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票据业务发展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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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商业汇票是重要的资金融通工具,不仅能满足供求双方的资金需求,而且能有效缓解货币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促进货币市场规范发展。

关键词:票据业务问题及对策0 引言商业汇票是重要的资金融通工具,不仅能满足供求双方的资金需求,而且能有效缓解货币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促进货币市场规范发展。

2003年以来,基层票据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经历了超常发展、业务萎缩到理性复苏的过程。

1 当前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1 票据业务市场创新不足,过分依赖于银行承兑汇票。

由于受企业信用状况的制约,金融机构出于规避业务风险的目的更加愿意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商业承兑业务基本上不予办理,签票、用票环境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缓慢。

人民银行再贴现窗口指导作用减弱,再贴现政策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1.2 票据职能异化严重,扭曲了票据的本质内涵。

一是“以票引存”情况突出。

即在企业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有的甚至是100%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为企业开出承兑汇票,金融机构获得了保证金存款,而且保证金存款的比例占整个存款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二是连环套开票据。

企业取得票据后,又将持有的汇票在其他金融机构贴现取得资金,再以存款的形式转入承兑银行再开出票据,这种方式影响了存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了社会信用虚增。

三是“多头”开票。

一些企业为了取得资金,同时在多家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由于银行之间缺少沟通,导致企业多头开票,风险高度集中。

一些关联企业采取相互背书的方式,在各关系企业之间来回“倒票”,套取银行资金。

四是成为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工具。

由于目前金融统计口径将贴现纳入贷款指标统计,加之与贷款相比,贴现业务风险低、审批手续简便,部分银行通过大量办理贴现,以达到扩大贷款基数、降低不良资产占比的目的。

1.3 票据市场的转贴现业务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点。

转贴现业务票据买卖双方都是金融机构,风险要大大低于票据直贴,但是仍存在着风险点。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其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主要表现在业务经营比较粗放,票据业务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风险意识淡薄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一些金融机构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使其经营信誉受到了极大损害。

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票据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以它独特的优势占据了银行业务的一席之地,并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与传统的一般贷款相比较,票据业务的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其较低的风险性。

票据贴现业务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一般贷款是到期后才收息,而票据贴现是先收息后放款,因此其安全性就大大增加;同时贴现是以票据作为抵押,到期后由承兑人承兑付款,从而降低了贴现银行的风险。

其次是其较高的流动性。

一般贷款的期限要半年以上,而且期限固定;而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才6个月,大多数都在1个月左右,甚至十几天,相对比较灵活。

因此,票据贴现业务一方面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银行的盈利性,逐渐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

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各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

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不会花大气力去调查企业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了解签发承兑汇票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但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商业银行对贸易背景往往会作形式上的要求,但不会作实质上的审查。

商业银行电子票据流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商业银行电子票据流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电子 票 据 是 冉票 人 以数 据 电 文 形 式 制 作 的 ,委托
付 款 人 在 指 定 日期 无 条 件 支 付 确 定 的金 额 给 收款 人或
者 持 票 人 的 票 据 。 与 纸 质 票 据 相 比 , 电 子 票 据 具 有 以
数 据 电文 形 式 签 发 、流 转 ,并 以 电子 签 名 取 代 实 体 签
201 0
总 4 9期 0商业银行ຫໍສະໝຸດ 电子票据流通存在 的问题 与对策分析
陈 红
长春 10 1 3 0 2) (吉 林 大 学 法 学 院 , 吉 林
摘 要;20 年 1 月2 日中 09 0 8 国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E 's) (( D 正式建立运行 , 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
以形 成 ,不 利 于利 率 市 场 化 ;票 据 托 收 环 节 多 、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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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电子 票 据 发 展 历程 及现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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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电子票据难点问题及应对策略探析

发展电子票据难点问题及应对策略探析

电子票据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在银行的业务系统中,根据业务要求,利用计算机技术制成电子方式的票据。

其特征是作为支付工具,以电子签章取代实体签名签章。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的立法对电子票据在支付领域的流通予以保护。

1996年1月1日生效的《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支付结算制度,票据市场和票据活动中都是以纸质票据为主。

