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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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平原土壤盐碱防治与地下水调控的水管理

华北平原土壤盐碱防治与地下水调控的水管理

华北平原土壤盐碱防治与地下水调控的水管理(六)水管理调控指标—地下水埋深临界动态方生陈秀玲(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石家庄050051)五,水管理调控指标—地下水埋深临界动态[9]地下水埋深动态是大气降水、土壤水、地表水、地下水之间消长转化过程的集中反映。

综合治理旱涝碱咸、调控土壤水盐动态,关键是调控合理的地下水埋深。

在不同季节需要调控的地下水埋深是:1,旱季在防治盐碱化的地下水临界深度(2 – 3 m)地下水临界深度是在旱季不致引起土壤积盐、不危害作物的最浅的地下水埋深,是判断土壤是否发生积盐的地下水标志。

旱季调控地下水埋深在临界深度,尽量减少潜水蒸发,防止土壤返盐。

在华北平原易于返盐的轻壤土,地下水临界深度在1.8 – 2.8 m。

在旱季调控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在2 – 3 m。

2, 雨季前在防涝蓄雨深度(4 – 6 m)雨季前地下水埋深的调控要有利于尽量增大降雨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

在华北平原东部黑龙港、运东地区,平水年6 – 9月降雨434 mm,降雨入渗补给地下水的最大值,其雨季前地下水埋深在4.5 m左右。

埋深在2.5 – 4.5 m范围,每降深 1 m,降雨补给地下水量增加22 – 6 mm。

埋深大于4.5 m,降雨入渗随埋深增大而减少。

在丰水年及枯水年,雨季前地下水埋深分别在5.5 m及 4 m左右,降雨入渗补给量最大。

在雨季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在4 – 6 m。

3, 雨季在作物抗湿深度(0.5 – 1m)雨季是土壤脱盐阶段,对作物的主要危害是渍涝。

要求降雨后在一定时间内把地面积水排出,将因降雨而抬高的地下水位回降到作物抗湿深度以下。

按雨季主要作物玉米、棉花考虑,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在0.5 – 1 m。

综合以上各季节控制地下水埋深的临界值,称为地下水埋深临界动态,是水管理的调控指标。

这是旱涝碱咸综合治理的标志,水资源采补平衡的标志,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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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与策略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与策略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与策略地下水污染是环境保护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华北平原是中国最大的农业区之一,因大量农业化肥、农药的使用和城市工业、生活排放废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地区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治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既是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要措施。

本篇文章将分为三部分,分别讨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现状、技术和策略。

一、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现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具有以下特点:1. 污染物种类复杂该地区的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养分、有机物、重金属等,来源也十分广泛,例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

2. 污染程度严重华北平原地下水中亚硝酸盐和氨氮污染比较严重,其中以亚硝酸盐污染为主,尤其是在采矿、化工、生物医药、印染等工业领域,污染程度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3. 污染范围广泛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山西、河北、天津、北京乃至河南、山东等地均有发生。

4. 持续时间长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缘由较为复杂,治理难度很大,需要长期、持续地进行工程建设和管护,才能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1. 公共治理技术公共治理技术主要包括水保、土保、林保等环保保护措施。

其中水保即是水源涵养、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合理利用的保护;土保是土壤肥力改良、土地治理及保育;林保即森林资源的保护。

这些技术已经在很多地区得到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 生物学治理技术该技术主要是指利用自然界中的生物信息和生态环境,如生态修复等手段对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以达到提升自然环境质量和保护生态系统的目的。

在治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方面,生物学治理技术最常用的是植物修复技术。

这项技术利用各种植物,通过其生物吸收(如吸收各种有机、无机物质、吸附重金属等)和抗性方式增强植物对水污染的特殊反应,以达到水污染治理的作用,此外,该技术还可以有效地减少对农药、化肥等农业产生污染。

3. 光化学适体技术光化学适体技术是以纳米粒子为载体,利用特殊光化学反应,来转化污染物质。

地下水治理实施方案

地下水治理实施方案

地下水治理实施方案地下水是重要的淡水资源,对于人类生活和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开采和环境污染等因素,地下水资源正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为了有效治理地下水,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制定了以下地下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测和评估。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地下水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地下水的水质和水量变化情况。

同时,对地下水资源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确定地下水的开采量和可持续利用量,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加强管控和保护。

在地下水治理过程中,加强管控和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力度。

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行为,加强对地下水污染源的治理,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三、推进节水工作。

为了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依赖,我们将积极推进节水工作。

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推广节水科技和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地下水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问题。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

地下水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因此,我们将加强地下水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地下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科研和技术支持。

地下水治理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将加强地下水治理相关科研和技术攻关工作,推动地下水治理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通过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地下水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监督和考核。

