谓“天赋价值”或“天赋”的权利,是指这种价值或权利是不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由别人或任何组织授予的,还不是由于他为别人做了某事而获得的,更不是因为每一个都具有道德能力或理性;因为某一些人不具有这些能力,但人们并未因此而否定他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仅仅根据一个人是否具有道德能力或理性来确定他是否有资格拥有道德权利,那我们就可能剥夺无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如果我们仅仅根据一个人是否促进他人的利益来确定他是否有道德权利,那我们不仅会剥夺不能为他人做某些事的无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并且从根本上已经将人视为了他人的工具。
“动物权利”概念的法哲学思考

社 会 中, 只适 用 于具 有道 德 责任感 的人 类 。动物 不具 有理性 思 维能 力 , 其行 为不 具有 道 德性 , 因而不能成 为社 会 的主体 , 也就 不 享有社会 主 体 所享有 的权利 。虽然每 种动 物 都在 自然界 中 占有 一定 的位 置 , 因而有 其存在 的价值 , 应 予以善待 , 但 它们 不 可 能
“ 动物权利 ” 概 念 的法 哲 学 思 考
严 存 生
内容摘要 : 有 必要 对“ 动 物权利 ” 作认 真 思考 。“ 权利” 是 被社 会认 可 的“ 自由” , 而 自由 是 具有 理性 能的人特 有 的 。不仅如 此 , 自由还 具 有社会 性 , 人 的 自由只有在 社会 中才 能产 生。 因为 自由有一 个正 当性 问题 , 它 必须得 到社 会 的承认 和 限制 , 权利 就是被 社
享有 与人 一样 的待 遇 或权 利 , 否则, 就 否认 了人 与 其他 动物 的 区别 , 也 会 打乱 自然 的 秩序。 所以, 严 格说 来“ 动物 权利 ” 这一概 念是 不科 学的 , 应 慎重使 用 , 否 则会导致 思 想
混乱 。
关 键词 : 人
动 物权 利 权利 本质
一
自由是具有 理性 能的人 特有 的 , 因为 只有他们能认识事物 的本质和规律 , 并依之为指导安排 自己 的行为 , 争得某种程度的独立性 , 而 自由所指 的正是一种不受限制 的状态 。不仅如此 , 自由还具有 社会性 , 人的 自由只有在社会 中才能产生 。 因为 自由有一个正 当性问题 , 它必须得到社会 的承认 和 限制 , 权利就是被社会认可 的 自由, 它要求 自由的使用者要 承担相应 的责任或义务 。因此 , 权利只 存在 于社会 中 , 只适用于具有道德责任感 的人类 。动物不具有理性思维 能力 , 其行为不具有道德 性, 因而 不 能成 为 社会 的 主体 , 也 就 不 享 有社 会 主体 所享 有 的权 利 。虽 然 每 种动 物 都 在 自然 界 中 占 有一定 的位置 , 因而有其存 在的价值 , 应予 以善待 , 但它们不可能享有与人一样的待遇或权利 , 否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正方辩手:动物也有权利,它们和人类一样都是地球上的生命。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权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和伤害。
首先,动物和人类一样拥有生存的权利。
正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说,“人类应该尊重动物的权利,因为它们和我们一样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动物在自然界中有着自己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方式,人类不应该随意干涉和破坏。
其次,动物也有不受虐待的权利。
美国演员艾伦·德杰尼勒斯曾说过,“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通过它对待动物的方式来衡量。
”虐待动物不仅是道德上的错误,也是违法行为。
最后,动物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
我们应该为动物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它们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是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或者被用来进行实验。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动物的权益,这不仅是对动物的尊重,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体现。
反方辩手:尽管动物也是地球上的生命,但是它们和人类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动物的权益和人类的权益相提并论。
首先,动物和人类在智力和情感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相比之下,人类拥有更高级的智慧和更丰富的情感世界,这使得人类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社会中的各种问题。
其次,动物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与人类有着本质的不同。
动物在自然界中以捕食和被捕食为生存方式,它们并不像人类一样拥有自由意志和自我意识。
最后,动物权益的提倡可能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和影响。
比如,过度保护动物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因此,我们应该理性对待动物权益问题,不能简单地将动物的权益和人类的权益相提并论。
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都应该理性对待动物权益问题。
