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诚信问题研究
论政府信用:内涵、问题、对策

二、回眸与分析:政府信用之问题
自改革开放 以来,我 国在加强三个文 明的建设 中,政府信用得 以升华 ,因而政府的宏观信用态势
值得充分肯定 。然而,政府 的微观信用层面也还面 临着许 多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
关键词:政府信用 ;内涵; 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 0 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 0— 1 5( 02 4 0 2 一 5 0 98 2 1 )0 - 0 4 O 3
政府信用关系政府能力和信誉 能否获得社会及公众 的认 同,这是政府行政 有效性 的重要 因素 。因此 , 在加 强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过程中,明确政府信用 向度 ,推进政府信用发展,这既是适应世界发展潮流 、 应对 国际竞争挑战 的准备 ,也是落 实科 学发 展观 的一种行政回应 。本文阐释 与界分政府信用 的内涵 ,回眸 与分析我国政府信用 的向度 ,审视与选择政府信用发展 的路径 ,仅抛砖引玉之 为, 旨在引发对这一 问题进
能。而政府信用则是从道德的层面纪实反映政府能 力,同时也可谓之政府能力源泉 。因此 ,政府信任 度高 ,贝 。 …- iv . , 力强,政府信任度低 ,则能力弱 。 第二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 的核心 。社会 信用是一个多维主体、多类 型的庞大系统。从狭义 理解 , 既包括社会组织信用 , 又包括公 民个 人信用 ;
、o . 8 No 1 0 ,12 .4
论政府信用 : 内涵 、 问题 、对策
赵 昕
(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70 ) 3 09
摘
要 :政府信用 既是政府诚信 的真实反 映,也是公众对政府 能力和政府信誉 的一种 主观评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

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政府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其诚信尤为重要,而政府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表现政府部门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权力滥用、腐败、拖延执法等方面。
具体表现如下:1.权力滥用政府部门拥有很大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有时候可能被滥用。
比如一些政府官员,由于其职位的特殊性,可以为自己亲友提供便利,甚至直接损害公共利益。
2.腐败当政府官员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不是为公众服务时,就会出现腐败现象。
腐败现象会损害公共利益,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3.拖延执法政府部门执法的延迟处理也是一种诚信问题。
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使公众的利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二、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根源是人心的扭曲。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政府官员只注重个人利益,忽视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不善、法制建设不完善也是导致诚信问题的主要因素。
三、政府部门诚信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政府部门诚信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着力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管理政府部门的领导层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对腐败进行零容忍。
加强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建设廉政文化,使政府机构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工作,最大化地维护公共利益。
2.加强法制建设政府部门的诚信也有赖于法制的完善。
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强化权力的监察和制约,并保证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3.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传媒、反腐倡廉教育、社会监督等手段,鼓励公众参与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4.建设宏观调控机制政府应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合理地布局,避免出现滥用权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总之,政府部门诚信问题既影响了政府官员的形象,也影响了政府机构的效能。
政府部门应坚持诚实、公正、透明、负责任的原则,加强自我管理,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由上至下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为国家的长远发展维护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00)政府信誉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一种良好印象和评价,是政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而树立良好形象的表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一种无形的政治资源。
政府诚信是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它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状态,是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也是树立政府权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
政府信誉的树立,能够促进政府的勤政建设,促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提高政府造福于社会、谋利于人民的能力。
政府信誉增强政府组织的内聚力与外张力,政府信誉反映了广大政府公务员共同的价值观,必然对政府系统内的全部成员有一种强烈的感召力,激发出士气高昂、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激励公众共同克服危机。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各级政府的诚信建设至关重要。
“政无信必衰”,政府诚信建设是整个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十分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执政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不断得到了提升和改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使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受到损害事件是有发生。
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的制定主观性较大,透明度不够高,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
