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风险及监测要点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或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药品,其使用需要特殊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国家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概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要求。
其目的是限制高警示药品的销售、配药以及使用,并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监测工作,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的发生。
在各国的管理制度中,通常会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销售、处方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二、不同国家的1. 美国的美国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先行者之一,其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早在20世纪初就有初步形成。
美国的管理制度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实施,通过制定法规、审评处方信息、强制警告标签等方式进行管理。
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医生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风险和不良反应。
2. 欧洲的欧洲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由各国自行制定,并在欧盟范围内进行协调。
在欧洲,高警示药品一般需要经过临床试验、评估和监测等程序后才能获得上市许可。
同时,欧洲还建立了跨国的药品信息交流系统,以便及时分享高警示药品的安全信息。
3. 中国的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起步较晚,但随着药品监管的加强和公众对用药安全的关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逐渐得到重视。
目前,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主要由国家药监局负责,通过制定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等方式加强管理。
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管理措施1. 生产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生产环节需要遵守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GMP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LP(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
同时,还需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2. 销售和配药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在销售和配药环节需要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操作。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高警示药品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根据《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T/CMEAS 012-2023)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三、名词定义高警示药品: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药品。
四、内容(一)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制定参照《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中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修订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高警示药品实行 A、B、C 三级管理模式,其中:1.A 级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应重点监护和管理;2.B 级风险中等,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较 A 级低;3.C 级风险最低,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较 B 级低。
(三)警示与存放标识高警示药品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A 级高警示药品警示到最小包装,警示标识见图1。
A、B、C 三级分别使用红、橙、蓝色作为底色的标识进行储存标识管理,见图2。
图1 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图2 高警示药品存放标识(四)高警示药品管理1.A级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有警示标识;并对相似药品进行物理隔离和标注。
2.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病区备用药品、操作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遵循专区存放、专用标识、专人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基数管理和交接班管理。
4.高警示药品使用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含量。
在核对药物名称时,如发现印字模糊不清,不能确定药品名称时,应拒绝使用。
5.应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说明书要求、给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注意事项。
6.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7.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
在药品监管领域,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潜在风险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
这类药品需特别注意使用方法、用量和不良反应,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且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
高警示药品通常在药品包装上会有特殊的标识或警示语,提醒患者或使用者注意使用风险。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除了围绕其潜在风险和不良反应外,还与其对人体可能产生
的严重影响相关。
这类药品往往含有活性成分较高的药物或具有较强的生物活性,使用不当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因此,在医疗和药品管理中,高警示药品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单位加强对其的管理和监测。
高警示药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抗癌药物、免疫调节药物、镇痛药物等。
这些药物往往对人体内脏器官、免疫系统或生理机能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慎重。
医生在开具高警示药品时,通常会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说明,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
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患者和使用者需要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建议使用,避
免自行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或咨询医生。
对于儿童、孕妇、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格外谨慎,避免可能的风险。
总之,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潜在风险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需要在医生
指导下使用,且要加强监测和评估。
患者在使用这类药品时应提高警惕,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药品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与监督,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药物服务。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建立高警示药品使用的评价机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使用情况等进行全 面评估,为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06
高警示药品管理的问题与挑 战
高警示药品监管中的难点与盲区
缺乏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各地区、各医院之间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标准不统一,增加了 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药品说明书与实际使用不匹配
高警示药品的说明书往往未能详细描述药品的使用方法和风 险,导致实际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
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并 定期评估风险。
地方高警示药品管理政策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本辖区高警示药品目录。
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警示药品的生产、流通与使用规定
01
高警示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药 品注册批准的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组织生产。
高警示药品具有特殊的药理作用和严重的不良反应,使用不 当时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高警示药品的分类
根据药品的特殊性质和使用风险,高警示药品可以分为多 种类型,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
不同类型的高警示药品具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和风险点,需 要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高警示药品在医疗中的重要性
02
高警示药品的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物流条件和配送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要 求进行储存、配送和运输管理。
03
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临床应用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 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应用指南合理使用高警示药品。
03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风险评 估
高警示药品的安全性监测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2.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抗高血压药等;3. 镇痛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等;4. 麻醉剂、肌松药、心肺复苏药物等;5. 肾脏病药物、肝脏病药物、血液病药物等;6. 放射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7. 其他具有高危险性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2. 高警示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高警示药品,确保药品质量;(2)设立高警示药品专用储存区域,专人负责管理;(3)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 高警示药品的调配与使用:(1)调配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确保药品准确无误;(2)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需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用药风险;(3)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4)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高警示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用药风险;(2)对发生用药错误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开展高警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四、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1. 高警示药品的标识与存放:(1)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处设置醒目标签,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3)高警示药品领用必须开具单独的领用单,并定期进行盘点。
2. 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临床使用:(1)调剂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2)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3)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
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

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制定与分级管理
05.