纸质票据的管理仍很原始,大多采取手工操作的模式,严重制约了我国票据产品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从目前的票据使用情况看,电子票据也只是应用在个别银行开办的电子银行和缴纳税款等清算业务,而且业务处理也没有统一规范。

一、电子票据应用中存在的难点(一)现行的电子票据存在使用与管理双方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称性目前,商业银行在电子化交易的过程中对电子数据起着主导占有的地位。

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业银行对有关服务的信息处理过程的整体负有管理责任,所以其直接占有着有关交易的各种重要电子化信息。

而作为交易活动的客户方,无法掌握电子票据的真实性,一旦客户和银行之间发生因泄密,被盗、篡改等业务纠纷,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管理电子数据的优势,自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客户由于不掌握电子数据的管理权,则难以取得对商业银行不利的网上银行的电子数据证据,这显然有失公平。

(二)电子票据无法律保护《票据法》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而电子票据没有签章,只是通过电子信息发出支付指令,因此,现行的《票据法》不承认经过数字签章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二、发展电子票据的对策建议(一)建立票据登记制度,提供客观公正交易证据目前,我国尚缺乏全国性的有关电子支付结算的专门立法。

《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票据为基础的支付结算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

而不少网上银行业务采用的规则多是协议方式,由于是银行自己制定的,其中许多是维护银行自身利益、削弱消费者地位的条款。

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的现状及发展策略探析

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的现状及发展策略探析

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的现状及发展策略探析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发展迅速,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本文将分析电子票据业务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目前,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子票据业务在财务公司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具体来说,电子票据业务的特点包括如下几点。

便捷性。

电子票据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快速流转和传输,减少了传统纸质票据的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

电子票据的信息化处理可以实现便捷化的查询、管理和审批,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

安全性。

电子票据可以实现信息加密和数字签名技术的应用,确保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这种安全性可以有效防范票据造假和伪造等风险,提高票据交易的可信度。

环保性。

电子票据不需要纸质载体,减少了纸张的使用和处理,对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电子票据业务的推广还能够为社会实现无纸化办公和无纸化交易提供支持。

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电子票据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

这给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相关标准的缺乏。

电子票据的发展需要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的支持,才能够实现互操作性和信息共享。

目前,我国在电子票据领域的相关标准还不够健全,这给电子票据的交易和流转带来一定的限制。

用户习惯和信任的建立。

传统的纸质票据在社会上具有较长的历史和较高的认可度,人们对电子票据的接受程度和信任度有一定的局限性。

这需要财务公司通过宣传推广和培训教育等手段,加强用户对电子票据的了解和认同。

为了进一步推动财务公司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几点策略。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

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和交易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电子票据业务的监管和管理。

制定和推广相关标准。

财务公司应积极参与电子票据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推动其在行业内的普及和应用。

通过建立标准化的电子票据交易和流转环境,提高电子票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银行票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银行票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银行票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票据管理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银行票据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银行票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票据丢失或损毁在银行票据管理中,票据丢失或损毁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这可能是由于人为疏忽、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所导致。

对于丢失或损毁的票据,银行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的责任归属,加强对票据的保管和监控。

其次,银行可以采用数字化技术,将票据信息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止丢失或损毁。

此外,银行还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加强对票据的追踪和调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票据伪造和假冒票据伪造和假冒是银行票据管理中的另一个常见问题。

这些行为可能会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破坏金融市场的秩序。

因此,银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票据伪造和假冒问题。

首先,银行应加强对票据真伪的鉴别能力,培训员工掌握票据的特征和防伪技术。

其次,银行可以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对票据进行实时监控和识别,及时发现和阻止伪造和假冒行为。

此外,银行还应与执法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共同打击票据伪造和假冒犯罪。

三、票据遗失和错放在银行票据管理中,票据遗失和错放是一种常见的错误。

这可能是由于操作不当、信息录入错误或系统故障所导致。

对于票据遗失和错放问题,银行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

首先,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其次,银行可以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对票据进行全面的追踪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此外,银行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票据遗失和错放情况的监测和报告。

四、票据过期和无效在银行票据管理中,票据过期和无效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这可能是由于客户未及时兑现、银行未及时处理或其他原因所致。

对于过期和无效的票据,银行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票据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票据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票据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近年来,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给银企双方带来了“双赢”效果。

随着金融机构对票源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影响票据业务发展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制约了票据业务的拓展。