二是在政府机构中,上级对下级朝令夕改,滥发指示,下级对上级则虚报浮夸,隐瞒欺骗,阳奉阴违。
行政管理一方面要求政令畅通、服从基本原则和行政纪律,另一方面又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实事求是处理公共事务。
而个别政府和公职人员不求创新,工作缺乏主动性,唯上是听,唯命是从,应付工作,导致工作质量低下。
三是政府信息不透明,如财政不透明,执法程序不透明。
政府越是透明,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公民社会所努力诉求的结果,但是在现实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流于形式,但是公众的诉求并未因此而受到制约,尤其是近年来,公众的呼声逐渐高涨,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要求地方政府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增加信息的透明化,增强对公众的回应力度。
关于诚信现状的研究报告

关于诚信现状的研究报告关于诚信现状的研究报告1. 引言本研究报告旨在调查和分析当前社会中的诚信现状。
诚信是社会交往中的基本准则,对于个人、组织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诚信现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报告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诚信的定义与重要性、诚信现状的主要问题、影响诚信现状的因素以及提升诚信的对策。
2. 诚信的定义与重要性诚信是指言行一致,言出必行的品德准则。
在社会交往中,诚信是构建互信关系的基础,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诚信对个人来说,可以建立良好的信誉,并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对组织来说,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对社会来说,可以提高整体社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3. 诚信现状的主要问题3.1 不诚实行为增多在当前社会中,不诚实的行为逐渐增多。
例如,虚假广告、欺诈行为和充斥网络的谣言等。
这些不诚实行为严重损害了人们的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3.2 缺乏守信意识在一些人的思想观念中,诚信似乎已经被忽视。
一些个人和机构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眼前利益,往往忽视了守信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一些敢于违法乱纪的行为的出现,对社会的损害不可忽视。
3.3 执法缺失和诚信监管不力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中,政府执法缺失和诚信监管不力也是诚信问题的原因之一。
由于法律、条例的不完善以及执法力量的不足,一些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行贿贿赂等手段逃避惩罚,从而导致了诚信现状的恶化。
4. 影响诚信现状的因素诚信现状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4.1 基础教育不足一些人的诚信问题与基础教育的不足有关。
在学校教育中,人们没有得到足够的道德教育,缺乏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和培养。
这使得一些人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导致了诚信问题的出现。
4.2 经济利益导向当前社会普遍存在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问题。
一些人在面临经济利益时,往往会牺牲诚信的原则而追求私利。
这种经济利益导向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环境,也影响了个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00)政府信誉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一种良好印象和评价,是政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而树立良好形象的表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是一种无形的政治资源。
政府诚信是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核心问题,它标志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状态,是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也是树立政府权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
政府信誉的树立,能够促进政府的勤政建设,促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提高政府造福于社会、谋利于人民的能力。
政府信誉增强政府组织的内聚力与外张力,政府信誉反映了广大政府公务员共同的价值观,必然对政府系统内的全部成员有一种强烈的感召力,激发出士气高昂、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激励公众共同克服危机。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各级政府的诚信建设至关重要。
“政无信必衰”,政府诚信建设是整个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十分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执政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不断得到了提升和改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使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受到损害事件是有发生。
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的制定主观性较大,透明度不够高,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
二是在政府机构中,上级对下级朝令夕改,滥发指示,下级对上级则虚报浮夸,隐瞒欺骗,阳奉阴违。
行政管理一方面要求政令畅通、服从基本原则和行政纪律,另一方面又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实事求是处理公共事务。
而个别政府和公职人员不求创新,工作缺乏主动性,唯上是听,唯命是从,应付工作,导致工作质量低下。
三是政府信息不透明,如财政不透明,执法程序不透明。
政府越是透明,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公民社会所努力诉求的结果,但是在现实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流于形式,但是公众的诉求并未因此而受到制约,尤其是近年来,公众的呼声逐渐高涨,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要求地方政府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增加信息的透明化,增强对公众的回应力度。
论“以人为本”的诚信政府建设问题及原因

论“以人为本”的诚信政府建设问题及原因“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和今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之一,法治政府必然是具有公信力的政府。
