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一、保险范围1.健康保险: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和门急诊医疗保险。
员工在发生意外或生病需要医疗治疗时,可享受保险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2.人身意外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因公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给员工或其家属。
3.养老保险: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公司将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并保证员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员工在失业期间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减轻员工的经济压力。
5.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作相关的事故或职业病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给员工。
二、保险费用1.在职员工的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员工无需额外承担。
2.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仍可享受保险待遇一段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
离职员工需自行缴纳保险费用,并在离职前与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
三、保险理赔1.员工在享受保险待遇时需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住院发票、医生的诊断证明、事故证明等。
2.公司将协助员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并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将保险金支付给员工或其家属。
四、保险提醒1.公司将定期向员工发布保险相关的信息和政策,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了解保险的内容和权益。
2.员工在享受保险待遇时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
五、保险监管1.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保险监管机制,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赔付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险保障。
六、保险纠纷解决1.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如出现保险公司或员工对赔付金额、理赔期限等方面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可由双方共同选择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2.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如发现员工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为确保员工的权益和福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公司将制定更加详细和全面的保险管理规定和流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一、保险概述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险保障,特制定本保险管理制度。
二、保险项目1. 医疗保险: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医疗保险,保障员工在发生意外或患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保险金额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员工需每月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
2. 养老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确保员工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待遇。
保险金额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员工需每月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
3. 工伤保险: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或伤残,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和补偿。
保险金额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4. 失业保险: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失业保险,确保员工在失业后能够得到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金。
保险金额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员工需每月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用。
5. 社保补充保险: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社保补充保险,提供额外的保障,确保员工在意外事故或疾病发生时能够得到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保险金额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员工需每月缴纳相应的社保补充保险费用。
三、保险费用支付1. 公司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司支付员工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用。
2. 公司全额承担员工工伤保险费用,无需由员工支付。
3. 员工需按时缴纳医疗、养老、失业和社保补充保险费用,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并在工资支付时由财务部门自动扣除。
四、保险报销流程1. 员工在发生保险事故或患病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包括医疗记录、报告、发票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协助员工填写保险报销申请,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3. 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理赔金额给员工或医疗机构。
4.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将员工医疗报销金额发放给员工。
五、保险变更与终止1. 员工在发生工资调整、职务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相应的保险金额。
员工保险缴纳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缴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员工保险缴纳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的保险缴纳管理事宜。
第三条保险缴纳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执行,具体操作由保险缴纳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实施。
第五条员工保险缴纳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保险种类、保险费用、保险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保险种类第六条企业员工的保险种类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
第七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八条商业保险包括意外险、重疾险、寿险等。
第九条企业将社会保险作为员工的基本保障,商业保险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保障选择。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为员工选择适合的商业保险产品,为员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第三章保险费用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向员工收取部分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时,企业可根据员工的意愿向员工提供一定的补贴或折扣。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商业保险费用标准,确保员工的保险费用合理公平。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十五条企业应详细说明员工缴纳保险后的具体保险责任,确保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障。
第十六条企业应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提供详细的保险责任,并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险理赔机制,保障员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保险合同,明确保险责任及相关事宜,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保险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员工的保险信息。
第二十条企业应加强员工保险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保险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保险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保险管理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员工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员工保险是指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各项保险,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一、员工保险管理范围1.医疗保险:为员工提供在就医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社保医疗保险还是商业医疗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为员工提供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的经济保障,包括残疾保险和身故保险。
3.退休养老保险:为员工提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企业年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
4.失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在失业期间的经济补偿,帮助员工度过失业的困难时期。
5.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患病时的医疗补偿和经济赔偿。
二、员工保险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员工保险购买和使用应公平合理,不应因性别、年龄、种族、职业等因素进行歧视。
2.依法原则:员工保险购买和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3.自愿原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应基于自愿原则,员工可以选择加入或退出保险计划。
4.共济原则:员工保险计划应均摊风险,实现共同保障。
三、员工保险管理流程1.员工购买保险:企业应根据员工岗位风险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并为员工购买保险。
2.保险资料管理:企业应做好员工保险购买资料的记录和管理,确保资料准确有效。
3.保险费发放:企业应按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核实保险费发放情况。
4.员工保险指导:企业应向员工提供保险购买指导,帮助员工了解保险计划和细则。
5.保险费用核算与报销:企业应确保员工保险费用的核算准确,并及时向员工报销医疗费用等。
6.保险理赔:企业应协助员工进行保险理赔申请,确保员工获得应得的保险赔偿。
四、员工保险管理的作用1.保障员工权益:员工保险是一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通过购买保险为员工提供医疗、意外伤害、退休养老等方面的保障,帮助员工应对各种风险。
2.促进员工福利:员工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待遇,能够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促进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权益,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本公司特制定本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的种类、投保情况、费用负担、报销制度等。
二、参保情况1. 本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 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三、福利待遇1. 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计算按照员工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参保期间如发生疾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医疗救助的情况,可凭医保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参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失业保险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被解雇后,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的期限和金额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 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致残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5. 生育保险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费用负担1.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缴纳。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五、报销制度1. 员工发生医疗费用等需要报销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等材料。
2. 公司人事部对员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金额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退还给员工。
六、违规处理1. 若员工有故意欺骗、虚报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
2. 若公司人事部经查证发现员工故意虚报、造假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公司致力于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员工社会保险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明确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管理。
3. 社会保险登记与缴纳3.1 员工入职登记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
由经理主管审核确认后,将员工信息录入系统,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3.2 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每月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工作,并及时向员工发放社保缴费明细。
