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协议

项目全额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为了充分调动项目部人员的积极性,强化项目的目标管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的组织好项目的施工,公司决定该工程项目实行全额承包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施。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司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公司现聘任同志为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班子担负全面施工组织管理职能。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一、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全额承包

二、合同工期

工程施工各节点及总工期满足业主要求和合同要求,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本工程竣工日期:

三、目标成本指标及利润上缴比例

标准总价:目标成本:,毛利率:(参考值);

项目承包基数:,指标净利润率(责任指标)

净利润率=(实际总价-承包基数)/实际总价;

1、标准总价:即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按该类工程法定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图预算造价;(合同额)

2、实际总价:即按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和合同中明确的取费要求计算的预算造价;(最终决算额)

3、承包基数构成见协议第八条;

4、上缴利润(公司利润)

名义上缴利润=(标准总价-承包基数)*公司目标利润(75%)

实际上缴利润=(实际总价-承包基数)*公司目标利润(75%)

5、考核基数

5.1 实际净利润率>指标净利润率,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奖励;

5.2 0<考核净利润利指标-实际净利润率<3%,公司上缴目标利润率调整为90%;

5.3 3%<考核净利润利指标-实际净利润率<5%,公司上缴目标利润调整为100%;

5.4考核净利润利指标-实际净利润率>5%,但不发生部亏损,项目部员工绩效工资100%扣除;

5.5 项目亏损,项目部员工绩效工资和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6、其他奖罚规定:

6.1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等级或业主指定的质量评定等级,兑现奖金时扣除兑现奖的30%。

6.2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工程奖金的1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工程奖金的50%。;发生死亡事故,扣除项目整体奖金。

6.3工期指标按工程量和形象进度进行考核,月度工期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扣工程奖金,扣除比例为5%。当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相应扣减工程整体奖金的30%。

7、奖励兑现

7.1工程验收结算后,风险抵押金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返还;

7.2工程结算后,每次回款按照比例计提奖金;

四、风险抵押金

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于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签订后一周内一次性缴清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按合同额的0.5%收取,由项目班子成员缴纳。具体各成员缴纳比例由项目部自行拟定,但项目经理办所缴比例不低于50%。

风险抵押金的扣减

1、项目发生亏损,扣减所有人员抵押金。

2、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副经理的抵押金全额扣除。

3、擅自离开项目,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全额扣减其抵押金。

五、安全、质量标准

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工程奖金的1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工程奖金的50%。;发生死亡事故,扣除项目整

体奖金。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验收标准(执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标准)。

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项目部经理办是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公司总经理委托,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3、公司的职责

3.1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与实际误差5%范围内),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3.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3.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艺术效果、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3.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4、公司的权限

在项目管理上,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4.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统一管理。

4.2项目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4.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项目部若有性价比

更优的供应商可以推荐公司,统一招投标,以降低工程成本。

4.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公司为项目收款节点前所垫付的资金按12%的利率计息,抵减项目利润。

4.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4.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原则为最低价中标,中标单位由项目经理办最终确定。

4.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5、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5.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5.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7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

6、项目经理的权限

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

6.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6.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

6.3决定项目部人员编制,人力成本一律计入项目成本,考核项目利润。

6.4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

6.5有权选择劳务施工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经领导审批,有权辞退出场。

6.6材料、苗木等主材供应商,通过招采流程后,项目经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选择确定供应商。

6.7可受公司委托自行负责特殊材料、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的采购。

6.8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6.9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组织编制或审批,具体要求可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

7、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但同时报备公司领导及工程管理部。

8、按照项目经理的资历、素质和水平,可由公司根据需要授予其他权力。

七、项目全额承包基数的测算

1、项目全额承包基数是指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将与项目生产直接相关及项目部责任范围内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测算,并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确定的一个由项目承包的数额。工程量增减变化时,承包基数按比例调整。

2、承包基数确定的工程总价和上交比例

2.1标准总价:即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按该类工程法定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图预算造价。(合同额)

2.2实际总价:即按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和合同中明确的取费要求计算的预算造价。(最终决算额)

2.3上缴利润(公司利润)

名义上缴利润=(标准总价-承包基数)*公司目标利润(75%)

实际上缴利润=(实际总价-承包基数)*公司目标利润(75%)

3、项目承包基数测算准确与否是关系到项目全额承包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项目承包基数必须科学、准确。严禁不作测算,随意确定上交比例的做法,要求精准度大于等于95%。

