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

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

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对于矿山开采的安全和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文地质条件的判定标准是确保矿山开采工作顺利展开并保护环境的关键。下面将介绍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的标准以及其重要性。

1.地下水位条件:地下水位是指地下水与地面的接触面高度。矿山区域的地下水位条件是判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地下水位的高度对于井下的水位控制和井下采矿工作的安全具有重要影响。通常,当矿山井下地下水位高于或接近矿井入井口的位置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地下水含量条件:地下水含量是指地下水在矿山区域的总体数量。地下水的丰富程度会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产生重要影响。在某些地方,地下水含量非常丰富,可能导致矿井开采难度加大,需要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

3.地下水质量条件:地下水质量是指地下水中各种矿化物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地下水质量的好坏对矿山开采的安全和环境保护产生重

要影响。当地下水中存在过多的矿化物和有害物质时,矿井采矿作业可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地质构造条件:地质构造是指矿山区域地下的岩石层、断裂带和构造线等地质构造特征。地质构造对于矿山开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存在相对稳定的地质构造有利于矿山开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5.岩石固结条件:岩石固结是指岩石在地下采矿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强度。当矿山区域的岩石固结性较低时,容易造成岩石坍塌和地质灾害,对矿井的安全和稳定性带来威胁。

水文地质条件的判定标准对于历史矿山区域的开采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合理判定水文地质条件可以有效评估矿山采矿的可行性,保障矿井的安全和生产效益。此外,对于历史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的综合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含量、地下水质量、地质构造和岩石固结等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保护措施。

总之,历史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是保障矿山开采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含量、地

下水质量、地质构造和岩石固结等因素,能够评估矿山开采的可行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矿井的安全和生产效益。

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

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 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对于矿山开采的安全和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文地质条件的判定标准是确保矿山开采工作顺利展开并保护环境的关键。下面将介绍历史矿山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判定的标准以及其重要性。 1.地下水位条件:地下水位是指地下水与地面的接触面高度。矿山区域的地下水位条件是判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地下水位的高度对于井下的水位控制和井下采矿工作的安全具有重要影响。通常,当矿山井下地下水位高于或接近矿井入井口的位置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地下水含量条件:地下水含量是指地下水在矿山区域的总体数量。地下水的丰富程度会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产生重要影响。在某些地方,地下水含量非常丰富,可能导致矿井开采难度加大,需要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 3.地下水质量条件:地下水质量是指地下水中各种矿化物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地下水质量的好坏对矿山开采的安全和环境保护产生重

要影响。当地下水中存在过多的矿化物和有害物质时,矿井采矿作业可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地质构造条件:地质构造是指矿山区域地下的岩石层、断裂带和构造线等地质构造特征。地质构造对于矿山开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存在相对稳定的地质构造有利于矿山开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5.岩石固结条件:岩石固结是指岩石在地下采矿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强度。当矿山区域的岩石固结性较低时,容易造成岩石坍塌和地质灾害,对矿井的安全和稳定性带来威胁。 水文地质条件的判定标准对于历史矿山区域的开采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合理判定水文地质条件可以有效评估矿山采矿的可行性,保障矿井的安全和生产效益。此外,对于历史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的综合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含量、地下水质量、地质构造和岩石固结等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保护措施。 总之,历史矿山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判定标准是保障矿山开采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含量、地

矿山水文地质规范

矿山水文地质规范 篇一: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及其工作要求第4条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 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

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个类型(见表1)。 第5条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外,还应做到: 一、高原山地向斜正地形岩溶矿区,要注重岩溶调查、暗河探测和封闭汇水洼地的水均衡工作,研究分析探放、堵截暗河水的方案与措施。 二、石灰岩露头颁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的矿区(井),要开展区域水文地质综合调查,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并采用大口径抽水、井下大型放水试验及连通试验,勘查岩溶水集中强径流带或岩溶管道带的分布。矿井开采,要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截(堵截水源)排(疏降)措施方案。要注重突水与隔水层岩性、厚度、水压、构造及采故等关系的研究,不断寻求规律。 四、岩溶矿区都要注重地面岩溶塌陷规律的调查研究,并寻求防治途径。 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表(表1) 注: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第6条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各矿的特点和开采需要,参照第5条的要求进行工作。其中: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3.8 扩大延深勘探的矿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勘探报告和矿山生产中的资料,对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勘探。 3.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探紧密结合,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先进和综合手段进行。 3.10 各矿种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的基本要求以本规范为准,各矿种可依其特点,在矿种规范中制订相应要求,与本规范配套使用。

