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费标准
实用文档其他之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土地复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第四条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第六条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等活动,应当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遵守土地复垦行业标准。
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和发布土地复垦数据信息。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取费标准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取费标准一、前言。
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利用等活动破坏的土地进行修复和恢复的过程。
为了规范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取费标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方案。
二、取费标准的确定。
1.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取费标准应当根据破坏程度、修复难度、修复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
2. 取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的特点、生态环境的恢复需求,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取费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土地复垦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取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1. 破坏程度,根据土地被破坏的程度,确定相应的取费标准。
破坏程度越严重,取费标准越高。
2. 修复难度,考虑土地复垦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取费标准。
修复难度越大,取费标准越高。
3. 修复成本,综合考虑土地复垦工作的实际成本,确定相应的取费标准。
修复成本越高,取费标准越高。
四、取费标准的执行。
1.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取费标准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制定和执行,确保取费标准的公平和合理。
2. 相关企业在进行土地复垦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费用缴纳,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管,确保取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落实。
五、取费标准的调整。
1. 针对土地复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可以适时对取费标准进行调整,保证取费标准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2. 取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研究,避免对相关企业和项目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3. 取费标准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取费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六、结语。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土地资源、恢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遵守取费标准,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拆旧复垦补偿标准

拆旧复垦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旧复垦工作日益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拆旧复垦补偿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拆旧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其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房屋的实际价值,包括建筑面积、房屋年限、装修情况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保被拆迁户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2. 生活补助标准。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生活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需要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标准应当包括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金、过渡期生活补贴等内容,以保障被拆迁户在搬迁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土地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的土地,应当按照其实际用途和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开发潜力、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自然条件等因素,确保被拆迁户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二、复垦补偿标准。
1. 土地复垦补偿标准。
在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拆迁的土地进行复垦,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包括土地的平整费用、绿化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等内容,以确保土地复垦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推进。
2. 环境复垦补偿标准。
在拆迁过程中,往往会伴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复垦补偿标准。
环境复垦补偿标准应当包括环境修复费用、生态保护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等内容,以保障被拆迁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补偿标准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更新的不断推进,拆旧复垦补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价格、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以确保补偿标准能够与时俱进,符合实际情况。
四、总结。
拆旧复垦工作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而合理的拆旧复垦补偿标准则是保障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引言土地复垦是指对已经被开发或破坏的土地进行恢复和整治的过程。
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土地复垦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收费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介绍土地复垦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一般适用的收费标准,以便为土地复垦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土地复垦方案的主要内容1. 恢复土地生态功能土地复垦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包括保持土地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能力,提高土地的透水性和固碳能力等。
在制定方案时,需要根据土地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包括植树造林、绿化覆盖、水土保持工程等。
2. 修复土地生态系统除了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外,土地复垦方案还应考虑土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工作。