PART 05
发布日期 2023-09-11 实施日期 2024-03-01
高警示药品存储环节的风险管理
4、口头医嘱管理
护士复述医师医嘱,并与医师确认后执行,并记录口头医嘱时间、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提醒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5、患者自备药管理
患者在住院期间原则上只使用本院调剂的药品,不应使用自备药品。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避免中断药物治疗,可考虑使用自备药品。为减少自备药用药错误,建议入院检查患者是否自备高警示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信息,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将自备药品纳入患者医嘱管理;在药品名称前标注自备药,护士可凭医嘱接收、核对、使用患者自备药。
医疗机构加强 LASA 药品管理,建立及动态调整药品目录及图册、分区域摆放、粘贴警示标识等。对于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中新增药品和临时采购药品,使用前应检查新增药品的包装和标签并且与药品目录中的其他药品进行对比,识别潜在混淆风险。
2、药师调剂高警示药品注意事项
药师在调剂高警示药品时应执行“四查十对”,包括: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对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严格做到双人复核。特殊情况下,如急诊药品调剂室单人值班等情况,在“四查十对”原则基础上,严格做到双次复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荐配置智能识别药品设备辅助药品调剂。
3、鞘内注射注意事项
①注射器药品标签粘贴正确:鞘内药物应单独包装,并在注射器和外容器上清楚地标明“鞘内使用”。非鞘内注射的高警示药品,如长春新碱,应在注射器和外容器上清楚标记:“仅供静脉注射”,而不是“严禁鞘内注射”。②将静脉用药与鞘内注射药物分别放置。③行鞘内注射的护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在鞘内注射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所用药品,避免装有药物的静脉给药注射器与鞘内注射器相混淆。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从而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三、定义:是指当使用错误时对患者有很高的造成明显伤害的危险的药品。
四、标准(一)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的伤害或危险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医院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药学部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三)药学部各部门(药库、药房)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高警示药品,设置专门的区域单独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药品放置按照效期实行左右手原则;高警示药品调配严格实行双人复核。
(四)药学部药库、药房以外部门(如病区)存放高警示药品,专柜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
静脉用药时注意输液巡视,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五)临床医师开具使用高警示药品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六)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七)制定本院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该标识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识别高警示药品。
(八)药师要加强对涉及高警示药品处方的审核,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调剂过程有第二人核对,独立值班时双签字复核,确保调剂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十)高警示药品必须在有确切适应症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必要时需要进行安全性论证。
电子处方应有明确警示。
(十一)高警示药品(特别是高浓度电解质)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十二)高警示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查对制度。
(十三)加强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合理控制高警示药品备用种类和基数。