3.3 社会保险变更及停缴员工的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门进行更新,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员工离职时,公司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停缴手续,并向员工提供有关离职后社保权益的相关说明。
4.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与享受4.1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领。
员工应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司人事部门应指导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并及时跟踪和反馈申领进度。
4.2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监督和维权公司鼓励员工及时核对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并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
公司将积极予以解决,并对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5.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社会保险知识培训,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申领流程以及待遇享受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内容将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确保员工对社会保险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6. 社会保险信息保密公司对员工的社会保险相关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保险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保险范围公司为员工购买以下保险:1.人身意外保险2.医疗保险3.养老保险4.失业保险5.工伤保险6.生育保险第二章人身意外保险第四条保险责任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祸害导致的意外损害、交通事故等。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地方内发生的意外损害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五条报案和索赔员工在发生意外损害后,应立刻向人事部门报案,并供应相关证据和医疗文件。
公司将指定专人帮助员工进行保险索赔,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付。
第六条保险金额依据员工工龄和职务不同,保险金额会有所差别,具体金额由公司依据保险公司要求和员工情况进行统筹布置。
第三章医疗保险第七条参保对象公司为全部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包含员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
第八条医疗费用报销员工在就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公司的医疗保险供应方进行报销。
员工需供应相关的医疗凭证和费用清单,由人事部门帮助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九条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公司医疗保险可报销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具体比例由公司依据员工的职级和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定,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养老保险第十条养老保险缴纳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满一年后,即可参加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员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公司代为管理,员工可以通过公司供应的系统查询个人账户的缴费情况和余额。
第十二条养老金领取员工在实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员工的实际缴费情况而定。
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失业保险缴纳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4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保险责任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员工工伤保险,覆盖全员工作期间内的意外伤害。
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补助金等。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
保险责任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等。
三、保险费用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转嫁给员工。
费用由单位负责承担。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得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费用由单位负责承担。
四、保险索赔1. 员工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医疗救治。
单位应配合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协助员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发生责任事故后,单位应立即报警,做好事故调查和记录,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和索赔工作。
五、保险福利1. 员工工伤保险:员工若发生工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福利,包括医疗救治、伤残赔偿、死亡补助等。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若发生责任事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赔偿福利,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等。
六、保险管理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工伤保险档案,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每年定期对员工工伤保险费用进行核准,确保合规缴纳。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档案,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责任事故记录等。
对保险费用进行核准,确保合规缴纳。
七、监督检查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员工工伤保险的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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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疾病保险医疗期内,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病假工资
OEE工龄
3个月以下
4—6个月
6—12个月
12—24个月
3年以下
基本工资的60%
基本工资的50%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10年
基本工资的70%
基本工资的60%
10年以上基本工资Fra bibliotek80%基本工资的70%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养老保险。
6.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条 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1.当地政府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5)其他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者,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条 生育保险的办理规定
1.尽量不安排女员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2.划定女员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3.女员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第3章 社会保险具体办理事宜
第6条 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1.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缴费原则,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养老保险购买满15年后,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计发养老金。
4.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时,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员工保险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建立完善的员工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体系,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3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1.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审核保险费用预算,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期限如下:
(1)一般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人力资源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总经理负责批准。
第2章 社会保险分类办理
第4条 保险分类及购买条件(见下表)
保险分类
购买条件
养老保险
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不含住房公积金
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的保险手续,并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3.员工社会保险如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到公司,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凭原先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出具的缴纳凭证到公司报销。报销原则是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低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原单位缴纳总金额报销;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高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报销。
4.保险报销时间一般是在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报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以及因此导致下落不明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者。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再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者。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以及为维护公司公共财产受到伤害者。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者。
4.在意外伤害保险执行过程中,公司要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政府的保险法规、政策动态等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5.意外伤害保险的制定与国家、当地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第4章 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13条 疾病保险医疗期
1.疾病保险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6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4.女员工单胎顺产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休假的15天,不包括难产、晚育需要增加的休假15天。具体休假多少天,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同时,按照公司具体情况执行。
5.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其他保险
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第5条 社会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
1.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支付保险费用。
2.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一般按员工所在公司属地的原则执行。如果公司属地办理社保需当地户口,但员工没有当地户口的,集中到所属市办理。
(2)失去资格包括领取期限届满,参军或出国定居,重新就业,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第9条 工伤保险的办理规定
1.工伤保险的范围如下:
(1)患职业病者。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或暴力伤害者。包括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或暴力伤害者。
2.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3.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第12条 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规定
(2)员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员工患职业病被确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发放工伤保险。
(4)员工因工伤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照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医疗保险。
3.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可按照当地大病统筹的规定到指定的大病统筹医院就医,公司不再报销医疗费用。
第8条 失业保险的办理规定
1.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1.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或全体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2.在选择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时,公司应该精心选择,全面比较,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有保障的保险效果。
3.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
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1)领取资格包括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