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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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秩序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内部员工、临时人员以及访客。

第三条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由专门的治安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治安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3. 配备并管理单位的安全保卫设备和器材;4. 组织员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5. 处理涉及单位治安秩序的事件和突发事故。

第五条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建立紧密的联系,及时通报和报告治安情况,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治安防范措施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进出单位人员和车辆的检查登记,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单位。

第七条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类型的安全保卫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项预案的责任人和执行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第三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我防卫技能。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资料和培训设施。

第十三条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应当签署安全承诺书,保证积极遵守安全规定,不从事危险行为。

第四章事件处理和突发事故应对第十四条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涉及单位治安秩序的事件,保护员工和单位的安全。

第十五条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疏散和救援,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和请示。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加强事故预防和管理。

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治安管理,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保护单位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来访车辆。

第三条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第二章治安保卫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单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四)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五)及时处理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治安保卫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七条治安保卫员职责:(一)协助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二)对本部门、车间的治安状况进行日常巡查;(三)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四)组织、协调本部门、车间的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五)完成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治安保卫措施第八条严格门卫制度。

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单位必须接受门卫检查,登记身份信息,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加强巡逻检查。

单位内部应设立巡逻队,对单位内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十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加强治安防范。

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要物资加强保护,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批评教育;(二)警告;(三)罚款;(四)解除劳动合同;(五)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保卫管理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管理制度一、治安保卫管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治安:治安保卫管理活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滥用职权。

2.综合治安:采取综合手段,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措施的治安保卫管理体系。

3.预防为主:注重预防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保护为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便民利民:服务人民,为民务实,切实保障公众的生活安宁和社会秩序。

6.依靠群众:依靠广大群众,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治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治安保卫管理的基本职责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刑事犯罪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7.开展其他与治安保卫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治安保卫管理的体制机制1.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领导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3.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5.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激励和约束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

四、治安保卫管理的重点工作1.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加大巡逻力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防范各类治安事件。

3.加强刑侦工作,积极侦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提高破案率和办案效率。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内部秩序稳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安保卫工作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员工出入单位需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2)外来人员需填写来访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单位。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单位内部区域。

2. 保卫设施管理(1)确保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监控设备等完好有效。

(2)定期检查维护保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保卫巡逻(1)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巡逻力度。

(2)巡逻人员需熟悉单位内部环境,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 保密工作(1)加强单位内部信息保密,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对涉密人员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5. 事故处理(1)发生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四、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治安保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 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引导员工遵纪守法。

3.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五、奖惩1.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保卫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综合部是公司安全保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各部门在公司的安全保卫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第六条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消防管理第七条公司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八条消防组织(一)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开展防火及消防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作业能力。

4、每季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6、负责配置消防设施。

7、发生火灾时执行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扑救。

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警、火灾事故。

8、及时调整充实消防队伍,保证消防组织的健全。

(二)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各部门成立消防小组。

(三)各部门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实施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公司消防委员会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以提高员工应付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提高治安保卫能力,保障社会安宁秩序,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是指对社会治安、内外安全、人员出入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和保护的工作。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全体员工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有在本单位范围内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治安保卫工作的原则是全面防范、依法治安、打击犯罪、维护秩序。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治安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体系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治安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九条治安保卫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完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计划;(二)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培训和演练;(三)组织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日常工作;(四)处理纠纷、协调矛盾、维护单位内部秩序;(五)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和取证工作;(六)其他与治安保卫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十条治安保卫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治安保卫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情报研判、联动处置等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配备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治安保卫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保障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与要求第十五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社会治安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治安问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内外安全防范:加强对单位内外的安全防范,防止盗窃、火灾、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单位,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内部,并做好来访者登记、身份核实等工作;(四)信息安全保护:加强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治安保卫管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内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方针,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第二条保卫人员权限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章专项制度第三条门卫、巡查、值班制度1、按时上、下岗,警容严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

2、认真严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

准确核对出入门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严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严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杆)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防护,未经领导允许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9、不准在哨位上坐、卧、倚靠、打盹、睡觉、闲谈嬉笑及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维护大门出入秩序,认真检查来往行人证件,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随便出入。

11、严密注视可疑人员,严防坏人捣乱破坏,严防盗窃案件发生。

12、不准泄漏值勤秘密,不得同无关人员谈吐辖区内情。

13、不准擅自处理涉外情况。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概述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是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秩序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流程。

一、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背景与目的治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

在现代社会的复杂情况下,制定和执行有效的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

二、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治安巡逻制度治安巡逻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治安问题,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监控和管理。

治安巡逻制度规定了巡逻的时间、区域和要求等事项,以保障治安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2.社区警务制度社区警务是打通警务与社区之间的桥梁,通过与居民建立联系,了解社区环境和民生情况,有效预防和处理治安问题。

社区警务制度规定了警务人员在社区工作的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内容,以提高警务人员的社区服务水平。

3.治安防控制度治安防控是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各类治安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工作,包括安保设施的安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

治安防控制度规定了各类场所、单位和个人在治安防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治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治安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治安事件的突发性和紧急性要求警务人员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和处理。

治安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规定了警务人员在治安事件发生时的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沟通机制等,以提高对治安事件的处理能力。