4、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由公司成本部牵头,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人力行政部等相关部门及项目予以协助。

承包基数应于项目承包责任书签定前确定。如因特殊原因,如“三边”工程等,暂时无法确定的,可根据类似工程测算资料暂定上交比例,待条件具备时重新测算调整。

5、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应慎重、合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5.1承包基数测算以内部施工预算和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为基础;

5.2承包基数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5.3承包的费用必须是预计项目直接发生的,且便于成本核算;

5.4在公司与项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时确定。

6、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的依据

6.1经批准的施工图;

6.2施工图预算及工料分析;

6.3当地劳动力工资水平及物价水平;

6.4 内部料具租赁价格;

6.5 内部机械租赁价格;

6.6当地材料价格(含内部砼价格);

6.7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劳动力、周转料具、机械等需用量计划。

7、项目现场费用范围

7.1项目现场经费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发生的全部管理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7.2公司职能部门辅助项目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职能部门承担。

8、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方法

8.1直接法:即对于能直接计算预测各项成本费用投入情况的费用项目,按照预计投入数量和预测单价直接计算的方法。如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的测算。

8.2间接法:即对于直接计算有困难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先计算预计成本降低额,再与预算收入进行比较确定预计投入成本费用的方法。如材料费的测算。

8.3包干法:对于难以准确计算数额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包干的方法予以确定。如对临建费、分包管理费等实行总量包干,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利润实行比例包干(一般为4%-5%)等。

9、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步骤

9.1人工费测算

①定额内用工:根据各分项工程定额用工数量及人工费市场单价分别计算并汇总定额内用工总价。

②非定额用工:如零星用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用工等,按定额用工一定比例计取。

人工费计划支出=①+②

9.2材料费测算

预算材料费总额:根据施工图预算计算确定。

9.3机械费测算

①机械租赁台班费:根据计划租赁台班与内部租赁价格计算确定。

②操人员工资奖金:根据机操人员配备情况计算确定。

③预算燃油及电费:根据预算数确定。

④机械费计划支出=①+②+③

9.4管理费测算

管理费用是指项目现场发生的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工资等。

9.5其它费用测算

①分包管理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预算造价一定比例(一般为1%-5%)包干确定。

②夜间、雨季施工增加费:根据预算数确定。

③实验费:根据预算数确定。

④临建费:根据审批的临建方案包干确定。

其它费用计划支出=①+②+③+④

9.6财务费用测算

项目承担的财务费用=资金占用金额*实际占用天数/365天*12%

资金占用金额=付款总额-收款总额

9.7税金

项目承担的流转费=预计总收入*3.5%

项目承担的企业所得部=项目净利润*25%

9.8项目承包基数=(1+2+3+4+5+6+7)ⅹ(1+5%)

其中:5%为经验数据,主要包括各种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计划利润。

项目上缴利润率=(1-项目承包基数/预算总额)ⅹ75%

10、承包基数及上交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的,需经相关部门详细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签定责任书补充条款。

11、项目承包预算费用划分

项目承包基数及上缴利润率确定后,为便于核算分析,应对项目各项预算费用在项目部与公司间进行划分,分别作为项目经部与公司的预算收入。

甲方:公司

总经理:

乙方:项目部

项目总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多劳多得,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具体实施细则 1.信息采集及接洽 公司运营过程中为拓展业务所需大量客户信息,凡是能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经公司确认该信息可靠、可用的,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1000.00元,若提供信息者能帮助公司完成双方接洽任务,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2500.00元。 2.合同签订 在双方企业谈判过程中,能为公司总经理提供直接有效的支撑性工作的以及提供辅助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确立合同的同时,根据合同签订金额的大小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2.1项目提成比例 2.1.1对外业务提成(业务介绍人及介绍单位)

2.1.2公司内项目部提成 2.2净利润控制类提成 2.2.1工程按业务拓展按最终核算利润率划分为三个提成档次, 按回款情况,等比例发放。 2.2.1.1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1%。 2.2.1.2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上~3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 1.5%。 2.2.1.3工程最终利润达到30%以上,提成为总造价2%。 2.3公司内各部门提成比例 合同签订后,根据总公司分配的比例部分,公司全员参与提成分配: 2.3.1分配比例