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命,保护动物免受虐待和伤害,但同时也要考虑到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只有在理性和平衡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动物的权益,也能更好地维护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正方辩手:动物也应该享有权益,因为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和痛苦。
动物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为人类提供食物、劳动力和情感支持。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权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和不公正对待。
首先,动物和人类一样,有感情和痛苦。
众所周知,许多动物都有强烈的情感,它们能够表达快乐、悲伤和恐惧。
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动物的感受,应该给予它们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其次,动物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许多动物为人类提供食物、劳动力和情感支持。
比如,牛、猪、鸡等动物为人类提供肉类和蛋类,而马、驴等动物则为人类提供劳动力。
此外,许多人类与动物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关系,它们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后,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权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和不公正对待。
正如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所说,“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可以通过对待动物的方式来衡量。
”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和教育,促使人们尊重动物的权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和不公正对待。
综上所述,动物也应该享有权益,因为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和痛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权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和不公正对待。
反方辩手:动物权益并不应该和人类权益等同看待,因为人类是高等生物,有着更高的智慧和道德标准,而动物则是低等生物,没有道德观念和自我意识。
因此,动物权益不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的重点,我们应该更关注人类的权益和利益。
首先,人类是高等生物,有着更高的智慧和道德标准。
相比之下,动物是低等生物,没有道德观念和自我意识。
因此,我们不能将动物的权益和人类的权益等同看待,我们应该更关注人类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以人类的利益为重。
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以人类的利益为重,我们不能将动物的权益摆在与人类的权益相提并论。
比如,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我们需要利用动物来获得食物、药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最后,我们应该更关注人类的权益和利益。
正如美国哲学家彼得·辛格所说,“我们应该更关注人类的权益和利益,而不是将动物的权益等同看待。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动物也有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因为它们和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和生命的生物。
动物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社会的进步。
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
”这句话表达了动物和人类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和尊重的观点。
动物权益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上的关怀,更是对社会文明和道德的体现。
同时,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也证明了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痛苦和快乐的能力,它们也有情感和社会性。
因此,我们有责任保护动物的权益,禁止虐待和滥杀动物。
反方辩手观点:动物权益的保护并不应该被过分夸大,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加重要。
人类是社会的主体,动物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它们的权益不应该和人类的权益相提并论。
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人类是目的,动物是手段。
”这句话反映了人类在道德和伦理上的优越地位。
人类有自己的利益和发展需要,动物的权益不能成为人类发展的障碍。
而且,动物权益的过分强调也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和约束。
因此,动物权益的保护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过分夸大。
