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约伯记》是圣经中的一本智慧文学,讲述了远古时代忍受痛苦的约伯的故事。
在《约伯记》的章节中,提到了利维坦这个神话生物。
利维坦被描绘为一个巨大的海洋怪物,象征着混沌和邪恶的力量。
下面是关于利维坦的简要介绍,约1000字。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首次被提及是在第三十一章,作为作者对神秘力量和神创造的一种讽刺。
在这一章中,约伯描述了他自己对神的公正和自己诚实的追求,他将自己的行为与邪恶的人相比较,声称如果他犯了罪,他应该受到惩罚。
约伯说,如果他诽谤了他的佣人,或者趁他不在时欺压穷人,那么他应该为他的行为受到惩罚。
他进一步声称,如果他利用土地的资源,以满足自己的欲望,那么这片土地就应该为他的行为受到惩罚。
约伯在第三十九章讨论了神的权能和治理世界的智慧。
他提到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包括狮子、鹿、野驴、孔雀等等,并描述了它们如何生存和繁衍后代。
在这个章节的约伯突然提到了利维坦,描述了它神秘而可怕的本质。
他说:“那是神所创造游戏阻击的大怪物”。
利维坦在第四十章继续被讨论。
在这一章中,神回应了约伯的自夸和批评,神回答了约伯他所不能理解的深奥问题。
神说他创造了利维坦,并将其描述为一种巨大的怪物,“它的躯干是硬如铁棍、心如磨石”。
神说,只有他才能掌管利维坦,只有他才能使它服从。
神叫约伯意识到他是多么微不足道,多么不知天高地厚。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的描绘主要有两个方面。
它象征着邪恶和混乱的力量。
利维坦被描绘成一个强大的怪物,象征着引发破坏和混乱的力量。
利维坦的形象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邪恶存在于世界中,同时也提醒我们,尽管有邪恶的存在,我们应该继续相信神的权能和治理。
利维坦还象征着人类对神秘和不可理解事物的焦虑。
在《约伯记》中,约伯一再提到了自己无法理解神的行动和为什么神允许邪恶存在。
利维坦的形象提醒着我们,人类的智慧有限,我们不能理解神的智慧和计划。
我们必须相信神的智慧,并在信仰中寻求安慰和指导。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约伯记》是圣经中的一本旧约圣书,描绘了约伯经历了巨大的苦难,但仍然坚守信仰,最终得到上帝的慈爱与安慰的故事。
而在《约伯记》中,提到了“利维坦”这个神秘的生物,这个生物在古代被描述为一条强大的海龙,具有巨大的力量和威严。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约伯记》中的利维坦,揭示它在这部古老经典中的象征意义和文学价值。
利维坦首次出现在《约伯记》的第三十八章,上帝向约伯展示自己伟大的创造力时提到了这个生物。
上帝问约伯:“你能用钩钓出利维坦吗?用绳子把它的舌头压住吗?你能用鱼钩穿它的鼻子吗?”这些描述表明,利维坦是一种极其强大和难以控制的生物,人类无法完全掌控它。
所以,利维坦被描绘为无法被人类征服的存在,它的存在本身就展现了上帝创造的伟大和神秘。
在《约伯记》的后续章节中,利维坦被用作一种象征,代表着邪恶和混沌的力量。
在《约伯记》第四十一章中,上帝继续向约伯描述利维坦的形象和力量,强调这个生物的无法预测性和不受人类控制的特性。
利维坦的形象在《约伯记》中被用来对比上帝的创造力和伟大,凸显了上帝的至高无上和神秘莫测。
除了象征着邪恶和混沌的力量,利维坦在《约伯记》中还被解读为代表自然的原始力量。
利维坦是海洋中最为强大的生物,它的形象象征着自然界中的原始力量和神秘之美。
在古代,海洋被视为充满了未知和危险,而利维坦则代表着海洋的神秘和力量。
利维坦的形象也被赋予了自然界的神秘和力量的象征意义。
除了在《约伯记》中,利维坦的形象也在古代世界其他文学作品中出现过,例如《启示录》、希腊神话和北欧神话等作品中都有对利维坦的描述。
在这些作品中,利维坦常常被描绘为海洋中的怪兽,具有极大的力量和威胁。
这些形象都强调了利维坦的神秘和不可战胜的特性,使得它成为了古代世界中一个充满魅力和惊险的存在。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扮演着多重的象征角色,代表着邪恶和混沌的力量,自然的原始力量和神秘的美。
它的形象凸显了上帝的伟大和创造力,以及自然界的神秘和力量。
万有文库第一集利维坦分类

万有文库第一集利维坦分类利维坦是万有文库中的第一集,它是由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发表的一部重要著作。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以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为起点,探讨了政治、法律、道德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对于人类社会的组织和运行提出了自己的理论。
本文将以利维坦为主题,从人类视角出发,对霍布斯的思想进行阐述。
霍布斯认为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无序和暴力的状态。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中央政府来维护秩序和保护人民的权益,每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取任何手段。
这种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私的、好斗的,无法实现和平与稳定。
因此,霍布斯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统一管理和控制社会。