2.3.2分配方法 2.3.2.1支付节点:提成发放金额按工程回款金额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到帐后支付提成的50%。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结算资料及现场使用材料表格整理好后支付提成的20%,业主将工程结算金额(除保修金外)付清后,公司一次性结清提成。 2.3.2.2特殊贡献奖励,只针对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有特殊贡献或者劳动成果优异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公司做出特殊奖励。 2.3.2.3支付方式:工程款到帐后,月底公司给予发放相应提成。 2.3.3.1公司人员提成以绩效考核评分作为发放依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 2.3.3.2绩效考核表依照本制度中的各项绩效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填写。 2.4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工程按单个监管项目提成,提成根据单个工程的最终利润、工程的难易程度、质量等进行评分,工程项目负责人分三级提成。一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100%,二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90%,三级提成为最终利润的80%。 2.4.1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2.4.1.1工程按两个方面评定: 2.4.1.1.1工程的造价、利润率、施工难易程度评比;15分 2.4.1.1.2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的好坏、收款的情况;15分 2.4.1.2得分在15分以下者提成为三级;得分在15分以上者为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7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项目全额承包所发生的在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办法所称“公司”均指“公司或分公司”。 第二章成本预测与计划 第三条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企业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分析的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

价进行投标报价。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定额管理,为项目成本和企业成本测算提供依据。 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公司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制定总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确定的项目承包范围进行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确定项目上交比例,如属“三边”工程,应根据类似工程承包情况暂定上交比例,待资料齐全时重新测算调整并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具体详见《中建三局工程承包内部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照承包基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总的成本计划,确定总的成本降低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总成本计划的基数上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确定工程总的毛利目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月度成本计划,并测算保

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4月26日 星期日 检索工作邮箱:用户名密码登录设为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发布 索 引号:000013338/2019-00548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文单位: 生成日期:2019年12月23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有 效 期: 文件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建市规〔2019〕12号主 题词: 废改立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15年7月24日 1 企业制度-实施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制度名称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制度制度NXNHGC005 编号文号 0720150 制度主办第一版工程发展部版本部门会签工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所属业务类别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工程承包商现场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者工程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工程发展部日期生效废止说明 / 日

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制定依据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约束对象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所属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层级《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理/工程计划管理业务考核办法》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所属理/工程开工及过程控层级《建设项目HSE管理及制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所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及察与监测/工程质量监层级测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 2 3 目录 1 基本要求........................................... ....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 5 2

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制度(doc 12页)

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制度(doc 12页)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 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第八条

第九条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 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 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 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分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 3、在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分公司)。 4、协助公司(分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

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项目投标报价管理方案规定

^` 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现行版本:A 控制性质:受控 受控号: 持有者:

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职责 3.1 报价经理 3.1.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1.2参与投标策略会 3.1.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1.4参与投标开工会 3.1.5参与现场踏勘 3.1.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1.7参加投标工作会 3.1.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1.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1.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1.11编制投标报价 3.1.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1.13参与投标澄清 3.1.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2 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 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2.2参与投标策略会 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2.4参与投标开工会

3.2.5参与现场踏勘 3.2.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2.7参加投标工作会 3.2.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2.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2.10参与投标澄清 3.2.11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3 项目总工 3.3.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3.2参与投标策略会 3.3.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3.4参与投标开工会 3.3.5参与现场踏勘 3.3.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3.7参加投标工作会 3.3.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3.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3.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3.11审核投标技术方案 3.3.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3.13参与投标澄清 3.3.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4 投标项目经理 3.4.1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 3.4.2主持一般投标项目投标策略会 3.4.3组织编制项目投标计划 3.4.4组织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工作协调会3.4.5组织现场踏勘 3.4.6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交给业主 3.4.7组织投标工作会 3.4.8组织编制投标文件 3.4.9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3.4.10组织编排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 项目启动、 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