这包括修复受损的植被、动物栖息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行湿地恢复、水体净化和保护动植物多样性等工作。
3. 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复垦方案还应包括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措施。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监管等。
同时,还需要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复垦成果的可持续性。
收费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因此收费标准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收费标准应根据土地复垦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复杂程度而定,并综合考虑土地复垦的社会效益。
以下是一般适用的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参考:1.土地勘察和评估费用–根据土地复垦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勘察和评估费用。
2.土地复垦工程费用–根据复垦方案包括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确定费用。
3.管理和监督费用–包括土地复垦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费用。
4.绿化和植被恢复费用–根据植树造林、绿化覆盖等工程项目确定费用。
5.生态修复费用–根据修复受损的植被、动物栖息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等工程项目确定费用。
以上仅为一般适用的收费标准参考,具体的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结论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是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助于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矿山生态修复预算标准

矿山生态修复预算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预算标准:
1.土地复垦费:根据《土地复垦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每亩土地复垦费用为
3000元至5000元之间,具体费用根据土地类型、所在地区、复垦难度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2.生态修复治理费:根据《生态修复治理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每亩矿山生
态修复治理费用为2000元至4000元之间,具体费用根据治理面积、修复难度、生态环境状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3.环境保护税: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矿山企业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税额标
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污染物种类而有所差异。
4.地质灾害防治费: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企业需要向当地地质灾害
防治机构缴纳防治费,费用标准根据矿区地质条件、灾害风险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土地复垦是指对已经开垦过的土地进行再次整理和改良,以恢复其原有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功能。
土地复垦方案是指对土地复垦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步骤,而收费标准则是指对土地复垦方案所涉及的费用和收费方式的规定。
本文将就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和复垦的难易程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土地复垦的难易程度取决于土地的原始状态以及需要进行的复垦工作内容。
例如,如果土地曾经受到严重的污染或破坏,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土地修复和植被恢复工作,那么相应的复垦费用就会比较高。
而如果土地的原始状态较好,只需要进行简单的整理和改良,那么复垦费用就会相对较低。
其次,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复垦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这包括复垦工作所需的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以及管理费用等。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成本因素,并合理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以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补贴政策。
政府和社会对土地复垦工作的支持和补贴可以有效降低复垦费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土地复垦工作中来。
因此,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补贴政策,以便更好地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
最后,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土地复垦工作的长期效益。
土地复垦工作不仅可以恢复土地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功能,还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因此,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土地复垦工作的长期效益,以便更好地引导和激励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土地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和复垦的难易程度来确定,并充分考虑到复垦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补贴政策,以及土地复垦工作的长期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拆旧复垦补偿标准

拆旧复垦补偿标准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的不断进行,拆旧复垦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拆旧复垦补偿标准。
本文将就拆旧复垦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于相关人士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拆旧复垦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根据其房屋的性质、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补偿。
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以保证被拆迁人能够在同等条件下重新购置房屋。
2. 生活补助,除了房屋补偿外,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用于解决因搬迁而带来的生活困难。
这包括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过渡期生活费等。
3. 土地补偿,对于农村地区的拆迁户,除了房屋补偿外,还需要进行土地补偿。
这包括对耕地、宅基地的补偿,以及对于因搬迁而丧失的土地利益的合理补偿。
4. 公共设施配套,在进行拆迁复垦时,需要对原有的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配套和补偿。
这包括对于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的合理安排和补偿。
在确定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其能够在搬迁后继续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需要,合理安排被拆迁区域的更新改造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拆旧复垦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拆旧复垦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保障。
