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7篇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书7篇篇1甲方(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其在乙方学校就读的幼儿购买丙方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为明确各方权益,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一、保险对象本合同保险对象为甲方在乙方学校就读的幼儿。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保险责任1. 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下列损害承担保险责任:(1)身故;(2)残疾;(3)医疗费用;(4)住院津贴;(5)其他经三方共同认定的合理费用。
2. 保险金额以合同约定的限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1. 甲方应按照丙方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缴纳后,因甲方原因未成功投保的,丙方应及时退还保险费用。
五、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用;(2)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3)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丙方核定保险责任。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助甲方购买丙方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2)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通知甲方和丙方;(3)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协助丙方核定保险责任。
3.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对甲方进行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3)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核定保险责任,并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1. 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2. 合同到期时,甲方可选择续保或终止合同。
若甲方选择终止合同,应提前通知丙方。
3. 在下列情况下,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未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用;(3)保险事故属于丙方免责情形。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6篇

有关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6篇篇1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学生或幼儿的家长)二、合同内容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投保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2. 受益人:投保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赔偿金。
3. 保险责任:(1)本合同保险公司承担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包括学生或幼儿在学校或幼儿园的上学途中、在课间休息期间、在体育活动或其他校园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2)保险公司将根据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住院津贴等相关规定给予受益人赔偿。
4. 保险费用: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根据投保人的年龄、职业、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5. 理赔流程:(1)投保人在受到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保险公司将进行理赔审核,核实相关信息后,给予受益人相应的赔偿。
6. 其他条款:(1)投保人需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终止1. 保险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2. 投保人主动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保险公司,符合法定程序。
3. 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四、特别声明本合同为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希望投保人了解本合同的内容,保障自身和学生或幼儿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朿能为投保人提供参考,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希望双方能够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篇2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为了保障学生和幼儿在校园内和校外活动中意外受伤的权益而设计的保险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意外伤害的防范意识也越来越强,尤其是对于幼儿和学生这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是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任务。
因此,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学生和幼儿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用、赔付范围、保险金给付、保险事故处理等。
附加安益2024少儿综合住院医疗的主合同7篇

附加安益2024少儿综合住院医疗的主合同7篇篇1一、合同双方信息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填写全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填写联系方式)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地址)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填写保险公司联系方式)二、保险合同内容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适用于符合甲方要求的少儿,作为附加险附加于长期人身保险合同或其他主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提供综合住院医疗保障。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主保险合同或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终止时止。
保险期间届满前,甲方可选择续保。
三、保险责任与保障范围(一)保险责任1.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的,对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予以赔付。
2. 特殊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首次罹患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3. 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
(二)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具体保障范围详见条款。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赔付限额。
具体金额根据主保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规定确定。
(二)保险费: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险费。
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义务(一)甲方应如实告知与投保有关的情况,如有隐瞒或虚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应在就诊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被保险人应遵守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及时进行核定,并在核定后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甲方(保险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三方在诚信、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以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名称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1.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给予赔偿。
2.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突发、非预期的事件;并且必须与保险合同签订时的被保险人身份相关。
3. 本保险合同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意外遭受的、直接致使身故、残疾或需治疗的伤害。
具体如下:(1)意外身故:指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致死的情形。
(2)意外残疾:指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导致永久性肢体残疾、全身残疾和机能障碍的情形。
(3)意外医疗:指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而因必要的诊疗、治疗、抢救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4. 本保险合同不承保以下情形:(1)被保险人主动或故意危险行为导致的伤害。
儿童保险合同范本3篇