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 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 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部 (1)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 (1)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与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4)协助设计院开展限额设计,参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5)按设备采购与施工分别统计并确认设备销售收入与工程总承包收入。 3、设计公司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计管理。自行设计,或进行委托分包。 (3)代表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分包合同。 (4)参与设备管理部设备订货。 (5)派设计代表到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服务。 4、设备管理部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备管理。设备招标、选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付款、供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 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 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版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项目目标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内部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在《项目责任书》中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项目承包双方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司、子公司的职责与权限 (一)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具有最高人事管理权限; 2、审计职能 3、物资采购管理权及集中采购权限 4、对子公司管理、经营等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具有考核与奖惩权利 5、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子公 司)统一管理。 6、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 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 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7、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专项使用;具有调剂权。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审批权限。 (二)子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在公司整体要求下编制本部门各项细致管理规范制度。 2、项目人员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权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目 标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5、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具有指定或组织选定施工项目部门的权利。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管理、审批权限。 9、资金使用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a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八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 a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确保我矿原煤产量按计划完成,特制定此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泉店煤矿各单位节支降耗、原材料及费用管理。 3、本办法以科、队的投入产出全面核算为前提,以科队领导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为形式,以考核各单位的原材料及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和工资互动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承包管理方式。 4、经营承包管理原则: ①突出经营效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矿级为吨煤成本、吨煤材耗,科队级为分解的成本费用指标; ②矿领导的奖罚按与公司签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书执行; ③承包单位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费用超支区队以工资负亏,专业管理科室超支额的10%以工资负亏,单位正职以5%挂勾,费用节余队按50%、专业管理科室按10%作为工资发放,剩余部分作为材料费转下月使用; ④承包单位之间,实行有偿结算,等价交换。 5、经营承包基本方法是:按照在全矿经营目标中留足全矿固定成本后,由企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倒算出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指标,确定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原材料和费用指标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理调整管理行为,有效的发挥经营承包作用。6、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经营承包基础工作的管理。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进尺、安全、质量、材料消耗、设备利用等各项指标,计量必须准确,原始记录要齐全,反馈要及时,手续要完备 二、内部经营承包的基本形式 1、矿属单位一般采用以科队领导班子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均表现为以成本费用为主,工资负亏的效益指标。具体做法是:将材料费、配件费、办公费、差旅费、其它管理费用和工资挂钩,推行费用工资互换制,即费用超支或亏空部分由工资补齐,材料节余部分可以按比例增发工资。 2、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承包类型大体分为:计量承包、量化承包和总额承包。 ①计量承包:对有量可计的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按吨煤或米进尺消耗承包。 ②量化承包:指对无量可计的生产辅助单位设法量化,实行量化承包。如通风、皮带运输等 ③总额承包:指对有管理和控制职能的科室进行总额承包。 3、根据经营承包的实际情况,加强发挥好以下三个层次的调节作用。 ①业务科室的调节作用。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区队材料消耗的宏观调节,统一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指标。给区队指标时,应留有一定调节指标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 ②分管领导的调节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给分管矿长一定的指标来解决分管范围内由于计划不周发生的费用。由区队提出申请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企管科执行。 ③矿长的调节作用。矿长直接控制一部分指标用于解决全矿范围内突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支出费用由单位申请,经主管业务科室、分管矿领导、矿长批准后,企管科执行。 三、工作程序 、采掘队、巷修等单位材料计划于每月21日前报生产科,经生产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2、各单位备件计划、机电材料于每月21日前报机电科,经机电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3、机电设备购置计划、请示由机电科编报审批,批交转企管科催办。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内部)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水平, 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增加企业利润,维护企业利益、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考核,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各层次与人员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承包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项目审查 第三条项目工程投标前或承揽前,基层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填报《拟投标项目工程情况报告表》,报告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前期运作情况、建设单位资金情况、项目经营承包方的情况、本项目利费的上交比例、项目施工目标等,还应附有承包方的相应证件复印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对项目承包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管理费的收缴比例、市场风险等进行预审,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未经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承揽项目,一经发现集团公司没收全部所得。 第五条项目工程中标后,由基层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应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项目承包工程责任书》,并提交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方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应书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工程造价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在开工前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工程,基层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公司合同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对于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集团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施工和财务手续。 第三章项目承包 第八条项目承包人以工程施工为对象,以包干形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 明施工、包上交公司管理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要求的所 有工程任务。 第九条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认真履行合同项目承包人向 集团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或合同价款的1%收取,最少不得低于10万元,最高为3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 交公司资金中心专户储存。 第十条因资金不到位不能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的可采取: ①对保证金采取予提、予留的形式,收取每笔工程款到账 后逐步扣回; ②对保证金采取担保形式,由基层负责人担保,如因承包 人不能按合同履约,公司扣缴承包人保证金不足的,可直接扣担 保人抵押金。 第十一条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 同要求后,由工程管理部申请主管领导批准,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涉及到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由公司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0001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 17. 1风险管理体制及计划 总承包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17. 1. 1总承包项目部应根据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方案,系统地全面进行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制订风险管理计划。 17. 1.2风险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范围 (3)风险源与风险事件 (4)风险分析和评估 (5)风险策略与应对措施 (6)风险管理人员与责任 (7)必需的资源 17.1.3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项目风险,并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分解,落实人员加以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17. 1.4项目经理部应对所有识别出的风险制订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以达到消除、减小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17. 2风险分析

