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2016)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夜猫科技全体员工。
第一章员工考勤第三条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时间为: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9:00;第四条考勤管理一、原则上考勤管理实行打卡方式,公司暂无机器,现实行行政手工记录考勤。
二、因公外出、外出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外出办公须到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以便备查,对未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而私自外出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五条迟到、早退、旷工一、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打卡即视为迟到;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打卡离开即视为早退;未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也无特殊情况说明者即视为旷工。
迟到/早退时间(分钟)处罚迟到/早退≦30 扣30元罚款30<迟到/早退≦60 扣100元罚款迟到/早退>60 当天无工资注:如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旷工时间处罚0.5个工作日内(含累计)一天工资1个工作日内(含累计)两天工资2个工作日内(含累计)四天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除30天工资,直接视为辞退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第六条加班一、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为因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等三种。
三、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工作间的停留时间超过11小时,即可视为加班。
(例如,某员工早上10:0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3:0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2个小时以上为准。
四、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单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的时间或者安排合适的时间调休。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记录1.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2. 员工应按时打卡,未打卡视为缺勤。
3. 员工请假、加班、出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五条考勤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六条迟到与早退1. 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 员工应按时下班,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第七条缺勤1. 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八条法定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调休。
第九条年假1.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假;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 员工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十条病假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7篇)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7篇)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精选7篇)公司是法人企业,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企业也包含了公司,公司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篇1】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三、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10元划入水果基金: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请假制度:1、假别: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请假和加班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保证考勤、请假和加班管理的公平、公正、合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考勤、请假及加班行为均需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考勤管理规范1. 考勤打卡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勤机打卡,打卡时间不得早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亦不得晚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
迟到或早退需填写《迟到早退登记表》,并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2. 请假管理员工因事请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需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及工作交接情况。
根据请假天数的不同,需遵循以下流程:- 1天以内的请假经直接上级批准;- 1天以上3天以内的请假需部门负责人签字;- 3天以上的请假需人力资源部审核。
3. 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与记录,员工可随时查询自己的考勤情况。
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章请假管理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申请表需提前提交,紧急情况下可在事后补交。
2. 审批流程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核,符合规定后交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特殊情况需人力资源部审批。
3. 请假期间工作安排请假期间,员工需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如请假超过3天,需指派临时替代人员。
4. 请假记录每位员工的请假记录需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便于后期查阅与管理。
第五章加班管理规范1. 加班申请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加班时,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说明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并获得直接上级批准。
未提前申请的加班不予以支付加班费。
2. 加班时间标准- 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150%的工资;- 周末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工资。
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考勤和请假的规定(5篇)

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考勤和请假的规定(5篇)精选员工考勤请休假治理制度(精)一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3.治理规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准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状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程文员帮助人力资源部进展治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加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展考勤治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加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状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照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各类假期规定3.2.1病假3.2.1.1 员工休病假需供应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效劳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供应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公司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考勤制度实施细则公司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紧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得,自发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忙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忙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布置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动,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1.打卡地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合.2.打卡要求:1).员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叙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全部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替换他人打卡或由他人替换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重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出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出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员工自身权益,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员工请休假规定》以及国家、政府与考勤及请休假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以下称)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员工”,是指直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派遣制员工的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省辖行可参照总有关请休假规定制定相关办法。
第三条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工作是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将作为员工计发工资、奖惩、晋升、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的内容(一)出勤: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到岗工作为出勤。
因工作需要在行外办理公务或者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脱产、半脱产学习视同出勤。
(二)迟到: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位的。
(三)早退:未经批准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
—1 —(四)旷工:未经批准不到岗的(五)请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应请假,包括:病假、事假。
(六)休假:员工达到规定条件可以申请享受以下假期,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含晚育护理假)、探亲假、公假和工伤假。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考勤签到(打卡)制度,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同志担任考勤管理员,主要职责如下: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如员工发生部门调动,需做好部门间的考勤狗接工作。
2.向员工宣传国家、总考勤及请休假相关规定。
3.月终客观真实的汇总当月本部门()考勤情况并于次月3 个工作日内准确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4.每月登记《部门()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台账》(见附件一),并于每年7 月、次年1 月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查。
第六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应按上班规定时间至少提前10 分钟签到(打卡)。
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在岗位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空岗。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六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循《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企业内部考勤管理,确保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准确,提升工作效率与管理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精确考勤时间制度,对准时上下班、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对迟到、早退、缺勤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依据规定执行相应处罚。
第四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配合,否则将面临纪律处分。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方式第五条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含1小时午休。