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

前言 本标准属于煤炭工业协会《2005年煤炭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文件批准下达。本标准是为了适应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在原煤炭工业部1980年颁发的有关规程基础上,总结二十多年执行过程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制定的。 本标准是《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的配套标准。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替代原煤炭工业部(80)煤地字第638号文件颁发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炭资源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和《煤田水文地质测绘规程》。 本标准的附录主要引自GB 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及DZ0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王佟、傅耀军、程爱国、孙玉臣、华解明、袁同星、牛志刚、李洪。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工作的基本准则,侧重于勘查技术要求、工作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各阶段的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和评审、资源/储量评估、矿业权评估、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 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DZ/T0 0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GB/T14158—9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197—2005露天矿工程设计规范 GB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DZ/T0080—93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总则 3.1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煤炭资源勘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勘查阶段都应予以重视,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3.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应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预查阶段:一般不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工作。 普查阶段:大致了解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从而对煤炭资源的经济意义和开发建设的可能性做出评价。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影响矿区开发建设的水文地质条件做出评价,为矿区总体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矿井充水因素,预算先期开采地段涌水量,预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评述开采后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评价矿井水的利用可能性及途径,为矿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3.3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应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紧密结合,将地质、水文地

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类规范

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煤矿,亦可在拟建、在建煤矿时参考使用,是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类的依据。 2 基本要求2.1 根据煤矿水文地质条件的某一特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不同类型应具有显著的特点。 2.2 应具有普遍性和广泛的实用性。 2.3 本规范采用单一分类原则,其概念明确,能确定一个煤矿的水文地质和开采条件。 3 地质条件分类 具体分类方法是: ①据开采煤层及与其相关的含水层的埋藏深度进行分类; ②根据煤层开采期间的主要充水水源进行分型; ③根据煤矿的富水系数(即矿井总涌水量同产煤量之比)的大小划分其亚型; ④根据潜在的水害因素作出辅助类型的划分。 3.1 按埋藏深度分类 3.1.1裸露类(Ⅰ类) 煤矿的开采煤层全部处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充水含水层中的水包括:上层滞水、潜水、无压或有压的层间水。矿井清水可依靠排水沟自流排放,一般对矿井不构成威胁。矿井涌水量主要受大气降水控制。 3.1.2半裸露类(Ⅱ类) 煤矿开采煤层的上部处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而下部则处在该面以下,与煤层开采有关的充水含水层中的水包括:上层滞水、潜水、无压或有压的层间水。侵蚀基准面以上含水层中的水基本无压,而基准面以下含水层中的水,具一定压力。矿井涌水对煤层的开采,一般均有影响,如为岩溶水涌出,则有严重影响。采用自流和机械两种排水方式。矿井涌水量受降水季节影响显著。 3.1.3浅埋类(Ⅲ类) 煤矿的开采煤层,全部处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且埋深小于500m。煤系地层的上部,一般均有第四系松散层覆盖,个别地区还有局部的第三系伏于第四系之下。对采煤工作面而言,含水层中的水都具有一定的水头压力。矿井涌水量的大小,涌水方式,对煤层的开采皆有直接影响。矿井涌水量受降水季节的影响比较明显。 3.1.4深埋类(Ⅳ类) 煤矿的开采煤层,全部埋藏在当地侵蚀基准面500m以下。一般在煤系地层以上覆盖着巨厚的松散地层或岩层。煤矿的主要充水含水层是承压的砂岩裂隙水、薄层灰岩岩溶裂隙水,或古岩溶系统构成的厚层灰岩裂隙岩溶水。通常没有现代岩溶发育。煤层开采工作面的顶底板一般均承受较高的水压,未遇导水构造时,矿井涌水量可能不大,且水量稳定,基本不受降水季节的影响。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煤矿,亦可在拟建、在建煤矿时参考使用,是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类的依据。 2 基本要求2.1 根据煤矿水文地质条件的某一特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不同类型应具有显著的特点。

