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大刑法学()考试期末重要知识点
(2020年更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期末题库和答案

(2020年更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期末题库和答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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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24分)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2.按照(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A.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B.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C.犯罪行为对具体社会关系的侵犯次数D.犯罪对象的多少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 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 D.减轻或者免除4.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5.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 )。
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 D.不予处罚6.某甲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 )。
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B.-年以上八年以下C.-年以上五年以下 D.与主刑期相等7.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
A.没有故意犯罪 B.确有悔改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 )。
(2020年整理)电大本科期末考试《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学海无涯试卷代号: 8637 座位号电大分校14-15学年度第二学期6、放火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7、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投标人和招标人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刑法学》试题题号-一- -二二三四五总分得分9、故意伤害(致死)罪,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意伤害(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在于两者的10、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
11、渎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渎职财产。
伤害故意,对死亡结果过失。
故故意的内容不同。
利用职务方便实施渎职行为和得分评卷人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计20分)1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
2、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3、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4、洗钱罪一般主体(单位或个人)明知是毒品、走私、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而以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收益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得分评卷人、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20分)1、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
2、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________ 。
3、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话应原则、—原则。
4、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诰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5、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少试题第!语法错误,*页(共4页)得分评卷人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计18分)1、危害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一种形式的犯罪是()。
A遗弃罪B抢劫罪C故意杀人罪D强奸罪2、下列情况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最新电大【刑法学】期末考试答案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刑法学】简答和论述题汇总如何理解刑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而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因此,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得意志和利益制定得,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得工具。
法律性质:(1)刑法保护得社会关系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怎样理解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时间根据。
刑法的解释有哪些种类? 一按解释效力得不同可分为:1.立法解释,就是立法机关对刑法得含义所作得解释.2.司法解释,就是由司法机关对刑法得含义所作得解释.3.学理解释,就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得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属于无权解释.二按解释得方法不同可分为:1.文理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得字义,从文理上所作得解释.2.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得解释.论理解释可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怎样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刑法基本原则的主要特征有: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3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产生得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得法律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与基本要求是什么?新刑法典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电大刑法学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刑法学(2)复习题一、名词解释:罪状: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法定刑: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动持航空器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电大期末考试 最新备考题库 刑法学(精选)

一、单选1、我国刑法确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 C )。
A、(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有罪推定原则B、(1)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2)有罪推定原则;(3)罪刑法定原则C、(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D、(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2、我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 B )上一律平等。
A、定罪量刑B、适用法律C、量刑幅度D、自由裁量3、“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A )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D、罪责自负原则4、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C )相适应。
A、所犯罪行B、承担的刑事责任C、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D、危害后果5、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A )内犯罪的,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A、船舶或者航空器B、船舶C、航空器D、船舶或飞机6、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B )。
A、一律适用我国刑法B、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C、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D、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7、犯罪的( C )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行为或者客体B、主体或者客体C、行为或者结果D、行为和管辖8、施某,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来中国旅游,6月3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途中,因琐事而与邻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D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而因本案不适用我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上空则适用他国法律D、施某伤害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9.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 C )解决。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3分,共24分)1.各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
A. 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2.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 )。
A.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B.主行为与次行为C.作为与不作为D.主动行为与被动行为3.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为前提。
这种特定义务来源于( )。
A.社会公德的要求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的明文规定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4.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B.从轻或者减轻C.减轻D.免除15.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6.某甲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经( ),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A.高级人民法院判决B.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最高人民法院判决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缓刑适用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
A.管制B.拘役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D.五年以下有期徒刑8.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以后,可以假释。
A.十年B.十三年C.十五年D.十八年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9.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10.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1.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12.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我国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分为二种,即单一(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13.犯罪主体就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2020年9月2107刑法学(1)期末考试答案

