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暨江门市优质工程五邑杯奖评选工作指南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申报表
(承建单位适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Biblioteka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号
参建单位一(盖章)
参建单位二(盖章)
参建单位三(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编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规模)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层数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预算造价
结算造价
获区(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时间
是否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群
体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
数量
幢数
面积
开展活动情况及建筑业项新技术应用情况(可另附页)
建筑节能贯标情况(可另附页)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施
工
主
要
亮
点
及
难
点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下属市(区)分会(办事处)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建筑业协会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管理)某某市建筑工程双优评选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某某市建筑工程双优评选办法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促进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双优”样板工地)的评选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称号,是我市建设行业授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先进的施工企业的地市级荣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工业设备安装工地及其它申报“双优”样板工地的专业工程施工工地。
第四条市“双优”样板工地每年评选俩次,由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组织。
评选活动接受江门市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江门市范围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之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之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之上的工业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工地均可申报参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每次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进行检查,评审的汇总评分和文明施工分项评分均在85分之上且每个工地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3次;工期超540天的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4次;(二)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达到优良等级。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不得申报参评:(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二)违法转包或挂靠承包的工程;(三)未按规定实行监理等的“五无”工程;(四)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合要求的工程;(五)安全网、塔吊、井字架等未经有资质的安全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及未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安装而投入使用的工程;(六)层高大于4.5米未使用钢支模的;(七)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组评审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未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工程;(八)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及未按规程和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施工的工程;(九)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十)曾发生过四级之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十壹)因生产安全问题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工程;(十二)下属各市(区)工程未申报属地市(区)“双优”样板工地的工程;(十三)未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壹用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合规定要求的工程;第四章申报资料第八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汇总表及附电子表格(EXCEL格式)软盘各壹份;(二)《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壹式二份;(三)有关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部位现状的彩色照片8张;(四)安全资料封面及总目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及《建筑施工安全评价书》各壹份;(五)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封面封底)、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工程所在地市(区)评定“双优”工地的文件或证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组论证审查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各壹份;第五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的申报程序:(壹)江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向江门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申报,下属各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在地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分会或办事处申报。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工程优质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三条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工程优质奖荣誉称号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方案

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为了加强城市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我市计划举办一场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旨在推动工程施工企业和相关部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树立行业标杆,以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
二、活动目的: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提高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2.评选出优质工程示范项目,推动工程施工企业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3.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城市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
4.宣传展示我市优质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建设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三、活动内容:1.策划组织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和相关评选标准。
2.征集符合条件的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并开展初审和复审工作。
3.举办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优质工程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4.评比出年度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并进行颁奖、表彰。
5.开展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展示优质工程建设成果。
6.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和研讨会,交流优质工程建设经验和做法。
7.总结推广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经验,为今后的城市建设和工程管理提供参考。
四、活动流程:1.活动策划和宣传准备阶段确定活动主题和宗旨,制定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活动策划,完成宣传材料的策划制作。
2.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征集准备阶段向全市征集符合条件的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并开展初审工作,确定入选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和宣传。
3.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复审评选阶段对初审入选的优质工程示范项目进行复审评选,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和严肃严谨。
4.优质工程评选活动举办阶段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选的优质工程示范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年度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并进行颁奖、表彰活动。
5.优质工程示范项目宣传推介阶段开展优质工程建设成果的宣传推介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优质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建设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6.专题讲座和研讨会举办阶段组织相关专家和行业人士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交流优质工程建设经验和做法,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市双优评选办法

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双优”样板工地)的评选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称号,是我市建设行业授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先进的施工企业的地市级荣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工业设备安装工地及其它申报“双优”样板工地的专业工程施工工地。
第四条市“双优”样板工地每年评选两次,由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组织。
评选活动接受江门市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江门市范围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投资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施工工地均可申报参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每次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进行检查,评审的汇总评分和文明施工分项评分均在85分以上且每个工地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3次;工期超540天的检查评分不少于前三个阶段4次;(二)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论达到优良等级。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二)违法转包或挂靠承包的工程;(三)未按规定实行监理等的“五无”工程;(四)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合要求的工程;(五)安全网、塔吊、井字架等未经有资质的安全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及未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安装而投入使用的工程;(六)层高大于4.5米未使用钢支模的;(七)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组评审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未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工程;(八)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及未按规程和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施工的工程;(九)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十)曾发生过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十一)因生产安全问题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工程;(十二)下属各市(区)工程未申报属地市(区)“双优”样板工地的工程;(十三)未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合规定要求的工程;第四章申报资料第八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汇总表及附电子表格(EXCEL格式)软盘各一份;(二)《江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三)有关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部位现状的彩色照片8张;(四)安全资料封面及总目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及《建筑施工安全评价书》各一份;(五)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封面封底)、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单位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工程所在地市(区)评定“双优”工地的文件或证书、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组论证审查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第五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江门市“双优”样板工地的申报程序:(一)江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向江门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申报,下属各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在地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分会或办事处申报。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暨江门市优质工程五邑杯奖评选工作指南_30954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施
工
主
要
亮
点
及
难
点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下属市(区)分会(办事处)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建筑业协会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层数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预算造价
结算造价
获区(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时间
是否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群
体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
数量
幢数
面积
开展QC活动情况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情况(可另附页)
建筑节能贯标情况(可另附页)
质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申报表
(承建单位适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号
参建单位一(盖章)
参建单位二(盖章)
参建单位三(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编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规模)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评选表彰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评选表彰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江府办[2010]79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评选表彰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0]7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评选表彰试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评选表彰试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抓大项目促大发展”的发展思路,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本试行办法所称市重点项目是指列入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实施的正式项目。
第二条评选表彰活动在市重点项目联席会议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市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
评选表彰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予以物质奖励,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协作单位以及项目业主单位。
第四条参加评选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开工率达100%,按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100%完成建设任务。
(二)及时报送信息,反映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服务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及时主动协调各种问题,没有发生因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上访、纠纷等群体性事件。
第五条参加评选的重点项目协作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所协作的重点项目符合第四条(一)、(三)款。
(二)建立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主动解决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事项,有效协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审批事项及建设条件,对需上报国家或省审批事项主动衔接汇报、及时跟踪。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省优质工程获奖证书、 个人荣誉证书,奖牌。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设立省优质工程评选专家 库,挑选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且原则上具有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为专家库专家。由专家库选派专家参加每 年组织开展的评审工作。专家库每三年更新一次。 第二十六条 获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可在建筑物适当部位 按规格要求镶嵌、镌刻永久性的标志。 第二十七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发现获奖工程与获奖条件不 相符,省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
-1-
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 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 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 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 150 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 座位以上的体育 馆,20000 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 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 建筑面积在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 5000 平方米以上 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 40000 平方米以上(含 40000 平方米),配 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 建筑面积在 1500 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 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 20 栋以上(含 20 栋),累计建筑面积 不少于 10000 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 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 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 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 20000 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建筑群体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报表
(承建单位适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号
参建单位一(盖章)
参建单位二(盖章)
参建单位三(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编制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工程规模)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层数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预算造价
结算造价
获区(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时间
是否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时间
群
体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
数量
幢数
面积
开展QC活动情况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情况(可另附页)
建筑节能贯标情况(可另附页)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施
工
主
要
亮
点
及
难
点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站(或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下属市(区)分会(办事处)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建筑业协会初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