霍布斯认为中央政府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
在《利维坦》中,他提出了“利维坦”这个概念,意味着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统治者。
这个统治者应该被人民授予权力,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霍布斯认为人民应该自愿将权力交给统治者,并接受他的统治。
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实现和平与公正。
霍布斯还强调了人类的自利本性。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私,只追求自己的利益。
在他看来,人类之所以会追求和平和社会秩序,并不是出于道德或伦理的考虑,而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因此,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制定法律和规则来限制人们的行为,以防止他们过度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
霍布斯还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人民与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人民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和权力,以换取政府的保护和维护秩序的能力。
这种契约关系是建立在人类自利本性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出于道德或伦理的考虑。
利维坦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它对人类社会的组织和运行提出了独特的观点。
霍布斯通过对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进行分析,揭示了社会秩序和政治权力的本质。
他强调了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人类自利本性对社会运行的影响。
通过对霍布斯思想的理解和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运行规律。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是《圣经·旧约》中的一部书,其中讲述了关于信仰、苦难和神的正义等重要主题。
而其中有一段描写了一种神秘的生物——利维坦。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被描述为一种巨大的海洋生物,它的形象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色彩。
利维坦是海中的霸主,身体巨大,有着强壮的躯体和锋利的鳞甲,无人能够与之匹敌。
它的眼睛如闪电,嘴里喷出火焰,声音如雷霆,整个存在都充满了威力和荒凉的气息。
在《约伯记》中,神让约伯看到了利维坦的恐怖形象,以展示神的伟大和力量。
利维坦的形象成为了神的信仰和慰藉的象征,同时也提醒了人们对神的敬畏和顺服。
利维坦的形象也被广泛用于文学和艺术作品中,成为了一个充满神秘和惊奇的符号。
无论是古代的神话传说,还是现代的小说和电影,利维坦的形象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利维坦的解读也有着不同的观点。
有人认为利维坦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生物,或者是古代海洋中的巨型爬行动物;也有人将其视为一种象征,代表着人类内心深处的恐惧和挑战。
无论利维坦是现实的存在,还是象征的意象,它都是一种神秘而古老的生物形象,在人类的文化和想象中留下了深远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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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看来,利维坦的形象可能已经不再那么神秘和恐怖,但是它所代表的力量和威严依然令人无法忽视。
利维坦的故事,不仅是《约伯记》中的传奇,更是人类对于未知和超越的探索和想象。
其形象和意义,将继续影响和启发着人们的思考和创作。
《利维坦》读后感

《利维坦》读后感《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霍布斯提出了他对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类本性的独特见解,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首先,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认为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下的恶性竞争和混乱,自愿放弃部分个人自由,将权力交给一个绝对的统治者,即“利维坦”,以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种权力的集中和集权统治的理念,对于当时英国的政治局势和社会状况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同时,霍布斯对于政治权力的理性和合法性的思考,也为后来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霍布斯对人类本性的观点也是《利维坦》的重要内容之一。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私、贪婪、好斗,追求自身利益和权力的最大化,因此在自然状态下会陷入无休止的战争和混乱之中。