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碰到的困难,科学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引导票据业务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是一个亟需引起关注的课题,本文将就此进行初步探讨。

1 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1 票据交易的工具少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中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为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汇票和银行卡等,在这些传统的支付工具中,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很低。

而国外常见的商业本票、银行本票、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其它交易工具在我国票据市场中还尚未推出。

1.2 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少目前参与我国票据市场的主体仅为有限的金融机构及小部分优良企业或缴存全额保证金的企业,特别是在票据一级市场上,除了银行外,能够被社会公认和接受的其它主体十分稀少,由此导致一级市场创造的票据量相对有限。

1.3 票据市场不统一至今我国没有形成如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等全国集中统一的票据市场,局部性、区域化特征明显:一是缺乏全国统一的票据流通交易市场,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票据市场;二是跨区域的票据贴现与转贴现业务量较小;三是商业票据贴现或转贴现业务受再贴现指标的影响较大,而再贴现指标的分配较为分散,不利于票据的市场化流动和票据市场的统一;四是缺乏全国统一的票据登记、查询、鉴证等机构。

1.4 票据交易不活跃目前,市场主体对商业票据的认识程度不高,许多人仅仅把票据作为一种结算工具,把贴现当成一种融资手段,而没能把票据当作有效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投资手段和可随时调整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工具,很多票据在到期兑付以前并没有真正流动起来,票据的流通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电子银行发展的缺陷与建议

电子银行发展的缺陷与建议

电子银行发展的缺陷与建议一、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尚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电子银行业务飞速发展,但其发展过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交易的观念相对淡薄。

电子银行业务的普及不仅需要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还需要客户对网络交易技术的熟练掌握。

虽然我国的电子银行业务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越来越过的网上交易骗局和无保障的网络交易质量对相当一部分客户设置了“交易门槛”,高新科技的发展能够轻而易举地让电子银行进入系统障碍,尤其是网络黑客以及各种病毒盛行,都极大地增加了电子银行业务的不安全因素,导致大部分人倾向于采取安全保守的传统银行业务。

由于我国电子银行业务起步晚,人们对电子商务了解不够,导致人们对电子银行业务的观念和相关技能的掌握远远落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电子交易的观念也就相对比较淡薄。

(2)技术手段单一、系统整合性能较差。

优质的电子银行服务要求服务全能化、风险最小化、信息完整化和标准国际化。

目前来讲,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尚对客户以及银行的资金安全保证手段单一,对于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犯罪和黑客问题通常采用统一的防范措施,导致风险系数极高,一旦出现问题便会给银行带来惨重的损失;电子银行内部业务整合性能较差,对于数据的管理比较分散,且业务部门的设置缺乏对客户需求的考虑,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与客户的特殊需求,难以做到资源的整合。

另外,我国银行缺乏对于电子银行业务的创新和营销方面整合,业务品种过于单一化和“模仿化”,导致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没有坚实的后盾做基础。

(3)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对滞后。

由于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周期较短,因此,目前尚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银行只能在尽量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下执行各种业务,由于世界各国法律法规不尽相同,难免与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这些漏洞都会让银行面临巨大的风险。

二、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发展需采取的措施1.以安全为本,加强电子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以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网络技术水平,严厉打击计算机犯罪和黑客问题,对于电子银行交易系统可能受到的各种网络攻击积极防范,力求将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积极完善国内的电子银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倡导国际建立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法规,以规范国际间电子银行业务的办理,使电子银行业务走向全球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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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子票据业务发展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一、电子票据的概念及发展现状(一)电子票据的概念电子票据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是借鉴纸张票据关于支付、使用、结算和融资等功能,利用数字网络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利用电子脉冲代替纸张进行资金的传输和储存,是融传统纸质票据和电子交易两者于一体的一种支付工具。

电子票据以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网络为基础,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资金信息于计算机系统之中,并通过因特网以目不可视、手不可及的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传统纸质票据的功能。

从广义上讲,电子票据包括两种:一是传统票据的电子化,即以网络和计算机为依托,通过电子信息取代传统的纸质凭证来进行资金流转的电子信息传递;二是用电子信息完全取代传统票据,信息传递的过程也就是资金流动的过程。

