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业务培训
财产保险承保业务流程培训

定义政策行农险方案
投保时选择政策行方案
业务要点1:特险投保要求先报批,报批单要求总 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转投保单。 业务要点2:转为投保单后修改投保单,完成责任 等必录信息后保存提交核保,核保级别要求是提交 到总公司核保,先提交到省级核保,省级提交到总 公司核保,总公司核保通过后返回给省公司复核, 省公司复核通过后生成保单。
业务要点1:要求报批的多是企财险和工程险或特 险。报批是投保单和批单申请单的审核,只有审核 通过了才允许投保批改。报批的类型分为提高自留 额,异地,统括要求提交到总公司审批通过的。还 有联共保等,只有省公司级别就可以通过的。 业务要点2:审批通过的报批单可以转换为投保单, 查询新转的投保单,查询条件投保单类型要选择 “暂存单”才能查询到结果。 业务要点3:报批单录入时主险保额要与标的保额 相等。 业务要点4:对于相同的产品投保时要求必须录入 报批单号时,同一个报择保单类型为“协议有分 户”,“协议无分户”,“汇交单”三类,投保人 数先确定后录入,可以投保时在关系人栏中录入也 可以保存生成投保单后使用团单人员导入功能导入。 业务要点2:团单导入功能,只对团单投保单使用 导入功能,导入时按照每个团单产品给出的模板录 入数据,系统校验数据,数据错误的会给出提示。 团单导入完成后才提交核保。 业务要点3:团单被保人还有可以修改,使用特殊 批改功能下的“团单人员信息修改”,修改团单人 员信息。
标的保额与主险保额相等 审批通过后转投保单,投保单查询时选择:暂存单
业务要点1:协议单只有:YAE,YAF,投保单提交核保 前要求上传影像。对小保单或发货登记单,要与协议 保单的境内外归属一致。 业务要点2:小保单录入时协议保单号录入已经生成 的协议保单号。小保单的起止日期要在协议保单的起 止日期范围内。 业务要点3:协议单批增发货登记责任条款与协议单 的“产品条款限度信息”一致,小保单录入责任条款 也要保持一致。 业务要点4:小保单和由发货登记转小保单的保费送 收付费时保单号都是协议单号。 业务要点5:小保单或发货登记发生理赔时,核赔通 过后送收付费的赔付信息也是依据协议单号。
财产险理赔系列培训教材081011

•理赔流程——理算、缮制报告
➢ 理算处理 • 在收集齐索赔单证后,理算人员应根据条款赔偿处理的有关约定计算赔款 金额;向被保险人索取《赔款确认书》、《赔款收据》,同时在业务系统中完 成“理算处理”后“申请核赔”。
➢ 缮制报告 • 理算人员根据已有的赔案资料撰写《赔案处理报告》,同时提交《赔案审 批单》 、《赔款计算书》、《赔款支出申请单》给相关领导审批。
➢ 核赔处理 • 有权核赔人按照保险条款及公司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对《小额赔款审批单》 签署核赔意见,同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 “核赔处理” 。
财产险理赔系列培训教材081011
•理赔流程——特殊赔案处理
保险责任明确 损失基本确定
•预付赔款
已投保险种范围 内实际发生经济损 失不属保单责任
• 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提交 《通融赔付审批单》和 必要理赔材料—>总公 司审批
• 超过50万—>公司业审 会审批
•特殊流程
•通融赔付
• 根据保险协议中预付比例 • 预付比例超过50%或大于100万 • —>公司业审会审批 • 被保险人提交《预付赔款申请书》, • 公司内部《预借赔款审批单》,必
• 要证据材料
•拒赔
各级公司讨论 总公司审核确认
• 书面通知索赔人 • 引起诉讼须报总公司备
•追偿等相关
• 权益转让追偿
• 残值处理
•核赔 结案
• 核赔权限 • 赔付对象 • 结案批单
•理算 缮制
• 单证条款条件
• 审批材料
财产险理赔系列培训教材081011
•理赔流程小结
➢ 机构工作:查勘处理、立案处理、手续收集 ➢ 分公司工作:报案/派工、核损/核赔、理算/结案
财产工程险业务销售手册培训资料

财产工程险业务销售手册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3)一、展业准备 (3)二、展业宣传 (3)三、风险调查 (3)四、投保告知 (3)五、保险建议 (4)六、投保单填验 (4)七、承保须知 (4)八、单证核对与送达以及保险费的收取 (4)九、续保通知 (5)十、协助索赔 (5)第二章企业财产保险 (6)一、企业财产保险知识要点 (6)二、企业财产保险卖点分析 (9)三、企业财产保险风险分析与评估要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销售渠道 (11)第三章家庭财产保险 (13)一、家庭财产保险知识要点 (13)二、家庭财产保险卖点分析 (13)三、家庭财产保险风险分析与评估要点 (14)四、销售渠道 (14)第四章工程保险 (16)一、工程保险知识要点 (16)二、工程保险卖点分析 (18)三、工程保险风险分析与评估要点 (19)四、销售渠道 (24)附件一财产险参考费率 (25)附件二、工程险参考费率 (32)第一章总则展业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包括展业准备、展业宣传、风险调查、投保告知、保险建议、投保单填验、承保须知、单证核对与送达以及保险费的收取、批改、挂失补发保险单处理、续保通知、协助索赔等十二个环节。
一、展业准备业务人员在展业前应熟悉掌握以下内容:(一)学习掌握《民法通则》、《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各险种的监管规定与要求。
(二)学习掌握保险基础知识和各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熟记保险单的各项要素内容。
(三)学习掌握公司对相关保险业务的管理规定与要求。
二、展业宣传(一)结合本地保险市场特征,宣传公司名优品牌以及机构网络、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
在宣传比较优势时,以正面宣传公司的优势为主,宣传材料和宣传方式应避免损害其他保险人。
(二)宣传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和承保理赔手续。
财产保险培训课件PPT(共 45张)

(四)团体火灾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
1、列明的自然灾害。比如雷击、暴风、龙 卷风、洪水、地陷、崖崩、滑坡等
2、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空中运 行物体坠落等
3、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 5、发生保险事故时,处理费用
(一)家庭财产保险及其基本特征
定义:是以城乡居民为保险对象的一种火灾 保险
特点:1、业务分散,额小量大;
2、危险结构有特色,主要集中在火灾、盗窃等 危险上;
3、赔偿有特色:小额、零星赔案;第一危险赔 偿方式(例标的价值10万,保额8万,此时保险人
承担的风险限额8万即为第一危险,剩余的2万元风 险限额由被保险人自留,称为第二危险。)