因此,政府的诚信建设事关政府的威信、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但是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领域,还存在着大量政府失信的情况,反复无常的政府行为在不断消弱政府的执政能力的同时,也不断使民众丧失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因此找出政府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真正实现“人本思想”的社会化。
标签:诚信政府;信赖保护;行政行为对信赖保护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是德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20世纪中后期开始,信赖保护原则在大陆法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行政信赖保护是指行政过程中,政府在作出某种行为、承诺等具有一定可预见性的活动之后,不得随意改变,若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改变由此所形成的法律状态,应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当的既得权益和合理预期加以保护,否则政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构建诚信政府,提高政府行为的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行为具有鲜明的公共性,而相对人对政府行为的信赖度直接关系着政府行为的诚信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过程中,行政管理领域行政行为反复无常,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面临着信任危机。
因此,在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今天,如何提高相对人对政府行为的信赖度,保证公众的信赖利益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要长期思考的问题。
1诚信政府的内涵及基本要求“民无信不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就留下这样的警言,告诫历代统治者政府诚信的重要性,也就是要求政府要对人民讲信用,政府对人民不讲信用,人民就会对政府失去信任。
人民对政府失去信任,政府就不能存在。
我国政府诚信缺失原因探析及其重塑对策

我国政府诚信缺失原因探析及其重塑对策政府行为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
诚信是政府存在的根本,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
在当前我国社会发生重大转型和社会矛盾多发时期,政府诚信建设显得尤其重要。
但是,当前我国政府的诚信遭遇了重大缺失,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到重大影响。
我们应该分析其中的原因,并努力探讨重塑的破策。
标签:豉府;诚信缺失;原因;对策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
“诚”即内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
诚信结合在一起就表现为诚恳厚实、有信无欺、坦诚相待。
诚信缺失是指社会中诚信的道德缺失及其造成的负面影响。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
当前,“诚信”问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充满诚信氛围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
可是,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今中国,社会上出现了不少缺乏诚信的现象。
种种不守信的个人行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的发生都不利于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的构建。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核心,社会要成为诚信的社会,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诚信的典范。
如果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政府诚信就位于金字塔的塔顶。
政府诚信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信用建设须政府先行。
政府诚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该沿着诚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进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诚信品质的缺失乃至扭曲。
近几年,一系列事件的出现,对政府诚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从“华南虎”事件到“躲猫猫”事件,从杭州的飙车案到罗彩霞事件,政府的诚信一次次受到强烈的质疑和挑战,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损。
一、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探析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市民社会不断培育壮大,社会结构的变迁,价值多元化、政府职能转变、世界局势变化、信息传播方式日新月异,也因此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其中,诚信缺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政府诚信缺失尤为凸显。
政府诚信缺失是由很多原因综合造成的,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点:第一。
制度不健全,公权力的滥用。
我国政府诚信危机问题浅析

我国政府诚信危机问题浅析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社会中,诚信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困扰我们的重要问题,而政府诚信是所有诚信现象中最重要的一种,它贯穿于政府与公众的整个互动活动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公民诚信、市场诚信和民主政治的建设。
为此,必须认真探究政府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寻求治理政府失信的根本途径。
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政府公务员诚信意识的淡薄,政府行为中内隐的自利性,政府行政诚信规范制度不健全等。
当前,在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政府诚信机制建设应成为首要的现实课题。
作为政府,应率先垂范,致力于自身的诚信建设。
关键词:政府诚信;政务公开;失信赔偿;行政体制一、政府诚信危机(一)政府诚信1、政府诚信的含义所谓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践诺、守信。
诚信的基本含义是诚实践诺。
它是一种意识理念、行为原则、道德规范,在社会交往与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
政府诚信,就是指政府机关基于相应的行政承诺而展开行政活动,通过实现行政效益从而兑现政府承诺的行政作为,它是一种行政主体共同规范的外在体现。
这意味着政府成员具备诚信善良的行政理念和道德品质,满足公民对政府的合理预期。
政府诚信既表现在依法行政上,又表现在民事交往上。
2、政府诚信的特点(1)诚信政府是道德政府。
政府必须注重—致性,保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做到令行禁止,不能言而无信,更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
保持政策的稳定与连续,信守承诺,取信于民。