为了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限制个人的自由,服从统治者的权威,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种对人性本质的深刻洞察和分析,对于理解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和政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此外,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还探讨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问题。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源自人民的授权和委托,只有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之内行使权力,才能被视为合法和正当。
同时,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法律和规范的约束,不能任意滥用和侵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这种对政治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思考,为建立现代民主制度和法治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总的来说,《利维坦》是一部充满智慧和洞察力的政治哲学巨著,对于理解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类本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霍布斯的思想和观点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我们应当认真阅读和思考,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当代社会和政治挑战。
希望通过这篇读后感,能够激发更多人对《利维坦》这部经典之作的兴趣和思考,共同探讨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道路。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被描绘为一个巨大的海怪,强壮无比,拥有鳞甲和锐利的牙齿。
它的形象可谓是神奇而又可怕,让人无法忘怀。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被提到了三次,分别在第三十一章、第四十章和第四十一章。
在第三十一章中,约伯自我辩护时提到了利维坦,说自己没有追求没有价值的东西,也没有恶语攻击神。
他认为自己应该为行动辩护,并且指出谁能抓住利维坦并将其掌握在手中呢?
在第四十章中,上帝询问约伯是否有能力像上帝一样创造利维坦这样的怪物。
上帝描述了利维坦千奇百怪的身躯,它的骨头像铁条一样坚硬,肌肉由阳性和阴性组成,它的呼吸可以点燃炭火。
上帝的描述让读者感受到了利维坦的可怕和神秘,并且显示出上帝的创造力和掌控权。
在第四十一章中,上帝继续描述了利维坦的力量和力量的强大模式。
上帝询问约伯是否可以抓住它,或者与它进行战斗。
他最后解决问题,告诉约伯他无法理解神的创造和掌控。
利维坦是一种象征,代表了世界上最强大和神秘的力量。
它的形象显示了上帝的力量和创造能力并表明人类在面对它时无力回天。
虽然约伯通过描绘利维坦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和行为正确,但上帝的描述显示出比利维坦更大更强大的力量,这一点彰显了上帝的权威与主导地位。
总之,利维坦是《约伯记》中一个典型的象征和形象,它代表了神秘和强大的力量,同时也显示出上帝的创造力和掌控权。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摘要】《利维坦》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其中探讨了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
本文对这些思想进行全面评价,并指出《利维坦》在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在对霍布斯的君主论进行评价时,我们看到他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力和人民的服从。
而在社会契约论中,霍布斯认为人们为维持社会秩序而形成契约,强调个人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权力观中,他认为权力是维持秩序的基础,国家是权力的集中体现。
在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中,霍布斯强调人民要服从国家权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论部分则强调《利维坦》的现实意义在于提供了社会秩序维护的理论基础,对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利维坦》、政治思想、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公民责任观、现实意义、启示、政治哲学史、评价、结论1. 引言1.1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概述《利维坦》政治思想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被称为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之作。
