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模式
1、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主要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分配,按完成计划的绩效考核的原则分配,考核的过程涉及考核对象的行为表现,考核权重组合,考核结果计算等环节。
2、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模式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实现团队共同
目标的分配模式,另一种是实现个人目标的分配模式。
两者均以完成计划
目标为基础,计算其实现率和目标达成程度,从而总结出考核结果。
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
1、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应当根据考核对象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
所完成工作目标的质量和数量来合理合法地考核分配。
2、考核分配的权重组合应当根据考核对象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所完
成的任务类型和难度来确定。
3、考核结果应当根据实际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各项表现准确把握,
合理综合评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出考核对象的真实表现。
4、绩效工资考核应当定期进行,每次考核结果应当与其他考核结果
全部完全公开通报,以保持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方案
1、考核相关人员
a.学校领导:负责统筹部署全校考核工作;
b.管理部门:根据考核要求,核方案。
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促进我校“211工程”建设,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XX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发展总体目标,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分配原则(一)分类考核、分类设置依据学校岗位设置,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分类考核,分等级设置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二)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群众参与,绩效工资发放程序规范、透明。
(三)统筹平衡、动态调整根据XX省核定我校本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结合教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职级及上年度考核结果,核定每人本年度绩效工资标准,当年内不作调整;绩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与按年发放相结合的形式,依据《XX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管理。
三、实施范围(一)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2010年12月31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经组织批准留任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列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四、岗位分类我校享受绩效工资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分为教学岗位、科研岗位、管理教辅岗位、工勤岗位四类。
五、绩效工资结构与标准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工资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由基础津贴和保留地区补贴构成,由XX省财政按照相应职级标准统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学校确定分配项目、比例、标准和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龄津贴、岗位绩效、业绩绩效、特别津贴、奖励津贴五部分构成。
其中,调控线以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纳入岗位绩效、20%纳入业绩绩效、10%纳入奖励津贴。
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

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根据省市有关绩效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有利于增强整体办学实力和实现学校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重实绩、重贡献原则;2.坚持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向教学和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原则;4.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
建立绩效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5.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结合原则。
三、实施范围、时间㈠、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借用人员)。
㈡、实施时间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绩效工资构成学校根据当年的财务状况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报市人社审批,在财务状况好转的前提下力争每年绩效工资总量适量增长。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和40%。
五、绩效工资的分值标准(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值标准(略)六、绩效工资发放规定1.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预发,每年发12个月。
年终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考勤、考核等情况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既担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又担任了行政职务的人员,可以按其职务或职称就高套用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值。
3.原XX高专副校级领导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值为78分,享受副厅级奖励性绩效工资;4.已取得正高职称资格因职数原因未聘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正高职称分值发放。
5.学校书记、校长的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人均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8倍发放。
6.原XX高专副校级领导任调研员的,享受正处级奖励性绩效工资;原XX高专部门及教学单位副职享受副处与科级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值36.5分。
7.副处主持部门(含教学单位)工作的,享受部门(教学单位)正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科主持部门(含教学、教辅单位)工作的,享受副处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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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
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制定了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绩效工资发放的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各类人员。
二、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学生成绩、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包括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评价。
3. 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学校管理效率、管理质量、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三、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发放比例。
四、绩效工资发放程序。
1. 绩效考核,学校将每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定期考核、督导、评比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价。
2. 绩效工资核算,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核算,确定绩效工资发放等级和具体金额。
3. 绩效工资发放,学校将根据核算结果,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确保公平、公正。
五、绩效工资管理。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绩效工资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对绩效工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绩效工资的合理发放和使用。
六、绩效工资发放的保障措施。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发放的公平、公正,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绩效工资发放的宣传和解释。
学校将通过内部通知、公告、工作会议等形式,对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全体教职工对绩效工资发放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八、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政策。