儿童保险合同范本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儿童保险合同范本第一章保险合同的确认和生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确认1.1 本保险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订,甲方确认乙方所承保的对象、标的及保险期间等都符合乙方的投保条件,并同意与乙方签定本合同。
1.2 甲方确认本合同中的所有陈述、声明和承诺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遗漏,不违背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规定和乙方所确定的投保条件。
1.3 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错误记载及遗漏情形,不违背法律法规和乙方所确定的投保条件。
第二条保险合同的生效2.1 本保险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申请资料且支付完毕首期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享有犹豫期权,犹豫期自本合同展期之日起不超过5天。
2.2 若本保险合同因故不生效,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收保险费,同时告知甲方不生效的原因。
第二章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3.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每年一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合同生效日止。
3.2 若甲方违反保险合同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绝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责任4.1 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4.2 乙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被保险儿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给予赔偿。
4.3 乙方承诺在理赔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定赔付金额,并给予赔偿。
第三章保险费和缴费方式第五条保险费的缴纳5.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及保险责任范围交纳保险费。
5.2 甲方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保险费。
5.3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如超过犹豫期未缴纳保险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保险事故处理第六条保险事故通知6.1 甲方或被保险儿童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6.2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赔偿资格核实,核定赔付金额,并及时将赔付款项支付给甲方。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8篇篇1甲方(学校/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其所管理的学生幼儿的安全高度重视,为保障学生幼儿在校期间及参加相关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保险对象本合同的保险对象为本校在册的所有学生幼儿。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保险内容1. 乙方为甲方的学生幼儿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运动伤害、校园意外等。
2. 保险金额:每位保险对象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具体赔付标准按照乙方提供的保险条款执行。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交的保险理赔申请后,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2.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进行监管,确保学生幼儿权益得到保障。
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保险理赔申请及相关资料。
4. 甲方应教育学生幼儿注意安全,遵守规章制度,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儿童保险合同范文6篇
儿童保险合同范文6篇篇1儿童保险合同范文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儿童保险,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保险范围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向乙方交纳保险费,乙方在接到保险费后承担按照约定承担的保险责任。
2.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残疾,特定重大疾病及其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风险。
3. 保险期限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保险合同终止之日24时止。
第二条保险费用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如逾期未缴,乙方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费的交纳方式、时间及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
第三条保险事故处理1.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指示进行处理。
2. 乙方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在法定的时间内进行核实和赔付。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第四条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若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应提前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五条其他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为儿童保险合同范文,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维护双方权益。
希望在未来的合作中,双方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
篇2儿童保险合同范文一、签订日期:二、甲方签订人:(儿童姓名)三、乙方签订人:(监护人姓名)四、保险金额:(具体金额)五、保险期限:(具体期限)六、保险责任和范围:1. 意外伤害保险:本保险合同保障孩子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溺水、火灾等。
2. 重大疾病保险:本保险合同保障孩子在保险期限内患上重大疾病的风险,具体保障范围详见保险条款。
3. 医疗保险:本保险合同保障孩子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具体保障范围详见保险条款。
儿童意外险免责协议书范本范本
儿童意外险免责协议书范本范本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营的保险公司,乙方希望为其子女投保儿童意外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儿童意外险的免责条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子女,即被保险人,其姓名为:_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__。
第二条保险责任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免责条款1. 甲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a)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意外;b) 被保险人参与非法活动或犯罪行为导致的意外;c) 被保险人因疾病、自身健康状况异常导致的意外;d) 被保险人参与高风险运动或活动导致的意外,除非该活动已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e) 被保险人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中遭受的意外;f) 被保险人因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导致的意外;g) 被保险人因恐怖活动导致的意外;h) 被保险人因酗酒、吸毒导致的意外;i)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
2. 甲方在发现被保险人存在上述免责情形时,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投保人声明与保证乙方声明并保证: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被保险人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2. 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并同意接受;3. 乙方将遵守甲方关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行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儿童重疾险合同模板
儿童重疾险合同模板第一条:保险范围本合同是按照中国保险法规定,为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期间内因特定重大疾病导致的经济损失而设计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责任1.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2. 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脏病、癌症、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等。
3.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确诊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保险金。
第三条:保险金额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XX元。
2. 一旦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第四条:保险费用1. 被保险人每年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用,具体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为XX元/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缴纳。
第五条: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XX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后仍未患病,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条:申请理赔1. 被保险人在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须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例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2.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尽快审理,并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支付保险金。
第七条:合同变更1. 若被保险人有变更个人信息或联系方式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 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第八条:合同解除1.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自愿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保险公司。
2. 保险公司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险费返还给被保险人。
第九条:争议解决1.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被保险人(盖章):保险公司(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7篇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学校):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购买学平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学生学平险是为保障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而设立的。
保险对象为在甲方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根据乙方年级、学制及甲方的要求,具体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保险期限:自乙方入学之日起至乙方毕业离校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2. 乙方因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3. 其他约定的人身意外伤害或健康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承担。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缴纳保险费。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乙方毕业离校;(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为乙方购买学平险,并确保乙方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享有保险保障。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与保险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均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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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0788
儿童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儿童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投保条件
第一条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
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章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
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四章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第六条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
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
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五章生效、失效、复效、退保
第八条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第九条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第十条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第十一条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第六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投保人应持保险单及时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
1.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周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可持保险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领取婚嫁金,保险责任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单位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单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儿童保险投保单
投
父亲
出生
年月日
单位
电话
保
母亲
出生
年月日
单位
电话
人
住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
合同书 | YB-HT-010788
保险合同父亲:a、b
母亲:a、b
交费人
与被保险人关系
住
邮政
月交
元
姓名
址
编码
保费
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实足
健康
a、b、
年龄
情况
c、d
父亲
出生
年月日
单位
电话
保
母亲
出生
年月日
单位
电话
人
住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
父亲:a、b 母亲:a、b 备注:
投保
保险证
经办意见:
号
复核意见:
婚嫁
元
年度
元
金
教育金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年度意外伤害
元
保险金
保险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限
注:
1.“健康状况”栏的字母含义:
A:健康。
B:癌症、肝硬化、癫痫病、严重脑振荡、精神病、严重心脏病(心功能Ⅱ级以上)、严重高血压(经常在200/105mm)、血管硬化症。
C:残疾。
D:低能。
2.健康状况应据实在相应字母上划“●”。
如系A以外的项目,须在备注栏内写明具体病名、程度等。
如有隐瞒情事,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划B者不适用本保险条款第七条因该疾病死亡免交保险费的规定。
3.粗框内由保险公司填写,本投保单须经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出具保险证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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