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一、药品采购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药品需求量、药物特性和市场价格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报价比较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 药品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确保药品采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药品采购时应核查药品资质和质量,确保药品具有有效的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
4. 药品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查验。
二、药品储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药品仓库,并配备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
2. 药品仓库应符合卫生标准,设有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并保持整洁、干燥。
3. 药品仓库应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物特性和要求,将药品分开储存,避免相互干扰或交叉污染。
4. 药品仓库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5. 药品入库时应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有效期合理等情况,并及时录入库存管理系统。
三、药品使用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依据药品使用指南和治疗方案,合理开具药品处方,确保药物的准确使用。
2. 药品处方应标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具体要求。
3. 药品发放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发放到符合处方要求的患者手中,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
4.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药品使用规范,严格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进行用药,避免超量使用或滥用药物。
四、药品监管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2.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有效期等情况的准确性。
3. 药品报废时应进行专门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避免药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健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在人们的健康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药品目录,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途径进行采购。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定点生产、合同管理、招标采购和质量保证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药品配送与货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与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
2. 药品配送时,应进行验收,并与配送单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订单一致。
3.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货存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记录。
四、药品处方与发药1. 医生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发药时,药师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遵循发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
3. 药品发放后,应及时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药品名称、用量和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同时应与患者进行药品使用指导。
五、药品使用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评估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药品过期与报废处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过期和报废处理制度,定期进行药品检查和清理。
2.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报废药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药品不被滥用和误用。
2024年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管理。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一)药品采购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3. 委托单位应确保药品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私分和浪费。
(二)药品储存1.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放置在一起。
2. 药品的储存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药品的摆放应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和剂型进行分类和分区。
3. 药品应定期盘点、清点和检查,有损坏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4. 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做好标识,标注药品名称、批号和有效期。
四、药品领用与使用管理(一)药品领用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实行药物配送上门服务,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2. 严格执行核算制度,明确药品的领用人员和领用数量,药品领用应有相关的签字或盖章记录。
3. 药品领用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药品使用1. 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注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
3. 严格执行药品的随货记录制度,每次使用药品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药品库存管理(一)库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的数量和质量。
2. 库存药品应按照不同药品类别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和分区,保持整齐、清洁。
3. 库存药品严禁私自挪用或私自出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药品调拨和报损1. 药品调拨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调拨时应填写相关的调拨单并签字盖章。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药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院药库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便捷、经济”的原则,加强药品采购、入库、库存、出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库管理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规采购、储存、销售药品及参与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卫生院应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合理确定进货量和品种,采购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招投标或者询价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按照法定程序,对药品进行严格审核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七条对于特殊药品和易变质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要求,选择可靠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建立相应的储存措施和管理流程。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当进行验收,对送达的药品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九条入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条入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摆放药品,分类存放,并加强对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监测。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和种类。
第十二条对于过期、变质、破损等药品,应当及时予以淘汰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三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加强对高危药品、易传染的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前,应当核对患者的医嘱和药品的配药单,严格按照医嘱的药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出库。
第十五条出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名称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药品出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避免混淆、误用等错误,保证出库的药品安全准确。
卫生院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与管理1. 药品采购原则(1)依法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药品供应商。
(3)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流程(1)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
(3)药品到货后,由专人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4)验收合格后,将药品入库,做好入库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4)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标识,区分不同种类药品。
三、药品使用与管理1. 药品使用原则(1)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
(2)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和剂量。
(3)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开具,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
2. 药品使用流程(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2)药师审核处方,确认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无误。
(3)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
(4)药师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
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药师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医师。
(3)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药品报废与销毁1. 药品报废标准(1)药品过期。
(2)药品质量不合格。
(3)药品标签脱落、破损。
(4)其他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2. 药品报废流程(1)药品报废由药房提出申请,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2)报废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药品管理监督检查(1)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管理规范。
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卫生院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管理组织1. 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药剂科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药剂科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
2. 采购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3. 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限、验收标准等。
4. 药品采购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质量合格证明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按照规定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分区、分架存放。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符合规定。
3. 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药品使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开具、审核、调剂、调配、核收等环节。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合理使用药品,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
七、药品质量管理培训1. 定期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
2. 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目的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医疗机构内药品合理使用、科学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用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良好的药品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药品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的流程,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最终实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原则卫生院应依据药品需求量和患者用药特点,科学制定药品采购方案,遵循“质优价廉、数量适用、供应及时”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药品采购程序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程序,包括明确采购对象、编制采购计划、招标采购、签订合同等环节,全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标准。
三、药品存储1.药品储存条件卫生院药房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等,确保药品不受外界环境影响,保持药效和质量稳定。
2.药品分类存储药品应按照药理作用、药物种类等标准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不同种类药物混存,防止交叉污染和误用,提高药品管理效率。
四、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流程卫生院内部药品配送流程应规范清晰,确定配送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员,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到位,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2.药品配送记录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配送记录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配送日期、数量、接收人员等信息,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溯各批次药品的流向。
五、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规范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遵循临床指南和医疗纪录,合理选择药品、用药剂量和疗程,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2.药品监测和评价卫生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价机制,定期对医疗部门各类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用药不当或滥用的情况。
六、药品质量控制1.药品质量检测卫生院应与合格的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不良反应监测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时记录和报告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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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
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了规范我院药方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所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空并予以记录。
要平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1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1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1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或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1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在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记录。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