以上即为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实现教育教学目标,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2篇(一)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教师绩效评估:可以通过定期的教师绩效评估,主要考虑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确定绩效的等级评定。
2. 学校发展目标:考虑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例如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科研成果的产出等,将绩效工资与学校目标的实现情况挂钩。
3. 教师职称职务:教师的职称和职务也可能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例如高级职称的教师可能享受更高的绩效工资。
4. 经济能力和预算:学校的经济能力和绩效工资预算也需要考虑,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不会超出学校经济承受能力。
5. 员工意见和公平性:可以采取公开透明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分配公平和合理。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使得教师的绩效工资能够反映出其个人的贡献和工作表现,同时也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和经济实力。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2篇(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如下:1. 制定绩效评估指标: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设计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绩效评估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流程,包括绩效考核的周期、考核的方式和形式等。
同时,要确保评估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评价和任意打分。
3. 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应包括全体教职工的绩效表现,包括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4. 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的周期一般为一学年,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
5. 绩效工资分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绩效优异的教职工可获得较高的绩效工资,绩效较差的教职工则获得较低的绩效工资。
6. 激励机制:为鼓励教职工提高绩效表现,可以设立额外的奖励制度,如绩效工资额外增加、奖金、荣誉称号等,以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依据
1.学校绩效考核体系
学校将以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国教育部关于完善高等
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体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细则。
考核结果将依据各
项指标达标情况,确定各项指标的总体考核结果,进而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
2.绩效工资总额
学校按照教职员工定期考核结果,每年确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总额。
绩
效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教职员工实际情况确定,并予以分配。
三、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
学校根据教职员工实际职务和工作业绩,以公平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分配,确保每位教职员工受到公平的待遇。
2.公正原则
学校将在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时,以公正的方式确定每名教职员工的绩
效工资。
3.重点考核原则
学校将对教职员工的主要工作业绩进行重点考核,并记录在案,作为
绩效工资分配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1.情况分析阶段
人力资源管理部将对每位教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把握每个教职员工的工作业绩,并分析出存在的问题。
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学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分配体系,强化教职员工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与提升,推动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绍市人社发[2011]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学术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学术骨干倾斜,有利于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
(二)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化激励机制,同时又要兼顾历史贡献,促进各类人员均衡协调发展。
(三)民主公开、规范合理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做到公开公正,确保过程公平合理、规范有序。
(四)二次分配、分级管理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下放管理权限,扩大学院或学科分配的自主权,实现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
第二条实施对象校本级在编在岗人员和校级人事代理人员。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工龄补贴等三个项目,根据各类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绍兴市规定的统一标准(详见附件1)发放。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与经费切分(一)职员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构成。
基本工作奖、考核奖由所聘岗位等级、履行岗位职责和考核情况确定。
(二)学术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构成。
基本工作奖由所聘岗位等级和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情况确定。
考核奖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考核奖由教学工作奖、学科建设奖、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科研工作奖等四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奖约占85%、学科建设奖约占2%、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约占5%、科研工作奖约占8%。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总量由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和人员数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在用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后,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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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学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分配体系,强化教职员工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与提升,推动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绍市人社发[2011]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学术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学术骨干倾斜,有利于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
(二)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化激励机制,同时又要兼顾历史贡献,促进各类人员均衡协调发展。
(三)民主公开、规范合理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做到公开公正,确保过程公平合理、规范有序。
(四)二次分配、分级管理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要下放管理权限,扩大学院或学科分配的自主权,实现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
第二条实施对象校本级在编在岗人员和校级人事代理人员。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工龄补贴等三个项目,根据各类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绍兴市规定的统一标准(详见附件1)发放。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与经费切分(一)职员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构成。
基本工作奖、考核奖由所聘岗位等级、履行岗位职责和考核情况确定。
(二)学术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构成。
基本工作奖由所聘岗位等级和所完成的基本工作量情况确定。
考核奖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考核奖由教学工作奖、学科建设奖、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科研工作奖等四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奖约占85%、学科建设奖约占2%、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约占5%、科研工作奖约占8%。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总量由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和人员数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在用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后,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先预留重点学术工作奖、创收奖、年终评优奖、班主任补贴、基本工作奖、管理工作量补贴、机关人员的科研工作奖等经费,再将余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即考核奖经费)按比例切成学术岗位人员考核奖和职员岗位人员考核奖两块。