务,同时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三)经营内容复杂
1、投保对象(投保主体)与承保标的复杂 投保人包括法人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包括居民家庭
及个人;保险标的包括各种实物财产以及无实 体的法律责任等
2、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 要求保险人必须熟悉与各种类型投保标的相
关的技术知识,如法律知识,技术知识 3、危险管理复杂 保险对象的危险集中,如飞机保险,船舶保
险,工程保险,地震保险等 (四)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1、保费和赔偿不平等,保费少而赔偿多 2、交了保费不一定会得到赔偿
第二节 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概述 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固定场所并以相对静
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 险。它在产生之初因只承担陆上财产的火灾 危险而得名,后来陆续发展到了承保各种自 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 团队火灾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1、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 面余额或平均余额确定
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培训

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培训
• 附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住宅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 》 (粤高法发【2011】49号 )
– 18、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专用停车位或者停放在住宅小区的其他 车辆收取物业费或者保管费,如发生车辆毁损、丢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关于有偿保管合同的规定处理。
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 培训
2020/11/5
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培训
前言
•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一个微利行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又会遇到很多无 法预知的风险。可能是内部员工受到伤害;或者是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造 成业主、第三者人身、财产伤害;或者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 成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这些,都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带来损失……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 被保险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人 身伤害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承担 刑事责任。
– 19、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第三人 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20、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合法进入住宅小区者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的 行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受害 人请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损失的,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大小、收费标准等 因素,合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财产险培训

填写投保单
提供被保险人信息、财产清单、 投保金额等必要信息。
领取保险单
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投保人 妥善保管。
财产险理赔流程
报案与勘查
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 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 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
提交理赔资料
理赔审核
领取赔偿金
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 供理赔所需的证明和资
料。
保险公司对理赔资料进 行审核,确定赔偿金额。
经审核通过后,保险公 司支付赔偿金给被保险
人。
03
财产险业务技巧
如何识别客户需求
了解客户需求
识别潜在需求
通过沟通、观察和询问,深入了解客户 的保险需求、风险状况和财务状况,以 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通过与客户交流,发现其潜在的保险 需求,并主动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 提高销售成功率。
判断客户需求
05
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
某保险公司成功为一家大型企业提供了全面的财产保险服务,通过合理的风险 评估和定制化的保险方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案例二
在某次重大自然灾害中,某保险公司快速响应,及时理赔,充分体现了保险的 价值,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问题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财产险培训
contents
目录