五、相关文件《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国外实践案例介绍
• 案例一:美国FDA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 背景介绍 • 管理措施 • 成效与经验 • 案例二:欧洲EMA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 背景介绍 • 管理措施 • 成效与经验
国内实践案例分享
• 案例一: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 背景介绍 • 管理措施 • 成效与经验 • 案例二:中国某三甲医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实践 • 背景介绍 • 管理措施 • 成效与经验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还需要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药品安全意识 和操作技能。
02
高警示药品的储存与标识
储存条件与设施
1 2
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高警示药品的储存需要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避免阳光直射
高警示药品应存放在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以 防止药品的光分解和光氧化。
高警示药品通常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如非线性药代动力学、 高毒性、高风险低收益等。
高警示药品的分类
根据药物的风险等级和不良事件发生率,可以将高警示药 品分为不同级别,如一级高警示药品(最危险的药物)和 二级高警示药品等。
常见的一级高警示药品包括抗肿瘤药物、抗生素、抗凝药 物等。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意义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药物错误的发生率 ,减少不良反应事件,提高医疗质量。
3
防止污染
高警示药品的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和卫生,以 防止药品被污染。
标识与标签规范
醒目的警示标识
高警示药品应具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包括药品名 称、警示语、危险等级等。
明确的标签内容
高警示药品的标签应明确注明药品名称、适应症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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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出血、颅内高压、严重 烧伤患者、青光眼、嗜铬 细胞瘤患者、腹胀、肠梗 阻患者、哮喘患者及高钾 血症患者禁用肌肉松弛 剂。
2.确保患者麻醉和睡眠状 态下应用,保证抢救设备 完备。
3.药物使用过量可出现呼 吸肌松弛所引起的呼吸 抑制,或血压下降。
1.可通过测定呼吸的频次 和强度来确定药物治疗 效果。
2.水合氯醛急性过量反应 表现为眼球震颤、瞳孔缩 小、语言不清和共济失调 的症状。
1.药物的敏感性个体差异 较大,剂量上注意个体 化。
2.婴幼儿重复用药可能会 导给药)
1.急性呼吸抑制和阻塞性 气道疾病(如哮喘)患者禁 用阿片类镇痛药,同时急 性酒精中毒、惊厥性疾 病、颅脑损伤、颅内压升 高及昏迷患者禁用或慎 用该类药物。
2.孕妇避免使用。
3.用药过程中可同时出现 出血风险,肝素过量情况 卜.可使鱼精蛋白可拮抗; 华法林过量情况下可使 用维生素K1及凝血因子 拮抗。
1.根据治疗方案监测患者 的APTT和INR值。
2.测定频度依据治疗方案 而定,每12小时或一天 监测一次,待病情稳定后 间隔时间最大可为12周。
静脉用催产素
4.不恰当静脉注射高浓度 氯化钠注射液,有可能导 致高血钠症,会出现嗜睡 及意识错乱,惊厥,昏迷, 呼吸衰竭及死亡。
1.患者一旦发生或疑似出 现高血钾,立即停止输入 含钾液体并报告医生。
2.在处理与低镁血症无关 联的惊厥病例时,应当注 意监测是否镁过量。
3.如患者出现注射部位疼 痛严重,应告知医生,减 慢滴速或降低浓度。
1.急速给药时,监测呼吸速 率和氧饱和度。
2.监测武肝功能,确定患 者没有便秘。
静脉用强心药
1.对于低钾武、高钙患 者、房室传导阻滞、严重 低血压武及某些器质 性心脏疾病六应谨慎 使用。
2.地高辛的效应可被低钾
用药前后应监测:
1.心电图、血压、心率、心 功能等。
2.电解质(尤其是钾、钙、 镁)。
3.注意地高辛中度前兆,此
4.细胞毒药物会产生一些 特异性,例如蒽环类药物 产生的心脏毒性、顺伯的 肾毒性及博来霉素对肺 的不良作用,同时这些毒 性作用能够累积
1.根据方案监测全血细胞 数,学习部计数和血红蛋 白需定时进行以确定出 现骨髓抑制的始发期。
2.治疗期间监测肝、肾功 能。
3.如患者出现药物外渗,应 立即停止注射,以氯化钠 注射液稀释局部或局部 冷敷,并以1%普鲁卡因 局部封闭。
2.可能情况下,用药前检查 血钾浓度和肾功能。
细胞毒药物
1.药物使用的剂量及疗程 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计算, 否则会对患者造成严重 伤害。
2.注意药物使用的禁忌症。
3.此类药物大多数具有刺 激性和腐蚀性,所以能在 给药部位产生局部疼痛、 刺激反应以及炎症反应:产生的外渗物质能导致 溃疡和坏死,也可能产生 超敏反应。