23.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24. 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得分 1 评卷人
五、案例分析 (16 分)
25. 案情: 韩某,男, 50 岁,某外国籍,该国驻中国某地领事馆职员(无外交豁免权)。
153
韩某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晚与被害人胡某(女, 20 岁,某公司文员)相识后,以请胡某喝酒 为名,将胡某带至自己的宿舍,并向胡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绝后,韩某将胡某 按压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领带将胡某的双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随后与胡某 发生了性行为。期间,胡某由于不断反抗以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 26 日凌晨 2 时许,胡某觉得韩某已经入睡便悄悄挣脱捆手的领带溜出韩某宿舍,不料却碰倒了门口的衣 架。响声惊醒了韩某,韩某随即赶出来将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间。胡某大声喊叫,韩某便死死抬 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动弹为止。当韩某将胡某的尸体运出宿舍准备抛弃时被巡警发 现抓获。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 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 分) (2) 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2 分) (3) 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 (2 分) 24. 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答: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是: (1) 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 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 (3 分) (2) 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 (2 分) (3) 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 (2 分) (4) 有效性。指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了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 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 (3 分) 五、案例分析 {16 分) 25. 请根据刑法总则理论结合法律规定分析并说明理由: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 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评分要点: (1) 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我国法院管辖;对其所犯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3 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 本案中,韩某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强奸胡某,后又为了掩盖罪行而将胡某杀害,出于两 个犯罪故意实施两个犯罪行为,其行为显然已分别构成犯罪。 (4 分) (3) 韩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而且韩某虽是外国人,但其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此 案中并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应由我国法院 管辖。 (6 分) (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韩某所犯两罪应当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 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3 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刑法学课程重点期末考试复习试题打印版

电大期末考试【刑法学】课程重点期末考试复习试题应考指南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范围绪论一、刑法学的概念:P2,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重点]二、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P2—3[一般]1、根本的研究方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2、具体研究方法:分析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综合研究的方法.三、刑法学的体系 P6[一般]1、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两大部分.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和刑法体系的联系和区别:联系:刑法学理论体现不脱离刑法体系.区别:刑法体系是刑法典法律规范体现.[编、章、节、条、款、项].而刑法学体系是理论体系,内容上和刑法有增删,更丰富和说服力.P7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P10—11[重点]1、概念: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依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2、显著特点:1]阶级性质:即刑法是统治阶级依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2]法律性质:即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和最为严厉的强制性,刑法是直接用来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刑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法律.二、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P131、中国刑法的创制:建国初、单行法、条例不完备;50—60年代毛泽东倡导搞但未成;粉碎四人帮得重视.1979、7、1经过,1980、1、1起施行.中国第一部较完备刑法.1]局部修改:1981——1995年间[P14—15],对刑法的补充修改,共13条;2]全面修订:1997年3月14日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分三个部分,计15章452条;3]进一步完善:外汇、逃汇、期货交易、恐怖活动等犯罪得补充.三、刑法的制定依据 P19 [一般]1、法律依据:宪法是中国刑法制定的法律依据.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立法、解释不违宪,程序合法.[P19]2、实践依据:中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四、刑法的任务 P20—21,运用刑法、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政治制度、财产等.处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统一,保障机能和保护机能的统一.[一般]五、刑法的体系 P21[一般]1、含义、刑法条文的组成结构:2、特点P23—24,统一、科学、独创性.六、刑法的解释 P25[重点]1、刑法的解释的概念: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2、刑法的解释的类型:1]按解释效力划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2]按解释方法划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限制].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一、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含义: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中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的准则.[重点]二、罪行法定原则 P331、含义:就是指行为之定罪处刑,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规定不处罚.2、基本要求:罪刑规范的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3、功能意义:保障无辜者,犯罪者亏法权区分、公权、私权界线等.4、类型:绝对、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在扩大解释、类推、习惯法、溯及力、法外施刑、不定期刑等方面的差异].5、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体现.罪刑刑罚法定化、类推制度、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法条可操作性等.意义、功能、内容、要求、含义等.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P381、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基本要求:无论是追究犯罪人还是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均应贯彻适用刑法上的平等和公正.司法公正,反对特权.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P401、含义: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和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法当其罪.2、基本要求:刑事立法上要依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设置体现区别对待的刑法制度和轻重有别的具体犯罪的定刑幅度;刑事司法中要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实现执法和谐,平衡统一.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重点]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P451、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以及对什么人具有效力.2、世界各国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1]概念: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2]世界各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3、中国刑法属地管辖权:[属地原则]法条,第6条第一款,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领域[空间区域,四领、飞机、船舶]特别规定[外交特权、豁免权、港奥台例外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变通补充规定,特别刑法、刑法修正案规定].中国刑法属人管辖权:法条,第7条第一款,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应本法.但按本法规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不追究.本条第二款,国家工作员、军人无三年限,无但书.中国刑法保护性管辖权:法条,第8条第一款,外国人在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犯三年上之徒刑之罪的,可适本法,但按犯罪地法不受处罚的外.中国刑法普遍管辖权:法条,第9条第一款,中国参加、缔结国际条约规定之罪的中国所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本法.[有限制,引渡]中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P501、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问题.2、生效时间,[公布日、公布后].3、失效时间,[宣布、自然].4、刑法溯及力的含义和原则1]含义: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适溯,不适无溯.]2]原则:从旧、从新、从新兼从轻,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国通行].第四章犯罪概念P551、概念:是指严重危害中国社会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基本特点:表现在三方面: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最基本特点]、刑事的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3、意义:犯罪概念是统一认定犯罪和划分罪和非罪界限的标准.具体表现在10个方面.第五章犯罪构成[重点]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点 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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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1)填空题1.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2.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行法定原则)、(使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4.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的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5.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6.(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不负完全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7.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8.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9.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0.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1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12.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危害社会行为)。
