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关于加强采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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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采石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2. 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提高河湖水质;3. 保障河道安全,防止因非法采石采砂引发安全事故;4.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1. 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山体等区域;2. 各类合法、非法采石采砂点;3. 与采石采砂相关的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采石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2. 开展排查整治。

组织相关部门对采石采砂点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采石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具体措施如下:(1)对非法采石采砂点,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对合法采石采砂点,督促其完善手续,规范开采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3)对涉及非法采石采砂的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依法予以查处。

3. 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4. 加强监督检查。

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 严格责任追究。

对非法采石采砂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五、整治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采石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

2. 排查整治阶段(3个月):全面排查非法采石采砂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3. 监督检查阶段(1个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 总结评估阶段(1个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巩固整治成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砂石采矿权出让提高砂石资源供给能力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砂石采矿权出让提高砂石资源供给能力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砂石采矿权出让提高砂石资源供给能力的指导意见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砂石采矿权出让提高砂石资源供给能力的指导意见各市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为加强我省露天砂石矿山管理,提升砂石资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等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砂石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砂石采矿权作为砂石资源供应链的重要源头,对保障砂石资源供需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统筹兼顾、疏堵结合,整治规范砂石开发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砂石资源需求仍然呈现刚性态势,我省多地出现砂石供给紧缺、价格高位运行等突出问题,部分制约了我省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

要充分认识砂石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我省砂石资源供需平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砂石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一)开展砂石资源家底专项调查。

要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研究,准确摸清辖区内砂石资源赋存状况、储量规模、品质用途和可利用性,掌握“有没有”“有多少”“可采多少”等基本情况,准确掌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对砂石资源的需求和供给现状,明确短期内有望形成集中开采的砂石资源分布区,摸清符合出让条件的区块范围。

非法沙场整治行动方案及措施

非法沙场整治行动方案及措施

非法沙场整治行动方案及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城市周边的非法沙场问题日益突出。

非法沙场的存在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整治非法沙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治行动方案及措施。

一、行动方案。

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非法沙场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沙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沙场。

2.严格执法,对非法沙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挖砂行为,对违法者依法予以严惩,形成威慑效应。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非法沙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加强协作,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整治非法沙场。

二、具体措施。

1.建立非法沙场监管台账,对辖区内的非法沙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非法沙场的台账,对非法沙场的位置、规模、责任人等进行详细记录,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2.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非法沙场的巡查频次,确保每个非法沙场都能得到有效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沙场。

3.建立举报机制,建立非法沙场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非法沙场的整治工作中,对举报者进行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4.制定奖惩机制,对于发现并举报非法沙场的居民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到非法沙场的整治工作中,同时对违法者给予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非法沙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6.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沙场依法进行处罚,对违法者依法予以严惩,形成有效的威慑效应,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效果评估。

1.建立监测系统,建立非法沙场整治后的监测系统,对整治后的非法沙场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整治效果。

2.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周边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非法沙场整治工作的满意度,及时了解社会反馈情况。

全面加强河砂监管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全面加强河砂监管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全面加强河砂监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作者:张成强来源:《经营者》2018年第03期摘要本文以莒县为例,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借鉴莒县在河道采砂监管和治理工作中实施的有效举措和成功案例,分析和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河砂监管治理调研对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下发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全县河道管理工作的实际,全面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加强河道黄砂开采利用的规范和保护,依法依规推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莒县河道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莒县现有沭河、潍河两大水系,以及青峰岭、仕阳、峤山三大水库,能够采砂的河道主要有沭河、潍河、绣珍河、茅埠河、袁公河、洛河等,砂石总量约为1.2亿立方米。

目前,莒县采砂区域主要分布在沭河以内,北部乡镇安庄、果庄、碁山、洛河,河砂多采于部分小河道以及青峰岭水库等上游地带。

莒县河砂开采主要用于建筑用砂,莒县水利、沭河管理部门会同莒县国土资源局在河道、水库内划定采砂点,测定方量,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开采,进入建筑用砂市场。

按照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河道内全面禁止采砂,全县在河道内设置的采砂点禁止开采。

为保障建筑用砂,莒县水利、沭河管理部门会同莒县国土资源局每年都会设置一批采砂场,2012年集中规范整治后,2013年设置11个砂场,2014年设置11个砂场,2015年未新设置砂场,2016年设置10个砂场。

二、莒县河道治理及工作措施(一)超前规划,严格审批,依法推进涉河土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1.超前规划河道及周边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根据河道管理的需要,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河道、水利、公安等部门对河道及周边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地制宜,超前规划,在确保河道监管用地需求和河道疏通采砂的同时,杜绝影响河道环境项目的准入。