1.大剂量催产素可过度刺 激子宫,引起子宫张力过 高或痉挛收缩,导致子宫 破裂和软组织损伤,对胎 儿的影响包括心率减慢、心率失常、窒息甚至死 亡。
2.用于催产时必须指征明 确,稀释后静脉滴注给 药,不可肌内注射。
3.长时间大剂量使用催产 素可引起水潴留,导致低 钠血症和水中毒。
1.子宫收缩乏力时,给药时 间不宜超过6~8小时。
1.可通过观察患者的症状来 判断阿托品使用的效应,阿托 品规定剂量内的不良反应包 括口干、说话困难、支气管分 泌物减少、皮肤发红干燥等, 药物过量时除了外周反应加 居U外,还会出现体温过高、高 血压、呼吸加速等症状
吸入或静脉麻醉药
1.长期应用药物治疗,如阿 司匹林、口服抗凝药、雌 激素、单胺氧化酶抑制药 或锂剂的武,在重大手 术之前需要改变药物剂 量或停药;
2.注意呼吸和循环抑制及 潜在的成瘾性。
3.低血容量症、癫痫或脂质 代谢紊乱武慎用丙泊 酚。由于丙泊酚可引起延 迟性惊厥,因此对于日间 手术患者特别注意。
2.剂量必须个体化,老年人 应从小剂量开始,长时期 大剂量用药应注意观察 患者是否有成瘾性。
至在治疗剂量下短期使 用也会出现。戒断症状一 般表现为焦虑、注意力不 集中、失眠、头痛、易激 惹等。
4.静脉用中度镇静药大剂 量使用时,可能会出现眼 球震颤和共济失调等症 状。
小儿□服用中度镇静药
1.大剂量可引起昏迷和麻 醉,抑制延髓呼吸和血管 运动中枢,导致死亡。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 药
1.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 激动药最重要的不良反 应是影响心血管系统。B受体激动药会出现心悸, 心动过速和心律失常,导 致心绞痛或心跳停止;a受体激动药会收缩血 管,发生高血压,严重的 会导致大脑出血或肺水 肿,因为同时作用到皮肤 和粘膜的a受体,会引 起四肢发冷,导致坏疽。
2.大剂量阿片类药物会引 起呼吸抑制和低血压,进 而出现循环衰竭和深度 昏迷。此情况下,在进行 纠正呼吸衰竭和休克的 基础上使用特异性的拮 抗剂纳洛酮来快速逆转。
3.多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 醉药品,必须严格管理。
1.在疼痛原因未明确前,尽 量不使用此类药物,以防 掩盖症状,贻误诊断。
2.使信物过程中注意急 性中毒症状的发生,如昏 迷、呼吸深度抑制、血压 下降等等。
2.静脉滴注时滴速应根据 患者的宫缩情况而定。
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1.下歹肝情况下需谨慎使用 苯二氮卓类药物:睡眠呼 吸暂停综合症患者、重症 肌无力患者。
2.呼吸严重抑制的患者禁 用苯巴比妥注射液。
3.常规使用苯二氮卓类药 物时常产生药物依赖,甚
1.苯二氮卓类药物可导致 呼吸抑制、呼吸骤停和缺 氧性疾病,用药期间应监 测患者呼吸和心功能。
2.嗜铭细胞瘤,甲状腺功能 亢进患者及孕妇应谨慎 使用该类药品。
3.若用于循环支持,低血容
1.与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 和用时,可能会发生严重 的不良反应,应慎用。
2.药物使用过程中不宜突 然停药,骤然停药会使血 压突然下降。
3.注意监测血压尿量,必要 时进行心电图检查。
量症和代谢性酸中毒,在 给药前组织缺氧和高碳 酸血症都必须得到纠正。
4.在药物滴注过程中注意 防止药物外渗,若出现药 物外渗,见<<药物外渗操 作规范>>。
胰岛素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 血糖,对使用胰岛素的患 者进行低血糖防范宣教
2.注射部位周围可能出现 皮下脂肪萎缩或增生,不 断改变注射部位可能减 少此不良反应。
3.胰岛素治疗通常导致体 重增加。
1.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 者最好能坚持监测血糖。
血症、低镁血症、高钙血 症、缺氧和甲状腺功能减 退症增强,这些情况下需 减少地高辛剂量。
3.地高辛治疗剂量与毒性 剂量接近,尽管存在较大 的个体差异,但地高辛血 药浓度超过2ng/ml可认 为处于特别风险下。
时心率通常在每分钟60次以上。
抗凝药
1.下歹肝情况不建议使用抗 凝药物:血友病、血小板减 少症、严重的肝、肾功能 不全的患者、活动性溃 疡、严重的或难控制的高 血压、近期有严重外伤或 外科手术。
2.使用胰岛素治疗的过程 中注意过敏反应。
硝普钠注射液
1.代偿性高血压如动静脉 分流或主动脉缩窄时,禁 用本药。肝功能损害、脑 血管或冠状动脉供血不 足、甲状腺功能过低和维 生素B12缺乏者慎用。
2.药物使用过程中可能出 现低血钾症状。
3.谨防药液外渗。
1.监测血压和心率,按效应 逐渐调整心。
2.长期用药患者应在重症 监护室内使用。
高警示药品注意风险及检测要点
药物品种
风险要素及注意要点
监测要点
高浓度电解质
1.使用氯化钾注射液时必 须稀释后使用,静脉补钾 的浓度一般不超过0.3%, 速度不超过0.75g/h。
2.在低血钾未纠正之前,使 用洋地黄类药物治疗时, 不应突然停止补钾。
3.发生高镁血症会出现呼 吸抑制和深层腱反射丧 失。
阿托品类药物
1.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阿 托品类药物,麻痹性肠梗 阻、溃疡性结肠炎、腹泻 及青光眼患者慎用该药 物。
2.阿托品敏感性变化较大, 个体差异性明显,不良反 应与剂量有关,因此在用 药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药 物的安全使用剂量与使 用途径。
3.服用过量的阿托品时,在1小时内应该洗胃或使用 活性炭来减少吸收,然后 进行相关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