13.(同类客体)是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科学分类的基本依据。
1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18.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
19.王某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6年,判处罚金5万元。
决定执行刑罚时,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
20.犯罪行为又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1.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
22.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熟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的合理因素。
23.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24.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共同犯罪分为(事前有通谋)和(事前无通谋)。
25.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26.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7.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28.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9.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0.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这种情况属于(立法解释)。
31.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
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32.一行为触犯数个刑法条文、数个罪名,实际上只构成一罪的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想象竞合犯)。
33.死刑不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4.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5.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性质)决定罚金数额。
36.虽然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内判处刑罚。
37.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15年)。
38.在我国,有权对刑法规范的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39.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抢劫、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1.(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间歇期)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2.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刑法理论上成为意外事件。
43.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损失),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44.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45.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46.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基本上是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同时兼采(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47.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48.管制的最低期限是(3个月)。
49.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没有故意犯罪)。
缓刑不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
名词解释: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反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2.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3.刑法体系: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4.刑法解释: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5.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6.学理解释: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7.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8.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之定罪处刑,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9.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10.刑法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
11.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12.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13.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内还是外,都适用。
14.普遍原则: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还是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15.刑法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判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16.从旧原则: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
17.从新原则:按照新法处理,新法有溯及力。
18.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则按旧法处理。
19.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按新法处理。
20.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程度,而为该待业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1.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
22.一般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
23.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
24.直接客体: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因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25.犯罪对象:指犯罪待业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
26.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27.危害行为: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并且对社会有害的行为。
28.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刑法禁止做而去做的情况。
29.不作为: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
30.危害结果:有广义和狭义,广义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狭义指用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
31.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32.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33.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34.犯罪特殊主体: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
35.单位犯罪: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的一个范围。
36.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7.犯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38.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9.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0.犯罪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41.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42.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43.意外事件:行为然在客观是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44.犯罪目的:指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
45.犯罪动机: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
46.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47.防卫过当: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违反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48.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49.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50.避险过当:指紧急避险起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和行为。
5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52.犯罪既遂:指行为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犯罪完成形态。
53.犯罪预备: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的形态。
54.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