在这个辩题中,正方辩手可以引用伟大的哲学家的名言,如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观点,来支持动物权益的保护。
同时,可以引用一些经典案例,如动物保护组织的工作成果和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效果,来证明动物权益的保护是有必要和可行的。
反方辩手可以引用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如人口增长和资源匮乏,来支持人类利益的重要性。
同时,可以引用一些动物权益保护过分夸大导致的负面影响,如动物权益保护法对农业生产和实验科研的影响,来支持动物权益保护应该在合理范围内的观点。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
动物权益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动物也是有感情和情感的生物,它们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人类应该对动物的权益负责,不应该虐待或剥夺它们的生存权。
动物权益的保护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负责。
保护动物权益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首先,动物也是有感情和情感的生物。
很多研究表明,动物也会有快乐、悲伤、恐惧等情绪。
例如,有研究发现猪会像人一样感到快乐,而鸟类也会有社交情感。
所以,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感情和情感,不应该对它们进行虐待或剥夺它们的生存权。
其次,保护动物权益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负责。
动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和其他生物相互依存,共同维持着生态平衡。
如果动物权益受到侵犯,生态系统就会受到破坏,最终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保护动物权益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负责。
最后,保护动物权益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人类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共同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
只有保护动物权益,才能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让地球变得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保护动物权益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负责。
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动物的权益,让人类和动物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反方辩手观点:动物权益并不应该被过分强调,人类的利益和需求应该放在首位。
人类是地球上的主宰者,我们应该以人类的利益为重。
动物只是人类的资源和工具,我们有权利对其进行利用和管理。
过分强调动物权益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人类是地球上的主宰者,我们有权利对动物进行利用和管理。
人类是地球上最高智慧的生物,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和利用其他生物资源,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因此,动物权益并不应该被过分强调,人类的利益和需求应该放在首位。
其次,过分强调动物权益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过分强调动物权益,可能会限制人类对动物资源的利用,从而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例如,如果不允许捕鱼或狩猎,可能会导致食物短缺,影响到人类的生存。
【议论文】动物_1500字
【议论文】动物_1500字动物是与人类共生共存的一部分,它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与人类的互动中,动物也面临着种种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动物权益、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动物是否有权益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一些人认为动物与人类一样,应该享有平等的权益。
这就是所谓的动物权益论。
他们认为,动物拥有生命、自由和不受虐待的权利。
对于这些人来说,人类不能将其当作工具和资源来使用,而应该尊重它们的生命和尊严。
还有一些人认为,动物并没有与人类平等的权益。
他们认为,人类是智慧的和有道德的生物,因此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特权。
他们认为,人类可以利用动物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和利益,无论是作为食品、衣物还是实验对象。
对于这些人来说,人类对动物的利用是合理和正当的。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人们对于动物保护越来越关注。
许多动物种类正面临灭绝的威胁,如虎、大熊猫和海龟等。
这些物种的灭绝将给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这些濒危动物,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大熊猫,如建立自然保护区、禁止非法狩猎和销售大熊猫等。
国际社会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共同保护这些珍稀动物。
