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教育认证体系
【GET国际医学教育认证概况】

• 有些国家仅对公立学校进行认证; • 认证结果并不都公之于众;
基于WHO分区的各地区认证体系
有国家级 认证体系
国家级认证 体系在筹划中
无国家级认证 体系或无相关 资料
非洲国家 (n=35)
7 (20%)
1 (2.9%)
(本科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
• 2004年 与WHO建立“改进医学教育战略伙伴关系” • 2005 年 WFME/ WHO 制定“医学教育认证指南” • 2007 年 WFME/ WHO/哥本哈根大学着手制定全球卫生
专业教育机构名录 (阿维森纳 )
WFME本科医学教育国际标准
2 教育计划 1 宗旨及目标 9 持续更新
27 (77.1%)
美洲国家
东地中海 地区国家
欧洲国家
东南亚 国家
(n=38) (n=20)
(n=48)
(n=8)
西太平洋 地区国家
(n=19)
26 (68.4%)
11 (55%)
32
6
(66.7%) (75%)
9 (47.4%)
6 (15.8%)
5 (25%)
3 (6.3%)
0
3 (15.8%)
6 (15.8%)
3 学生考核
9个领域 36个亚领域
基本要求 高标准要求
8 管理和行政 7 教育计划评估
4 学生 5 教学人员 6 教育资源
WFME全球标准的影响力
• 已被翻译成15种文字
• 已成为区域/国家标准的模 板,被许多国家进行了本 土化的修订
• 已被世界各地区70多个国 家、250多所医学院校用 于试点认证或评估
国际医学教育认证的发展与现状

p o e s f a c e i t n a b e wi ey c e td I t r a i n l n t t e t a d e s h s su i c u e r c s o c r d t i h s e n a o d l a c p e . n e n t a i i a i s o d r s t i o i v is e n l d
i t r to a o r go a c la o ai n n p rn r h p , t e r mo in f a i n l c r d t t n y t ms n e nai n l r e i n l ol b r to a d a t e s i s h p o to o n to a a c e ia i s se , o p o i i r i i g p o r ms f r e u a o s o d n ntr a ina o f r n e r f r r v d ng ta n n r g a d c tr ,h l i g i e n to l c n e e c s o ums n h v lpme to o o ,a d t e de e o n f g o a d tb s s A s se c e iw o i t r a in l lb l aa a e . y tmi r v e f n e n to a me i a e c to a c e ia in s o d c e , a d c l du a i n c r d tto i c n u t d nd c n i e a l v rai n a e s e fo o sd r b e a ito s r e n r m c un r o c u ty u t d fe e c s n o c p r c g ii n v i b e o ty t o n r d e o if r n e i c n e t e o n to ,a a l l a r s u c s a lc re tto e o r e nd poi y o i n ai n.
