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一、背景介绍智慧矿山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将传感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于矿山生产管理中,实现矿山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数字化。
智慧矿山联盟是由相关矿业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提供商等组成的合作组织,旨在推动智慧矿山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联盟成员智慧矿山联盟的成员包括矿业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提供商等相关单位。
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矿业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矿山生产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2. 科研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为联盟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方案;3. 技术服务提供商应具备相关的技术专长和服务能力,能够为联盟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三、联盟目标智慧矿山联盟的主要目标是:1. 推动智慧矿山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矿山生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2. 促进矿山行业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3. 建立智慧矿山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4. 提供技术培训和交流平台,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学习和合作。
四、联盟服务智慧矿山联盟提供以下服务:1. 技术支持:为联盟成员提供智慧矿山技术的咨询和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2. 创新研发:组织联盟成员开展智慧矿山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3. 标准制定:制定智慧矿山技术的标准和规范,促进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4. 培训交流:组织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联盟成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5. 项目合作: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项目合作,共同推动智慧矿山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五、联盟运作智慧矿山联盟的运作机制如下:1. 联盟成员应遵守联盟章程和规定,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2. 联盟设立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决策和管理;3. 联盟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培训交流等工作;4. 联盟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和成果,讨论重要事项;5. 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协助理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6. 联盟成员应按照章程缴纳会费,用于联盟的运作和活动开支。
产业联盟章程

产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本联盟是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由相关产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组织。
本联盟的宗旨是为成员单位提供合作平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资源共享,以促进产业的整体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第二章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产业名称]产业联盟”,英文名称为“[英文名称]”。
第三章联盟性质本联盟为非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组织,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第四章联盟宗旨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整合产业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提供信息共享、政策咨询、项目合作等服务,助力产业发展。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连接政府和企业,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联盟位置本联盟设立在[具体地址],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或联络点。
第六章成员结构联盟成员由从事相关产业的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分为核心成员、普通成员和观察员单位。
第七章成员管理成员单位的加入需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
成员单位应遵守联盟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成员单位享有联盟提供的服务和资源。
成员单位如有违反联盟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八章权利与义务成员单位享有参与联盟事务、获取联盟资源、提出建议等权利。
成员单位应履行缴纳会费、参与活动、保守联盟商业秘密等义务。
第九章组织机构联盟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和事务处理。
第十章联盟事务联盟主要开展以下事务:组织行业交流和技术研讨。
开展产业调研和市场分析。
促进项目合作和资源整合。
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第十一章经费管理联盟经费来源包括成员单位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联盟经费应专款专用,接受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须经成员单位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章终止程序联盟因故需要终止时,应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终止程序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四章附则本章程自成员单位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智慧矿山目前,大部分煤矿井下环境复杂,瓦斯、温度、粉尘浓度等关键安全生产参数无法连续实时监测,由环境变化、设备故障和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潜在诱因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使安全生产受到了很大的威胁。
WiSen系统的诞生可以为这一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WiSen可以通过搭载各类传感器和执行器,形成一套高度灵活、可靠的井下瓦斯监控与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井下的瓦斯、温度、湿度、粉尘浓度等运行状态参数的实时测量和分析,并通过无线网络将数据传输到中央控制系统。
这使得控制人员能够对分布在广泛区域内的多个生产作业面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险情等情况。
同时,WiSen还预留了可靠的数据下行的信道,中控系统可以自动对采掘设备和人员进行调节控制,实现动态反馈,提高生产效率。
以WiSen为网络基础,井下安全生产数据可以实现实时的采集、存储和分析,这可以改变目前以人工为主、依靠有线电话网络的井下生产管理方式,提高采集系统的信息化和自动化管理水平,提高反应速度、减少事故率,提高生产效率,并使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实时全面的掌握井下的生产状况,为生产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为数字化矿山的建设打好信息基础。
以WiSen为基础,系统还可以提供井下矿工的定位信息。
通过WiSen系统的连接,每一个井下作业的矿工都成为一个移动的探测器,可以将其所处位置周围的环境信息实时的传送回位于地面的控制中心,一旦发生透水、瓦斯爆炸、塌方等生产事故,由于WiSen无线网络的极强顽存性,人员的定位信息依然可以传输回地面,这为及时的营救带来了技术上的便利。
Wisen所使用的无线传感器解决方案在本应用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布设方便无线网络可以实现自动组织,无需人工干预;尤其是在当设备和人员出现位置转移,网络需要重新布设的情况下,无线传感器可以自动调整网络结构,实现数据传递的无缝衔接,而有线传感器则需要改变复杂的实体线路拓扑结构,在极大的增加系统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稳定性降低的风险。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联网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科技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联盟及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联盟科技经费支持或以国家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联盟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
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国家电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一般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
联盟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向联盟提出立项申请。
每名会员每年最多可向联盟提出3项立项申请。
第五条每年春季,联盟召开项目评选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统一评选,提出年度项目议案,报联盟理事会审定后,对联盟全体会员发布《年度科技计划目录》。
