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办法

大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精神,落实《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更加合理地分配学校资源,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是指由学校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学校审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学校的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重点审计内容包括:重要资源利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衔接部位、非常规业务、受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业务等方面。
第六条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与开展的其他类型审计相结合,相互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效果。
第二章预算执行审计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在预算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编制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预算执行审计旨在维护年度预算的严肃性,正确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防范财务风险和管理漏洞,及时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改进管理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为促进财务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实现学校年度事业目标服务。
第八条预算编制管理审计是对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编制方法、预算调整、经济责任制等相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
审计重点包括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财政与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和学校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内部制度规定,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对主管部门已批复的年度预算是否存在随意调整的现象,学校以及各部门是否建立有关预算管理的内控制度,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有效等情况。
预算执行审计方法

预算执行审计方法
预算执行审计是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以评价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合
理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预算执行审计方法:
1. 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目标、方法和时间,确定
审计程序和所需资源。
2. 审查预算文档:审查预算编制的依据、目标、假设和限制条件,了解预算编制的过
程和准确性。
3. 抽样检查: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预算执行事项进行检查,了解是否符合预算编制的
要求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4. 数据收集和核实:收集和核实与预算执行相关的数据,包括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执
行报告、凭证和支出情况等。
5. 财务分析:对预算执行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的差异,找
出差异的原因和影响。
6. 查阅档案:查阅与预算执行相关的档案和记录,了解预算执行的过程和决策依据。
7. 进行现场检查:实地考察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了解各项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支出的
合理性。
8. 与相关人员交流: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观点和意见,获取更多的信息。
9. 编制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总结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这些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综合运用不同的方法,能够更全面、准确地评价预算执行的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一、审计目标1.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合法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分析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为政策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3.促进政府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审计范围与内容1.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包括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及财政资金使用单位。
2.审计内容:(1)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审查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完整性,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目标的一致性。
(2)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审查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浪费等现象。
(3)财政支出效益:分析财政支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4)财政风险防范:审查财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评估财政风险状况。
三、审计方法与步骤1.审计方法:(1)文件审查:查阅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2)实地调查: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
(3)数据分析: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量化分析。
(4)访谈与座谈会: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访谈,了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2.审计步骤:(1)准备阶段:成立审计组,明确审计任务和分工,收集审计资料。
(2)实施阶段:按照审计方案,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进行审计。
(4)整改阶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落实。
四、审计重点1.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合规性问题:关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
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注财政支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3.财政风险防范:关注财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评估财政风险状况。
4.政策执行效果: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策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五、审计时间本次审计工作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预算执行审计方案

第1篇
预算执行审计方案
一、审计目标
为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审计方案。本次审计的主要目标是:
1.评价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检查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3.提出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预算执行环节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有效性及运行有效性;
-关键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4)预算执行结果与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预算执行结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分析;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审计方法与程序
3.审计组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公正。
五、审计时间与进度安排
1.审计时间:自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审计报告提交之日止;
2.审计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文件审查与实地调查,预计用时1个月;
-第二阶段:询问了解与分析性复核,预计用时1个月;
-第三阶段:抽查与核实,预计用时1个月;
-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预算执行结果与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2.审计内容
(1)预算编制、审批和调整情况
-预算编制依据、程序的合规性;
-预算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
-预算编制与调整的公开透明程度。
(2)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合规性;
-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审计时间与进度安排
1.审计时间:自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审计报告提交之日止。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根据重府(1995)44号文《关于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请示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以拨款、贷款、自筹资金等形式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照公司总部规定对负责范围的投资项目实施开工前、建设期间、竣工结算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范围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房屋装修、装饰及零星维修等(以下对上述项目简称基建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第五条所有基建项目,投资单位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必须按照合同和公司规定留足工程合同造价20%的尾款,经审计后方能支付。
凡不按规定和未经审计决算支付工程尾款的,视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行为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造价在10万元以上项目(含各子公司、经营实体)必须实行招投标。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标底的制定、竞标、议标、定标等环节是否符合程序;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涉及到工程投资的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科学、具体、明确等.第八条基建项目预算、结算审计主要是审查基建工程预算、结算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重点审查:1。
是否执行国家、地方预算定额;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定额等的文件规定执行;2.审查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标准;3.审查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标准收取费用;4.审核主要材料价格的真实性;5.审查是否按施工图及更改资料计算工程工作量,同时审查更改资料的合规性和有效性;6。
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计费程序操作,有无违反操作程序多计费的问题;7.施工是否按合同和招标书的要求执行,有无偷工减料,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8。
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599c3a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e2.png)
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已经1995年10月23日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代省长王云坤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吉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对全省各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维护各级预算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发挥财政预算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州)长、县(市、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下,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本级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应当有利于当地人民政府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有效地行使预算管理职权;有利于实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法制化。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分工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省审计厅审计范围:省财政厅(含直属单位)和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省地方税务局(含附属单位)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参与组织地方预算执行的省级金库,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
(二)各市(州)、县(市、区)审计局审计范围:本级财政局(含直属单位)和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参与组织地方预算执行的同级金库、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
企业预算审计管理办法