首次按学术岗位人员和职员岗位人员年人均考核奖1:0.68的比例切分。
(四)在分配方案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每年初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分配总量、比例进行微调。
第五条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与标准(一)学术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与标准1.基本工作奖基本工作奖是为学术岗位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而设的奖项。
基本工作奖以学院为计算单位。
学术岗位人员的岗位等脱产进修人员(含学术假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停发基本工作奖。
2.考核奖考核奖由教学工作奖、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科研工作奖和学科建设奖四部分组成,每部分奖均以学院为计算单位,学校与各二级学院结算总量,由二级学院实施二次分配。
(1)教学工作奖教学工作奖是对学术岗位人员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以外的教学工作量的奖励。
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负责计算。
教学工作奖的计算公式为:教学工作奖011111G D 21)N 180-G (D K ⨯+⨯⨯=其中,1G 为学院学术岗位人员完成的教学工作量,0G 为职员岗位人员完成的教学工作量。
1N 为学院中级(硕士)及以上职称学术岗位人员的人数(当年新进人员和脱产进修人员(含学术假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计在内),每位学术岗中层领导计0.5人。
1D 为超课时费标准,由全校教学工作奖总量与全校超教学工作量总量之比确定。
(2)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教学建设奖是为承担教学建设工作的人员而设的奖项。
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负责计算。
教学建设奖的计算公式为: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222G D K ⨯=其中,2G 为学院完成的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工作量,2D 为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工作量标准,由全校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奖总量与全校教学建设(含教学研究)工作量总量之比确定。
(3)科研工作奖科研工作奖是对学术岗位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科研工作量以外的科研工作量的奖励。
科研工作量由科研处根据相关文件负责计算。
科研工作奖的计算公式为:科研工作奖)M 1-M 4-M 7-G (D K 321333⨯⨯⨯⨯=其中1M ,2M ,3M 分别为学院中正高、副高(博士)、中级(硕士)职称学术岗位人数,新进人员当年不计在内,脱产进修人员(含学术假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计在内。
3G 为学院完成的科研工作量,3D 为超科研工作量标准,由全校科研工作奖总量与全校超科研工作量总量之比确定。
(4)学科建设奖学科建设奖是为承担学科建设工作的人员而设的奖项。
学科建设工作量由学科建设处根据相关文件负责计算。
学科建设奖的计算公式为:学科建设奖444G D K ⨯=其中4G 为学院完成的学科建设工作量,4D 为学科建设工作量标准,由全校学科建设奖总量与全校学科建设工作量总量之比确定。
学院学术岗考核奖总量4321K K K K K +++=(二)职员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与标准 1.基本工作奖基本工作奖是为职员岗位人员履行基本工作职责而设的奖考核奖是考核职员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奖项。
职员每分值的考核奖额度由职员岗位人员可分配的考核奖总量与分值总量之比确定。
第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拨学校根据各学院的人数、所聘的岗级及完成的四部分工作量计算出各学院的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的总量。
学校将总量核拨到二级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制定分配实施办法实行二次分配。
第七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一)学院负责本学院人员基本工作奖、考核奖的年终结算与发放工作。
学院可根据学术岗位人员所承担的工作情况和职员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先按月预发一部分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
学术岗位人员在服从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或学院确实无法安排更多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部分,可用科研工作量抵冲,以科研工作量1分等于10当量课时进行低冲,但最多只能抵冲基本教学工作量的40%。
用于抵冲教学工作量的科研工作量不再发科研工作奖。
同样地,未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部分,可用教学工作量抵冲,以10当量课时等于1分科研工作量进行低冲,用于抵冲科研工作量的教学工作量不再发教学工作奖。
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制定实施办法。
(二)学校负责年终评优奖、重点学术工作量奖励等奖项、校部机关和校直属部门相关人员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的年终结算与发放工作。
学校根据校部机关和校直属部门相关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先按月预发一部分基本工作奖和考核奖。
(三)职员岗位人员的考核另文规定。
第八条相关规定(一)按学术岗位人员进岗的学院领导,基本教学工作量为同职称学术岗人员的1/2。
在管理工作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学院领导和院长助理,可享受管理工作量补贴,学校按正处1.2万元、副处0.8万元、院长助理0.3万元的标准核拨到学院。
(二)职员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制。
如所在学科缺编,经学院申请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但年均周当量课时不得超过4课时,超过部分不计酬。
职员岗位人员的课时费标准按学术岗人员超课时费标准的1/2执行,机关职员岗位人员科研工作奖的标准为学校核拔学院的标准。
(三)正高级职称职员岗位人员(校级领导除外)及因工作需要从学院学术岗位调至校部机关职员岗位工作的副教授或博士,可就高享受学术岗位的基本工作奖,所享受的学术岗位等级根据其学术业绩确定。
享受学术岗位基本工作奖的职员岗位人员,除考核其履行职员岗位职责外,还须考核其完成相应学术岗级的科研工作情况,其科研工作量的要求与同职称的学术岗位人员相同。
未达到科研工作量要求者,学校按超科研工作量标准在其基本工作奖中扣发。
第九条组织机构绩效工资分配的领导机构为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领导全校教职员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
(二)研究决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相关事宜。
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相关工作。
第十条监督机制(一)学校设立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政策的审议和过程的监督。
协调小组由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工会,机关党委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各学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要坚持政策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示的原则,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实施办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监督协调小组接受教职员工的投诉和申诉,并就教职员工所反映的事关分配的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调查结果报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委员会并参与复议。
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办法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同意后提交绍兴文理学院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做好二级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绍学院发〔2010〕52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校内岗位聘任与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绍学院发〔2011〕40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2011年校内津贴分配的调整方案》(绍学院发〔2011〕44号)和其他关于分配的政策同时废止。
(二)经费独立核算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总务处卫生科、成人教育学院、校驾驶班人员等特殊单位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基础性绩效工资各项目标准表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基础性绩效工资各项目标准表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1.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委员会主任:周达军叶飞帆委员:宋培基唐和祥钱水祥陶侃陈健尔王建力华小洋邱卫东2.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寿永明成员:陈均土朱志勇李益民魏小琳3.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王莺成员:赵梁红徐阳春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