以医学教育认证为契机 深化医学教育改革

19 98年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O) 世 界 医 学 协 会 经 WH 和
( WMA 批 准 , ) 世界 医学 教育联合会 ( r eeaof d a w0l Fdr i o Mei l d tn r c
认 证 的学 校。 1 月 81 1 , 证专 家组对 医学 院进 行 1 3至 2 1 认 3 了为期 5天的现场考察 。澳大利 亚悉尼大学 Mi al id教 c eFl h e 授担任组长 , 澳大利亚 国立 大学 医学 院 We S I 授和 国内 iH 教 六名教授为组成员 , 教育部三位观察 员全程 参与 。专家们 在
和卫生部联合颁 布《 中国本科 医学教 育标 准一临床 医学专业
( 行 ) ( 高 [0 8 9号 ) 以 下 简 称 为 《 科 医 学 教 育 标 试 》教 20 ] ( 本
准》 。 )
二、 中国 医学 教 育 认 证 从试 点 步 入 正 式
学院认 证的重点指标 以及 全 国各 医学院 校 目前普遍 存在 的 问题 , 中国医学教育改 革必 须进 一步 深入 开展 , 重从教 育 着 决策 民主化 、 程整合 、 课 以学生为 中心 、 实施形 成性评 价和引
随着人类科 学技术 飞 速发展 、 社会 的进 步 , 法律 条文 的 细化 , 民众 意识的提高 , 医学模式发生 了本质 性的改 变 , 床 临 医学 的环境 随之 也发生 了巨大变化 , 患者权 益保 护被提升 到 法治 的高度 。为了民众的健康 , 要 医生 具备更 强的临床 能 需 力 和更 加全 面 的医学知 识。因此 , 医科院 校的教 育理念 、 教 学技术 面临着挑 战 , 如何在 新的时期培养 出合格 的优 秀毕业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教育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由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部分构成,两者的区别在于认证的对象和认证的主体。
院校认证由地区性或全国性认证协会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证,是为了评判整所院校的教育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由专业协会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计划进行认证,评估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某种专业是否符合预先制定的基本标准,为进入专门职业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医学专业认证特指医学行业的专门协会和医学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对医学领域的相关专业进行的质量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进入医学行业所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并能根据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逐步改进。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已经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
(二)认证的基本要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机构是认证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认证标准是医学教育质量要求的基本规定,也是医学教育认证、评价的参照体系和行为准则。
由于医学教育认证的地域范围、理念以及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世界各国的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涵盖了医学教育全过程,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学生、师资队伍、教育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
应该说明的是,标准的确立并非意味着教育计划和内容的严格划一,而是以承认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差别、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权为宗旨,因此各医学院校在遵守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的总体原则下有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度来展现自身特色。
同时,为鼓励医学院校进行持续改进,国际标准不仅设定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
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广泛认可的医学教育标准当属WFME于2012年修订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2012版)》,这一标准已成为区域或国家标准的模板,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学教育标准。
实施医学教育认证 提高医学教育质量

21 02年
第1
・
5 ・
实 施 医 学 教 育 认 证 提 医 学 育质 量 高 子 同 教
胡伟 军 , 苏 倩, 孙 鹏
( 第三军 医大学 , 重庆 40 3) 00 8
[ 摘要] 医学教 育标 准的 出台和 医学教 育认证 的 实施 , 医科 院校培 养 高质量人 才提供 了有 力契机 。 为 文章描述 了两套全球 医学教 育标 准, 回顾 了我 国高等 医学教 育评 估历 史, 绍 了我 国的 医学教 育标 准和 医 介
进行评估 ;99年 4月对 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上海 医科大学进 19 行惟一的一次优秀评估 ;0 1 20 年至 20 先后对 1 02年 0所医学
院进行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 估 。从 20 0 3年起启动 了为期
亚领域分为 “ 基本标 准” “ 和 达优 标准 ” 两个 层 次。“ 本 标 基
约中华医学基金会( MB 资助 成立 的国际 医学教 育学会 (. C ) I I ) ME 也启动 了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专题组 , 着手制定本科 生医
学教育标准 J 2。
授予质量评估 ; 随后在 19 96年 5月至 19 99年 6月 对 2 8所本 科医学院校 相 继 开 展 了 三年 的合 格评 估 ;0 1年 1 至 20 1月
五次世 界卫 生大会上 提 出, W O医学教育 专家 委员会认 但 H
为 , 当时制定医学教 育全球 标准 是不现 实 的, 在 特别 是对各 发展中国家来说 , 如果让那些办学条件十分简 陋的 医学 院校 去接受国际评估 是极难通过 的。直 到 2 0世纪 9 年 代 , 0 随着
社会全球化 的 发展 , 立 医学 教育全 球 标准 的时机 日趋 成 建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一、前言作为一种外部质量评价机制,医学教育认证是指由指定的机构、采用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医学院校或培训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估的过程。
主要目的有:一是评判教育项目是否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二是鼓励医学院校不断改进与完善以促进教育质量发展。
对于不断拓展的医学教育国际化进程、日趋增加的医学人力资源跨界流动,医学教育认证是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及医学专门人才合理利用的切实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倡导和推动的质量保障模式。