两者可称为电子票据的信息层面和货币层面。

从狭义上讲,电子票据仅包括货币层面,即完全脱离纸介质而存在于电子介质之中的一种新型票据。

(二)电子票据的发展现状电子票据不依附于实物,从票据权利的产生到票据权利消灭的全过程均以电子形式独立存在,并以电子签章代替实体签章。

与传统纸质票据相比,电子票据的各项要素信息一般是以数字电文的形式储存于计算机或磁介质载体中,只能依靠网络传输实现纸质票据所具有的支付、结算和融资等功能,具有传递效率较高、成本较低,安全性高,不易遗失和伪造等特点以及便于储存、查询、节约费用、兼容性好等优点。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完整的电子票据体系尚未建立,不依附于实物票据以电子形式独立存在的电子票据尚未真正出现。

199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支付结算制度,票据市场和票据活动中都是以纸质票据为主,目前已限制了我国电子票据产品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同时票据管理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从我国目前来看,电子票据业务均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运行,而且业务处理也没有统一规范。

2003年6月30日,借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资源,全国统一的网络化票据市场服务平台——“中国票据网”正式启用,为金融机构间票据转贴现、票据回购等业务提供报价、查询服务,标志着我国票据市场电子化开始起步。

但到目前为止仍然只是一个报价系统,未能承担起交易系统的功能。

现行只有少量商业银行内部交易的电子票据,而业务量较大、风险较大的跨系统、跨地区的异地商业汇票不能使用电子票据。

其交易全部都是采用原始的人工携带纸质票据乘飞机、坐火车面对面地去进行。

落后的交易方式阻碍了交易效率的提高,导致了票据市场交易成本增高,假票、克隆票的出现也因为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而给企业和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电子票据建设任重而道远。

二、电子票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电子票据存在安全问题电子票据信息的安全性主要包括:信息的保密性,即只有合法的接受者才能解读信息;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即接收到的信息确实是由合法的发送者发出,内容没有被篡改或被替换;信息的不可否认性,即发送者日后不可否认已经发出的信息。

要实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必须做到银行网站本身要安全,客户与银行、与电子票据登记网之间的信息传递要安全,客户与客户之间通过电子票据登记网站交换信息要安全。

但是,由于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的特点,电子票据在网络上交易公开化程度较高,操作人员和信息使用者干预系统的机会增大,加上使用的是公用通信线路,系统面临诸多安全隐患,电子票据安全问题凸现。

此外,由于电子票据业务处理的原始记录以电子凭证的方式存在和传递,不法之徒通过改变电子货币账单、银行结算及其账单,就有可能将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转移。

目前很多银行对大客户采取的是ic卡加验证密码的制度来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但由于各家银行在网上银行业务凭证格式的设计上并不一致,使电子票据转化成纸质凭证的样式各有差异,不便于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电子票据缺乏规范自从2005年3月我国招商银行发出第一张电子票据开始,陆续有部分商业银行进行了电子票据业务试点,但是因为各行之间创新理念的冲突即以业务竞争的因素,行际间一直没有统一的电子票据样式,我国也没有出台关于“电子票据”交换业务的制度,因此,现阶段我国的电子票据业务基本上是“各自为战”的局面。

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自行开发电子票据,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格式和认证方式,对同一事务的重复开发,不但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难以提高交易效率;二是各行自行开发的电子票据的流通范围小,接受程度低。

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不能在金融同业间流通。

电子票据贴现后不能在同业间办理转贴现业务和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其次是企业签开电子票据后不易流通。

由于电子票据只能在商业银行系统内部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间流通,所以企业的交易对手如果是跨系统开户,电子票据起不到支付结算工具的作用。

上述情况,大大限制了电子票据流动速度快、不受区域限制等优点的发挥,进而影响了电子票据的流通范围和进一步发展。

(三)电子票据的法律问题目前我国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在制定时所有的规范都是基于纸质票据的,确认的是纸质票据及其签章的法律责任,对电子票据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未作规定,未承认经过电子签名认证的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的法律效力,说明电子票据的业务实践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制定处于失衡状态。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而《票据法》第四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该法第七条又进一步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签名,应当为当事人的本名。

”由此可见,我国《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电子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因而可能造成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因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由此导致票据行为无效的情况产生。

