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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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闻法规概述

第一章 新闻法规概述

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新闻事业 新闻媒体成了独立的法人单位 管理者必须依法管理新闻媒体 新闻记者必须依照法律要求开展新闻活动
三、新闻法治的必要性
中国加入WTO以后,对新闻活动的法律要求加强了 新闻报道中的违法现象令人关注 新闻法治是新闻事业发展的自身要求 层出不穷的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要求新闻法治 世界范围内的新闻法制化要求新闻法治
新闻法律关系
由新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当事人在新闻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新闻法律关系的特点
符合新闻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受新闻法 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必须是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
新闻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新闻主体 新闻法 之间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新闻法属于法律调整机 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在新闻活 动中,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 和法人之间彼此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 务。
[案例 案例]: 案例 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 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陈文登 被告:北京娱乐信报社、丁来峰、 被告:北京娱乐信报社、丁来峰、举晶 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系民办学校。2000.4.24, 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系民办学校。2000.4.24,被告 举晶到该校参加英语培训学习时, 举晶到该校参加英语培训学习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称其听课证丢 当天,该校工作人员告知听课证的补办办法, 失。当天,该校工作人员告知听课证的补办办法,允许当天先听 后补办听课证。4.25—5.8 5.8, 课,后补办听课证。4.25 5.8,举晶就听课证问题多次找到学 但因补办手续不齐全或证明不符合学校要求未能补办。 校,但因补办手续不齐全或证明不符合学校要求未能补办。至5 日上午,举晶交纳了105元补证费,学校为其开具收据, 105元补证费 月8日上午,举晶交纳了105元补证费,学校为其开具收据,举晶 补办了听课证。举晶第一次交费办听课证时, 补办了听课证。举晶第一次交费办听课证时,学校未给其开具收 据及发票。在举晶丢失听课证期间,学校未阻止举晶听课。 据及发票。在举晶丢失听课证期间,学校未阻止举晶听课。 北京娱乐信报记者丁来峰根据举晶的朋友提供的新闻线索采 访举晶后,2001.5.11在信报发表 考研班, 在信报发表《 访举晶后,2001.5.11在信报发表《考研班,只顾搂钱不怕犯 一文,其中有“文登培训学校大把收钱无收据” 法?》一文,其中有“文登培训学校大把收钱无收据”、“听课 证丢了,再花500元买新的” 500元买新的 开来贫困证明还要开遗失证明” 证丢了,再花500元买新的”、“开来贫困证明还要开遗失证明” 等小标题。在该文“编者按”中编辑撰写“小编大话” 等小标题。在该文“编者按”中编辑撰写“小编大话”:“如此 为人师表,教出的能不是钱串子吗?让你育人你也配! 为人师表,教出的能不是钱串子吗?让你育人你也配!” 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报道侵害其名誉权, 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报道侵害其名誉权,导致文登 培训学校报名数额下降,教材销售量下降,经济效益降低; 培训学校报名数额下降,教材销售量下降,经济效益降低;给校 长陈文登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尤其在网上发表该文, 长陈文登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尤其在网上发表该文,外 地学生不明情况,报名人数骤减。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地学生不明情况,报名人数骤减。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建设法规 第1章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 第1章 建设法规概论

调整对象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
属于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范畴
1.1.2.建设法规的作用
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

①义务性的建筑行为规定,即有些建筑行为必须做。 ②禁止性的建筑行为规定,即有些建筑行为禁止做。 ③授权性的建筑行为,即规定人们有权选择。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一块砖的故事(20110729)
2004年5月18日“温州中银大厦”因质量问题被炸毁
2009年11月,苍南 县龙港镇正在装修 的两间5层连体落地 房发生坍塌,7名装 修工人在坍塌前一 刻逃出民房,庆幸 逃过一劫。事故未 造成人员伤亡。
温州市泰顺县“矽肺病”案 ——保护不当引发的职业病
1993年,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县地方建筑工 程公司及个人陈益 校等从业主辽宁省交通厅、承包人沈阳矿务局矿建工程处转包了 沈阳至本溪一级公路吴家岭隧道的工程。同年7月,转包人雇用 大批泰顺县农民进场施工。由于该工程地址为石英砂岩、石英岩, 二氧化硅含量高达97.6%,而转包人未能有效采取劳动安全防范 措施,致使民工吸入高含量的二氧化硅,患上“矽肺”职业病, 严重损害并危及了民工的健康和生命。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受害民 工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 鉴定,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已有数十人死亡。 2000年10月,受害者陆续向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要求法院 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死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 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人民币2.0886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群体 “矽肺病”工伤赔偿案
(一)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建设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 法律上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当事人包括: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宪法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通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罪●第三章刑事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案件●第三章诉讼参与人-第二章: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决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商登记●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章:经济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的设立和登记●第三章企业的组织形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活动●第三章投标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督●第三章金融机构的业务-第四章:劳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第三章劳动争议仲裁-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三章专利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章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第三章著作权终止和继承-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络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宪法:国家根本法。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的 基本理论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屈海宏
学习目标
1.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 2.熟悉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 3.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卫生法律责任。 4.学会运用本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指引今后卫生法律法规的学 习。 5.具有学习和运用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主动性意识。
第三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卫生管理 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根据卫 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特征
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律规范实现的特殊形式 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二)卫生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2.有专门的认定机关。 3.承担方式必须法定。 4.法律责任不具有连带性。 5.与法律制裁有密切的联系。 6.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卫生行政责任 卫生行政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
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时,所 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 分两种形式。
调整对象一贯彻党的卫生政策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二增强卫生法律意识保护人体健康三促进医学科学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四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卫生合作五明确责任健全卫生管理体制第二节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一保障生命健康权利二紧密联系自然科学三吸收大量的道德规范和技术规范四调整内容十分广泛五调节手段多种多样六反映社会共同需求原则二全社会参与原则三卫生监督原则四预防为主原则五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六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一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原则第三节卫生法律关系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根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一节总则卫生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卫生权益,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卫生法律法规的核心是强调公共卫生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公共卫生包括预防疾病、监测传染病、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卫生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公众免受疾病侵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健康监督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给予了明确规定。

