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留样是指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品进行样品留存,以备查验、检测和追溯。
第四条食品安全留样应遵循科学、规范、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留样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留样要求第六条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第七条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第八条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摄氏度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
第九条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第十条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第十一条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三、留样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制度,明确留样职责、操作规程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留样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留样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留样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留样档案,记录留样食品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四、监督与责任第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对企业留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留样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第十九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留样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产品的留样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保存,以便在日后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追溯或者处理食品质量问题时可以提供参考。
保留样品可以在可能的风险事件发生后,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因此,建立和实施科学的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企业形象和消费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内容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单位的食品产品留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超市、商场等。
2. 目的:确保食品安全,保留留样,提供产品质量的追溯依据。
3. 管理要求:(1)食品留样的范围包括:原料留样、生产过程中关键环节留样、成品留样等。
(2)留样数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对留样数量进行合理设定。
(3)留样周期:原料留样和成品留样周期均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4)留样人员:专人负责留样工作,定期接受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留样保存:采取密封、干燥、防潮、防热的方式进行保存,确保留样品质不受污染。
(6)留样记录:对留样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4. 管理流程:(1)接收留样申请:接收相关部门的留样申请,确认留样的品种、数量等信息。
(2)实施留样:留样人员根据留样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数量留样。
(3)保存留样:将留样品及其相关信息保存在专用保存库中,进行记录和标记。
(4)定期检查:对保存库中留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的质量和数量。
(5)定期销毁:根据产品保质期或规定的留样周期,对过期的留样进行销毁。
5. 管理评估:对留样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检查、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6. 整改和处理: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并对问题进行处理,确保下次留样工作的规范进行。
7. 相关培训:保留样管理人员定期接受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留样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 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并及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检验、监管等环节的单位和人员。
3. 留样管理的目的留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 提供食品安全事件的物证;- 追溯食品生产和销售的来源;- 保留食品样品作为证据;-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档案。
4. 留样管理的程序4.1 食品留样的时机食品留样应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抽查检验时;-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 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备案时。
4.2 食品留样的方式食品留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从生产、销售单位购买样品;- 进行现场抽样留样。
4.3 食品留样的要求食品留样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留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留样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和留样工具;- 留样样品应妥善保存,并进行标识。
5. 留样管理的责任5.1 生产、销售单位的责任生产、销售单位应:- 配合留样工作的进行;-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食品样品。
5.2 留样人员的责任留样人员应:- 严格按照留样流程进行操作;- 妥善保存留样样品,并进行标识;- 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6. 留样管理的检查与监督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对留样管理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留样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所有。
---以上为《食品安全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档仅提供参考,并不代表法律意见。
具体实施过程中,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品留样制度范本(4篇)

食品留样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销售和供应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留样责任和义务1.生产、加工单位负责留样,并及时将留样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
2.销售单位接收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和保存。
3.消费者有权要求留样,并对留样进行监督。
三、留样操作规范1.留样应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关键节点进行,例如生产过程中的取样、交接过程中的取样等。
2.留样标本应选取符合规定的食品样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3.留样标本应尽快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留样的及时性。
四、留样记录和保存1.留样单位应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时间、地点、数量、样品来源等信息。
2.留样标本应妥善保存,防止样品变质或污染。
3.留样单位必须保存至少6个月的时间,以备有关部门需要进行检查或调查。
五、处罚措施1.对于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记录不完整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对于恶意销毁留样标本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1.有关部门负责对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对留样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检举。
以上为食品留样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和补充。
食品留样制度范本(2)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中,对食品样品进行留样,用以检验、分析和追溯食品的质量及安全信息的一种制度。
食品留样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质量与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留样,可以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留样还可以为质量追溯提供必要的信息,有助于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和纠纷。
食品留样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留样范围:规定哪些食品需要留样,一般包括重要食品、易变质食品、有争议食品等。
2. 留样数量:规定每批次食品需要留样的数量,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3. 留样方法:规定留样时的操作规程、样品的采集、保存、封存等要求,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4篇)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____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留样,并按《食品留样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____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留样工作,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企业和餐饮服务场所。
