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开采工程向地下水源进行探水、排水等活动。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需要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资料申报和备案:煤矿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探放水方案,并进行备案。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探放水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探水和排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或岗位,并设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负责人。
负责人要负责探水和排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煤矿应制定详细的探放水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探放水工作的效果和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6.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探放水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矿井内积水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及时排放,将会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放水的时机和频率: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积水情况,确定放水的时机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矿井积水超过一定标准就需要进行放水。
2. 放水的方法和工艺:确定适合矿井条件的放水方法和工艺。
通常有自流下水、抽水放水、压水放水等方法。
3. 放水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择适合的放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放水设备有水泵、管道、阀门等。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的利用越来越重要,而井下探放水则是一种利用地下水资源的常用方式。
井下探放水的管理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保护和管理城市地下水资源,确保地下水的正常开采和使用,同时还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探讨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井下探放水的定义井下探放水是指人工开挖或者钻井到地下蓄水层,采用人工或自然流量的方式将地下水引出来,以减轻水文环境的压力,为其他工程建设或城市生活、工业用水提供水源的一种技术,也是一种对地下水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方式。
井下探放水可以分为探水井、放水井和探放水井。
二、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是城市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井下探放水作为一种开采和利用地下水的方式,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来保护和管理地下水资源。
否则,如果随意开采地下水,将会威胁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损害水资源的生态功能,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防止水源污染井下探放水的开挖和使用,往往需要开采很深的地下水,而这些地下水很容易被地下的污染物所影响,导致水源被污染。
为了保护井下探放水的水源,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井下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防止水源的污染。
3. 统一规范管理城市井下探放水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如水利、环保、城建、规土、安监等,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保证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保证井下探放水的正常运行。
三、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探井管理探井是井下探放水的第一步,探井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开采地下水的能力和井下探放水的效果。
因此,在探井的管理方面,应包括探井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以确保探井的施工质量和运行效果。
2. 井下水的开采和使用井下水的开采和使用是井下探放水的关键内容,也是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开采地下水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程序,确保开采过程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原则1.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3. 探放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及时。
三、探放水组织机构1.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矿井应设立探放水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探放水工作的实施;3. 探放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门培训。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掌握水文地质情况;(2)编制探放水方案,明确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参数;(3)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4)制定探放水应急预案。
2. 探放水实施:(1)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钻孔施工;(2)对钻孔进行观测,掌握水位、水量、水质等参数;(3)根据探放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排水、封堵等措施;(4)对探放水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探放水效果。
3. 探放水后的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封堵,防止水源再次渗入;(2)对探放水钻孔进行封孔,防止水源重新涌出;(3)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探放水工作提供依据。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 探放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探放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透水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应定期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矿井应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3. 探放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奖惩1. 对在探放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概述随着井下开采和巷道开挖规模不断扩大,井下涌水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煤矿必须要采取措施对井下探放水进行科学管理。
本文将就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程序、考核评价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建立良好的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需要明确煤矿探放水的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等。
同时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开采方式和煤矿区域确定相应的探放水管理措施。
管理范围井下探放水的管理范围应明确,包括井下探进、巷道开挖、采煤和支护、煤巷排水等工作中产生的涌水问题。
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包括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加强井下探放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加大对井下岩层水文地质的研究力度等。
管理内容根据探放水管理范围和管理方式,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在井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涌水措施、通过对井下涌水形成机理的研究、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等。
管理程序制定灵活、科学的管理程序,即从探放水的发现、报告、处置到后续的监测、分析、评估和总结等流程。
包括:定期开展涌水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涌水隐患台账;对井下涌水的发现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定期对已落实的探水、放水追踪检查,及时评估措施效果;总结探放水管理工作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程序煤矿井下探放水的管理程序,应该细致入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涌水排查煤矿应按照规定定期地组织开展涌水排查工作。
涌水排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井下巷道、开采面、支护系统、水文地质环境等方面。
通过对已探明的高涌水位点进行跟踪巡逻、监测,对有潜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处理。
涌水调查处理发现涌水问题后,应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详细描述涌水区位置、涌水量估计及可能的危害后果等情况。
同时,要开展针对性的分析,确定涌水成因,然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加强支护、密闭工作面、封堵涌水裂缝等。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
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
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
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探放水工作安全管理,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探放水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专(兼)职探放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组探放水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探放水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探放水工作规程》,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2. 对探放水区域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水文地质情况,编制探放水方案。
3. 探放水作业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探放水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2. 加强探放水人员培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开展探放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探放水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5. 对探放水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探放水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3. 对事故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探放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探放水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探放水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旨在加强探放水安全管理,确保探放水作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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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