第六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二)符合家电行业科技发展要求;(三)能够为提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联盟会员可根据本单位能力,独力或联合其他单位申请承担《年度科技计划目录》中某个项目的调研分析工作,或是实际科研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所申报计划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第八条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
联盟设立专家库,按专业划分为专业评审组,届时抽取一定数量的成员参加会议评审。
第九条项目评审组在联盟秘书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项目承担方的评审。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一、背景介绍智慧矿山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方式,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种矿山管理模式。
而智慧矿山联盟是由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共同组成的组织,旨在推动智慧矿山的发展与应用,促进行业间的合作与创新。
二、智慧矿山联盟的目标1. 促进技术创新:联盟将聚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力量,共同研发和推广智慧矿山相关技术,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
2. 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通过智能化设备和系统的应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3. 提升矿山安全性:利用智慧矿山技术,实现对矿山生产环境、设备状态和人员安全的实时监测与预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推动可持续发展:智慧矿山联盟将致力于推动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包括资源的合理开采、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履行等方面。
三、智慧矿山联盟的主要工作内容1. 技术研发与创新:联盟将组织开展智慧矿山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包括数据采集与处理、智能化设备研制、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2. 标准与规范制定:联盟将制定智慧矿山相关的标准与规范,推动行业内的统一标准,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3. 信息共享与交流:联盟将建立智慧矿山信息平台,实现成员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促进行业内的合作与互动。
4. 人才培养与交流:联盟将组织开展智慧矿山人才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行业内人才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智慧矿山联盟的成员与合作方式1. 成员类别:智慧矿山联盟的成员包括矿山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
2. 合作方式:联盟成员可以通过共同研发项目、技术合作、信息共享等方式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智慧矿山的发展与应用。
五、智慧矿山联盟的运营机制1. 组织架构:联盟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2. 会费与经费:成员单位需要缴纳一定的会费,用于联盟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

智慧矿山与联盟说明引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矿山已经成为矿业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智慧矿山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矿山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管理和控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安全性。
在智慧矿山建设的过程中,联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盟是由矿山企业、技术提供商、研究机构等组成的合作组织,旨在推动智慧矿山的发展和应用。
一、智慧矿山的概念和特点1.1 智慧矿山的概念:智慧矿山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矿山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智能化管理的矿山生产模式。
1.2 智慧矿山的特点:智慧矿山具有高度自动化、实时监控、数据智能化、智能决策等特点,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安全性。
二、智慧矿山联盟的组成和作用2.1 联盟的组成:智慧矿山联盟由矿山企业、技术提供商、研究机构等组成,各方共同合作,推动智慧矿山的发展和应用。
2.2 联盟的作用:智慧矿山联盟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共享,推动矿山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速智慧矿山的建设和推广。
2.3 联盟的价值:智慧矿山联盟可以提供技术支持、资源整合、政策倡导等服务,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三、智慧矿山联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3.1 发展现状:目前,智慧矿山联盟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建立,各地矿山企业纷纷加入联盟,推动智慧矿山的发展和应用。
3.2 发展趋势:未来,智慧矿山联盟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产业合作,加强与政府、学术机构的合作,推动智慧矿山在矿业领域的广泛应用。
3.3 发展挑战:智慧矿山联盟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技术标准、数据安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克服。
四、智慧矿山联盟的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价4.1 案例分析:通过智慧矿山联盟的合作,某矿山企业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4.2 效果评价:智慧矿山联盟的建设为矿山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矿业领域的重要推动力。
【9A文】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附件3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智慧矿山产业联盟”。
英文名称:IntelligenceMineIndustrRTechnologRInnovationAllianceofP.R.China,简称:CIMIA第二条成立目的依据国家和科技部等部委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相关政策与制度,结合我国矿山行业(煤矿和非煤矿)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等需要,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组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智慧矿山示范应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搭建智慧矿山研发合作平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智慧矿山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面提升智慧矿山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联盟宗旨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智慧矿山产业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并联合国内矿山(煤矿和非煤矿)行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
联盟是由从事智慧矿山相关行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
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
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
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组成。
智慧矿山联盟简介

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介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简称智慧矿山联盟)是根据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科技部等六部下发的《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科技部办公厅以国科办政〔2012〕47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的具体要求由国内业绩著名企业、大学、研究银行等“产学研用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的新型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挂靠单位: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联盟宗旨:联合产学研用等多方面的精英,对智慧矿山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建设国家级智慧矿山示范工程,制定智慧矿山技术标准,引领国内和国际智慧矿山技术的发展,促进矿山制造业的快速升级,实现智慧煤矿、无人煤矿、高效煤矿、安全煤矿、绿色煤矿,幸福煤矿。
二、联盟组织机构智慧矿山联盟由联盟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等组成。
专家委员会下面设有智慧煤矿专家委员会和智慧非煤矿专家委员会两个分专家委员会,联盟针对不同的公关项目设有若干个分委员会,并在各省设有分盟(详见联盟构架图)1.联盟理事会: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名誉理事长:张宝明任理事长:伊烈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理事长:毛允德副理事长:(由董事长或者一名副职出任联盟副理事长):山东中矿集团兖矿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贵州盘江煤电集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中商科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山西科达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金力技术有限公司等2.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宝明委员(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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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征求意见稿)