政策与信息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
政府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使人们平等地享用信息资源。
(2)诚信政府是法治政府。
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追求法律至上。
所有政府公务人员都必须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树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理念;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并将其根植于心;同时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
(3)诚信政府是服务型政府。
要求政府工作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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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诚信问题研究崔光胜【专题名称】公共行政【专题号】D01【复印期号】2005年01期【原文出处】<<湖北行政学院学报>>(武汉)2004年05期第40~44页【作者简介】崔光胜,湖北省行政学院。
(湖北武汉430022)【内容提要】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心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政府诚信越来越关注。
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强政府”模式至今尚在,政府在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还有许多缺陷。
由于政府诚信缺失,导致了各种政策供给不足,并影响着社会投资和党风建设,因而,我们有必要对政府诚信失范进行反思,重建政府的诚信形象。
【关键词】政府诚信/政府自利/诚信缺失近年来,学术界对政府诚信问题十分关注。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经济人”角色非常明显,政府及其行政组织不仅能够调控宏观经济,而且可以管理具体的微观经济事务,集审批权、自由裁量权、许可权、准入权、处罚权、仲裁权于一身。
政府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强政府”,因而人们无需怀疑它的合法性,也无须讨论它的诚信道德问题。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成功转型,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社会的不断培育壮大,尤其是我国成功加入WTO,原来的“强政府”模式开始发生根本性动摇,这就要求政府在新时期必须守信。
一、政府诚信及其基本要求1.政府诚信的内涵政府诚信属政治诚信范畴,是指基于公意产生的政府对其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正确运用和职责的积极恰当履行。
简言之,就是政府对它的人民诚实无欺,讲求信用。
它表明了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积极实际践约状态。
第一,政府诚信体现了行政主体的道德人格。
倡导政府诚信实际上就是把政府作为一种道德的人来检视,它的核心是要求公务员个体和作为公务员群体的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形成人格的自律机制,包括尊严、品格、品质、良心、良知等。
政府组织一旦内化为道德人,它才能确定特有的诚信观。
第二,政府诚信表达了政府用权的规定性。
根据契约论的观点,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委托—代理的关系。
公众是行政权的委托人,政府是行政权的代理人。
在委托与代理关系中,它内含着行政权力的使用是在委托人的规定意图之中,按所约定的目标进行,否则,委托—代理关系就不能存续。
第三,政府诚信表达了政府权力具有的责任性。
代理理论认为,权利与责任必须对等,公共责任的充分履行程度成为政府信用的实质标准。
政府要信守诺言,必须保证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并使这种行为得以实现;反之,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政府诚信的基本要求政府诚信是人们对政府是否执行正义、履行其职责的一种主观评价,这种评价建立在一定的基本要求之上。
它包括:第一,政府在用权理念上要体现实事求是的道德准则实事求是通常被人们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来理解和使用,然而,它对政府而言,则是全面表达了政府认识事物、反映事物以及处理事情过程中尊重客观事实的态度和原则。
这种态度和原则包涵两层意思:(1)行为品格要求。
政府及公务人员要树立尊重事实、以事实为依据的道德观念,培养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道德情操。
这是实践诚信政府的最具基础性意义的道德要求。
(2)行为方式要求。
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必须用实事求是的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点是尊重客观条件,倡导严谨、务实、科学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树立客观、实在的工作态度。
第二,政府在社会管理上要体现诚实信用品格诚实信用品格是行政伦理的价值目标,它反映的是关于承诺与践诺关系的一种道德规定。
一方面,有承诺必须践诺,另一方面,践诺之行必须符合承诺之言。
政府的信用目标从总体上讲是以政府兑现对人民的承诺,肩负起维护人民利益的责任和使命为根本标志的。
政府管理社会的形式,一般是通过国家对地方政策(包括法规、政策、方针、计划等)的制定与执行来完成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管理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制定政策并形成承诺、然后执行政策、兑现承诺的过程[1](P273)。
因此,政府政策的制定首先必须反映人民的利益要求,这是根本问题。
但政策一旦形成,能否始终如一地被贯彻下去,则不仅在根本上影响着人民利益的实现,也在直接意义上成为衡量政府是否言行一致,是否讲信用的一个关键因素。
第三,政府在价值取向上要体现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责任政府的价值取向,就是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
它的基本内涵是:其一,公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即在处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必须把社会责任、公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必须“永远准备着为人民而牺牲政府,却不是为政府而牺牲人民”[2](P92)。
其二,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指向不是利己而是利他。
政府是由人民委托授权、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的权力行使机构,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决定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委托—代理关系,因此,政府必须从本质上解决好“为什么人”的问题。
二、当前政府诚信缺失的种种表现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统治地位逐渐削弱,失信问题也越来越突出:1.行政执法缺失依法行政是政府机关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机关的权力来源要合法,无法律依据的权力不得行使;二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要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三是违法行政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从现实情况看,不少地方存在比较严重的执法不力、行为失范的现象。
