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硕士刑法总则重要知识点: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派生出的一些原则包括:
1. 禁止非法扩大犯罪和刑罚的原则:即法律不允许对罪行或刑罚的范围进行非法的扩大。
法律对罪行的界定必须明确具体,不得随意拓宽或模糊其概念,以免使合法行为不当定性为犯罪或刑罚。
同样,法律对刑罚的种类、程度和执行方式等也必须具体规定,不得进行任意变动。
2. 手段规定原则:即法律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应当具备的具体行为方式和手段,法律不得使用模糊的概念或抽象的形容词来描述犯罪行为。
这样可以防止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解释和裁量权对公民造成滥用和随意扩大的可能性。
3. 追溯力有限原则:即法律明确规定刑法的适用时间和追溯力。
一般情况下,新法只适用于新犯罪行为和以后犯罪行为,不适用于旧犯罪行为。
这样可以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使公民在行为上能够遵守明确的法律规定。
4. 解释有利原则:即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应有利于被告人,不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应当排除。
这样可以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践中,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司法机关对罪行和刑罚的界定不得随意武断。
5. 个别化刑罚原则:即刑罚的制定和执行应当根据犯罪人的个体情况和犯罪行为的特点进行个别化处理。
刑罚的选择、量刑
和执行方式应当考虑到被告人的人格、犯罪动机、危害程度等因素,实现对犯罪人的社会教育、改造和惩罚的合理平衡。
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
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法律⼀律平等原则法。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明⽂规定不为罪,法⽆明⽂规定不处罚”法。
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规定为犯罪⾏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法法。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的罪,便应当承担多⼤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犯罪,在适⽤法律上⼀律平等,不允许任何⼈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
罪刑法定的四个原则

罪刑法定的四个原则
“罪刑法定的四个原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立法原则、认定原则、惩处原则和保障原则。
这些原则是我国罪刑制度的核心要素,他们起着维护刑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的作用,也是我国罪刑法的精神内核。
一、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是指刑法的立法者应当依据法律原则,以明确、严格、合理的方式立法,确定犯罪行为、犯罪责任和犯罪处罚。
立法者应当考虑到国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及社会的公正意识,制定严格的刑法,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认定原则
认定原则是指在确定犯罪行为时,法官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刑法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查明和证实犯罪事实,并依据该事实进行犯罪责任的认定。
三、惩处原则
惩处原则是指在对犯罪人施加刑罚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法律为准,依照刑罚的种类和数量,依法施行刑罚;
2. 遵循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施行刑罚的权力,应当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
3. 根据犯罪的程度,选择最合适的刑罚,力求尽量减轻犯罪人的刑罚;
4. 根据犯罪人的行为特点,采取合适的矫正措施,力求改造犯罪人,使其重新回归社会;
5. 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犯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应当尊重犯罪人的人格尊严。
四、保障原则
保障原则是指法律应当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财产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同时,在施行刑罚时,应当遵循犯罪人的一般社会性权利,如体罚、缉拿、拘留、监禁等,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维护犯罪人的基本权利。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罪刑法定原则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它主要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只有法律明文规定某个行为为犯罪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惩处。
这个原则在现代国家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也成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的重要法律保障。
一、概念解析1. 罪刑法定原则的定义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在国家制定刑事立法时,必须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标准,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2. 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演变该原则起源于欧洲大陆,在18世纪末期被正式确立。
当时欧洲各国存在着以专制君主制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社会秩序混乱,司法系统不健全。
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统治者滥用权力,欧洲各国开始建立起符合人权和司法公正要求的立法体系,并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其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3. 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罪刑法定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国家权力的重要法律保障。
该原则可以有效防止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进行不当惩处,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1. 制定明确的犯罪标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国家必须制定明确的犯罪标准,即将某种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这样才能使被告人在面临指控时知道自己所面临的具体指控内容,也能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据可依。