健康监督是指对卫生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健康监督工作。

他们的职责包括:1. 监督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符合相关卫生规定,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2. 监督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3. 监督环境卫生,防止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4. 监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众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健康监督的方法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许可审批等。

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的要求非常严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节预防疾病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规定了相关的措施。

预防疾病是公共卫生的基础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疾病的主要措施包括: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增强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2. 接种疫苗:推行疫苗接种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传播。

3. 防控传染病:通过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和有效隔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4. 健康检查:对公众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疫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保障给予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有明确要求。

第1章 跨境电商法律法规概述

第1章 跨境电商法律法规概述

【案例导入】“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及其适用的边际
“避风港”原则是指跨境电商买卖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时,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即电商 平台)可以“只提供空间服务”,“只是接受委托的中介服务商”的事由进行抗辩,予以免责。
许允贺与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网易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 公司(简称广州网易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许允贺 在“网易考拉海购”平台购买Swisse品牌复合维生素数瓶,共计价款10004元。在支付价款页面 显示,涉案商品的卖家为HQG.Limited。许允贺以该产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以及产品作为 普通进口食品,添加了属于药品的原料等为由,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假一赔十的诉讼请 求。
思考题:“避风港”原则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义是什么?
1.1 跨境电商概况
1.1.1跨境电商的概念和特征 1. 跨境电商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 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 跨境电商概况
1.1.1跨境电商的概念和特征 2. 跨境电商的特征 (1)全球性 (2)多边化 (3)无形性 (4)即时性
第一章 跨境电商法律法规概述
【目标要求】
1.了解跨境电商的概念、特征以及近年来发展状况。
2.了解跨境电商在经营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
3.了解我国跨境电商法律法规发展现状及其完善。 【重点难点】
1.重点:跨境电商的特征;我国跨境电商法律法规发展现状;我国跨境电商法律体系的完 善。
2.难点:跨境电商在经营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范 作用和意义的正确认识。

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近三年出题比例二、主要考点及知识点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

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

每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

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

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

2、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有3种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法律只对本国人适用,不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人侨居法院地图,也不适用该国法律。

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亦称属地主义,法律规范在该国主权控制下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领空的领域内有绝对效力。

三是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007年单选)3、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不成文法是指未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范畴。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划分,我国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5大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

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008年单选)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2011年单选)5、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