慧矿山产业联盟”。
英文名称:Intelligenee Mine Industry Techn Innovation Allianee of P.R.China
依据国家和科技部等部委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等相关政策与制
度,结合我国矿山行业(煤矿和非煤矿)的技 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
理创新等需要,由中国职业安 全健康协会牵头组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智慧矿山示范应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 搭建智慧矿山研发合作平
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智慧矿山工程研究 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
面提升智慧矿山技术水
平和产业竞争力。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 打造智慧矿山产业
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联盟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并联合国内矿山(煤矿和非煤矿)行
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
联盟是由从事智慧矿山相关行 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 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 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
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
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 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 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
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 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附件3
第'一一章 总、 第一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简称 “
智 ology
,简称:CIMIA
第二条 成立目的
推动
第三条 联盟宗旨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
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
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组成。
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
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
年。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审议和批准联盟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科技
创新联合体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决定联盟日常工作中的各类重要
事项等。
理事会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名或多名,由理
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
会各项决定;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议、联盟成员大会;负责日常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
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全权负责本联盟事务。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聘请国内外与智慧矿山产业相关的知名专家和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
会,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对联盟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指导,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
第十条联盟的主要任务:
(1) 在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
政策、体系和机制;
(2) 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并协调贯彻
实施;
(3) 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加强
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
新,促进产学研合作。
(4) 促进联盟成员共同探索产业的发展策略与商业模式创新;
(5) 协调相关企业的关系,自觉规范市场行为。
第十一条联盟成员分工。
联盟将根据发展目标组织若干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
具体内容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必要时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具体
任务分工。
第四章联盟的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联盟经费来源
成员会费;
社会捐赠;
政府财政资助;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联盟经费开支主要为
联盟各项公用办公经费;
联盟组织的项目费用;其他所需要的正当开支。
第十四条经费管理
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联盟秘书处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专款
专用,独立核算,专项开支,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 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第十五条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秘书处每一年进行一次财务预算,报请理事会审批,由理事长签字生效。
日
常财务支出需要秘书长签字,单笔
30万元以上的支出需要理事长签字 月累计100万元支出需要通报理事会。
公用办公经费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公用办公经 费接受理事
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盟的资产。
第十六条 联盟组织的项目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在联盟组织的项目中,项目合作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投入的费用、收益及相关权
的范围和方式,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第十七条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明确执行有关经费管理监督规定,约定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 会审查 第五章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联盟成员的基本条件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经济实体。
必须是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具有高新企业资格的企业。
上述两条必须同时具备,否则需要联盟理事会全体理事投票,
2/3以上通过方
可加入联盟,且只能为非理事单位。
联盟成员必须是从事智慧矿山相关专业的企业、 科研机构、中介组织或者是智 慧矿山相关的典型应用单位,在智慧矿山领域具有一定的资源投入和产业基 础。
第十九条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联盟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参加联盟组织的有关活动;
优先或优惠取得联盟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
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自由。
第二十条联盟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联盟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单
利共享
维护联盟合法权益;
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交纳会费;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联盟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联盟成员的加入
承认联盟章程,符合联盟章程规定,愿意参加联盟的有关活动并遵守联盟章程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单位及应用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并与联盟建立契约关系。
联盟委托联盟秘书处办公室(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代表联盟与新加入单位签订加入联盟的协议,视同新加入单位与联盟所有单位建立了契约关系,联盟新成员应指派专人与本联盟建立工作联系。
第二十二条联盟成员的退出
联盟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联盟成员的除名
联盟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者严重有损联盟成员权益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联盟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其条款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盟终止需2/3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中国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筹)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