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指南)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流程..........................................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5
是
否
是否有适用饮用 水标准
其他区域
是
否
是否有适用标准
以适用饮用水标准 作为修复目标
基于风险评估(按饮用 途径)制定修复目标
以适用标准作为修 复目标
基于风险评估制定修复 目标
修复(防控)技术筛选及方案确定 技术筛选、可行性评估、备选方案比选、方案确定
修复(防控)工程设计与施工 工程设计、及监测系统建设施工
修复(防控)工程运行及监测 系统运行、监测、维护 修复(防控)终止
效果评价、场地清理和场地恢复
图 1 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程序
第七章 修复(防控)工程运行、维护及监测.......................25 7.1 运行、维护及监测内容 .....................................25 7.2 运行、维护及监测方案 .....................................25 7.3 运行、维护及监测实施 .....................................29
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建立绿色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控制土壤水体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机构为正确落实本制度,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环部经理为副组长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由环安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电话:-----3.组长职责3.1公司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土壤保护第一责任人;3.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3.3督促检查全公司的污染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及时消除污染隐患;4.副组长的职责4.1组长的领导下,对土壤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2组织落实公司层级污染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展开;4.3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参与治理项目的验收;4.4负责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4.5负责环保处理设备的环保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隐患的提出停用处理措施;5.环保专员职责5.1组长的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污染防治工作;5.2负责制定并牵头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5.3负责日常生产系统作业的污染检查与业务考核,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过程,组织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签批验收单;5.4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议案;5.5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6.生产车间主任职责6.1在副组长的领导下,环保专员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环保检查标准规定的内容、组织车间级隐患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污染防治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6.2作为车间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6.3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自查工作;6.4组织制定一般性污染隐患的治理方案并领导实施、消除;7.班组长职责7.1作为班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2012年)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总体技术组二〇一二年九月目录1总论 (1)1.1目的意义 (1)1.2基本原则 (1)1.3“十二五”总体部署 (2)1.4工作思路要求任务 (3)1.5技术路线 (5)1.6调查方法 (7)1.7调查用标准及规范名录 (8)2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 (9)2.1建立清单 (9)2.2筛选重点调查对象 (11)2.3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16)2.4调查监测 (18)2.5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 (26)2.6地下水污染问题和成因分析 (27)3典型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 (28)3.1确定调查对象 (28)3.2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28)3.3调查监测 (29)3.4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 (30)3.5地下水污染问题和成因分析 (31)4典型案例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 (31)4.1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概况 (31)4.2地下水污染综合评估步骤与方法 (32)4.3地下水脆弱性与污染风险评估步骤与方法 (33)4.4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步骤与方法 (35)4.5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评估步骤与方法 (36)5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初步建设 (38)5.1信息化标准规范研究 (38)5.2数据库初步建设 (38)5.3数据采集与评估系统初步建设 (38)5.4成果图件编制 (38)5.5初步构建信息平台框架 (39)6质量控制 (39)6.1总体要求 (39)6.2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质量保证 (40)6.3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41)6.4实验室样品测试质量控制 (44)7时间进度安排 (46)7.1前期准备阶段 (46)7.2技术文件编制阶段 (46)7.3培训部署阶段 (46)7.4调查评价阶段 (47)7.5案例评估阶段 (48)7.6总结验收阶段 (48)8组织架构 (48)8.1管理层面 (49)8.2技术层面 (51)8.3地方层面 (55)9产出成果 (56)9.1省级成果 (56)9.2技术组 (56)附件 (58)附件一: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表格 (58)附件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代码查询表 (58)附件三:调查所需资料与图件清单 (58)附件四:测试指标汇总 (58)1总论1.1目的意义地下水作为重要的城乡供水水源,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2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等,全面掌握规模以上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监测现状,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构建,从源头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的范围、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千吨万人”及以上规模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工作,包括城镇水源和农村水源。
— 29 —1.3 编制依据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含水层:指能够透过并给出相当数量水的岩层。
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和分布、含水介质和含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
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性划分的,具有一定边界和统一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地下水系统。
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本指南指具有一定取水规模(“千吨万人”)及以上,在用、备用、停用和规划的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指南指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30 —分技术规范》划定的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资源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国函[2011]11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1.10.10
【实施日期】2011.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上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修改稿的请示》(环发〔2011〕10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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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历史演进

我国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历史演进作者:廖翼史敏彭清辉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8年第33期摘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对1984—2016年中央政府机构和部门颁布的336项水污染防治政策进行量化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水污染防治政策制定主体较多,但主体间配合程度不高;政策体系演变总体呈现初期低位徘徊、中期持续发展和近期稳定增长的三阶段特征;政策工具使用上存在命令—控制型工具应用过溢,经济激励型工具使用不足的特点。