本书主要探讨了权力、国家和社会契约等政治问题,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评价《利维坦》政治思想时,我们不仅可以从理论的角度出发,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霍布斯在书中提出的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以及公民责任观等观点,都具有独特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意义。
通过对这些观点的评价,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利维坦》所提出的政治理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现代政治思想。
对《利维坦》政治思想的评价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霍布斯的政治理论,还有助于我们思考政治问题,指导实际政治实践。
2. 正文2.1 对《利维坦》中的君主论进行评价《利维坦》中的君主论是霍布斯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君主在霍布斯看来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
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契约,人民将其自然权利委托给君主,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霍布斯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权威,以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君主的权力不受限制,他可以制定法律、收税和动用军队等,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

《约伯记》中的利维坦利维坦是《约伯记》中的一个关键角色,出现在该书的第41章。
利维坦是一种巨大而强大的生物,通常被描述为海中的怪物。
约伯对神的苦难表示不满和质疑,通过利维坦的描述,神向约伯展示了自己的伟大和能力。
利维坦的描述是以诗歌的方式出现的,展示了其令人震惊的形象和力量。
书中描述了利维坦的皮肤坚硬无比,似乎无法伤害它。
它的背上长满了坚硬的鳞片,宛如铁铸成。
它的眼睛亮如晨光,仿佛火把在波浪中闪烁。
它的口中火花喷射,从它的鼻孔冒出烟雾,正如沸腾的锅和炉子。
利维坦有巨大的身躯,无人能与之匹敌。
它的胸部坚硬如石,坚若底磐。
当它行走时,在水面上留下明亮的路线,仿佛水面燃烧起来。
书中还描述了与利维坦搏斗的艰难。
它的出现令人恐惧,谁敢向它挑战?金子和玛瑙都不足以与之交换。
它的气喘如火,它的眼象晨光,他身体构成的每一个部分都显示出神赐予它的力量。
仅仅想到与它搏斗,那简直是疯狂之举,谁敢冒这样的风险?它是地上一切骄傲的王,没有任何东西敢与它比肩。
它令强者屈服,心存骄傲的人疲惫不堪。
利维坦的描述不仅仅是为了显示它的力量和威严,更重要的是表达神的伟大与无法比拟的能力。
通过与利维坦的对比,神向约伯展示了他自己的伟大和创造力。
利维坦只是神创造的一件作品,而神的伟大超乎人的想象。
神问约伯是否能掌管世界的一切,如同神一样能够创造和掌控像利维坦这样的怪物。
利维坦在《约伯记》中扮演着一个象征性的角色,它代表着人与神之间的无法理解的距离和差异。
正如利维坦的形象令人畏惧,神的伟大和能力也是无法理解和领悟的。
约伯透过与利维坦的对话,意识到自己应该谦卑地面对神的伟大和权能,接受神的主宰和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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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读书笔记《利维坦》是著名的启蒙思想家霍布斯的一本关于国家论的专著。
“大自然,是上帝用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艺术。
”人类则是大自然里最精美的艺术品,因为他们可以通过模仿大自然这一上帝的艺术,创造出人造的动物。
霍布斯,自认为是近代政治科学的开端。
这样的说法也许是因为他受到了笛卡尔的强烈影响,进而试图通过一种“几何”的严密的逻辑推理方法来说明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的真理。
霍布斯在政治学家们中间受到如此的重视,关键在于霍布斯从难以辩驳的原初假设,推导出了最重要的要素即自然权利,从而奠定了现代政治学的基石。
读《利维坦》这本书,我觉得更多的是感触到了霍布斯深刻的思想,对于人、对于国家、对于宗教、对于社会的各种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从政治追溯到了人类的本质和特性,也从人这一自然生物发展到造就“利维坦”,无论是从纵向还是横向,都让我的思维得到了拓展和深化。
《利维坦》的文字似乎有种魔力,霍布斯雄健的笔锋在思想之园中疾驰,他的语言和文字能吸引着你跟着他迈向思想深处,即便你一开始觉得他的观点和你的不同,甚至对立,但最终会让你觉得不得不服。