动物保护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野生动物犯罪依然存在。
非法狩猎、非法贸易和买卖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仍然盛行,使得动物仍然面临着被捕猎和贩卖的危险。
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了许多动物栖息地的丧失。
这让动物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使它们更容易受到威胁。
动物福利是关于动物如何被对待和看待的问题。
动物福利关注的是动物的健康与幸福。
一些人主张对动物进行优待和保护,以确保它们的福利。
有许多组织致力于推动杜绝动物实验和提倡无残忍对待动物的工作场所。
仍然有一些人认为,人类对动物的利用和剥削是无可避免的。
在农业中,有人认为喂养动物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因此不必过多考虑动物的福利。
在动物实验中,有人认为以小悦大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有助于人类医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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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看作是一个生命主体,而不是人的财产,动物与人一样能够感受到痛苦,所以,我们应该善待和爱
护动物。同时,在我国现阶段,应该加强保护动物权利意识的宣传,并制定中国的动物福利法。
[关 键 词] 动物权利; 人道待遇原则; 不被作为物来对待的权利
[文章编号] 1672 - 2035( 2011) 01 - 0057 - 04
受痛苦,但他们认为动物无理性、无自我意识。动物的利益是 以不必要的痛苦,不只是因为对动物施加痛苦会使人们互相 没有任何道德意义的,所以他们反对人对动物有任何直接的 之间缺乏仁爱,而是在于这样对待动物本身就是不对的。”[3]8
道德义务的看法,而主张人类只对其他人有直接的义务,对动 边沁作为行为功利主义者的代表,他主张我们选择采取的行
[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识码] A
一、问题的提出
举凡世上的成熟理论,动物权利皆是题中之义: 基督教、 佛教、伊斯兰教 中 爱 生 惜 生 的 说 教 比 比 皆 是。 “中 国 古 代 哲 学也强调天人合一,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人与自然 的关系中强调人类是万物之灵。不论是自然界的动物还是植 物都是人类生存环境的一部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就是一 种相互依存的关系。”[1]68 诸如此类的理论均可以作为动物权 利的论证基础。
教导孩子善待动物,仅仅是因为“折磨、杀害野兽的习俗不同 包括人都应该享有的重大利益,而人却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
程度上使孩子甚至有可能对人硬起心肠; 而从低等动物受折 去随意剥夺动物的生命,这其实也是类似于种族歧视或性别
磨和毁灭中取乐的人对自己的同类不大可能很同情或仁 歧视等令人不可接受的一种人为歧视。
·辛格曾讲: “基督教教义最终极、最古怪,对动物来说最痛 者的相似之处是都能感受痛苦。而能够感受痛苦的能力才使
苦的结 果,到 了 十 七 世 纪 上 半 叶 在 笛 卡 尔 的 哲 学 里 出 现 得动物具有道德意义,从而人类对动物的直接的道德义务即
了。”[4]86
源于此。
在 19 世纪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动物仅仅为没有知觉的
利依据平等原则推广至动物,即为动物的不被作为物来对待 所本能地拒绝。这种观点使人类对动物所负的道德义务独立
的基本权利。弗兰西恩认为,动物如果被视为物,那其就根本 于人与人之间负有的道德义务。而且他们理性地承认动物与
无权利可言,此时动物的价值就完全取决于其主人的价值,因 人实际能够拥有的权利还是有差异的。但是对于人和动物之
因为对动物仁慈与公平能够加强我们对人的仁慈与公平,而 承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认为动物在道德上具有真正意义的
对动物残暴的人,对人的态度也会变得残酷。爱护动物只是 根本特征在于动物和人一样具有感知痛苦的能力。而感知的
迈向目的的手段,目的则在于爱护人。美国有人做过有关此 限定是我们对他者的利益给予关怀的唯一可以捍卫的界限。
第 10 卷 第 1 期 2011 年 1 月
【法律学】
太 原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 10 No. 1 Jan. 2011
成熟理论的自然诉求
———关于动物权利的理论探讨
向朝霞1 ,徐 娟2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2. 广东海洋大学 食品科技学院, 广东 湛江 524000)
[摘 要] 通过对机械主义动物观、间接责任论、人道待遇原则到不被作为物来对待的基本权利等一系列西方历
史上不同学者关于动物权利的著名理论进行梳理、概括,中国动物权利保护应采取的立场是: 应该把
的财产权一样,人也可以以此方式获得对动物的财产权。在 的生命均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给予动物
动物问题上,洛克“更担心他们( 儿童) 为了取乐而把任何能 人类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而是说对于人和动物之间的相同的 够感知痛苦的事物置于痛苦的境地”[6]18 - 19 。洛克建议父母 利益必须得到同等的对待。因为生存和避免痛苦是所有动物
己。即把人身内涵注入创作物,创作物自然正当归自己,只要 作为存在物之一种的动物也应该受到我们的平等对待。所
通过人的劳动使其脱离自然状态即为其自己财产。[5]210 在洛 以,总体来讲,辛格认为道德理念中的一个基本规律是公平原
克看来,如同人可以通过附加劳动于资源身上从而获得对其 则。针对动物权利而言,它是指所有能够感受到痛苦或快乐
告是否有罪的判断。
格认为平等原则作为一种道德主张从来就是一种道德理想、
而在洛克对私有财产权的论证中,他认为,人的所有自然 道德观念,它不可能是基于真正的智力道德能力、体力以及类