(3)第三层次——技术规范与标准 由政府委托建筑业行业协会或学会编制 这些技术规范与标准有些是必须遵守的,有些是可选择遵守的,还有部分是
指导性质的,仅供参与各方参考。 上一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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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点
(1)体系分三个层次,编制先后顺序为:法律——实施条 例——技术规范与标准 (2) 制定者 (3) 法规的编制单位或从业人员熟悉建筑业管理,精通法律与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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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世界各国建设法规体系简介
一、英国建筑业法规体系
二、德国建筑业管理法规体系 三、美国建筑业管理法规体系 四、日本的建筑法律
五、香港建筑法例规范及政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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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建筑业法规体系
• 英国建筑业法规体系概述
•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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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建筑业法规体系概述
8 、 《村镇建设法》 调整对象:村庄,集镇在规划综合开发,设计,施工,公用基础设施,住宅 和环境管理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立法目的: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不断改善村镇的环境,参加城乡经济,社会 后退 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村镇的发展。 上一页 继续
相关法律:
1.《土地管理法》——2004.8第三次修订
补充材料 :
1 、《城市规划法》-----90.4.1实施 调整对象:在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个项建设的过程中所 发生的社会关系。
立法目的: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 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
2 、 《房地产管理法》-----95.1.1
调整对象:房地产的开发,产权管理,交易,市场及产权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 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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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设法规的地位、作用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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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建设法规的特征
• 工程建设法规作为调整工程建设管理和协作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除具备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
• 1. 行政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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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
• 行政隶属性是工程建设法规区别于其他法律法规的主要特征.它是指 工程建设法规必须采用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来调整工程建设中的法 律关系,其调整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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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6. 地方性建设规章 • 地方性建设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并颁 布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 7. 技术法规 • 技术法规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技术规程、规 范、标准、定额、方法等技术文件. • 8.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 • 我国已经加入WTO,参加与国外签订的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和双 边条约.另外,国际惯例、国际上通用的建筑技术规程都属于法律规范 的范畴,都应当遵守和实施.
法规体系的顶层,然后对每部专项法律再配置相应不同层次的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作补充,形成若干相互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专项法律体 系.
• 三、我国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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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是由不同层次的法规有机组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和«建设法律体系规划方案»的规定 和要求,我国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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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一、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
• 1. 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 建设立法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必须符合市场
经济的规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反映工程在建设法规立法中,就是要建立健全
市场主体体系. •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具有建设市场体系的
统一性和开放性. •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设法规的立法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
观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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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4)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设法规立法本身具有完备性.要把建设 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必须先使建设法规自身完备.
• 2. 法制统一原则 • 所有法律都有着内在统一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构成统一法律体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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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一、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
•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 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 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法规框架.
• 二、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结构形式
•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工程建设法规体 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其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 两种.
• (1)授权.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授予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 理权限或具体的权利,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 (2)命令.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赋予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 为的义务.
• (3)禁止.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赋予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不 作为的义务.即禁止主体的某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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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地位相等的建设法规和规章在内容规定上不应相互矛盾.这就是工程 建设法规的立法所必须遵循的法制统一原则.
•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不仅是对立法本 身所应提出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更主要的是便于实际操作,不致 因法律制度自相矛盾而导致建设法规无所适用.
• 1. 宝塔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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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宝塔形的结构形式,是先制定一部基本法律,将该领域内业务可能涉及 的所有问题都在该法中做出规定,然后再分别制定不同层次的专项法 律、行政法规.而部门规章是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和补充.
• 2. 梯形 • 梯形的结构形式,是指不设立基本法律,而以若干并列的专项法律组成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既是其权利,也是其责任或义务 .权利和义务彼此结合.
• 二、工程建设法规的实施
• 工程建设法规的实施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实践工程建设法 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工程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工程 建设法规的司法又包括行政司法和专门司法机关两个方面.
法向指定的部门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 (3)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
、经济的争议居中调节,并做出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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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3. 专门司法机关 • 专门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主要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对建
设活动中的争议与违法行为做出审理判决活动. • 4. 工程建设法规的守法 • 工程建设法规的守法是指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注意及时学习建设法规,正确理解法规条文,按照法规的要求规范建设 行为,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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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经济性 • 工程建设活动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积累.建设工程法规的
经济性既包括财产性,也包括其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联系性. • 3. 政策性 • 工程建设法规体现着国家的工程建设政策,一方面是实现国家工程建
设政策的工具;另一方面将国家工程建设政策规范化.国家工程建设形 势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因此工程建设法规也随之变化,以适应 客观需要.
• 1. 宪法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
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基本 建设的方针与原则,直接规范与调整建筑业的活动. • 2. 建筑法律 • 建筑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项法律. • 3. 建设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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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法规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组成本体系的每 一个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与要求.该法律体系与其他体系也不 应冲突.对于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 建设法规、规章都必须遵循,且与地位同等的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有 关内容应相互协调.建设法规系统内部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 的法规、规章具有制约性和指导性.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
• (4)许可.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有某种作为的权利.
• (5)免除.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定情 况下予以免除.
• (6)确认.国家通过工程建设法规,授权工程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 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存在、是否有效.
• 3. 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 • 责、权、利相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责任在建设立法
上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统一的.任何一个主体享
有建设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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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2)行政检查.行政检查是指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是否守 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的强制性了解.其主要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两种.
•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权力机关对相对 人实行惩戒或制裁的行为.其主要包括财政处罚、行为处罚和申诫处 罚三种.
• (4)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所规定 的义务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规概述
•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 • 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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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
• 一、工程建设法规的概念
• 工程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 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 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其直接体现了国家对建设工程、建筑业等建设业活动进行组织、管 理、协调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 建设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业务范围的各项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建筑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4. 建设部门规章 • 建设部门规章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
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务院有关 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法规. • 5. 地方性建设工程法规 • 地方性建设工程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 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法规,其效力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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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及实 施
• 2. 工程建设行政司法 • 工程建设行政司法是指工程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
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互争议的行政行为. • (1)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通过
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 (2)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在行政相对人不服从行政执法决定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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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
• 4. 技术性 •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产品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大量的工程建
设法规是以技术规范形势出现的,如各种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产品质量监测规范等.有些非技术规范的工程建设法规中也带 有技术性的规定.
• 三、工程建设法规的作用
• 在国民经济中,建筑也是一个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工程建设法规的作 用就是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 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具体来讲,工程建设法规的作用主 要有:规范指导工程建设活动;保护合法的建设行为;处罚违法的建设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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