指出需加强政策制定部门之间的协调、优化环境政策工具组合,以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效果。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政策;政策演变;内容分析法中图分类号X-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8)33-0212-03水短缺、水污染、水生态环境恶化已经或正在成为我国许多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健康与福利提高的限制性因素。
水污染及其防治不仅需要时间、资金、技术,还需配合制度创新与科学管理,而这些都依赖于国家的统筹规划。
因此,破解我国水污染防治难题关键在于加强国家政策体系建设。
目前国内有关水污染现状、影响及其防治对策的研究很多[1-5],但对我国水污染防治政策进行系统、深入量化分析的几乎没有。
笔者以1984—2016年中央政府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政策为研究对象,采用内容分析法,从政策颁布主体、政策发布时间、政策工具3个维度对其展开系统分析,明晰中国水污染防治政策的历史演变及结构特征,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其适用对象的界定,该研究收集的政策文本主要涉及我国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不含海洋领域。
政策文本主要采集于“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央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http:///)和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网站。
在搜索出相关文件后,剔除重复的政策文本,最终获得有效政策样本336份,并按照“政策编号——具体章节/条款”对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共计2 029个政策条款。
1水污染防治政策制定主体通过梳理336项政策发现,由单一机构或部门发文的政策文件达到296项,占全部样本的88.1%,由2个及2个以上机构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仅40项,占总样本的11.9%。
最新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务院:2015年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
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会议强调,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制订和实施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会议确定了以下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为此,一要抓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
二要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环境执法,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限期治理地下水污染隐患。
三要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
削减城镇生活污染负荷,推进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治理。
四要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防范石油化工行业和地下工程设施、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
我国地下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
据调查,全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8218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4%)地下水资源量24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30%;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36%)地下水资源量576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70%。
总体上,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呈迅速增长态势,由20世纪70年代的570亿立方米/年,增长到80年代的750亿立方米/年,到2009年地下水开采总量已达109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18%,三十年间增长了近一倍。
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
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
地下水资源的长期过量开采,导致全国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
2009年共监测全国地下水降落漏斗240个,其中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15个,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25个。
华北平原东部深层承压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累计下降达30-50米,局部地区累计水位下降超过100米。
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1.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Ⅳ类-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
南方大部分地区水质较好,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地下水分布面积的90%以上,但部分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水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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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我国地下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
据调查,全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8218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4%)地下水资源量24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30%;南方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36%)地下水资源量576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70%。
总体上,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
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呈迅速增长态势,由20世纪70年代的570亿立方米/年,增长到80年代的750亿立方米/年,到2009年地下水开采1总量已达109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18%,三十年间增长了近一倍。
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
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
地下水资源的长期过量开采,导致全国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
2009年共监测全国地下水降落漏斗240个,其中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15个,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25个。
华北平原东部深层承压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面积达7万多平方公里,部分城市地下水水位累计下降达30-50米,局部地区累计水位下降超过100米。
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1.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进行评价,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2合Ⅳ类-Ⅴ类水质标准的占37%。
南方大部分地区水质较好,符合Ⅰ类-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地下水分布面积的90%以上,但部分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水质较差。
北方地区的丘陵山区及山前平原地区水质较好,中部平原区水质较差,滨海地区水质最差。
根据对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淮河流域平原区等地区地下水有机污染调查,主要城市及近郊地区地下水中普遍检测出有毒微量有机污染指标。
2009年,经对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和广东等8个省(区、市)641眼井的水质分析,水质Ⅰ类-Ⅱ类的占总数2.3%,水质Ⅲ类的占23.9%,水质Ⅳ类-Ⅴ类的占73.8%,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铁和锰等。
2009年,全国202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为主,深层地下水质量普遍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
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数据,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
部分城市饮3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除常规化学指标外,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
2.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据近十几年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的不完全统计分析,初步判断我国地下水污染的趋势为:由点状、条带状向面上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由城市向周边蔓延。
南方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保持相对稳定为主,地下水污染主要发生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