• 培训介绍 • 财产险基础知识 • 财产险业务技巧 • 财产险风险控制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培训介绍
培训目标
培养员工对财产险业务的了解
01
通过培训,使员工全面了解财产险的相关知识,包括保险种类、
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等。
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
02
财产险公司培训计划

财产险公司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及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财产险业务领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这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财产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使其具备更好的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因此,制定一套符合财产险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二、培训计划制定思路1.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员工全面了解财产险的基本概念、产品特点、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知识,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增加客户满意度。
2. 培训内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包括财产险基本理论、产品介绍、销售技巧、理赔流程、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培训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授课、案例分析、实地考察、模拟演练等,使培训过程更加生动、丰富和有效。
4. 培训安排: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
5. 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培训计划1. 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销售和客服人员。
2. 培训时间:每年至少进行2次培训,每次培训5天左右。
3. 培训内容:(1) 财产险基本理论:介绍财产险的定义、分类、特点、保险条款等基本概念,使员工对财产险有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2) 产品介绍:详细介绍公司的各类财产险产品,包括房屋保险、车辆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等,使员工掌握产品特点、适用范围、保险金额确定、费率测算等知识。
(3) 销售技巧:培训员工灵活运用销售技巧,如了解客户需求、把握产品特点、引导客户购买、提高签单率等,提升业务水平和销售能力。
(4) 理赔流程:介绍理赔的基本流程和要点,使员工掌握理赔操作方法、案件处理流程、客户协商技巧等,提高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5) 风险管理:培训员工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进行深入了解,使员工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识别和防范各类风险。
财产保险理赔职业技能培训教程

财产保险理赔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指南)
(草稿提纲)
徐平凡
第一章财产保险理赔人员的素质与要求
第一节财产保险理赔核心理念
第二节财产保险理赔人员职业守则
第三节财产保险理赔人员工作纪律
第四节财产保险理赔的原则和意义
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理赔原则
第一节财产保险的概念、作用和分类
第二节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
第三章财产保险的理赔实务
第一节财产保险理赔的操作细则
第二节财产保险理赔各环节需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财产保险理赔操作流程
一.受理报案
二.现场勘查
三.核实定损与协商
四.复核调查
五.赔偿理算
六.核赔与协商
七.结案赔付
八.归档
第四章财产险各险种理赔的工作指引第一节机损险理赔工作指引
第二节家财险理赔工作指引
第三节水险理赔工作指引
第四节工程险理赔工作指引
第五节责任险理赔工作指引
第六节意外伤害险理赔工作指引第五章财产险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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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财产险业务培训一、财产险现行条款体系财产保险产品体系:2009年,我公司将原来的财产险产品修订整合为2009版财产险产品,包括三个主险条款和三大类附加险条款,同时重新厘定了主险和附加险的费率,加上保监会批准的新纯风险损失率条款和费率,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财产险产品体系。
(一)2009版主险条款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2009版财产险包括三个主险条款,分别是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条款。
财产基本险承保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风险,是最基本的保障。
财产综合险采用列明承保风险方式,承保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财产一切险采用列明责任免除的方式,承保除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条款表述采用“一切”加“除外”的形式,即除了保险合同责任免除范围列明的风险和损失之外,其他一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人都负责赔偿。
三个主险从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大小来看具有一定的梯度,财产基本险保障的范围最窄,财产综合险的保障为中等,财产一切险保障的范围最宽,体现了产品间的层次和差异性。