中国近十年来开始进行相关研究并着力构建自身的医学教育国家认证体系。
伴随着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起草和正式颁布、相关认证委员会的组建、认证指南的编写完成、认证专家的培训、试点及正式认证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处于有序发展之中。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负责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致力于保证认证及其过程的客观、公正和缜密,使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在规范的轨道内运行,并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工作委员会在编撰出版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标准和认证指南单行本的基础之上,组织编写了本手册,对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有关政策进行补充说明,并为学校提供如何进行自我评估及相应准备的指导性意见。
本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认证的理念、内涵及国内外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现状·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步骤和过程·认证管理架构和决策过程·接受认证的学校应如何进行相应准备·认证相关政策与规定本手册的编撰由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协力完成,在此一并致谢。
二、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培训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教育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由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部分构成,两者的区别在于认证的对象和认证的主体。
院校认证由地区性或全国性认证协会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证,是为了评判整所院校的教育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由专业协会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计划进行认证,评估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某种专业是否符合预先制定的基本标准,为进入专门职业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医学专业认证特指医学行业的专门协会和医学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对医学领域的相关专业进行的质量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进入医学行业所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并能根据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逐步改进。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已经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
(二)认证的基本要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机构是认证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认证标准是医学教育质量要求的基本规定,也是医学教育认证、评价的参照体系和行为准则。
由于医学教育认证的地域范围、理念以及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世界各国的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涵盖了医学教育全过程,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学生、师资队伍、教育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
应该说明的是,标准的确立并非意味着教育计划和内容的严格划一,而是以承认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差别、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权为宗旨,因此各医学院校在遵守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的总体原则下有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度来展现自身特色。
同时,为鼓励医学院校进行持续改进,国际标准不仅设定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
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广泛认可的医学教育标准当属WFME于2012年修订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2012版)》,这一标准已成为区域或国家标准的模板,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学教育标准。
教育部医学本科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的解读和比较

求, 仅在整体上要求 学科 和专 业布局 要合理 , 培养方 案符 合
培 养 目标 。
事处制订 了《 本科 医学教育质 量保证指 南》 。教育 部召开 医 学教育标准 国际研讨 会 , 部署 国际标 准 “ 本 土化 ” 的研 究工
专业认证在形式和内容上则兼具 固定和灵活 。一方 面 , 继承本科教学评估的基本要求 , 对办学思想及教学条 件等提
和 专 业 认 证 的 必要 性 和各 自的侧 重 点 。
[ 关键词 】 本科教 学评估 ; 专业认证
[ 中图分类号 ] G 4 2 0 [ 文献标识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2 — 1 7 0 1 . 2 0 1 3 . 1 0 . 0 1 0
本科教学评估 与专业认 证是 两个独 立而又相 互交叉 的
体系 , 两个体系在学校办学指导思想 及师资队伍等各个 方面
有相同的要求 和标 准, 又有各 自关 注重点 。部分 院校 师生对 这两个体系尚未完 全明了, 出现“ 评估 已经优秀 , 为何 又要认 证? ” 的问题 。在此 对两 大 系统做一 解读 和 比较 , 和各位 分 享, 以求抛砖 引玉 。
从形式上讲 , 评估努力体 现国家 的教育方针及对高等 学 校基本要 求 , 反映各类高校教学工作 的基本 规律及现 阶段 高 等教育教学改革 的走势与方 向。评估有相对 固定 的形式 , 对 办学思想 、 师资 队伍 等一级指 标及相 应的二级 指标 , 都有 固 定 的标准 , 不 同学科 和专业没 有大 的差异 , 适用 于各 类普 通 高等本科院校。就内容而言, 不涉及 到具体学科 和专业 的要