北方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下降为主,其中,华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西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恶化,特别是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农业开发区地下水污染不断加重;东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以下降为主,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和农业开发区污染有所加重,地下水污染从城市向周围蔓延。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1.地下水污染源点多面广,污染防治难度大近年来,我国城市急剧扩张,导致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4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维护保养不及时,管网漏损导致污水外渗,部分进入地下水体;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污水随雨水溢流,造成地下水污染。
200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72%,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
部分行业威胁地下水环境安全,2009年全国2亿多吨工业固体废物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处置,铬渣和锰渣堆放场渗漏污染地下水事件时有发生;石油化工行业勘探、开采及生产等活动显著影响地下水水质,加油站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日益显现;部分工业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工业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部分地下水工程设施及活动止水措施不完善,导致地表污水直接污染含水层,以及不同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
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土壤中一些污染物易于淋溶,对相关区域地下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及农药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倍和3倍,大量化肥和农药5通过土壤渗透等方式污染地下水;部分地区长期利用污水灌溉,对农田及地下水环境构成危害,农业区地下水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超标和有机污染日益严重。
地表水污染对地下水影响日益加重,特别是在黄河、辽河、海河及太湖等地表水污染较严重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连通,地下水污染十分严重。
部分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破坏了海岸带含水层中淡水和咸水的平衡,引起了沿海地区地下水的海水入侵。
上述污染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部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甚至检测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
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
当前,我国相当部分地下水污染源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途径尚未根本切断,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程度仍在不断加重。
62.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防治能力亟待加强长期以来,我国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资源量评估方面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数据,但尚未系统开展全国范围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的调查评估,难以完整描述地下水环境质量及污染情况。
目前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仅有少部分条款涉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缺乏系统完整的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难以明确具体法律责任。
地下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缺乏,科学研究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治理工程不到位,难以满足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求。
地下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顺,缺乏统一协调高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不健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体系不完善,难以形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合力。
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3.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认识有待提高当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地下水污染长期性、7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的认识仍不到位。
一方面,在石油、天然气、地热及地下水等资源开发过程中,“重开发、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往往造成了含水层污染。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水环境保护的重点是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没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无论是从监管体系建设、法规标准制定还是科研技术开发等方面,相关工作明显滞后。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优先的总体方针,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监管力度,边调查边治理,综合防治,着力解决地下水污染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二)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制定并实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政策及技术工程措施,节水防污并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地下水保护与治理,以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推动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为重点,综合分析典型污染场地特点和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
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建立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评估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地下水污染监管制度,依法防治。
(三)规划目标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逐步整治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初步控制地9下水污染源,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
到2020年,全面监控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科学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及其使用功能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
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凸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的现状,基于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水资源评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10果,从区域和重点地区两个层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到2015年底前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按1:25万以上的精度进行,主要部署在平原(盆地)和低山丘陵区,覆盖所有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和潜在地下水开发区。
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按1:5万以上的精度进行,主要部署在地市级以上城市人口密集区、潜在污染源分布区和大型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
(二)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环境执法。
定期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检查和后督察,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标准,落实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责任,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制定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方案。
针对污染造成11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科学分析水源水质和水厂供水措施的相关性,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示范,实现“一源一案”。
以农村地区受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解决潜水污染问题。
建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风险评估机制,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与水源共处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及加油站等风险源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地下水污染隐患进行限期治理。
(三)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持续削减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染负荷,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