总之,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需要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保证其能够在搬迁后继续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需要,合理安排被拆迁区域的更新改造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拆旧复垦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复垦方案收费标准

复垦方案收费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并详细描述了各种复垦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复垦方案是指将废弃的或受损的土地恢复到可用状态的一系列行动。
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复垦项目的可持续性并提供公正透明的服务。
2. 收费标准的原则在制定复垦方案收费标准时,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公正: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所有客户都能享受到公正的服务。
- 透明度:收费标准应清晰明了,客户可以清楚了解费用构成。
- 可持续性:收费标准应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以确保长期服务的提供。
3. 收费项目和计算方法3.1 前期调研和咨询费用在制定复垦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和咨询,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所面临的具体问题。
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前期调研和咨询费用 = 咨询时间 × 单位时间费用3.2 方案设计和报告费用方案设计和报告是复垦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书和详细报告的编制工作。
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方案设计和报告费用 = 方案设计和报告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费用3.3 土地复垦费用土地复垦是复垦方案中最核心的部分,包括除草、平整、培土、播种等工作。
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土地复垦费用 = 复垦面积 × 单位面积费用3.4 监测和评估费用在复垦方案实施过程中,监测和评估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复垦效果的达到和维护。
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监测和评估费用 = 监测和评估次数 × 单次监测和评估费用4. 收费标准的具体数值具体的收费标准数值根据复垦方案的复杂程度和市场需求而定。
以下为示例收费标准:•咨询时间费用:100元/小时•方案设计和报告工作量费用:500元/天•单位面积费用:10元/平方米•单次监测和评估费用:200元/次5. 结论本文档明确了复垦方案的收费标准,并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示例收费标准。
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公正透明的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可持续的复垦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提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我们一直关心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
单独选址项目的标准比较容易制订,而矿山的就很困难。
在组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过程中,部里对这个问题逐渐达成一种共识: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来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能够复垦这块土地的标准。
不采取规定单位数量矿产收费标准的方式,因为那样我们忽略了的时间价值。
即使能达到现在的要求,也达不到将来的要求。
所以我们在方案评审中,不仅要考虑现势性,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真正的满足土地复垦的要求,满足资金的需求。
二、土地复垦方案的特殊性从破坏前,到复垦后,破坏者和被破坏者之间的利益调整贯穿于整个复垦的过程中。
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土地复垦标准和用途的确定,必须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
国外早就有这种提法,89年的《土地复垦规定》也借鉴了这些思路。
这是土地复垦方案的独到之处,也是环境方案不能取代土地复垦方案的根本原因。
三、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标准部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通过率不高。
我们主要看方案是否具备指导意义,如果没有指导意义,还让它通过了、拿了证、批了地,人家会说我们设置了这个权力,却没有行使好这个权力。
所以,我们要严格把关。
为此,我们也出了评审要点。
土地复垦方案有三点是必须做到的,否则无法通过部里评审。
第一点是目标和任务的确定,是不是符合实际,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不是征求了原土地权利人的意见。
目标任务不明确,方案就没有意义。
第二点是复垦的资金投资是否足够。
对资金审查的重点不在于是否符合以前标准的规定,不在于是按每平方米20元出钱,还是30元出钱;而是你是否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实现土地复垦的目的。
因此目标和资金是最重要的两点,如果不达标,不会通过评审。
下面举两个例子:山东一个改扩建项目只考虑改扩建部分土地复垦任务,没考虑以前建设部分,目标和任务没有明确,所以没有通过评审。
一个西藏铜矿的土地复垦方案编的很好,但是资金运算没有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不满足资金充足的要求,因此也没有通过。
第三点是是否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如果没有介绍到破坏的时序、范围、地类和评价结果,那样的工作计划也是纸上谈兵,看看而已,不具备可行性。
上述三点是我们重点把握的。
四、土地复垦费的资金提取问题从《土地管理法》,到《土地复垦规定》,到1997年的中央11号文件,到去年发的七部委文件,土地复垦费都要求列入成本,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逐年记提。
土地复垦有一定的阶段性,跟他的生产工艺是相连的。
所以不能发生时,统一拿出一笔资金,而应该逐年编入成本。
至于放在他帐户上管理,问题不是很大,重要的是要拿出一笔钱,专款专用。
五、土地复垦费与矿山环境保护金的关系土地复垦费和矿山保护金之间的关系就是两个法律、两个条例之间的关系。
我们请国务院法制办参加了《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并且上周耕地保护司和环境保护司同时向法制办汇报了两个条例。
我们制订《土地复垦条例》,他们制订《矿山环境保护条例》,也就是大家提到的矿山环境保证金。
我先谈谈《土地复垦条例》的立法基础。
1989年制订的《土地复垦规定》,是关于土地复垦的基本法,在当时的条件下,不依据任何法律。
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都提到了土地复垦的内容。
特别是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我们的土地复垦条例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
我们将这个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汇报后,法制办认为我们有足够的法律基础。
所以《土地复垦条例》肯定执行,大家不用担心与其他方案(条例、费用)冲突的问题。
我们的工作肯定会有法律依据,并且会按我们《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思路去走。
如果两个条例出台,那么肯定要履行两种费用的缴纳。
针对目前已经交叉的部分,应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衔接性办法。
矿山环境保证金不能不交,所以收取矿山环境保证金时,让企业明确是否包括土地复垦费,并且在我们或他们的文件中写明。
如果包括,要把它划到土地复垦费里;在法律没有纵向切割这部分资金时,这部分资金由土地复垦管理部门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专款专用。
土地复垦费目前放在地质环境的范畴,但是会不会跟地质灾害条例冲突,也不是很清楚。
除了地质灾害中的泥石流、滑坡和粉尘外,植被恢复、矿山环境处理从概念理解上都属于土地复垦范畴。
六、从条例角度,回答大家所提问题1.复垦范围的问题。
原来只是新建项目和挖损塌陷,现在把自然灾害摧毁的土地、历史遗留废弃地都包含在内。
历史遗留废弃地由政府组织复垦,从公共财政中出复垦资金。
