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医学教育标准和开展认证工作的说明
中国医学教育认证办法

中国医学教育认证办法(讨论稿)总则医学教育是培养和提高从事医疗卫生保健的专门人才。
规范的培养过程是保证人才质量的重要关键。
国际和国内高等教育界近年的发展趋势表明加强质量保证工作是政府和行业抓好教育质量的关键。
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执行委员会2001年6月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为了推动中国医学教育事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在教育部、卫生部领导下成立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制订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与《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基本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规范医学院校办学过程的要求和毕业生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为了保证《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在我国的有效推行,确保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使我国医学教育达到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有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医科教育进行评估、认证工作。
认证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要对象。
认证以《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依据,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对具体的课程计划、核心课程以及教学方法方面,支持多样性和鼓励教育的创新。
每所医学院校都应优化课程计划,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规定的毕业生培养要求。
注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1998年发布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第11条“质量评估”中强调“应该建立独立的国家机构和确定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
认证原则认证是一项在院校自我评价基础上的由同行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的过程,目的是保证医学院校的教育质量达到《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通过认证,促进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认证工作基本原则:1.认证过程要保证操作过程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2.要注意尊重各个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教育模式的多样性;3.要重点考察教育目标的实现情况、教育过程的学术标准及专业设置对社会需求的适应;4.“认证委员会”在依据客观证据和广泛信息做出认证结论时,要确保认证标准和程序的确定性;5.“认证委员会”定期地评估、审核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明确学院医学教育改革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快速高水平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于2019年10月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同期参加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63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9]9号),《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9]10号)文件精神,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重点考察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 . .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持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中的医学院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审核性评估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依据,以认证、评估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学院医学教育改革方向,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整合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完善学生成绩评定体系,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努力探索和建立健全学院部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使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教育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由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部分构成,两者的区别在于认证的对象和认证的主体。
院校认证由地区性或全国性认证协会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证,是为了评判整所院校的教育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由专业协会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计划进行认证,评估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某种专业是否符合预先制定的基本标准,为进入专门职业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医学专业认证特指医学行业的专门协会和医学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对医学领域的相关专业进行的质量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进入医学行业所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并能根据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逐步改进。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已经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
(二)认证的基本要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机构是认证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认证标准是医学教育质量要求的基本规定,也是医学教育认证、评价的参照体系和行为准则。
由于医学教育认证的地域范围、理念以及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世界各国的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涵盖了医学教育全过程,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学生、师资队伍、教育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
应该说明的是,标准的确立并非意味着教育计划和内容的严格划一,而是以承认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差别、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权为宗旨,因此各医学院校在遵守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的总体原则下有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度来展现自身特色。
同时,为鼓励医学院校进行持续改进,国际标准不仅设定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
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广泛认可的医学教育标准当属WFME于2012年修订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2012版)》,这一标准已成为区域或国家标准的模板,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一、认证目的与原则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目的是确保临床医学专业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达到既定标准,提高临床医学专业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认证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保证认证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二、认证标准与指标认证标准是评估临床医学专业是否达到既定要求的准则,包括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实践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
认证指标是对认证标准的细化,是评估临床医学专业实际情况的依据。
认证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性、可比较性等特点。
三、认证流程认证流程包括申请、自评、审核、现场考察、反馈与整改等环节。
申请者需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后,认证机构应向申请者反馈考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合格后,认证机构可给予相应的认证结论。
四、资源保障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需要充足的资源保障,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
认证机构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健全的运作机制,有足够的专职人员和专家队伍负责认证工作。
同时,认证机构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保证认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质量监控是保证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质量的重要手段,包括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两个方面。
内部监控由认证机构负责,通过对认证过程的全面监控和评价,保证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外部监控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同时,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注重持续改进,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
六、认证结果与处理认证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情况。
通过的认证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暂缓通过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不通过的认证没有有效期限制。
对于暂缓通过的认证结论,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认证;对于不通过的认证结论,申请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评申请。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16•【文号】教高[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前言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
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 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国医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学教育全局,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促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医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卫生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