三、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执行流程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执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1.制定制度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制度内容应明确、具体,并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评审和批准。

2.宣传培训制定好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后,需要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掌握制度的执行流程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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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规企业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企业公共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各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2 保卫管理部门是行使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

保卫管理部门在厂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保卫管理部门的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3.2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3.3 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3.4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措施。

3.5 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3.6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调解疏导企业部民事纠纷。

3.7 帮助教育本企业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

3.8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企业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3.9 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 保卫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

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品
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录用。

5 保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或规定:
——门卫管理规定。

——参观、会客管理制度。

——金库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区车辆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办理“携物出门证”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必要的治安保卫制度或规定。

6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7 各基层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部治安管理规定,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8 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单位治保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8.1 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

8.2 组织落实治安保卫教育计划及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8.3 定期检查治安、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8.4 对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8.5 加强群众性的治保、民调和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8.6 完成上级及保卫机构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9 企业保卫工作应以易发案和要害部位为重点,采取巡逻与固定目标守卫相结合的方式,保卫管理人员要直接参与生产现场的管理和防。

10 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科研、生活起重要作用的是要害部位。

对于要害部位,所属部门应加强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采取相应的技防措施,确保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

11 保卫管理部门接到单位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警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依法处置。

接到报警的保卫管理部门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时,基层单位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投诉,保卫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12 基层单位治安责任人违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3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治安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3.1 所辖部位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接到保卫管理部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后,超过规定期限未整改的。

13.2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后,隐匿不报、弄虚作假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

13.3 违反本制度,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由单位酌情予以必要的处理,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条件的,应给予否决。

14 检查制度
14.1 各部门要建立检查制度,经常性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一一登记,能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对难以解决的,要制定临时防措施,确保安全。

14.2保卫管理部门检查要害和重点部位,做到月考核季通报,督促隐患整改,确保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

14.3 重大节日期间,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治安安全和检查。

15 考核办法
15.1 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分级考核,保卫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负责对各部室(公司)的考核,各部室(公司)负责对班组或责任者的考核。

15.2 各单位在检查中自行发现的一般治安隐患已整改处理的,可不予考核。

15.3 考核中,责任者的行为触犯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且已予以处理的对其单位仍按规定考核。

16 奖惩
16.1 对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但必须给予一定处理的依本条款处理,对模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治安秩序,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作出贡献的,按本条款予以奖励。

16.2 对情节恶劣、后果较重、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后积极改正,并能协助公安、保卫管理部门工作的,从轻处罚,对隐匿不报、谎报以及工作失职者应严肃处理。

16.3 处罚容
16.3.1 偷摸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16.3.1.1 偷拿的一切原始财物或变卖所得赃款,一律退赔,且按价值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16.3.1.2 确认保管人员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物品被窃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16.3.1.3 将公物占为已有或利用器材做私活,化公为私的,除追回原物,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6.3.1.4 有上述行为的职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16.3.2 打架、斗殴,以及辱骂他人的行为,均应严厉制止,视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16.3.2.1 无理取闹殴打他人致伤的,人员工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奖金及损坏的物品等一切经济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16.3.2.2 因打架、斗殴引起停工停产、人员受伤影响工时,由肇事者承担经济损失。

16.3.2.3 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6.3.3 严禁酗酒闹事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6.3.3.1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6.3.3.2 在生产、工作和公共场所故意喧哗起哄、胡搅蛮缠、不听劝阻,影响生产、工作和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者,经教育不改、情节恶劣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3.3因工作或个人问题无理纠缠领导,不听劝阻的,可强行带离进行教育,屡次纠缠领导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3.4 集体宿舍的住宿人员应服从管理,并遵守集体宿舍各项管理制度,违者对照有关规定处罚。

16.3.4 严禁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16.3.4.1 参赌人员的赌资、赌具一律没收上交,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16.3.4.2 严禁收看、录制、传播黄色音像制品及淫秽刊物。

违者一经查实,除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或经济处罚。

16.3.4.3 严禁注射、吸食、贩卖毒品,违者一经查实,受公安机关警告、罚款处罚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分或被公安机关收容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报公司研究处理。

16.3.4.4 严禁卖淫嫖娼,违者一经查实,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16.3.5 现金、贵重物品管理必须加强,做好保管工作。

16.3.5.1 各单位现金管理必须从严、妥善保管,发生因违反规定被盗、丢失事件,按现金管理规定处罚。

16.3.5.2 电视机、照像机、摄像机、微机等贵重物品,均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责任者负责赔偿。

1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公司考评会研究,可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金额50—500元。

16.4.1 抓获各类现行犯罪嫌疑人的。

16.4.2 检举揭发偷窃、破坏、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者。

16.4.3 各类案件发生后,能够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为顺利侦破案件作出贡献者。

16.4.4 发生火灾等事故时挺身而出,奋力扑救有突出贡献者。

16.4.5 见义勇为,为制止犯罪活动作出贡献者。

16.4.6 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发现或排除重大治安隐患,作出突出贡献者。

16.4.7 帮教工作成绩突出者。

16.4.8 公司认为应予奖励的其它情况。

16.5 在执行奖惩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办事,当事人不服处理的可以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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