其主要表现是:第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
第二,违反程序,执法不公。
第三,设置障碍,增添麻烦。
第四,多头管理,政出多门。
第五,执法犯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权枉法,搞人情关系,金钱大于法律。
第六,野蛮执法,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引起群众不满。
一般来说,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国家的法律要依靠政府机关的恰当执法行为去贯彻落实,而上述不规范的政府执法行为无疑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
2.社会管理缺失政府行政管理的作用来自于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行政手段等的有效性,也就是说,政府管理信用来自于对社会生活、生产、经营的有效管理。
公共政策要有效地发挥其导向、调控、分配功能,必须具有系统性,政策的制定、执行要有科学依据。
现实中,特别是在县乡这两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颇多,最明显的就是行政不作为。
表面上看,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都在忙忙碌碌,但实质上真正为老百姓做的实事不多。
政府部门为利益常常相互扯皮,为责任常常推诿,这不仅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根本利益,而且挫伤了公民对政府的信赖感。
3.服务功能缺失在政府职能转变之前,政府官员喜欢高高在上,老百姓也乐意充当被管理的角色,这与行政资源配置的不对称有关。
当政府职能发生转变,由命令型变成服务型,政府就要对公众有所承诺。
然而,现实的情况不容乐观。
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如文化、教育、税收、户政等服务方面,政府的服务质量不高,还存在着高高在上或收费办事的现象;在基础建设方面,政府职能缺位、拖办、缓办或不办现象常常存在;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的服务角色始终不到位,该放的不放、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又争着管。
更令人关注的是,政府在具体行政方面,如公示制、听证制、回复制、赔偿制的执行上存在很大缺陷,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强政府”思维至今还产生着惯性。
4.行政信用缺失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政府组织的行政人员必须以此为准则,脚踏实地地履行。
然而违反这一原则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有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重损害政府的威信,尤其是政绩“注水”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部门的行政信用的沦丧,已引起了民众特别是农民的极大不满。
5.“政府欠债人”角色政府负债运行在不少地方已成为一种突出现象,特别是乡镇政府尤甚。
据四川省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调查,该省仁寿县乡镇负债总额由1997年的18028 万元,上升到1999年的29178万元,增长速度高达61.8%。
至1999年底,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为265万元,负债最多的乡镇高达400万元。
像仁寿县的现象、全国许多乡镇都存在。
有欠债就有讨债。
由于乡镇政府欠债太多,债主催讨不断,使得领导不敢正常办公,整天躲躲藏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政府形象。
6.行政腐败腐败现象严重损害政府信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当前在我国,公务人员包括高级行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腐败、堕落现象严重。
据权威资料统计,198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因腐败而处分的党政干部中,县级为1579人,厅级为92人,省级为4人;1995年县级为4880人,厅级为429人,省级为24人;1997年县级为6585人,厅级为583人,省级为7人;1999年县级为4092人,厅级为327人,省级为17人。
从这些逐年上升的数字可以看出,腐败人数成倍数上升。
[3]关于腐败的动向,据湖北省纪检官员的分析,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资本化、集团化、涉外化、智能化和暴力化的趋势。
上述五种趋势,无不表明政府行政人员及其组织腐败的严重性,它已成为政府诚信建设的大敌。
三、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首先,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为政府失信提供了条件。
众所周知,政府诚信有赖于社会信用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信用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主要有:企业及个人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转让、信用监督等一系列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往来中对信用的发现、甄别和防范异常困难。
人民银行已经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还有待完善;个人信用登记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税务、海关、工商、统计、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中大量的关于企业和个人的资信公司还十分缺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评估,缺乏诸如商业担保、信用担保和保险、应收账款等信用保障机制,信用风险过于集中;缺乏促进信用资料公开的规则及对从业者的监督机制,从业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失真信用、虚假信用到处泛滥。
除此之外,社会信用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乏力,立法不够完备,不能有效地制裁失信者;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比较低等。
社会的信用制度和由此形成的信用体系如果不能有效覆盖整个社会,作为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就会把“经济人理性”的角色发挥放大。
所以,社会诚信体系缺失是政府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
其次,政府过度自利为政府失信提供了利益动力。
政府失信总是要有一种推动力的,这种推动就是政府自利性的存在。
政府自利,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属性。
由于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即以国家权力的强制力为后盾,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因而便具有了用权上的方便性和既得的特殊待遇。
政府追逐额外利益,权力性质必然发生变异。
权力变异后,政府考虑的首先不是公众利益,而是集团、部门和少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