三、留样责任人及其职责1. 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和零售商应当设立专门的留样负责人,负责留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指定专门的留样负责人,负责日常留样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四、留样时间和方法1.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和留样数量进行留样。
2. 批发商应当在收货后,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和留样数量进行留样。
3. 零售商应当在上市销售前,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和留样数量进行留样。
4.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在每天结束营业后,按照规定的留样比例和留样数量进行留样。
5. 留样的食品应当具有代表性,确保留样的准确性。
五、留样记录和管理1. 留样负责人应当建立食品留样记录,记录留样的时间、品名、数量、产地等信息,并进行分类管理。
2. 留样的食品应当妥善保存,在保存期限内保持食品的原样性。
3. 留样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留样记录中。
4. 留样记录和留样食品的存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销毁。
六、留样结果处理1. 如果留样食品检验结果合格,可以继续销售或使用。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为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
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
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____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
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____个月,以备查验。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____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食品留样柜负责人:食品留样柜监督人: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二)1.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食品留样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环节之一。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是指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进行留样、检验和监督的制度,旨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则。
2.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的目标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具体目标包括:2.1 提高食品质量的监督和控制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2.2 加强对违法违规食品企业的惩处和整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食品留样的规章制度

食品留样的规章制度
一、留样工作原则
1. 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使用专用器具,在专用的冷藏设施中留样。
2. 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二、留样食品管理
1. 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2. 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
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三、留样记录管理
1. 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
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 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
四、留样食品处理
1. 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2.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以上是食品留样的基本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章制度可能会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此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同样重要,确保食品留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食品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环节的食品留样管理。
第三条食品留样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留样要求第四条所有出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及半成品均需进行留样。
第五条留样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经检验合格;3. 无变质、污染现象。
第六条留样食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原生产量的100克。
第三章留样流程第七条留样操作流程:1. 生产人员将留样食品放置在专用留样柜中;2. 每批食品留样后,生产人员应在留样柜上贴上标签,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留样时间等信息;3.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留样食品进行定期检验。
第四章留样管理第八条留样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污染。
第九条留样食品应在生产日期后保存至少48小时,或者根据食品特性延长至规定时间。
第十条留样食品不得用于食用,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部门每月对留样食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留样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留样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三条生产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留样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留样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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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食品的留样观察管理制度,为食品质量追溯或调查提供样品。
2.范围:适用于食品原料、成品的留样管理。
3.责任:留样管理员、检验员负责实施。
4.内容:
4.1 留样定义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食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原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4.2 质量保证部设专人担任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
留样管理员要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3 留样要求
4.3.1 留样要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4.3.2 成品留样
4.3.2.1 每批食品均要有留样;如果一批食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至少
要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4.3.2.2 留样的包装形式要与食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
4.3.2.3 每批食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能够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
全检。
4.3.3 物料留样
4.3.3.1 食品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要有留样。
与食品
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4.3.3.2 物料的留样量要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4.3.3.3 物料用相应的取样袋包装。
4.3.4 留样贮存
4.3.4.1 所留样品须按要求包装或密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并做好记录。
4.3.4.2 物料留样要在外包装贴好标签,并保持清洁。
4.3.5 留样室环境
留样室内要配有温湿度仪与排风设施,温湿度要符合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贮存要求。
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超过20℃,冷库2-10℃,45%≤湿度≤75%(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除外)。
4.3.6 留样样品的放置
4.3.6.1 留样样品按品种分区存放,并按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4.3.6.2 不同品种的样品必须分别存放,不得存放在同一留样柜内。
4.4 留样程序
4.4.1 凡需留样的样品必须由留样管理员标明品名、批号、取样日期、样品来源
等信息,并在留样登记表中按要求进行登记。
4.4.2 留样管理员按照要求进行样品的贮存,并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同时做
好温湿度记录。
4.5 留样观察
留样管理员每半年对留样成品进行目检观察一次,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质量保证部领导,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6 留样年限
成品留样按照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保存至食品有效期后一年;物料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食品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要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
4.7 每年整理留样样品,列出报废清单,经总经理批准执行。
4.8 每年年底对成品留样观察总结一次;某个批次的样品留样观察结束后总结
一次,作为资料长期保存。
4.9 成品的留样数量
4.10附件:成品留样样品登记表 HAH-Q8-01-00-F-01
成品留样观察记录表 HAH-Q8-01-00-F-02
留样室温湿度记录表 HAH-Q8-01-00-F-04
物料留样样品登记表 HAH-Q8-01-00-F-05
4.11 变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