企业预算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审计行为,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及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审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预算审计的目的是审查和评价企业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考核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预算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企业设立预算审计机构,配备专业审计人员,负责企业预算审计工作。
第五条预算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二)具备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预算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预算审计的范围包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的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等。
第七条预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1. 审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预算指标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2. 检查预算编制方法是否科学、规范,预算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1. 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2. 检查预算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范围,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等情况。
3. 核实预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收入等情况。
(三)预算调整的合规性和必要性1. 审查预算调整的原因是否合理,调整方案是否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
2. 检查预算调整后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四)预算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1. 审查预算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考核方法是否公正、透明。
2. 核实预算考核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四章预算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第八条预算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一)制定预算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组织实施预算审计,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依照执行。
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校预算,是指高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指高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学校预算的执行,促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审计机构对预算管理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全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公开性怎样;(二)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中是否坚持稳健原则,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原则,有无赤字预算;(三)预算调整有无确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措施和有关说明,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报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执行;(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支,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二)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流、挪用、拖欠等问题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三)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的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等问题;(四)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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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预算执行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制度》,结合《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审计,是指系各级内审机构对所辖各业务单元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做出相应评价的活动,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其延伸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并经董事局投资及预算委员会审批下发的年度财务预算。
为保障财务预算的有效执行,各产业集团应建立适当、合法的预算控制程序。
第五条预算执行审计由各级内审机构组织,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并入经营管理例行审计和经营成果审计中合并进行。
但在每年的财务决算审计中,必须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前,被审计单位应当向内审机构报送如下资料:
1.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年度的财务报表;
2.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年度的会计账簿;
3.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年度的会计凭证;
4.被审计单位预算及预算编制说明;
5.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分析;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七条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目标包括:
1.预算编制是否依据了《预算管理办法》;
2.各预算编制单位是否对预算执行进行指导、监督;
3.是否与相关管理制度配套;
4.确定费用支出是否真实;
5.确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6.确定费用支出是否超出规定限额;
7.确定费用支出各项目的入账是否正确;
8.确认各项购入资产是否存在,保管制度是否完善,折旧及摊销是否合理;
9.确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10.其他需注意的情况。
第八条在实施预算执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考虑依据以下标准评价预算执行情况:
1.控股公司批准的各预算单位预算;
2.预算编制说明;
3.预算调整方案;
4.预算执行报告;
5.预算差异说明;
6.公司批准的费用审批单;
7.公司制订的费用报销程序;
8.付款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9.资产管理制度;
10.资产计提折旧及摊销的会计政策;
11.物品采购验收报告;
12.其他需遵循的标准。
第九条在实施预算执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当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
1.是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2.是否存在法律诉讼;
3.异常的交易或事项;
4.计划、预算执行结果偏离程度;
5.信息严重失真或资料不完整;
6.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及预算考核结果;
7.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8.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
第十条在实施预算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采用如下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并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1.审阅、分析预算执行年度的财务报表;
2.审阅预算执行年度的资金计划;
3.审阅预算执行年度的会计凭证;
4.询问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包括经办人、财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等;
5.审阅预算控制程序形成的文件记录;
6.对购入资产进行实地查看。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沟通事项包括:
1.需要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配合的工作;
2.被审计单位对有关事项的解释;
3.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
4.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异常事项(严重背离预算事项或会计处理例外事项);
5.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舞弊事项(此时应与涉嫌舞弊人员的上级主管领导沟通)。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出具审计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问题和结果必须反
映在审计报告中,如有必要,可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管理建议书)。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方案等规定请参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