矿区水文地质

第6章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6.1水文地质 6.1.1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位于沂沭断裂带之西侧,属丘陵区,切割剥蚀一般,地形总体为北西高—南东低,最高点为矿区西北部的东跋山标高为283.4m,最低点位于矿区东南部的顺天河阶地,标高146.8m,相对高差136.6m。该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具有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高气爽,冬季干冷的气候特征。多年平均气温12.1℃,平均年降水量873mm,降水主要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份,约占全年降水水量的76%。区内地表水较发育,位于矿区西北部的跋山水库是山东省较大水库之一,本区属沂河水系,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下水、地表水以不同径流方式汇入顺天河。顺天河位于矿区东侧,为一季节性河流,水量随季节而异,夏秋两季水量较大,一般为20m3/h。 6.1.2 矿区水文地质特征 根据山东省水文地质分区,沂水县东跋山矿区属鲁中南中低山丘陵碳酸盐类为主水文地质区(Ⅱ)、肥城—沂水单斜断陷水文地质亚区(Ⅱ2)、沂水断块基岩裂隙水系统(Ⅱ2-5)的径流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位于矿区东南部的顺天河阶地,是全区地表地下水的主要汇集处,标高为146.8m,首采地段标高为+200m。 根据地下水的分布规律及其赋存条件,地层、岩性、水力特征,将

矿区地下水类型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两种类型。 ①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 呈条带状分布在矿区内顺天河两侧,宽500-1000m不等,含水层厚度一般2-5m,下游最厚可达10m,岩性为冲洪积砂质粘土、砂砾石等,结构松散,透水性好,含孔隙潜水,水位埋深0.86—4.5m,年变幅1.0m左右,随季节变化明显,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基岩裂隙水的补给,排泄以人工开采及径流排泄为主。地下水化学类型为SO4·HCO3—Ca·Mg型,矿化度小于0.5g/L。 ②基岩裂隙水 主要指埋藏于风化带中的网状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各类基岩之上部风化带。根据钻孔水文、工程地质编录资料及野外调查,矿区风化带深度一般18-25m,局部地段受构造影响达30m以上。 风化带内裂隙发育,裂隙倾角以垂直及近垂直的高角度为主,发育程度随深度增加而减弱。矿区内中粗粒二长花岗岩、片麻状二长花岗岩,斜长角闪岩、黑云变粒岩等各类岩体,抗风化能力较强,且风化深度也浅。基岩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沿地形坡降顺坡迳流,至地形有利处以潜流及泉的形式排泄出地表,地下水位埋深随地形而异,一般6.4—21.30m,平均水位埋深14.891m,平均水位标高180.799m(见表6-1)。根据抽水试验资料,试验涌水量0.175L/s,单位涌水量0.00178L/s·m,根据矿区含水层富水性划分等级,属弱富水。水质类型HCO3—Ca·Mg。矿化度小于0.5g/L,水温14℃。

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 1)地表水系 矿区范围内为丘陵地形,有利于地表水的排泄。矿井中部有一小溪经过,流量较小。地表水对矿山开采影响不大。 2)含水层与隔水层 (1)龙潭组砂岩、泥岩隔水层 由泥岩、粉砂岩、砂质泥岩和煤层组成,一般厚418.71m。其中上段主要由中细粒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和煤层组成,除中细粒砂岩含微量裂隙水外,其余各岩层均不含水,为相对隔水层。下段由灰~灰绿色砂质泥岩、灰绿色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组成,为较好的隔水层。 (2)大隆组硅质岩隔水层 该组岩性为灰褐色薄层状硅质岩,一般厚70m。浅部风华裂隙发育,含弱风化裂隙水。深部岩石完整,含水微弱,为良好的隔水层。 (3)大冶组泥质灰岩隔水层 该组岩性为薄~中层状泥质灰岩、含泥质灰岩,厚495m。岩溶欠发育,浅部含微弱裂隙水,深部含水微弱,下段泥质灰岩可视为相对隔水层。 (4)第四系含水层 主要为砂土、泥质粘土及残坡积物等组成,一般厚3m,含孔隙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泉水流量为0.014L/s。