重大合同风险17?2?1 (1)特大型工程: 1)预计累计为发包人垫资赊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在开工 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保证金到发包人指定帐户: 2)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在60%以下; 3)预计工程竣工时,累计完成工程量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的差额比例自在拟投标额的10%以上,且偿还期限超过竣工后6个月。 (2)BT、BOT、BOOT、EPC、BD方式或类似的方式筹建: 工期罚款在30万元/天以上,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合同额的3%以上且累计罚款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3)较大风险合同: 1)合同额在1亿元以下,但质量奖项约定为国优工程及鲁班奖的,且罚款在300万元及以上; 2)工期罚款在10?30万元/天,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2%?3%且累计罚款额达到100?200万元; 3)发包人为该工程的项目企业; 4)其他具有新型、疑难法律关系。 17.2.2在设计阶段中所存在的风险 (1)结构设计风险。由于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结构的缺陷或造成设计的浪费。 (2)工艺设计风险。工艺设计发生缺陷会使项目受到巨大损

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 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 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重大安全环保因素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二章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二)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三)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四)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五)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重大安全环境因素控制 (七)应急准备与响应 (八)项目现场安全环保奖惩管理 第三章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工程师,根据公司已建立的《项目环 境因素清单》、《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项目设计文件,按 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确定控制程序》识别、评价施工过程安全、环境因素,编制《××

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根据《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规定》确定应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编制《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 第七条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实施计划》、《××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和《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并报送工程建设部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环保管 理方针和目标、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清单、项目施工适用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施工过程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监督和测量、项目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 第九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审批后,进行发布并分发给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分包商、用户等。 第四章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环保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组织、监督和管理,协调施工 过程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关系,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管理例会, 处理项目现场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第十一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 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等。安全工程师可以受项目经理委托,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现场安 全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应列入《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 第五章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知名企业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法[详细]

中建XX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

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 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 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

总承包部管理制度(通用稿)--计划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达到质量、进度、效益的有机结合,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所有施工单位。 第二章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 (二)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 (三)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风险。 第四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二)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三)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四)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五)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六)征地拆迁及道路运输情况; (七)甲方、总承包部确定的阶段节点工期目标。 第五条. 进度计划的划分 (一)进度计划按时间分为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二)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及月度计划必须由总承包部审批后,报监理审查,周计划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月度计划编制,不需要单独报总承包部审

批,但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将周计划提交总承包部驻施工工程师审批。 (三)施工计划按照先总承包部内部审核后外部监理、甲方审批的原则进行,如监理和甲方有其他要求,还应按照监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上报,如监理和甲方未做要求,总承包部应按照内部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控制。 (四)总体施工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采用梦龙或其他程序编制)和主要工作横道图(采用project编制)两种形式分别编制,年、季以及月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一种形式编制,列出各主要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最早开工、最迟完成时间,并包括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以及与计划相配套的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劳动力使用计划、设备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等。 第六条.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14天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符合甲方、监理工程师、总承包部规定的施工进度总体计划和阶段计划目标,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 (二)编制计划时,工程内容细化到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流程),时间以月度为单位。 (三)其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和主要工程数量; 2.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及资源配置; 3.主要工程的施工顺序; 4.简要说明主要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 5.各单位工程在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配备的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数量; 6.对总体计划及资源配置进行工效分析; 7.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等,附横道图、工程管理曲线、关键工程节点网络图(有时间参数); 8.劳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或图);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提高苏交科集团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1.2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2术语 2.1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设计 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采购 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施工

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3分包 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1.4试运行 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2.6管理机构 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跨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成员包括集团内部的勘察设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 施工技术专家、风控和法务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人选由相关 部门推荐,报项目投资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工作时由项目投资 部负责召集。 2.7职能部门 3.2.1项目发起部门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客户维护; (2)负责项目方案策划; (3)完成项目评审流程; (4)组织项目投标,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 3.2.2项目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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