根据《非煤矿山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职责1.技术部、地测组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整体协调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技术部负责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安全技术措施。
5.安环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探放水队伍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组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二、探放水规定: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需提早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1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需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
一旦发觉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必须准备齐全。
6.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功课时,必需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功课。
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
7.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人员必需撤出。
三、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1.探放水资料收集1)探放水队资料办理:探放水队每次打完钻后由验收人员验收,并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将打钻记录表每旬送交地测组,同时队组要复印一份留底。
2)地测组资料管理①地测组对探放水队组送交的打钻记录要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打钻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
②地测组对打钻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不合格钻孔要及时通知探放水队补打、重打钻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必要时要进行跟班指导,进一步的控制巷道前方的地质情况。
2.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1)探放水队各班、组长和验收员要对探水、放水全过程进行记录。
对探水、放水过程中的钻孔情况、涌水征兆、涌水量、巷道变化等情况及时与调度室、地测组汇报。
2)探放水队技术员对每班探放水情况、打钻记录表进行核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3)对发现的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等不符合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的钻孔要查清原因,并及时进行补钻、加深,做好记录。
4)地测组相关人员必须下井现场了解探放水情况,对探水、放水2进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单薄环节制定专门措施或提出技改计划,加强办理。
5)地测组每周、每月对井下探放水钻孔进行抽查、验收,月底进行汇总,对探放水钻孔验收情况纳入月底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
6)地测组定期对探放水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归档。
工程完毕后对工作面防治水、探放水进行工作总结。
3.探放水资料审核1)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程设计由地测组提出并组织编制,经地测组长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组织核定签字后,由探放水队组织施工,按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功课。
2)探放水队验收员对每班打钻记录表进行审核,经当班、组长和验收员签字后,每旬向地测组报送一次。
3)地测组探放水办理人员对打钻记录表和探放水办理台帐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收拾整顿归档。
4)XXX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地测组汇报,地测组组织制定整改措施,由地测组长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签字后,由探放水队组织施工。
四、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1.XXX要根据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规定和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并在井下探放水牌上填写清楚钻孔的特征。
2.当班验收员要验收本工作面的探放水和掘进情况,并在公示牌上填写清楚当班的探水、掘进情况,并签字。
3.当班的带班长、安全员、安全检查工要对公示牌填写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在公示牌上签字。
4.铅锌矿领导根据上报探掘进度情况,审批并向探放水队下达探掘任务。
五、井下探放水管理1.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20米(或地质构造己控制)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矿(岩)巷道在掘进前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
3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矿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分公司值班调度员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3.探放老空水前,该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该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进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该当设有安全检查工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氛围成分。
如果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划定,该当立刻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及时处置惩罚。
4.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5.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6.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邻近的巷道支护。
2)清算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邻近安设专用电话;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4并制定避免孔口管和矿(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需配备与探放水工作量相适应的探放水设备。
7)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8)凡在矿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打仗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需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矿柱必需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9)各掘进队组要成立探放水管理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10)11)12)13)1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需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
安全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人员必须撤出。
井下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编制。
内容要包括探放水区域路线。
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需准备齐全。
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
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
的水文地质情况;探放水巷道的开掘方向、施工顺序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的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探(放)水钻孔设计的平面图、水平(竖直)剖面图;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避灾路线、联系电话的确定;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要制定在探水过程中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防排水设施的设计以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等;积水区域最低标高、探放水处所处的标高段;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15)老空、断层、陷落柱等应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中5的要求进行钻孔布置。
16)放水队必须组织全队所有人员研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熟悉我矿现有各种探水钻机的性能、结构并能熟练操作。
六、探放水责任追究凡违反公司《井下探放水办理制度》而造成变乱者,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对没进行打钻就进行掘进的队组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人视情况处罚500元,对责任队组队长处罚500元,对安全员处罚200元。
2.对没按地测组要求的钻孔数量进行施工而擅自掘进的队组,少一个孔处罚责任人500元/孔,责任队组500元/孔,安全员100元/孔。
3.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打钻数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事故追查,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责任单位队长500元,安全员处以200元罚款。
4.对队组在20米安全矿柱超掘的每米处罚责任人100元/米,责任队组500元/米,安全员处罚100元/次,超掘5米的按事故进行追查。
5.打钻后,打钻记录表要及时送交地测组,如队组没有及时提交,每出现一次处罚队组200元。
如果因资料没及时供给,导致巷道在掘进进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沦陷柱时,处罚队组500元。
6.资料送交地测组,地测组要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如发现有异常,安排队组重新打钻,队组末进行打钻,处罚队组500元,如果因未打钻,导致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陷落柱时,处罚队组1000元。
7.队组资料办理要齐全,每次打钻的原始资料要保存完好,且由专人负责。
地质组要对队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觉记录不全、或台帐办理不完善,发觉一次处罚队组200元。
68.钻探设备牌板管理要到位,如发现钻探设备未上架,乱堆乱放,牌板不到位,未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队组责任人200元,队长200元。
七、探放水考核奖励1.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对井下探放水工作做出贡献的职工,应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地质情况预报准确,及时发现突水预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议的。
3.在井下探放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探放水工作效率,节约费用的。
4.敢于与违章作业、指挥做斗争,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
5.在救灾中措施得力。
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资,节省时间效果明显的。
6.认真执行《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对公司探放水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