3)断层构造水 区内断层不发育。 4)生产矿井和老窿的水文地质情况 矿山上部为老窑采空区和本矿采空区,有一定积水。但因生产巷道的长期排水,上部老窑水多已排空,对下部煤层开采影响不大。在大雨、洪水季节,仍可能有地表水经老窑倒灌,老窑水是未来矿井冲水主要因素。 5)矿井冲水因素分析 龙潭组砂岩含弱裂隙水,区内断裂不发育,上部为老采空或老窑区,地表水及老窑水为矿井主要充水来源。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6)矿井涌水量预测 根据矿井《储量核实报告》,矿井开采到-45m标高时,正常涌水量为36m3/h,最大涌水量80m3/h。

矿区水文地质的勘探程度的一般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的勘探程度的一般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的勘探程度的一般要求? 1、研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详细查明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区域地下水对矿区的补给关系,主要进水通道及其渗透性。 2、详细查明矿区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范围、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矿床、顶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着重查明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水位、水质、水温,动态变化以及地下水迳流场的基本特征,确定矿区水文地质边界。 3、详细查明对矿坑充水有较大影响的构造破碎带的位置,规模、性质、产状、充填与胶结程度、风化及溶蚀特征、富水性和导水性及其变化、沟通各含水层以及地表水的程度,分析构造破碎带可能引起突水的地段,提出开采中防治水的建议。 4、详细查明对矿床开采有影响的地表水的汇水面积、分布范围、水位,流量、流速及其动态变化、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洪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没范围。详细查明地表水对井巷充水的方式、地段,并分析论证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提出地表水防治的建议。 5、矿层与含(隔)水层多层相间的矿床,应详细查明开采矿层顶、底板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稳定性和隔水性,断裂发育程度、导水性以及沟通各含水层的情况,分析采矿对隔水层的可能破坏情况。

当深部有强含水层时,应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层从底部获得补给的途径和部位。 6、调查老窿的分布范围、深度、积水和塌陷情况,大致圈定采空区,估算积水量,提出开采中对老窿水的防治建议。 7、对有热水、气(有害气体,下同)的矿床,应基本查明热水,气的分布、压力、温度,梯度、流量,大致查明热水、气的来源及其控制因素,有害气体成分及其浓度,地热盖层的厚度,热异常区的范围、温度及热水、气对矿床开采的影响。 8、冻土地区矿床,应详细查明冻土的类型、分布、厚度、层上水、层间水、层下水的空间分布、富水性及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 9、水溶法开采的盐类矿床,应详细查明岩、矿层的空间分布,矿层顶底板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质(指可塑性、膨胀性、收缩性、崩解性、透水性等),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及分布规律,各含水层与矿层的空间关系及其水力联系情况。 10、扩大延深勘探矿区,应充分研究已有勘探和矿山生产的资料,评价矿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扩大勘探的矿区,应详细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层,断裂破碎带及矿区水文地质边界在扩大范围内的变化,当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时,可用比较法预测矿坑涌水量,否则应按新矿区的要求开展勘探。 延深勘探矿区,应详细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断裂破碎带向深部的变化。若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可用

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

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是指对矿山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气象、 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价,以期了解矿山开发对地质环 境的影响和风险,为矿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下面是全国矿 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技术要求。 一、调查区划范围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覆盖全部矿区及其周边地区,包括采矿区、选矿区、尾矿库、矿山废弃物堆存区等。 二、调查内容 1.地质情况调查:包括矿山区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矿化类型、矿 床赋存特征等。 2.地貌条件调查:包括地势、地貌类型、河流分布、水系状况等。 3.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包括地下水位、水源供应、水质情况等。 4.大气环境调查:包括气象要素、大气污染源点、气象条件等。 5.土壤环境调查:包括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壤酸碱度、有机质含 量等。 6.生态环境调查:包括野生动植物分布、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生物资源等。 7.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综合上述调查结果,评价矿山地质环境的质量 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调查方法