必须承认的是,霍布斯的一些观点是偏激的,即便是他本身也是一个颇有争议、不易理解的人物。
他的有些政治主张是很反动的,但是他在哲学上、神学上却是一名勇敢的斗士,在政治理论上也有杰出的贡献。
他一身矛盾丛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唯心主义的社会观扭结在一起,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要求又包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外壳之中。
一、论人类由于人是利维坦的材料和创造者,那么就必须先从人类说起。
《论人类》是全书的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处于运动状态中。
接着他从“论人”入手,指出人的生命也不过是四肢的运动;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求自保、生存,从而使自私自利、贪婪、恐惧、残暴无情,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征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
霍布斯从关注人的认识问题开始,以十二章的篇幅来论述个人的品质,通过亚里士多德划分清晰的伦理学体系来描绘人性和促使人相信他描绘的人性。
第六章(《论自觉运动的内在开端——(通称激情);以及表示这些开端的术语》)是重要的一章,假设我们还习惯于古典哲学对于人的理性的信任和对于人品质中“高尚”的推崇,并认为人的生活目的就是过崇高的生活,那么首先我们不能从自然权利和自然律开始,其次我们不能接受主权者至高无上论,而这在霍布斯看来,势必导致愚昧与可悲的混乱状态。
因此,他的前十二章不动声色地把古典哲学关于人的预设扫除干净。
第十章《论权势、身价、地位、尊重及资格》里面,霍布斯提醒我们人们的权势包括他们的智慧、地位、身价、美德等等一切可以用来影响他人决定的力量,而在第十三章《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他马上又向我们证明,人确实生而平等,但这种平等的含义包涵两点,一是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品质水平感到满意,二是每个人都有理由对其他人产生恐惧。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任何社会的因素在起作用,人与人之间势必陷入无休止的争斗和恐惧之中。
霍布斯仍然把引起人的争斗的原因归为竞争、猜疑和荣誉三种,但是就这些感情的起源而言,竞争是我们对于别人掌握的资源超出我们而有可能轻易地伤害或杀死我们的恐惧,猜疑是我们对于别人所掌握的资源和意图不了解所引起的恐惧,而荣誉是我们对于别人可能会认为我们的品质、能力与我们目前所处的地位和掌握的资源不相称而可能产生杀心的恐惧。
霍布斯在论述自然权利时提到了自由,然而霍布斯的自由概念在他的政治学中,除了一个概念之外什么都不是。
霍布斯不能容许把主权者的意志作为“外界障碍”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是只允许臣民在生和死,受较多的伤害和较少的伤害之中作出选择,这就是权术。
与自然法不同,霍布斯提醒人们注意自然律,也就是,那些天生你就不可违背的准则,只要你还意图保全自己的生命。
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第一自然律非常有说服力,也就是追求和平和保卫生命的自然律。
在这之上又引申出了第二定律,为了和平和自卫甘愿放弃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
从第二自然律开始,霍布斯开始以看似严谨的方式引导人们得出他所希望的结论。
之后,霍布斯用很长的篇幅来讨论契约法,重点是契约法仍然基于人们对死的恐惧。
因此,契约一经签订,便不可违背。
这是一条自然法,而非自然律。
在自然律中,人们由于迫在眉睫的威胁不得不那么做,但对于自然法来说,人们面临的恐惧并不那么直接。
由此,霍布斯说,不正义就是违背契约。
不正义是毁坏社会上人们的预期,这既容易被理解,也容易被执行,因为契约为自愿签订,那么每个人根据契约交换或转让权利之后得到的显然是他们最可欲之物,也就是,每个人应当得到的东西。
第四自然法是知恩图报,而第五自然法是适应,第六自然法是恕宥,第七自然法则是对报复的限制。
这些看似道德的论述,在和平中的人们看起来是多么遥远,但是霍布斯以他的逻辑雄辩地说明,这些今天看起来是高尚的行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理性人们为生存而不得不作出的选择,这些不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保命法则。
第八条禁止侮辱,第九条禁止自傲,这在自然状态下更为明显,也为生存竞争激烈的中国人所最容易接受;第十条非常有趣,“进入和平状态是,任何人都不应要求为自己保留任何他不赞成其余每一个任要为自己保留的权利”,它简直就是密尔自由概念的翻版。
第十一自然法,霍布斯为国家的形成的关键——权利的转让——作了个小小的铺垫,“一个人如果受人信托在人与人之间进行裁断时,那么自然法就有一条诫条要求他秉公处理”,因为没有这一点人们的争端就只有凭战争决定。
第十二自然法和十三自然法是分配,十四自然法是“不斩来使”,第十五自然法是第十一自然法的另一半,并又对主权的形成作了小小的补充。
这些条目的道理与第四到第九的道理一以贯之。
霍布斯几乎靠逻辑的力量重建了一个现实的社会,探索着人不得不遵守的道德准则的社会起源。
所有这些准则归纳为一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霍布斯的主权,或者说伟大的利维坦,正是建立在他对人性的基本判断,即恐惧是促使他们向善的最高动力的假设。
