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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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一、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
• • • • • 1、增值税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收入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折旧 消费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 营业税的存在问题:重复纳税+链条断裂+ 税负很重
• 2、营改增进程 • 2012年1月1日:上海 • 2012年9-12月:北京、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 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 省、广东省(含深圳市)(1+6个行业) • 2013年8月1日:全国,1+7个行业 • 2014年1月1日:铁路+邮政业 •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 •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
应税行为
范围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业务)、建 筑 11% 11% 0
服务
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增值业 务)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 无形资产 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建筑物、构筑物 跨境应税 征收率3%
•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 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 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 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 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 供游览场所。 •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 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 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 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 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 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 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 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 资租赁。 •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 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生活服务营改增的范围

生活服务营改增的范围

6.建筑业的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 7.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非自建的以购 销差额、如自建的以全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不动产所 在地按5%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9.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 地按5%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0.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 通行费。
农产品收购发票申请流程
1、纳税人填写《收购发票备案表》(一式两份),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3、纳税人凭审批同意的《收购发票备案表》及《发票核定管理申 请表》到征收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发票信息变更。 4、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带税控盘到窗口办理发行变更。
餐饮企业采购时注意事项: 1、注意进货渠道 从农户购买其自产的面粉10万元:进项税额=10*13%=1.3 万元 从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商贸企业购买面粉10万 元:进项税额=10/(1+13%)*13%=1.15万元
全面推开营改增
——生活服务业
2016年4月
一、生活服务营改增的范围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
活动。包括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其他相关行业
现代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 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 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 务活动。 (4)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 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施要点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施要点

纳税辅导22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实施要点罗本珍刘厚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生活服务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本文对“36号文”中有关生活服务业适用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要点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纳税人:身份不同税收待遇不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生活服务是指生活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下同)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二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三是征税办法不同。

生活服务业..

生活服务业..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三、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及未超过但按规定办理 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且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
四、税率及征收率
19、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20、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免税 项目
2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 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3、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 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4、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 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 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7、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8、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 费、咨询费等费用。
视同销售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或者发生视同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随着我国生活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各类生活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这些平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对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两个方面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问题。

首先,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对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式。

生活服务业主要涉及餐饮、旅游、酒店、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这些行业的特点是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多样、复杂性较高。

因此,生活服务业的会计处理需要对不同业务进行分类,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同时,还需要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核对,确保增值税的计算准确无误。

这对于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需要具备熟练的会计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其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涉及的涉税风险也相应增加。

生活服务业的企业经营范围广,涉及到各个环节,因此在税收风险方面也存在较高的风险。

首先,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发票需要按要求进行开具和保存,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发票,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抵扣的税额增加。

其次,在税务检查环节,生活服务业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证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性。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凭证,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和处罚。

此外,生活服务业的企业还需要关注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以避免产生过多的税负。

为了化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涉税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企业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再次,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和涉税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税务筹划和风险防控的建议。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一、营改增的目的(一)什么是营改增,两者的区别有哪些?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1)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

价内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格,它等于成本+利润+税金。

价内税的优点在于:税包含在价格之内,由于价格已定,国家可以通过调整价格内税收的比例来调控经济。

一、营改增的目的价内税的缺点在于: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格内,会使价格和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双方难以灵活调节。

价内税的计算:税款=含税价格×税率如某酒店的营业额是1060万元,则1060万元里面包含营业税,1060万元为含税价,也是计算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1060×5%=53(万元)(2)价外税为价内税的对称。

是指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价税分列的税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制订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两部分构成,这样国家以流通中商品为对象所征的税款,只能作为价格附加,成为价外税。

价外税的优点是:价税分开,透明度高,有利于发挥价格和税收各自的独特作用,便于消费者对价格和税收进行监督,同时也便于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价格。

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

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营业额(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营业额/(1+税率)]×税率。

如上例中的1060万元,在增值税条件下,则税款=1060/(1+6%)]×6%=60(万元)由于增值税采用扣税法,此处的税款往往是销项税额。

2.适用的税率不同营业税的税率主要是5%和3%,增值税的税率:(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税率为 6%。

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应税服务范围的规定

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应税服务范围的规定

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应税服务范围的规定作者:蔡昌高皓洁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02期生活性服务业是服务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产业,它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及服务,用于解决购买者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需求。

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全面建设“两型社会”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增进社会和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包括:商贸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家庭服务、体育产业、养老服务业、房地产业。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生活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其中,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生活服务业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税服务范围(一)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

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二篇)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二篇)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是指我国在行业和业态税制改革中,通过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四大行业进行具体实施的细则。

这四大行业分别是金融、房地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

下面将对《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金融行业:1. 税制转换:金融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

3. 业务范围内的增值税抵扣:金融机构在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行业:1. 税制转换:房地产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三、建筑行业:1. 税制转换:建筑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四、生活服务业:1. 税制转换:生活服务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此外,《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需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项。

2.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行业和业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行业发展和创新。

3. 税务监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务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减少税收漏洞和虚假申报现象的发生。

4. 审计和稽查:增加审计和稽查力度,对涉嫌逃税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5. 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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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餐饮住宿服务。 •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 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 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 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 5.居民日常服务。
•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 讲座、报告会等。
•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 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 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 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 宿和伙食的业务。
一、 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
• 1、增值税类型:
• 生产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 收入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折旧
• 消费型增值税 主辅材料等厂
固定资产
• 营业税的存在问题:重复纳税+链条断裂+ 税负很重
• 2、营改增进程
• 2012年1月1日:上海
• 2012年9-12月:北京、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 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 省、广东省(含深圳市)(1+6个行业)
• 3.旅游娱乐服务。 •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
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 饮、购物、文 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 服务的业务。
•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 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 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 飞镖)。
• 1.文化体育服务。 •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 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 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 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 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 供游览场所。
•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 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 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①国际运输;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
•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 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 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读
课程内容简介
• 1、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 • 2、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的确定 • 3、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人的选择 • 4、生活服务业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 5、生活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 • 6、两个特殊的概念:兼营和混合销售 • 7、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8、生活服务业纳税地点的规定 • 9、生活服务业的免税优惠规定
6% 零税率
①未考虑期初存货,税负上升; ②公共交通可选择简易征收;
邮政普遍服务与邮政特殊服务均免 税。; 基础电信服务11%; 增值电信服务6%;;
①老合同继续营业税 ②老设备可选择简易征收 ③融资租赁差额征收且超3%税负即征即退 存在诸多的过渡性“免税项目”例如:研发、 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等
现代服务业涉及新营改增征收范围
•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 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 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 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 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 他现代服务。
• 文化创意服务:会议--会议展览服务 • 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 2013年8月1日:全国,1+7个行业
• 2014年1月1日:铁路+邮政业
•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
•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
“营改增”税率一览表
交通运输业
11%
11%
邮政业
电信业
11%,6%
有形动产租赁业
17%
其他营改增服务
6%
建筑业
11%
房地产业
11%
金融保险业
6%
生活服务业
部分 跨境劳务
17%
6% 11% 11%
0
二、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规定
•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 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 代服务、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
•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 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 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 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 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 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 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 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 6.其他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 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 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 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 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 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 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 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 资租赁。
应税行为
范围
税率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业务)、建 筑服务、不动产租赁
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增值业 务)
11% 6%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 无形资产 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建筑物、构筑物 跨境应税
征收率3%
• 2.教育医疗服务。 •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
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 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 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 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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