2. 制定明确的刑罚标准除了要求制定明确的犯罪标准外,罪刑法定原则还要求国家必须制定明确的刑罚标准,即对于每种犯罪行为都应该设立相应的刑罚,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这样才能使被告人在面临审判时知道自己所面临的刑罚可能性,也能使司法机关在判决时有据可依。
3. 适用罪刑法定原则的范围罪刑法定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犯罪案件,包括重大犯罪和轻微犯罪。
不管是什么样的犯罪行为,只要它符合国家制定的犯罪标准,就应该按照相应的刑罚标准进行惩处。
三、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1. 保障被告人权利在审理案件时,司法机关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犯罪标准和相应的刑罚标准进行审理。
《刑法总则》高频必背考点速记(大纲打印版)

《刑法总则》⾼频必背考点速记罪刑法定原则⼀、形式侧⾯成⽂的罪刑法定:规定犯罪及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法机关制定的成⽂的法律,⾏政法规、规章和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事前的罪刑法定:禁⽌不利于⾏为⼈的事后法,⽽有利于⾏为⼈的事后法可以溯及既往严格的罪刑法定:禁⽌不利于⾏为⼈的类推解释确定的罪刑法定:禁⽌绝对的不定期刑与绝对的不定刑,对于刑种和刑度必须有明确规定⼆、实质侧⾯明确性:刑法关于犯罪与刑法的规定应当尽量明确,否则就⽆法实现法律的指引功能,影响公民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合理性: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刑法是规制公民⾏为的最后⼿段,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为规定为犯罪⼈道性:禁⽌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酷刑是对⼈类尊严的⼀种挑战。
罪刑相适应原则⼀、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客观的罪⾏、主观的责任相适应。
⼆、贯彻1、⽴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合理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
2、量刑——结合客观罪⾏和主观责任,合理地量定刑罚。
3、⾏刑—-根据犯罪⼈的⼈⾝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进⾏减刑、假释等。
刑法的空间效⼒⼀、属地管辖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有特别规定之外,⼀律适⽤我国刑法。
我国领域的范围:(1)领陆、领⽔、领空——固定的领⼟。
(2)旗国主义: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移动的领⼟。
我国船舶或航空器即使在其他国家领域内,也认为在中国领域内。
需要注意的是,“移动的领⼟”只有船舶和航空器,不包括其他。
船舶或航空器是否属于“中国”,应以是否在中国登记注册为准。
⼆、属⼈管辖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适⽤我国刑法。
之所以中国公民在域外犯罪,也适⽤中国刑法,是因为中国⼈在国外,国家有保护他的义务,当然,他也有遵守国家法律的义务。
1、适⽤对象: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
(1)中国公民,包括犯罪时的中国公民,也包括裁判时的中国公民。
例如,甲原本为外国⼈,在外国犯罪后取得我国国籍,仍可适⽤我国刑法处理。
(2)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可以不追究。
浅析罪刑法定原则

浅析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在法律领域中,对于犯罪行为的刑罚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该规定应事先存在于法律中。
这一原则的核心观念是,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法律必须已经规定好了该行为所构成的罪名和相应的刑罚,以及具体的法定刑的幅度。
罪刑法定原则被誉为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具体内容包括刑罚的法定性、罪名的法定性、法定刑的法定性以及法定刑的确定方式。
首先,刑罚的法定性是指对于任何一项犯罪行为,法律都应当明确规定相应的刑罚。
具体而言,法律必须指定犯罪所对应的刑罚类型,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并明确规定刑罚的幅度、范围和量化标准。
这样一来,刑罚就不再是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更加公正和合法。
其次,罪名的法定性是指犯罪行为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在刑法中,每一个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将其定性为具体的罪名,如盗窃罪、抢劫罪等。
这样一来,犯罪行为的认定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再凭借司法机关的个人主观判断,有效地保障了犯罪行为的客观性和清晰性。
第三,法定刑的法定性是指刑法必须具体规定每一项犯罪行为所应当对应的刑罚类型和刑罚幅度。
刑罚不应是任意的、随意的,而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应当规定刑罚的种类和幅度,同时规定刑罚的最高和最低限度,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减少个人主观的裁量与差异,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的统一性。
最后,法定刑的确定方式是指法律规定了刑罚幅度的量刑范围以及刑罚的具体确定方式。
法定刑的确定方式主要包括两种:绝对最刑法定和相对刑法定。
绝对最刑法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针对犯罪行为所规定的刑罚的最低和最高幅度,法院在量刑时只能在这一范围内进行裁量。
相对刑法定是指法律不规定具体的量刑幅度,而通过与其他刑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裁判实践的结合,来确定刑罚的具体幅度。
总结起来,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现代刑事法治的核心要素之一、它保障了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刑罚的确定有法可依,司法机关的裁决更加公正和合法。
罪刑法定原则名词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名词解释罪刑法定原则,也称为法定刑罚原则,是公民享有合法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现代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一个法律准则,它要求刑罚法律应当具有确定性、明确性和确定性,确保在应用刑罚时,法律必须以明确的规定来约束执法机关和法院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和刑罚过度。
首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法律具有确定性。