上午上班时间为8: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允许员工提前30分钟进入办公室,但不计为加班。
第六条员工考勤方式包括:1. 刷卡考勤:公司配备考勤刷卡设备,员工需在进出办公室时刷卡打卡。
2. 手机考勤:员工可使用公司指定的手机考勤应用程序,需遵守相关规定。
3. 员工签到表:对于特殊情况的员工,如外勤、临时工作等,由直属主管记录其签到和离开时间,确保考勤准确性。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七条员工考勤管理涵盖以下方面:1. 出勤记录:公司将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及加班、请假等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
2. 迟到与早退:公司将对迟到、早退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一般情况下,3次迟到或早退将被视为半天缺勤。
3.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主管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 加班管理:员工加班需按公司规定申请并获主管批准。
加班时间以实际加班时间计算,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公司将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统计分析员工考勤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考勤奖惩措施第九条对于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对于迟到、早退、缺勤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迟到: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的,计为迟到半小时;30分钟至1小时的,计为迟到1小时;超过1小时的,计为迟到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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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员工自身权益,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员工请休假规定》以及国家、政府与考勤及请休假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以下称)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员工”,是指直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派遣制员工的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省辖行可参照总有关请休假规定制定相关办法。
第三条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工作是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将作为员工计发工资、奖惩、晋升、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的内容(一)出勤: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到岗工作为出勤。
因工作需要在行外办理公务或者人力资源部批准的脱产、半脱产学习视同出勤。
(二)迟到: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位的。
(三)早退:未经批准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
—1 —(四)旷工:未经批准不到岗的(五)请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应请假,包括:病假、事假。
(六)休假:员工达到规定条件可以申请享受以下假期,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含晚育护理假)、探亲假、公假和工伤假。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考勤签到(打卡)制度,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同志担任考勤管理员,主要职责如下: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如员工发生部门调动,需做好部门间的考勤狗接工作。
2.向员工宣传国家、总考勤及请休假相关规定。
3.月终客观真实的汇总当月本部门()考勤情况并于次月3 个工作日内准确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4.每月登记《部门()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台账》(见附件一),并于每年7 月、次年1 月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查。
第六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应按上班规定时间至少提前10 分钟签到(打卡)。
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在岗位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空岗。
—2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一)员工不能遵守作息时间,未经批准超过上班时间而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上班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内的,按照50 元/次扣减员工当月履职津贴;上班迟到30 分钟以上、1 小时(含)以内的,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1 小时以上的,按一天事假处理,对经常迟到早退且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薪酬按以下方法计发:当月旷工1 天(含)以内的,计发额=本人当月基础工资×90%×(1-当月实际旷工天数÷21.75),同时,该员工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不高于D。
当月旷工1 天以上5 天以下的,计发额=本人当月基础工资×70%×(1-当月实际旷工天数÷21.75),同时,该员工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为 E。
当月旷工5 天(含)以上的,计发额=本人当月基础工资×70%×(1-当月实际旷工天数÷21.75),同时,按照本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参加行内外各种会议和培训时,经主办部门确认,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的,以迟到处理;经主办部门确认,未经批准无故缺席的,以旷工处理。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3 —第八条员工的假期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含晚育护理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公假和工伤假。
第九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1 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年休假以公历年度作为计算周期,即每年的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但员工工作时间存在不连续的,需予以扣除:如长病假(6 个月以上的病假)、个人辞职后进修学习及因私出国留学等。
员工进之前在境外(含港澳台)工作,且劳动关系在境外(含港澳台)的,该工作期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五)新进的员工,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1.从系统内调入的,调出行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确认其当年已享受年休假天数,补足其剩余可享受年休假天数。
2.从系统外调入或市场招聘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4 —按照在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对新进且仍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应在其试用期满后再安排年休假。
如试用期满后的制度工作天数不足以安排其年休假的,年休假可顺延至次年安排。
(六)员工累计工龄当年恰逢满1 年、10 年、20 年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如下:员工工龄1 年:当年度年休假折算天数=(工龄满1 年后在剩余日历天数÷365)×5员工工龄10 年:当年度年休假折算天数=5+(工龄满10 年后在剩余日历天数÷365)×5员工工龄20 年:当年度年休假折算天数=10+(工龄满 20 年后在剩余日历天数÷365)×5以上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七)当年退休的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规定由其当年度退休前在工作的日历天数折算确定,须提前安排其年休假。
当年度年休假折算天数=(当年度退休前在工作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2 个月—5 —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符合年休假条件,但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安排适当调整:1.员工待职,待职期间休年休假的,待职时间顺延。
2.员工仍在试用期内的,应在试用期满后安排年休假。
3.员工退休,应在退休前安排年休假。
(十)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员工当年在我行工作时间折算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在工作狗接和离任审计办结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安排其享受当年度未休年休假。
并书面通知本人签收,如本人不按安排休假的,不再对其进行补偿。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6 —(十一)部门()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在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各部门()须在年初制定当年度员工年休假计划。
其中会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强制休假可与员工年休假相结合,如员工当年可享用年休假天数少于强制休假天数,应补足强制休假的时间。
各部门()征求员工意见后填写《部门()年休假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二)和《广告省部门()年休假计划确认表》(见附件三)狗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十二)各部门()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且不跨年度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和按照休假计划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条婚假。
(一)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的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如因紧急或重大任务的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或员工本人遇不可抗力因素,申请推迟休假的,经—7 —同意后可安排在次年一次性休完。
(二)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初婚或再婚时,男年满22 周岁、女年满20 周岁)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晚婚(男年满25 周岁初婚,女年满23 周岁初婚)的员工,除享受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 天。
晚婚假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
婚假和晚婚假包括公休假日,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婚假和晚婚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履职津贴全额计发。
(三)员工在试用期内申请婚假的,不予批准。
第十一条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身故,给予员工丧假3 天。
员工在外地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身故,需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应以员工实际乘坐的工具所花费的时间为依据,途中车船费自理。
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履职津贴全额计发。
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如员工父母早亡,从小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或其他亲属养育的,丧假对应亲属范围可适当放宽,但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生育假。
(一)员工在国家计划内的正常生育,可享受产假:—8 —产前假、产后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假期间适逢法定节假日的,应予顺延。
员工在产假期间,按照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和生育生活费,行内薪酬停发。
(二)女员工流产,产假或休息天数按下表执行,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履职津贴全额计发。
(三)女员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提供相应医疗证明的,视为工作时间;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可累积使用。
该休息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四)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哺乳时间可当天内合并使用,不可累积使用。
授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五)男员工符合晚育假规定的,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5 天护理假。
晚育护理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履职津贴全额计发。
晚育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9 —(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员工,因胎儿情况异常或女员工身体严重不适,需保胎休息的,经医院诊断出具病假证明,按病假执行。
(七)晚育假或晚育护理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的假期,如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时,不在享受晚育假或晚育护理假。
第十三条探亲假。
(一)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享受探亲假:1.与配偶两地分居且满一年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