(二)2009版附加险条款2009版财产险附加险条款按照其性质不同分为三大类,即扩展类(140个)、限制类(9个)和规范类(28个)。
其中扩展类又分为六小类,即一般扩展责任类(43个)、特定标的扩展责任类(33个)、扩展费用类(23个)、扩展标的地点类(16个)、扩展标的类(16个)和扩展赔偿基础类(9个)。
扩展类附加条款是指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风险、特定的标的、特定的费用以及特定的地点等内容加以扩展,是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扩展或增加。
限制类附加条款是承保责任的缩小,此类条款将一部分风险或责任从财产综合险或一切险中剥离出来。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根据风险评估的情况,适当附加限制类扩展条款以控制承保风险。
规范类附加条款是对主险条款中某些约定加以明确,或是对主险条款措辞所作的特定补充,或是约定被保险人的某些义务或保证。
(三)财产险的费率体系2009版财产险费率体系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的费率,并为附加险制定了指导费率。
新版费率体系包括基准费率、行业标准费率、区域标准费率、标的实收费率和附加险费率等五个部分。
扩展类附加险采用单独定价或费率跟随主险的定价方法,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此类条款,需要另行支付附加保险费;限制类附加险根据业务情况按照费率规章规定减去一定保险费,规范类附加险不收费。
(四)财产险纯风险损失率产品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下发了八个行业纯风险损失率产品,其中财产险五个,分别为电厂项目、商业楼宇、电网项目、石油化工、港口码头。
新版纯风险损失率条款的主险条款与2009版主险条款基本一致,扩展条款部分有所变动;同时在综合考虑行业风险特点、历史数据等因素基础上,分别制定各行业相应的纯风险损失率费率表,与行业纯风险损失率条款配套使用。
二、财产保险与相关险种的关系(一)财产保险与机器损坏保险机器损坏保险是从财产保险中分离出来并对其加以补充的一个险种,责任范围与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互为排斥,互为补充。
财产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外来的风险使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失和损坏,而机器损坏保险主要承保的是机器设备运行中的风险,如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等内在的或人为的风险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坏或损失。
机器设备只有同时投保了财产保险和机器损坏保险,才能获得较为完善的保障。
(二)财产保险与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又称利润损失保险,或间接损失保险,是对物质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毁后被保险人在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业或经营受影响而损失的预期利润及必要的费用支出提供补偿的保险。
虽然营业中断保险是一个单独的险种,但承保时必须以物质财产损失保险为前提,只有投保了财产险、机器损坏保险的前提下,才能承保其项下的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可以根据对应的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分为财产险项下的营业中断保险和机器损坏保险项下的营业中断保险两类。
物质财产损失保险的风险增加,营业中断保险风险必定增加。
(三)财产保险与工程保险1、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险主要承保的是各类可保的财产或物资,而工程保险主要承保的是在建设过程中的工程项目及其第三者责任,但有的时候,“在建工程”也可以作为财产险的特约标的承保。
2、保险期间的确认不同。
财产险的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或是一个固定的起止时间,而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间起始有多种情况,具有不确定性。
3、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
财产险保险金额在投保时已经确定,工程保险保险价值处于一个动态变化过程,通常随着工程量变动而有所变化,在期末以最终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决算为基础进行调整。
4、保险责任不同。
财产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除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还包括人为风险,如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等。
三、企财险承保单证(一)投保单、投保标的项目清单、附加险条款投保清单投保单以及作为投保单组成部分的投保标的项目清单、附加险条款投保清单必须由投保人填写并签章确认。
投保单及投保清单的填写应字迹清楚,书写工整,数据准确。
如有错误或遗漏需更正时,投保人必须在更正处签章,如更改超过两处时,应建议投保人重新填写,以保持投保单的严肃、整洁。
但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期限、免赔额(率)不得涂改,否则需重新填制投保单。
1、投保单的填写(1)投保单号码:由业务系统生成。
(2)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投保人的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
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校验码组成。
(3)行业类别及行业代码:填写投保单时具体查询《行业代码速查表》,应注意比对至最细项,然后填写对应的由英文和数字组成的代码。
(4)保险标的地址个数、保险标的地址:应详细到市、区/县、街/路、门牌号,并注明邮编。
无门牌号码的应标注“四至范围”(即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边界)。
地址不止一处时,应写明地址个数,并分地址填写投保标的项目清单。
(5)被保险人资产及营业额状况:填写被保险人的注册资本、总资产、上一年度实际营业额。
(6)投保主险险种:在投保单上列明的对应险种前□内打√。
(7)每次事故免赔额(率):可以根据标的的风险大小,确定不同的免赔额(率)。
原则上不采用相对免赔额(率),只用绝对免赔额(率)。
(8)是否有其他有关保险合同:在投保单所列对应项目前□内打√。