确定性的要求指的是刑罚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被视为犯罪行为以及对这些行为所规定的刑罚。
这就要求刑罚法律必须定性明确,不能出现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语言,使公民能够清楚地了解哪些行为是犯罪,从而能够遵守法律。
同时,执法机关和法院在执法和审判过程中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和相应刑罚来进行,不能凭借个人意愿或主观判断来确定刑罚。
其次,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法律具有明确性。
明确性的要求指的是刑罚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犯罪行为所应受到的具体刑罚,在刑罚决定上要求有一定的限定和可预见性。
这就要求刑罚法律不能存在过于模糊或歧义的词语或规定,必须确保刑罚能够清晰明确地被公民理解。
而执法机关和法院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也要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刑罚进行决定,不能凭借主观意愿或个人判断来决定刑罚的轻重。
最后,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法律具有确定性。
确定性的要求指的是刑罚法律应当确保任何人在犯罪之前都可以预见犯罪行为的后果,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就要求刑罚法律不能对同样的行为给予不同的刑罚,而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刑罚进行决定,以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执法机关和法院在决定刑罚的过程中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不能凭借个人喜好或随意决定刑罚的轻重。
综上所述,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刑罚法律具有确定性、明确性和确定性,确保在应用刑罚时依法办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只有遵守罪刑法定原则,才能保证刑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

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
根据预测可能性原理,罪刑规范应当具有明确性、稳定性。
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
(3)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
类推解释实际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地对国民的行动自由进行压制。
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因此,对刑法的适用应严格适用,而不能类推适用;对刑法的解释也应当严格解释,而不能类推解释。
(4)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三项内容(确定的罪刑法定)。
刑法明确性,是指刑法条文应当清楚明确,使人能够了解什么是犯罪行为,让人具有判断可能性。
禁止不确定刑,是指刑罚应当规定得清晰确定。
刑罚越不确定,越容易被滥用。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由于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刑罚的适用应保持补充性、谦抑性,适用范围应当合理适当。
上述这些内容表明,刑罚法规应当明确、确定和适当。
需要注意,刑法分则的罪状表述方式多种多样,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的,也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在刑事司法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对刑法的解释要合理。
任何解释方法所得出的结论,都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在方法上就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故属禁止之列。
采取其他解释方法时,其解释结论也必须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符合刑法目的。
刑法解释,按其效力分为三种:(1)立法解释,即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通常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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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硕士刑法总则重要知识点: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刑法中的集中体现。
(一)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基本精神:限制国家的刑罚权,更好的保障国民的自由和人权。
(三)思想基础:
1.民主主义:诸如犯罪与刑罚这些关系到国民基本和重大事项的
内容,必须由国民或者国民选举的代表以立法方式加以决定,即要求
体现国民的意志。
2.尊重人权主义:为了不限制国民的行为与创造欲望,必须事先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内容,使国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更好
的保护人权和自由。
(四)基本内容
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
刑法渊源只能是立法机关(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
除此之外,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在我国,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包括八个刑法修正案)和单行刑法(1998年制定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
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有并
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
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溯及力问题中的从旧兼从轻原
则表达了这个思想。
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
允
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1)明确性: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
(2)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刑法。
对于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不允许将其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
(3)禁止绝对不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实现了一般正义,但难以实现个别正义。
现在各国的刑法都采取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命题: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