权利以财产权为核心、基础。土地及地上所有事物为人们所 似因素而寻求的事实上的平等。“在他看来,这个原则的内
共有,唯有个人对其人身享有所有权。人运用自己的身体从 在涵义在于,我们对他人的关心,我们对他人利益的考虑并依 事劳动工作,通过劳动创造、加工过的事物正当地属于他自 赖于他们是怎样的或者他们所拥有的能力。”[7]基于此观点,
类对其他人的直接义务,对动物则只是间接义务。
其拥有所有权,同时我们也可以为了自身的目的而杀死它们,
基于这种把动物看作是实现人的目的的手段或工具的 而这样做是具有道德合理性的。
出发点,康德认 为,如 果 说 人 对 待 动 物 的 方 式 有 什 么 重 要 的
2. 边沁的现代支持者: 辛格的观点。
话,那仅仅是因为这种对待动物的方式会影响到别人: 对动物
先考虑人类利益; 另一个是,对动物施加不必要的痛苦是错 的。[3]6 - 7 人道待遇原则认为: “我们可以把人类的利益视作高
洛克和康德是此观点的代表,持此观点的人否认笛卡尔 于动物的利益,但这只是在很有必要的时候; 因此我们不能对 把动物仅仅看作是机器的论点。他们认为动物有感觉并能感 动物施以不必要的痛苦。”[3]8 同时,“之所以要禁止对动物施
[收稿日期] 2010 - 11 - 16 [个人简历] 向朝霞( 1975 - ) ,男,湖北随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读博士。
徐 娟( 1983 - ) ,女,江苏徐州人,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助教,硕士。
·58·
太 原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社会科学版)
第 10 卷
位的脉搏; 将其胸部剖开,让它跳动的心脏裸露出来,并用滚 吗?’也不在于‘它们能否说话吗?’而在于‘它们能否感受痛 烫的水烫它,还用各种方法肢解动物。所以后世哲学家彼得 苦吗?’”[3]42 边沁认为除去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二
我们否认人有权不被仅仅视为达到他人目的的工具,那么别 而推导出人类对动物具有直接的道德义务。此观点的进步性
的任何其他权利的赋予都是毫无意义的。他试图把这一为人 在于人类应该不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痛苦,其根据不在于此行
们普遍接受的作为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的人的基本权 为会使人们相互之间缺少仁爱,而在于此行为本身即为人们
二、动物权利理论的梳理
( 一) 机械主义动物观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认为,动物一半是自然,一半是植物机 械,不仅没有理性,也没有感情。他认为“动物是上帝创造的 机器,正如时钟是人制造的机器一样; 要说我们对动物有什么 道德义务,那就像说我们对时钟有道德义务一样,是毫无意义 的。我们可以有涉及到时钟的义务,但这类义务实际上全都 是对他人的义务,而非对时钟自身的义务。”[3]37 相对于拥有 人性精髓( 通过语言和人类的特殊行为存在于人的精神和灵 魂里) 的人类而言,动物只是自动的机械装置,没有思维和感 觉的能力。因为只有心灵或灵魂才有意识,而上帝只把灵魂 给了人类。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他甚至否认动物有感 觉,所以动物被人们认为在道德上并不重要,是完全处于道德 共同体之外的。 据载,笛卡尔为了检测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他及其他的 追随者们做了一些实验。抓来一只狗,将它的爪子用钉子钉 在木板上,活生生地切掉它的部分心脏,然后检查各个不同部
第1 期
向朝霞,徐娟: 成熟理论的自然诉求———关于动物权利的理论探讨
·59·
天我们认为人人享有不被仅仅视为达到他人目的工具的权 利益这一目的时才予以考前法律权
人道待遇原则的代表边沁则把人与动物的关系又推进了
利,因为此乃享有其他权利的必要前提。”[3]178 他认为,如果 一步,他认为动物与人类的相似之处在于能够感受痛苦,并进
回顾近几年屡屡发生的虐待动物事件足以令我们为之 警醒。2002 年 1 月 29 日和 2 月 23 日清华大学机电系四年级 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用火碱、硫酸将北京动物园的五只熊烧 伤,其中一头黑熊双目失明。2003 年 4 月 29 日上午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开庭审理。经审理, 法庭判决刘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2]长春市 一家医院的医学女博士刁英为了发泄对科主任的不满,在长 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采用火烧毛、针刺眼、刀割耳、注射硫酸等 残忍手段对一只小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血腥蹂躏。其丈夫李 真以虐待动物为由起诉刁英,而当他咨询有关法律界人士,一 位刘律师告诉他,对于反虐待动物的法案我国还是一片空白, 中国目前的状况十分需要尽快制定有关禁止虐待动物方面 的法律,而在此之前,主要还是靠公民的道德自律。所有这些 都说明我国在动物权利保护领域,法律作为这个社会迄今为 止最强有力的、最完善的行为规范所面对的无奈与困境。众
辛格的《动物 解 放 》一 书 的 出 版 被 人 们 视 为 现 代 动 物 权
残忍的人在跟别人打交道时心肠也会变硬。[3]38 所以,人类应 利运动的起点。在该书中,辛格通过两个进路来论证平等待
该善待动物的唯一理由是这样做有助于尽到对人类的义务。 遇原则应扩展至除人之外的动物身上的观点。一方面,他师
所周知,在一个社会中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三: 宗教、 道德和法律。自 16 世纪以来,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工 具。所有其他的社会控制手段的行使只能从属于法律,并在 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行使。当宗教、道德等其他的社会控制手 段不足以保护动物的生存权益时,我们不得不诉求权利保护 的最后屏障: 对动物权利进行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