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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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为切实做好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通知如下:一、制订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策科学、效果明显”的原则,制订本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明确监督性监测范围、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监测结果的报告、应用、抽测、通报、考核、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要将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占本辖区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重点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等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同时,应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曾经批示要求查处的,各级人大、政协有建议、提案反映的,新闻媒体曾经曝光的,公众多次举报的以及环保部门需重点监控的污染源,均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监督性监测的指标、频次、分析方法和质控措施等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分析方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须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将本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报送给上一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环境监测机构。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2013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3〕81号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总则、监测计划与实施、监测结果的报送、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6章27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执行日期2014 年1 月1 日起目的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负责解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目录.1文件发布.2文件全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文件发布编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

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

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1. 背景介绍生态环境污染源是指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源头,包括工业企业、农业活动、交通运输、城市生活等方面。

为了有效地监测和管理这些污染源,制定一套系统的监测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的对象、方法、设备以及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内容,旨在提供一种科学和高效的方法来监测生态环境污染源,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支持。

2. 监测对象生态环境污染源的种类繁多,包括大气、水体和土壤等不同环境媒介中的污染源。

因此,监测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大气污染源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主要针对工业排放、交通尾气、燃煤等情况进行监测。

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2.2 水体污染源监测水体污染源监测主要涉及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等。

监测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

2.3 土壤污染源监测土壤污染源监测主要关注工业废弃物、农药和肥料使用等对土壤的污染情况。

监测指标包括重金属含量(如铅、镉等)、有机物含量、pH值等。

3. 监测方法和设备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的方法和设备包括传统监测方法和现代远程监测技术。

3.1 传统监测方法传统监测方法主要使用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技术。

具体包括空气采样器、水样采集器、土壤钻孔设备等。

采集的样品将送至实验室进行化学分析。

3.2 现代远程监测技术现代远程监测技术利用传感器和数据传输技术实现对污染源的实时监测。

具体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土壤监测设备等。

传感器采集数据后,通过无线传输或互联网上传至数据中心进行处理和分析。

4. 数据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可以获取污染源的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等信息,为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数据处理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数据清洗和校正对监测数据进行清洗和校正,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对地区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分析监测结果,以评估该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

二、监测对象本次监测主要针对该地区的工业企业、化工厂、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进行监测。

三、监测指标1.大气污染物监测:主要监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2.5和PM10)等大气污染物。

2.水污染物监测:主要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等水污染物。

3.土壤污染物监测:主要监测重金属元素如铅(Pb)、镉(Cd)、铬(Cr)等土壤污染物。

四、监测方法1.大气污染物监测:采用现场连续自动监测仪器进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监测中心。

2.水污染物监测:采集不同污水排放口的样品,经化验分析仪器进行监测。

3.土壤污染物监测:采集不同区域的土壤样品,经化验仪器进行监测。

五、监测结果1.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经过连续监测,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0μg/m³,氮氧化物(NOx)平均浓度为40μg/m³,颗粒物(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15μg/m³和20μg/m³。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2. 水污染物监测结果:根据对污水排放口的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50mg/L,总氮(TN)平均浓度为10mg/L,总磷(TP)平均浓度为1mg/L。

经过初步分析,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3.土壤污染物监测结果:对于铅(Pb)、镉(Cd)、铬(Cr)等重金属元素的监测结果显示,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普遍低于国家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表明该地区的土壤污染情况较为良好。

六、监测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该地区的大气、水、土壤污染情况整体较为良好。

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环境的持续改善。

七、建议1.对于大气污染,应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措施,研发和推广清洁能源技术,以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
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7.11
•【文号】环办〔2008〕53号
•【施行日期】2008.07.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
环办〔200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2008年第一季度各地报来的监测数据表明,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中存在运行效率偏低、监测比率不高的问题,为保证国家下达的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及时合规全额使用,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提供总量核算的基础数据,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要严格按照国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和《2008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环办〔2008〕8号)的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三、对为开展监测的国控重点污染源,要说明具体原因,随其他监测数据一同上报,同时,须上报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