如果有,按照投保单要求,说明标的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率)、保险公司名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9)是否为续保合同:在投保单所列对应项目前□内打√。
(10)总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标的项目清单》列明的分项保险财产保额汇总后得出总保险金额。
(11)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通常为1年。
若保险期限不足1年的,应按照短期费率表计费。
(12)总保费:总保险费为主险保费和附加险保费之和。
(13)保险费交付时间:原则上要求填写起保日之前的日期。
若需分期付费的,应在特别约定中约定分期次数及每次缴费的金额及时间。
(14)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或仲裁,若选择仲裁,应详细写明仲裁委员会名称。
(15)特别约定:填写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可作为对保险条款的补充或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
(16)投保人签章:投保人对投保单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须在投保人签章处加盖公章,并填写填单日期。
2、投保标的项目清单的填写(1)投保单号码:与投保单上号码一致。
(2)保险标的地址:必须与投保单中的保险标的地址栏填写的内容相一致。
地址不止一处时,应每一地址另起一页,并分地址填写投保标的项目清单。
(3)保险标的地址内被保险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简要描述:可以参考被保险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写。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根据《行业代码速查表》中的代码填写。
(5)保险标的项目投保信息:第一、保险标的名称:通常有两种分类方式,一种是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帐外财产等;另一种是按照财产项目分类: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及生产用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仓储物等。
第二、单位、数量:为避免歧义和纠纷,需详细填写。
第三、以何种方式确定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和损失赔偿计算的基础,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即在保险标的出险时方可确定的一个金额,因此,在投保时只需要确定方式,没有确定金额。
2009版条款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出险时的帐面余额、出险时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
对于保险价值确定方式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①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替换、重建受损保险标的,以使其达到全新时的状态而发生的费用。
同时还应注意,如果选择了重置价值作为部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则必须加贴重置价值条款。
②帐面余额。
它主要适用于存货类的保险标的,但必须注意这一方式要求被保险人的帐册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对于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注意区别使用。
③市场价值。
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它主要适用于不宜采用重置价值的保险标的。
市场价值的确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对于可以在市场上询价的标的,以询到的价格作为市场价值,二是对于不能在市场询价的标的,可以采用重置价值扣除规定的折旧确定。
④其他价值。
其他价值包括约定的保险价值或者以标的的合同价为保险价值等其他特殊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
第四、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按照保险标的名称对应填写具体金额,由投保人参考保险价值自行确定。
在实务操作中,保险金额根据不同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来确定。
具体参考如下:①以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以如下方式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如果重置的评估价与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加成比较接近时,可以以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替代重置价值,参照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确定保险金额。
以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方式确定保险金额的,仅适用于经营管理正常、财务制度健全的法人、企业单位团体。
在实务操作中,固定资产通常采用此种方式承保:使用“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固定资产原价或原价加减一定成数来确定保险金额。
具体保额计算如下: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最近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原值-特约保险财产的原值-不保财产的原值或可在此基础上按原值成数承保。
②以出险时的市场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以如下方式确定:可以依据投保时在市场上询到的价格、或按当时市场行情估价核定资产的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对于不能在市场询价的标的或进行估价核定的,可以采用投保时重置价值扣除规定的折旧确定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