2024年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

2024年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

2024年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2024年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清理非法采砂行为,恢复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确保水域交通畅通,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二、整治重点1. 加强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对水域的监测力度,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监测,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和打击力度,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2. 改善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改革和完善非法采砂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执法主体的协作机制,提高整治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3. 推动科技应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先进技术在非法采砂治理工作中的应用,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非法采砂行为的实时监测和快速反应。

4. 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1. 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人员配备:组织专业力量,确保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执法效果。

(2)强化执法装备:提供高效先进的执法装备,包括无人机、卫星遥感设备等,提高监测和打击非法采砂的能力。

(3)完善执法手段:建立健全执法手段和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推行。

(4)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2. 改进管理体制(1)强化水资源管理机构:加强对水资源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和配备,提高管理能力和监管效果。

(2)建立河道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河道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河道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明确责任和权力。

(3)加强流域管理:加强流域管理,建立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3. 推进科技应用(1)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科研单位和高校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方面的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应用能力。

强化行政执法 抓好采砂管理

强化行政执法 抓好采砂管理
公安 、 国土 、 通等部 门在 采砂 管 理 交
上报待批 ,流域 内部分地 区虽然编制 了一些应 急规划 或年度实施 方案 , 但 大多存 在内容不全 面、 总量勘测不准 、
砂石 总量控制不科学等 问题 。三是众 多“ 三无” 只管理难度大 。 船 据统计 , 流 域 内涉砂船舶 近 9 %为 “ 0 三无 ” 只 , 船
督 导工作 组 ,分赴 3 直属局开展督 个 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
五是认真检查 , 巩固成效。 0 年 21 1 8月 , 淮委任组长单位的水利部河南检
目前 ,淮河 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工 作存在 的主要 问题集 中在 以下五个方 面 :一是部分地 区行政首长负责制落 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仍存在思想 认识不 到位 、 责任分解不具体 、 工作措
河道 内采砂 船只基本情 况 , 三无 ” 对“ 船 只进行 登记造册 ,强化 日常监 管 。
意见后 , 将修改完善成果上报待批 。 规 划报告下一步经批复实施后 ,将 为实 现科学采砂管理提供依据 和支撑 。
二 、淮河流域 采砂 管理形势依然
严峻
三、 进一步抓好采砂管理的措 施 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管理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 系河势稳定 、 维 防洪安全 、 航运安全 、供水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 安全 。 矫勇副部长在讲话 中指出 , 我们

淮 河流域河道 采砂专项整治
成效显 著
二是注重宣传 , 营造氛 围。 淮委充
分发挥新 闻媒体 、社会舆论和广大人
淮委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河道采砂
专项整治工作 ,在确保直管河湖采砂
所在地地 方政 府联 合召开采砂专项整
治会议 , 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 多部 门联 动 , 增强 了执法力量 , 丰富了执法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规范采砂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石行为,深入推进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县境内县管河道河砂开采经营权出让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我县河砂供应,对河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河砂价格监督管理职责,精准打击违法涉砂行为,合理增加砂石产量,维护良好砂石市场供应,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河道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二、工作任务(一)规范合法采砂,打击非法采砂。

一是规范合法砂源开采,严格落实采砂许可制度。

对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进行全面排查,采砂作业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定功率的“五定”要求。

二是加强河道采砂总量控制,科学编制和落实河道采砂规划。

根据规划和评估报告制定年度河道采砂计划,严格实行河道采砂总量控制制度,并督促采砂业主建立河砂开采及销售台帐。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采砂领域黑恶势力。

对可采区河段、敏感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旱采。

对采砂领域久整不治的非法采砂点、屡教不改的非法采砂人员、因采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干扰执法以及非法采砂刑事犯罪行为,坚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大力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发挥派驻水利检察室作用。

对行政处罚中发现违法涉砂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积极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共同打击涉砂犯罪行为,形成对违法涉砂行为的有效震慑,确保全县河道砂石有序开采、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管采、运砂船舶(机具)。

一是对采、运砂船舶(机具)进行全面排查。

严查各种采(运)砂船舶法定证书、车辆证照是否齐全,对无证、无照、无牌的“三无”采、运砂船舶、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违规采砂整治措施方案范文

违规采砂整治措施方案范文

违规采砂整治措施方案范文引言采砂是一种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河流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整治措施,有效遏制违规采砂行为,保护河流和水资源的健康发展。