1.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走访、采样、观测等方式获取地质、地貌、水 文地质、气象、土壤、生态环境等的详细信息。 2.实验分析: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包括地质样品的岩相分析、地层分析、矿物组合分析,水样的水化学分析,土壤样的理化分析等。 3.遥感技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生态环境等信息。 4.信息采集与处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对现场调查和 实验分析等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综合处理,以建立矿山地 质环境数据库。 四、调查结果应用 1.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矿山环境管理与保护的科学依据,为政府制定 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参考。 2.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调查结果,对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 评价,指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3.环境监测与预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矿山环境 变化情况,提前预警环境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矿山环境修复: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制定矿区资源恢复与 环境修复规划,指导矿区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综上所述,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技术要求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应用。只有通过科学系统的调查和评价,才能有 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要求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山地质综合评估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山地质综合评估 摘要:近年来环境承受能力越来越差,随着环境的恶化,极端天气不断出现,人类开始着重推进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战略,在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对环境的保护,所以在矿山开采前需要避免地质灾害问题的发生,提前了解水文地质状况, 进行实地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提前针对地质状况制定有效应对措施,通过有效措 施提升工程安全系数,发挥水文地质工作作用,促进经济绿色协调循环发展。本 文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山地质综合评估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文地质;矿山地质;综合评估 引言 作为矿山地质勘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水文地质勘查对于降低地下水对岩土工 程的不利影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水文地质工作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地形地貌、 地质结构、地下水以及与地下水相关的气象水文等,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各区域的 地下水资源性质,从而为岩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对于相 关企业来说,只有切实突出水文地质在矿山地质勘查中的重要地位,才能获得可 持续发展的机会。为此,相关企业务必要加强对水文地质工作的重视程度,正视 实际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断优化水文地质工作体系,争取在 落实有效性工作要求的同时,也能为矿山地质勘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获得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水文地质条件分析 我国的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山脉纵横交错、海拔高差大,区域 内包含了高山、盆地、平川、沙漠和戈壁等景观,是典型的山地型高原地貌。的 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狭长,东西长1659km,南北宽530km,海拔大多在1000m以上。地形方面以阶梯型为主,区内包含多条河流以及湖泊,降水量根据 季节和气候的变化而变化,降水量直接影响到的地下水总量。的地下水补给与排 泄均属于降水型,地下水流向与地区地形有着直接关系。地下水坡度较大,流向

(新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送审稿) 1 范围 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勘查区、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查类型、勘查程度、工程量、勘查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是制订勘查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矿山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矿业权评估及转让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65-2010 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218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主要充水含水层main filling aquifer 指在矿床开采条件下,对井巷产生充水量较大的一个或多个的含水层。 3.2 水文地质勘查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包括水文地质测绘、物探、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工作。 3.3 单孔抽水试验single well pumping test 只在一个抽水孔中进行抽水的试验。 3.4 多孔抽水试验pumping test with multiple observation wells 在一个主孔抽水,其周围设置若干观测孔观测地下水位的抽水试验。 3.5 群孔抽水试验interference wells pumping test 在抽水影响范围内,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抽水孔中抽水并在其周围布置若干个孔观测水位的抽水试验。 3.6放水试验dewatering test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2引用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3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J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3总则 3.1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3.2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

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 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 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 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 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 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 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 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3.6矿区环 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 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 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 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3.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 勘探紧密结合,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作为一个整体, 运用先进和综合手段进行。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和井巷充水特征出发,根据矿井及其周边是否存在老空积水、矿井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和富水性及补给条件、矿井涌水和突水分布规律及水量大小、煤矿开采受水害威胁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种类型〔见表〕。

注:1.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充水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2.在单位涌水量q,矿井涌水量Q1、Q2和矿井突水量Q3中,以最大值作为分类依据。 3.同一井田煤层较多,且水文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分煤层进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煤矿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提交类型划分报告,由企业总工程师审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一般每3-5年重新确定一次,但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突水量首次达300m3/h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应在一年内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文〕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8号 ?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平安,根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平安规程、标准、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那么,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标准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GB12719—1991) 1 主题容与适用围 1.1 本规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1.2 本规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3.8 扩大延深勘探的矿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勘探报告和矿山生产中的资料,对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标准(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根本准那么,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根本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标准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标准 3 总那么 3.1 勘探工作的根本任务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到达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根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根底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平安,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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