我部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通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篇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XX?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XX年7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汇报人:日期:CATALOGUE 目录•工作方案概述•工业污染源监测网络与体系建设•监督性监测工作实施•污染源监测结果评价与应用•工作方案保障措施01工作方案概述•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管理,需要开展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为政府制定环保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方案背景建立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推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政府制定环保政策和工业污染源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方案目标•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包括但不限于钢铁、电力、化工、造纸、印染、建材等行业。

具体实施范围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在实施过程中,将优先选择污染严重、排放量大、对环境影响显著的污染源进行监测。

方案实施范围02工业污染源监测网络与体系建设网点布局策略根据工业污染源的分布、排放特点和环境影响,科学合理地布局监测网点,确保全面覆盖和重点关注。

网点优化措施定期对监测网点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污染源变化情况和监测数据质量,优化网点的位置和数量。

监测网点布局与优化监测技术选择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在线监测、遥感监测等。

技术更新机制建立监测技术更新机制,及时跟进国内外最新的监测技术趋势,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监测技术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工业污染源监测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监测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应用。

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监测数据在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共享与应用,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和价值。

信息共享机制数据平台与信息共享03监督性监测工作实施监测项目与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进行监测。

大气污染物监测水污染物监测噪声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根据流域、水源地特点,选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运用标准方法进行监测。

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范文

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范文

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范文一、项目背景与目标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对污染物监测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确保能够准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时空分布等关键信息,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范围划分污染物监测工作包括大气、水体和土壤等多个方面,本计划将分别对这三个方面的监测工作进行规划。

1. 大气污染监测大气污染是当前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均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大气污染监测工作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a) 监测污染物种类:PM2.5、PM10、O3、SO2、NO2等。

b) 监测点设置:根据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在核心区、周边区和重点工业区等关键区域设置监测点,确保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c) 监测频率:每日监测,包括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准确反映不同时段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

d) 数据统计与分析:将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制作相应的监测报告,包括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趋势、空间分布规律等。

2. 水体污染监测水体污染对生态系统和水资源安全造成重要影响,因此,水体污染监测工作同样重要。

a) 监测污染物种类: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物质、微生物等。

b) 监测点设置: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和近岸海域等水体,选择位于上游、中游和下游等不同位置的监测点,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c) 监测频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水体,确定监测频率,确保能够反映不同时期和季节的水质状况。

d) 数据统计与分析:将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制作水质评价报告,包括水质状况评估、污染物来源分析等。

3. 土壤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类健康,因此,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a) 监测污染物种类:重金属、农药、有机物等。

b) 监测点设置: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生产特点,选择耕地、果园、草地等土壤样点,确保能够覆盖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代表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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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
为做好18年___地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地区污染源现状,制定下达18年___地区污染源监测计划。

一是对中央、自治区企业和地区、农一师部分企业以及各县市排污较大的企业列为18年重点监控的污染源;
二是对地区、农一师排污强度相对较小的地企业列入一般污染源;
三是对于重点监控污染源,全年随机监测不得少于4次,对于一般污染源根据排污单位的生产周期情况全年随机监测不少于2次。

监测站应按照自治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技术规范进行;
四是各县市管理的污染源由县市环保局根据排污单位的生产运营周期情况,提前一个月把需监测的排污单位名单及监测项目报地区环境监测站,由地区环境监测站统一安排监测工作。

同时要求各县市环保局要积极配合,确定污染源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并负责编报污染源状况半年报和年报;地区环境监测站赴各县对地区确定的污染源进行监测时,应向企业所在地环保局汇报监测工作的目的、任务,并征求县、市环保局的意见;在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时,监测站应与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相关的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同时共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监测、监察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工作,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向被监督单位吃、那、卡、要,特别是不得接受被监
督单位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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