今天的《关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关心新建、改扩建项目,这跟七部委文件的重点是一致的。
2. 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问题。
《土地复垦条例》对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了规定。
比如:在可研报告中要有土地复垦内容和资金概算;要有土地复垦方案;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统一规划、统一计划、同步实施;尽量做到边生产建设,边土地复垦等。
3.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问题。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根据任务的大小编定。
任务大的、面积大的、程度严重的、难度大的,编制报告书;面积小的、程度轻微的填写报告表。
《土地复垦方案分类管理名录》将对谁该编报告书、谁该编报告表做具体规定。
有些特殊行业的复垦任务并不重,比如石油,天然气和放射性金属等。
根据81号文的规定这些行业应该编写土地复垦报告书,但是部里通过复函和培训的形式,允许他们编制报告表。
修订《土地复垦条例》的时候,也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在现在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还按照81号文件去做。
对于特殊行业,我们应按照灵活的方式,做适当的调整。
部里已经对工业集团,中石油,中石化做了微调。
4.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说资质管理将越来越严,今后趋向于取消资质管理。
为了保证编制质量,《土地复垦条例》中列出了一些条件:有法人资格,有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有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业绩等。
符合这些条件,通过省厅的认定程序,具备编制能力就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符合81号文件要求,具备水保环评等资质的编制单位,不一定有能力编好土地复垦方案。
鞍山的一个复垦项目,山东的一个复垦项目,编制单位分别是水保和水利方面的,可是他们的方案都没有通过部里的评审。
部里用严格的评审对土地复垦方案把关,提高编制的质量。
通过统一思想、规定评审要点、培养评审专家,我们严格评审,把好了土地复垦方案质量关。
5.历史遗留废弃地的问题。
整体思路要求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做好调查评价工作,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做土地复垦的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复垦的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再逐年解决这种历史遗留废弃地问题。
6.土地复垦费用的预缴问题。
建立土地复垦约束机制,落实土地复垦资金,是决定我们土地复垦工作能不能完成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关于能不能实行土地复垦费的预缴制度,经过11月南宁的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探讨,以及我们与法制办的交流,结论是我们目前突破不了法律规定,不能提前收取土地复垦费。
《土地管理法》规定先行复垦,没有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才缴纳土地复垦费。
为了改变以前没有落实好的情况,我们要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后,征询生产建设单位意见。
询问单位是选择自行复垦,还是选择缴纳土地复垦费。
我们也可以根据复垦方案的评审结果来判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有自行复垦的能力和条件。
这也是我们再次修改《土地复垦条例》的设定思路。
7.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复垦。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后,生产建设单位选择自行复垦,应当跟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合同。
此时,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
土地复垦方案是规划性质。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这个方案更加明确了用途、措施、复垦标准等。
土地复垦方案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破坏,便于监督;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是落实土地复垦工作。
县市级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好好把关,以公告的形式让原土地权利人知道、同意。
自行复垦的,年初向国土部门提交土地复垦计划,年底提交土地复垦任务完成书。
今后的土地复垦管理也应该是两条路,一条是自行复垦的路线,一条是缴纳复垦费的项目管理的路线。
8.没有条件复垦。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复垦条件和复垦义务的履行情况等,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没有条件复垦:(1)因生产工艺不能做好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实施的;(2)在生产建设周期内土地破坏尚未凸现,经预测确将造成土地破坏的;(3)土地已破坏但在3年内尚不具备复垦条件的;(4)因人力、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自行实施土地复垦的且不委托复垦的;5)改扩建、已投产、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履行复垦义务或没有完成复垦任务的;(6)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形。
通过这样的规范,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信誉度、特点,采取措施,认定没有复垦条件,需缴纳土地复垦费。
9.土地复垦验收标准。
以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技术标准为依据,对复垦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10.土地复垦费的政府管理问题。
在财政管理方面,土地复垦费以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过修订后,跟财务部门达成一致,将作为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它的管理程度,远远高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土地复垦费收上来后,是预算内管理;其资金使用,按项目管理走拨。
生产单位愿意用土地复垦费复垦的,通过项目申请的方式申请使用。
我们在对土地复垦费的管理上,也可以借助耕地开垦费的管理方式,两个费用的性质是一样的,法律上规定的都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今后耕地开垦费,也将向政府性基金转变,而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缴纳土地复垦费后,权利义务的转移。
缴纳土地复垦费,权利义务转移到我们这来。
而缴纳保证金,钱还是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也还是企业的。
所以要充分考虑责任和义务,一定要注意足量缴纳复垦费的问题。
如果土地复垦费不够,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11.土地复垦费的征收问题。
我们根据破坏前土地类型、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工程量等因素确定土地复垦费;难以确定破坏面积和程度的,按照开采的矿种、储量、开采方式、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土地复垦费。
具体征收标准,财政部倾向制定统一标准。
我们担心统一标准会出现实际费用不够的问题。
如果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又担心评审把关不严,这样也导致费用不够。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在新办法没出来之前,按老办法去做是没有问题的。
土地复垦费为地方收入,不上缴到国家。
初步设想为省市县三级收费,具体是省里统一收,还是省市县三级收,地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12.权属方面的管理。
根据《物权法》,原则上在复垦过程中土地权属不调整。
如果破坏的集体土地不能恢复原用途,当地农民集体不愿意保留的,可以征收,并实施补偿。
对于征收的国有土地,已经复垦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交给生产建设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