医学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重要使命,其根本任务就是要以医疗卫生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和造就一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卫生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卫生人力资源、科技成果和社会服务,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随着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变革以及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医学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任务。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处理好改革与发展、规模与质量的关系,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医学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质量,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核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关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0.27•【文号】教高司函[2003]225号•【施行日期】2003.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高等医学专科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部、卫生部决定自2003年开始,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
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学校试评,我们制定了《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1.评估范围:已开办和拟开办医学类专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评估时间:从2004年开始,每年的5-6月和9-11月均对上述类型的学校分批进行评估。
2003年12月对部分申办医学类专科专业的学校进行评估。
3.评估方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方案》进行自评,并申请、接受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方案》进行自评,于2004年6月底前上报自评报告,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4.评估程序:①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自评报告及专业设置有关资料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医学教育结构、举办单位布局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按专业设置申报时间,联合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接到申报后,适时安排组织专家进校评估;实地考察评价后,专家组将评估意见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经研究审核专家组评估意见,确定专业是否设置,并将评估结论通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被评学校如对评估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估结论后一个月内,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申述,高教司可委托专家组织对评估结论进行复查,并将结果报教育部、卫生部复审,教育部将复审结果通过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学校。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前言医学教育承担着培养医学卫生人才的重任,和全民健康息息相关。
自2008年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来,我国的本科临床医学教育认证工作逐步开展,成立了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颁布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试行)》,初步建立了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与国际权威医学教育认证机构广泛交流与合作中,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得到国际同行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医学教育标准,教育部医学教育研究基地于2014年成立了“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实施战略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
课题组根据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并结合十年来积累的认证经验,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2008版)》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标准的修订,主要依据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for Medical Education, WFME)2012年修订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Basic Medical Education: WFME 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The 2012 Revision)》,保留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2008版)》中适用的内容,并参照了澳大利亚医学理事会(Australian Medical Council, AMC)《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评估与认证标准(2012版)》(《Standards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Primary Medical Programs by the Australian Medical Council 2012》)、英国医学总会(General Medical Council, GMC)2009版《明日医生》(《Tomorrow’s Doctors》)和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The Liaison Committee on Medical Education, LCME)2013版《医学院校的职能与结构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Functions and Structure of A Medical School》)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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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sessment of Students
3.Assessment of Trainees
4.Students
4.Trainees
5.Academic
5.Staffing
Staff/Faculty
6.Training Settings and
cational
Educational Resources
✓承认地区、国家在教育计划方面的差别,尊重高等院校的 自主性和允许各自的改革发展;避免一个模式;采用标准不 意味要求完全相同的教育计划。
✓遵从标准是各国自身的事务;WFME标准应当看作是国家 和学校标准的样板。标准作为推动变化和改革的杠杆,成为 一种工具用于学校和教育项目发展的基础和模式。
原则
✓全球标准应避免低水平。标准不仅要确立最基 本的要求,还要鼓励在质量上的提高;标准不是 可以这样或那样,而是专门的“指挥棒”和预期 (有目的)的规划。 ✓标准不应该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标准应着重教育计划发展的动态特征。
(一)毕业生应达到的要求
规定医学毕业生应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五年制)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共12条
2、知识目标共10条源自3、技能目标共13条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 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 2.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 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Resources
7.Evaluation of Training
7.Programme Evaluation Process
er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er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9.Continuous Renewal 9.Continuous Renewal
✓在全球化背景中构建与全球标准相匹配的 国家标准
参考
➢WFME《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WHO Guidelines《医学本科教育质量保证指南》 ➢IIME《全球医学教育 最低基本要求》 ➢Australia AMC《医学院校的评估与认证》 ➢USA LCME《医学教育计划认证标准》 ➢AAMC《医科学生教育的学习目标》 ➢Japan《医学课程模式》 ➢Britain GMC《明日医生》
高校毛入学率23%,在校生2400万。医科学生113万, 180余院校。 ✓医学教育的发展要求建立与国际相对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
标准是对质量要求的规定
✓人才培养的规格 知识、技能、态度(素质)
✓培养过程的规范 办学与教学的规范
原则
✓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
✓教育结果与教育过程的紧密结合
质量保证体系
✓ 标准 ✓ 质量控制 ✓ 学校自评 ✓ 外部评估(认证或外部考官)
内部质量保证 外部质量保证
国际背景
▪ 1910:美国 Flexner Report
开创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 1977:WHO: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强调适宜性、质量、成本效益和公平性
▪ 1981:WHO: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Basic Medical Education
Postgraduate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
1.Mission and Objectives
1.Mission and Outcomes
cational Program 2.Training Process
1.Mission and Outcomes 2.Learning Methods 3.Planning and Documentation 4.The Individual Doctor 5.CPD-Providers cational Context and Resources 7.Evaluation of Methods and Competencies anisation 9.Continuous Renewal
制定标准的目的
✓激发负责医学教育的政府、组织和学校,制定各自的改 革创新和提高质量的计划,使之与国际的建议同步。
✓建立评估和认定医学教育院校和项目的国家和/或国际的 体系以保证最基本的质量标准。
✓在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借助精心制定的国际医学标准, 保护医学实践和人力资源的使用。
原则
✓涵盖医学院校和医学教育的普通共同的方面,包括结构、 内容、过程、环境和教育结果。
推动全球医学教育的改革
▪ 1988 : WFME 发表爱丁堡宣言
▪ 1993:WFME 峰会
2003:WFM 世界医学教育大会
推动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WFME 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 Trilogy:
Basic Medical Education Post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Medical Doctor
国际动向
✓ 建立GHPEI database 包括医学、牙医、药学、 护理和助产、公卫、理疗以及其他。学校层面的详 细信息。提供一般信息、管理、认证(谁做的、所 用标准、过程、日期)、招生和毕业人数、淘汰率 等,database由WHO总部和地区办事处管理。
国内背景
✓教育改革滞后,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医学院校的扩招更要求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关于制定医学教育标准和 开展认证工作的说明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 2008.2
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 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七大报告
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教育部2008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质量工程“(二期)建设内容特别提出: 积极探索专业评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工程技术、 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适应职 业制度需要的专业认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