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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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制度

2007年4月17日 21:48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场蔬菜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为了保证茄子、番茄、辣椒、黄瓜、瓠子、豆角、四季豆、莴苣、红菜薹、萝卜等十个骨干品种的优质品质,减少农药用量,控制化肥用量,打造绿色食品标志品牌,扩大蔬菜绿色食品销售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是:

一、成立绿色食品标准申报管理指挥部小组

一是农场成立由向忠安副场长为指挥长,基地技术管理负责人高忠(农业师)为副指挥长,农场农技站站长、农业生产办公室、质量检测站站长和各大队队长为成员的指挥部。各生产基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绿色食品管理分指挥部。指挥部按层级责任制度,把人员分解到村、组、户,按造册名单对号管理,确保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100%的不使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超标农药,不使用含激素的化学制剂和超量使用无机化肥。

二是成立绿色食品蔬菜技术领导小组:农场农业办公室主任、场长助理、农艺师高忠为组长,农技站站长(农艺师)盛志松为副组长,及从事多年蔬菜的农场农技中心三名专职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执行包队到户,做到地块落实,确保菜农在种植技术上不出问题,并强调绿色蔬菜栽培技术标准,减少用药和用肥量。

三是凡在本基地从事生产绿色食品黄瓜、番茄、茄子的农户,都必须及时参加各项技术培训。种植技术必须服从农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排的专业人员统一指导。农户对生产绿色食品不按规程操作的,当年拒收该户的产品,并按该农户产量的50%赔偿收购和销售方。

二、大力推广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肥料

我们从2000年已开始推广有机肥,菜农们目前已得到了认识,尝到了甜头。在基地范围内执行了目标责任制,大队与小队、小队与菜户都提出承诺,不得使用化肥和含有氯离子的肥料,并且从农户---小队---大队挂勾,大力推广无公害肥料、饼肥和腐热的猪牛鸡粪混合等有机肥,以提高黄瓜、番茄和茄子等十个品种的产品质量。

三、准确预报,提供最佳生产绿色食品产品的防治方案

从2000年起,一是我们加大了蔬病病虫害预测预报力度,由武汉市蔬菜技术服务总站、区植保站根据蔬菜不同品种,按季节定点、定时、及时准确的向菜农发布病虫预报。二是对蔬菜生产要求加强了农业防治:作物收后及时清园,菜地深翻和晒田,促进耕作制度改革,推广深沟高垄栽培,田间及时排水,降低田间温度,适时摘老叶、病叶,采取不同作物轮作等措施来减少病虫为害。三是进行物理防治,基地按50亩一盏,全部推广了频振杀虫灯。四是推广生物农药“武大绿洲一号”等绿色食品推选用药。五是大力推广人工捕捉害虫,严禁违反有关农药使用间隔期制度,严禁超浓度、超剂量用药。

四、规范市场、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上使用

为让农民吃上“放心菜”,武汉市从2003年开始,制定和颁发《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专业蔬菜区内销售使用6105、3911、甲胺磷、克百威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58个品种。市、区农药管理站、土肥站进行不定时对基地进行检查督促,从源头上堵绝了高毒农药进入基地。每次在施肥、用药时菜农必须在指定的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数量和品种,不得随意改变用药、用肥品种,一旦发现有违规用药和用肥,将全年没收该户产品。全范围地推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药和绿色食品、无公害肥料。

五、坚持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减轻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

要求从选用抗病品种、深翻作垄、合理施肥作起,重点强调轮作换茬,推广绿色健康栽培和生态种植法,控制病虫病源和虫源在土壤中的存活量,以减少农药使用量。一是保护天适,提高生物防治水平,大力推广Bt等生物农药;二是进

行物理防治,大力推广频振灯诱杀害虫。

六、提高施药质量,推广新型施药机械

改变传统施药方法,坚决淘汰低劣喷雾器械,推广小眼片喷雾,降低农药使用,减少农药污染。

七、生产资料投入管理

凡是在绿色食品基地内登记造册的农户,所需用的肥料、农药必须在本场、队所指定的无公害专卖店购买,并经基地技术人员认可方可使用。若发现专卖店自作主张偷偷进购不符合绿色食品所用的生产资料,由市、区农业局等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按照法规进行处罚。菜农在施肥用药时,必须先向所在大队、小队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告,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购药和用药。同时推行举报制度,对施用有不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肥料、农药的农户进行举报,谁举报、谁得奖,为举报人保密。绿色食品基地一律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

八、收获贮存和运输

茄子、蕃茄、辣椒、黄瓜、瓠瓜、菜豆、豆角、萝卜、莴苣、红菜苔等在收获时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操作,不能过早和过迟收获,收获时轻拿轻放。选择无虫、无畸形、无病用清水浇净后,经检验员检验符合质量后方可进入销售市场。在运输过程中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专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破损而对质量的影响,黄瓜、番茄、茄子可短时间贮存,在贮存之间应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并标识说明,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操作规程中要求的各项标准。存放时不得与其它绿色食品蔬菜和非品种混放,同时要通风、防鼠,确保黄瓜、番茄、茄子的原有品味。

本次申报绿色食品茄子、蕃茄、辣椒、黄瓜、瓠瓜、菜豆、豆角、萝卜、莴苣、红菜苔等不得进行包装,收后经检验合格后直接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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