1. 完善法律法规首先,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整治违规采砂的基础。

应当建立健全涉及采砂活动全过程的法规,并提高违规采砂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监管和追责制度,加大对违规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有效遏制违规采砂行为,需要加强对采砂活动的监管力度。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采砂许可制度,严格控制采砂数量和区域,限制采砂许可的有效期限,避免滥发采砂许可证。

其次,要加大对采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期监测和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违规采砂行为。

同时,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监测,实时监控采砂活动。

3. 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解决违规采砂问题的重要环节。

通过广泛宣传违规采砂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公众对此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可以利用宣传媒体、互联网、社区等渠道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和宣讲会,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绿色发展观念和环保意识。

4. 加强协作合作违规采砂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的协作合作。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环保、水利、土地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整治机制。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媒体等的合作,形成广泛的合力。

通过共同努力,推动整治违规采砂的工作向前发展。

5. 推行砂石替代为了减少对河流的采砂需求,可以推行砂石替代的工作。

砂石替代是指利用替代材料来替代天然河砂,例如利用废弃物料、再生骨料等作为替代材料。

同时,也可以鼓励开发新的砂石替代材料,如人造砂等。

通过推行砂石替代,可以减少对河流采砂的需求,降低对河流生态环境的破坏。

结论违规采砂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协作合作以及推行砂石替代等措施,是整治违规采砂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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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关于加强采砂管理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
莒南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促进河砂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有效保护河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按照堵疏结合、以禁为主、规范管理、控数减量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完善采砂许可、规范监管等相关制度,理顺河砂资源开采秩序,防止河砂资源浪费与破坏,确保县域河砂资源自给自足,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工程运行安全、河流生态安全。

二、任务目标
对全县河砂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采砂、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浪费破坏河砂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非法转让、倒买倒卖采砂许可手续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采砂许可程序进一步理顺,各种税费实现依法征收,建立起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的河砂开发管理秩序。

三、管理方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域内各河道、流域河砂资源的管理工作,特别要与淮委河道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沭河的采砂管理工作。

县政府成立莒南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实行联合办公办证制度,具体抓好河砂资源开采的规范管理工作。

(一)沭河干流采砂管理
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及沿河乡镇、村要与沭河管理局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堤防安全和河砂资源的管理工作。

1、规范砂场布局。

实行定点、定位、定量管理,确定开采方式和开采船只数量,依据淮委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采砂许可证的许可内容,由沭河水利管理局、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划定采砂范围,严格控制开采方量和开采深度,并将划界资料报上级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2、规范采砂审批程序。

对列入《沂沭河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砂场,由沭河局及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依法进行发包(发包方案另行公布),砂场承包人一经确定,不得转包,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到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按承包费的70%预交各项税费,申请人取得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出具同意申办砂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出具的证明后,再依法向河道主管部门(淮委)申请采砂许可,由淮委下达采砂行政许可决定书,下发采砂许可证。

对偷逃税费、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业户,要依法惩治,追缴税费,并建立黑名单,实行淘汰制度。

3、其他事项按县政府和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商定的意见执行。

(二)沭河干道外其它河道的采砂管理
1、合理制定规划。

由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河道、水库内河砂现状,编制河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出可采区、禁采区。

2、实行联合办证制度。

采砂业主应按照水利、国土、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到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一次性缴纳各种税费,经审核批复后到县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办理采砂许可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从沭河水利管理局、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完善执法管理设备。

配备专用车辆2台,购买微机、摄像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安装电脑监控设施。

(三)加大打击力度。

县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有关乡镇要加强协作,加大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工作中,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越界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场、垄断市场、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重点打击河道采砂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

对拒不执行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日常采砂管理工作的,由司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充当非法采矿“后台”和“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法依纪予以严惩。

(四)搞好督导检查。

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和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河道、水库管理工作力度。

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采矿、采砂秩序健康顺利开展。

附件:莒南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莒南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永胜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隽新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永恒沂沭河管理局副局长
厉志刚县政府副县长
张作品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日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服务处主任
崔建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会迎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苏波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国
家安全领导
小组办公室主任
孙中华县公安局局长
殷方昭县法院副院长
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淑田县水利局局长
翟文钧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顺昌县财政局局长
主父笑岩县国税局局长
柴青林县地税局局长
邓洪信县工商局局长
孙运臣县林业局局长
徐田玉县安监局局长
徐广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姚建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郭爱波沭河水利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孙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宁、陈淑田、翟文钧、郭爱波兼任办公室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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