同时,电子签名涉及到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的司法解释,导致相关规定欠缺构成阻碍我国电子票据在现代贸易发展中发挥作用的重大法律障碍。

此外,在目前的票据法体系下,票据行为仅是一种书面行为,离开书面,票据和票据行为是不可想象的。

电子票据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资金信息于计算机系统之中,并通过因特网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传统纸质票据的功能。

但是,数据电文由于其自身特点的限制,并不能起到传统有纸质书面文件的全部作用,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以数据电文为支撑的电子票据也因其不具备纸质书面形式而不受《票据法》的保护。

另外,现行票据法理论和实践均确定无疑地、强制性地要求所有的票据行为,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付款必须是针对原件而言的,离开原件,谈不上票据行为。

离开原件,现行《票据法》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前提。

而电子票据业务,使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账务结算。

这种方式使得出票和持票等一系列行为均游离于人之外,由计算机网络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文完成。

因此,以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被排除在现行《票据法》适用之外。

三、发展电子票据的对策建议(一)提高电子票据的安全保障安全性问题是制约电子票据发展的“瓶颈”。

因此,要发展电子票据业务,必须要确保电子信息、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否则电子票据业务发展将失去支撑点。

1、提高电子信息的安全性提高电子信息的安全性,首先要确保电子票据系统的网络安全、保密性能,避免因恶意攻击或者客户电子信息泄露而造成重大损失。

其次是保证电子信息真实完整的性能,确保接收到的信息确属合法发送者发出,且电子信息内容没有被篡改或被替换。

最后,提高电子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杜绝发送者日后否认曾发生过电子信息的可能。

2、要提高电子签名的安全性首先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确立电子签名所采用的形式及技术标准,明确电子签名的构成要件,使银行和客户能够选择最安全的签名方式,保证当事人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唯一性。

其次,要建立电子票据电子签名的认证体系,确立权威的法定认证机构履行认证职责,并且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电子签名的风险责任;最后,严厉打击盗用他人电子签名的行为,保护电子签名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督、明确责任提高电子票据的安全保障,还应该加强电子票据交易各方的监督,要求客户与商业银行切实遵守有关法律制度,明确双方在维护电子票据业务安全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在出现风险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电子票据业务安全运行。

(二)建立统一的电子票据平台,用于电子票据的集中登记、托管、查询、挂失、交易、清算,通过特定接口,统一格式,以便于监管,避免网络风险为了优化电子票据市场的秩序,改变目前金融机构的电子票据局限在本行系统内流通的现状,实现实时监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电子票据成交效率,促进电子票据全国流通,应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票据平台。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以借鉴美国分散保管,集中登记的模式,建立一个由金融机构行内电子票据处理系统和金融机构间电子票据处理系统两个子系统构成的全国统一的电子票据平台,金融机构行内的电子票据处理系统可生成、保管电子票据,金融机构间电子票据处理系统可以实现电子票据的转让、集中登记,从而完成电子票据的交易,这种电子票据平台应当是经过法律认可:独立于电子票据交易双方,不以赢利为目的、带有国家公证性质的权威机构,是一个登记见证、数据保管并提供可与商业银行、企业联网的服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客观、公正交易证据的媒介。

电子票据的出具、背书、贴现、存入托收、退回、作废等都应当在电子票据平台上进行登记保存。

在商业银行行为客户签发电子票据的有关数据报送电子票据平台进行登记,企业在电子票据流通中需要进行贴现、兑付等业务时,可依照程序到电子票据平台办理手续,受理电子票据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电子票据平台查证到票据真伪、是否合法有效等信息。

同时,平台可以提供客观公正的数据电文,以解决商业银行与企业客户之间发生业务纠纷。

另外,电子票据平台应对企业电子票据使用情况给予信用评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方便客户了解票据市场的总体状况,从而约束票据市场成员的行为,有效防止票据欺诈和票据违约,形成良好的票据市场秩序。

(三)制定适应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的法律制度为适应先进的网络技术发展,应尽快制定电子票据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界定,赋予电子签名法律地位,确保电子票据业务合法有效,促进其健康发展。

首先,在制定电子票据相关法律时,必须要先明确电子票据的定义、电子票据的种类、电子票据的格式等,从而为发展电子票据业务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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