人们为了生存建立契约,把它转交给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来实行——主权者。
所谓“人”分两种:言语和行为被认为发自其本身的个人称为自然人;被认为代表他人语言和行为的个人就是拟人。
拟人的言行被代表者承认时便被称为代理人,承认者就是授权人,代理人根据授权订立的契约约束力及于授权人。
一群人经本群中每个人个别地同意而由一个人或一个集体代表时,就成了单一的人格,承当这一人格的就是代表者,代表者以这一群人的名义所作的言行应理解为被这群人中所有的人授了权。
二、论国家利维坦,这个号称是“国民的整体”或“国家”的庞然大物,就是人们用艺术创造的一个“人造的人”。
利维坦远比自然人身高力大,但他存在的目的却是保护自然人,而且正是由于他的身高力大,才使他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主权是他的灵魂,使整体得到生命与活力;臣民团体是他的肌肉;官员是他的关节;赏罚是他的神经,紧密连接主权与臣民并推动每一官员执行任务;每个成员的财产是他的实力;臣民的安全是他的事业;提供必要知识的人是他的记忆;公平、法律、和睦、内乱是他的理智、意志、健康与疾病;而战败就是他的死亡;最后,把上述一切最初建立、联合、组织起来的就是“契约”,是像上帝创世时所发布的一样的命令,那就是“我们要造人”。
《论国家》是全书的第二部分,也是主体部分,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下人们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信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
据称,这样订立的契约就叫做社会契约(也称信约或盟约),这个人或者这个集体就是主权者,而象这样通过社会契约而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组成了国家。
“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用更尊敬的方式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
此外,霍布斯在这一部分还论述了主权者的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君主制;人民的义务——绝对服从。
主权者或国家的职责有三:一是对外抵御敌人侵略,保障国家安全;二是对内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宁;三是保障人民通过合法的劳动生产致富。
某些动物,只受各自欲望和判断指挥,且没有语言来交流何为公共利益,但它们却能群处相安地生活,因而被亚里士多德称为政治动物。
但人类却不能这样,霍布斯总结的原因如下:一、人类竟求权势;二、人类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有分歧;三、人类拥有理智,所以在处理同一事物上会有分歧;四、人类语辞技巧善变,会捣乱和平;五、人类能够区别无形的侵害和有行的损失;最后,动物的协同一致是自然的,人类的协同一致则是根据人为契约而来。
人类总是希望获得并保存脱离战争状态后的满意生活,但若没有有形的力量使人们畏服,并以刑罚之威约束人们履行契约和遵守自然律,这种战争状态就是人类激情的必然产物。
群体纵使再大,如果每个人都是根据各人的判断与欲望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就不能期待这种群体对外能御敌,对内能制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
因此,要建立一种拥有上述两能力以便使每个人都过上满意的生活的群体,就只有一条路:每个人把所有的权力授权给某一人或某一集体,全体真正地统一于唯一的人格之中。
这一人格通过人人互订契约而形成,其方式是:一个人承认这个人格,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把它授予这个人格,但条件是其他每个人也授予他同样的权力,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他运用每一人授权而形成的强大权力组织大家的意志对外抗御敌人,对内谋求和平。
生活在利维坦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
国家的本质就是一大群人互订契约对其一切行为授权,以便他能按其认为有利于这群人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的一个人格。
承当上述人格的人或集体就称为主权者,被说成是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臣民。
主权可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第一,通过自然之力(血缘、武力)称以力取得;第二,通过相互契约称按约建立(这种国家亦称政治国家)。
霍布斯认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有以下方面:首先,由于前约可使后约无效,臣民就要受他们自己订立的旧契约的拘束,不得主权者的允许不得订立新契约而服从另一个人格,破坏契约即为不义。
其次,主权者承当的人格是臣民彼此间的契约授予的,并非主权者与臣民整体或每一臣民订约而获得。
所以主权者就不会违约。
另外,假若全体臣民都不同意这样的观点,都声称主权者违约,就会因缺乏公断人而使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力量来保卫自己,即回到了战争状态,违背按约建国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