以发 现 : 专业认证是在充分 总结评估 经验的基础上形 成。本 科医学教育评 估标 准是一个基本要求 , 学校必须达 到这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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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执行委员会2001年6月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为了推动中国医学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建立中国医学教育保障体系的教育标准及准则指南,受教育部委托并经其批准,成立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并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本标准在与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包含了对医学教育办学过程的规范和对毕业生应达到目标的要求。
为了保障《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我国的有效推行,确保我国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使我国医学教育与国际接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有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医科教育进行评估、认证工作,认证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要对象。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认证过程中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具体的课程计划、核心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方面,支持多样性和鼓励教育的创新。
每所医学院校都应优化设置课程计划,以便能够达到各院校制定的学生培养目标,各院校都应具有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所要求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工作机制,能够评估和监测教育的效果并及时调整和修改课程及课程体系以达到培养目标。
认证原则
认证是一项基于院校自评和同行对教育质量评估的独立过程,目的是保证任何一所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都要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认证过程赋于建设性,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认证工作基本原则:1.主要注重教育目标的实现情况、学术标准及社会的需求;
2.认证委员会在做出决定时,应收集和分析以及考虑多方面的意见;
3.运用相应机制来保证认证机构使用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在公开和客观的条件下完成认证过程;
4.认证机构定期性地审核认证过程和标准。
认证标准
认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本科医学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认证机构
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领导下,设立“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委员会章程另文制定),聘请具有丰富医学教育经验的专家形成评估专家库,组建评估小组,负责评估、认证工作。
1.认证委员会的设立:
主任委员:1名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秘书长:1名
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认证机构的任务:
(1)适应国内外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2)定期地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对医学院校进行考察评估、认证;
(3)定期向政府、社会大众公布认证结果,并据此对医学院校发展提出建议;
(4)建立和更新参与认证评估工作的专家库;
(5)加强与国际医学教育组织交流。
3.认证委员会工作方式:根据评估组评估结果,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制方式,得出认证结果。
认证程序
医学院校认证由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组织评估小组对认证学校进行评估考察,认证程序如下:
1.医学院校需要提交认证申请,同时交纳一定的认证经费,由委员会负责管理,教育部、卫生部联合确定被认证的医学院校,并提前半年通知医学院校,在此期间有关院校要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及其“操作指南”进行自评,准备好有关材料,完成自评报告并提交“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
2.“中国医学科教育认证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及其“操作指南”以一定的方式对学校办学情况和办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3.依据评估情况,评估专家组提出综合性、鉴定性评估意见,向“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呈交评估报告,提出认证结论。
4.“中国医科教育认证委员会”通过相应委员会给以确认,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认证结果。
认证结果
认证委员会在评估小组对医学院校办学情况和办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后提出的报告,做出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分以下几种:
1.完全认证: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符合《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认证期限一般为5年或与学制年限一致;
2.有条件认证:办学质量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根据存在的实际问题由认证机构确定认证期限,一般短于5年,到期后被认证学校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报告,评估组实地考核后,提出最终认证结果。
3.不予认证:办学质量不符合《中国本科医科教育标准》的要求,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认证过程的管理
医学院校认证由教育部、卫生部委托“医学科教育质量认证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组织评估小组对认证学校进行评估考察,职能如下:
1.教育部、卫生部:
(1)审定认证的标准、政策和程序;
(2)批准医学院校认证申请;
(3)任命认证委员会或指定社会中介机构承担认证工作;
(4)监督认证过程。
2.医学院校认证委员会:
(1)提出医学院校认证的标准和评估程序;
(2)推荐任命评估小组,小组的构成应平衡,评估专家应来自不同的阶层,医学院校基础、临床学科,以及有经验的医学教育管理人员;
(3)考察和评估医学院校;
(4)提出并公布认证结果。
3.评估小组:
(1)评估小组具体实施对医学院校的评估。
小组要向医学院校认证委员会报告并且在认证政策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工作;
(2)评估小组受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的委托对学校进行评估。
(3)评估考察后,小组要提出正式报告并送交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以便认证委员会做出认证决定。
认证经费
原则上各被认证学校承担,由医学院校认证委员会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