为了确保地下水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效果,我们将加强对地下水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地下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总之,地下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们将坚持科学规划、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地下水治理工作,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人类的生活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积极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积极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积极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者:周明勤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4年第11期地下水超采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超采问题,明确要求开展超采治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国家“五位一体”总布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科学指南。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先期在华北地区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后向其他地区推广。

一、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6省(直辖市)。

2012年地下水开采量442亿m3。

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8万km2,占平原区面积的62%,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超采区。

平原区地下水超采量101亿m3,占全国平原区地下水超采量的62%。

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最为严重。

严重的地下水超采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制约华北乃至全国的可持续发展。

地下水超采使原本可作为应急储备水源的地下水储量减少,严重影响区域供水安全保障。

另外,一些地区由于长期超采地下水,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主要问题有:1. 地下水资源衰竭严重华北地区平原区地下水超采面积已达18万km2,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超采区。

地下水超采导致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平原浅层地下水含水层储存量不断减少。

过度开采泉域地下水造成山西省娘子关泉、神头泉、坪上泉和辛安泉,河北的黑龙洞泉、百泉、一亩泉和威州泉,河南省的珍珠泉等9个大泉泉水流量平均比1950年代减少了一半以上。

其中百泉、一亩泉已干涸。

2. 地面沉降问题严重华北地区平原区是我国地面沉降连片分布范围最大的地区,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200mm 的面积达6.2万km2,占全国的78%。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发布)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发布)

【法规标题】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发布)【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土【发文字号】环发[2013]49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布时间】2013-04-22【生效时间】2013-04-22【关键词】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3]49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编制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方案》是开展华北平原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及河南省(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将《方案》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省(市)内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及《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明确职责、合理布局、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地下水污染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相关地表水污染防控、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等工作,加强监管,逐步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论证,科学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方案》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建设规模等。

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方案》实施工作。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方案》由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方案》由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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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的“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保障地下水安全,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推动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科学管理体系,选择典型区域先行先试,按照“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工作思路,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四方面,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国家水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3—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制定并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工程措施,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以预防为主,坚持防治结合,推动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以扭住“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严控地下水污染源。

综合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污染特征,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切实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平。

3.问题导向,风险防控。

聚焦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薄弱、污染源多且环境风险大、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保障不足等问题,结合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特点,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四部委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四部委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第十四届水处理行业热点技术论坛资讯生态环境部:力争两年内消除地级城市90%以上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力争通过两年努力,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

张波介绍,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36个重点城市1062个黑臭水体中,95%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

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存在6251个问题,其中6242个已完成整改。

张波指出,下一步,将以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力争通过两年努力,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样品采集和管理、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和资料整编等方面的要求,主要适用于地下水环境监测,包括区域层面、饮用水源及补给区、污染源及周边等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的长期监测。

其它形式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四部委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华北地下水超采问题,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方案以京津冀地区为治理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近远结合、综合施策、突岀重点、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一减”即通过节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一增”即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降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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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3月)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一)华北平原范围。

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

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

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

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

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

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

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

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五)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

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控制地表污染源头、切断污染传输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分区防治,突出重点。

结合区域层面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识别优先治理的污染区域,突出抓好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以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为重点,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

——加强监控,循序渐进。

加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控力度,全面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动态评估地下水污染状况和成因。

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适时提出地下水污染修复方案,在条件成熟和污染严重的地区开展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修复示范,探索地下水污染控制和修复的技术和方法。

(七)分区防治。

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

为落实《规划》分区防治任务,综合考虑各单元地下水污染指标、地下水使用功能、防治需求等因素,将蓟运河冲洪积扇等8个单元划定为治理单元,重点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整治造成地下水重金属、有机污染和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以下简称“三氮”)超标的污染源,努力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将滦河冲洪积扇等16个单元划定为防控单元,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风险;将拒马河-大石河冲洪积扇等6个单元划定为一般保护单元,做好水源地和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保持区域地下水水质稳定。

专栏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地下水污染治理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严重,并已对地下水饮用水源构成了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开展污染治理的单元;地下水污染防控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相对不够严重,地下水饮用水源存在一定风险的单元;地下水污染一般保护单元是指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比较安全的单元。

地下水污染治理单元(8个):蓟运河冲洪积扇单元、蓟运河古河道带单元、潮白河古河道带单元、温榆河冲洪积扇单元、永定河冲洪积扇单元、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内黄南-冠县-宁津古河道带单元。

地下水污染防控单元(16个):滦河冲洪积扇单元、滦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潮白河冲洪积扇单元、潮白河-蓟运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永定河古河道带单元、瀑河-漕河冲洪积扇单元、唐河-界河冲洪积扇单元、大沙河-磁河冲洪积扇单元、滹沱河古河道带单元、子牙河古河道带单元、子牙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漳卫河冲洪积扇单元、漳卫河古河道带单元、漳卫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武陟-内黄河间带单元、现代黄河影响带单元。

地下水污染一般保护单元(6个):拒马河-大石河冲洪积扇单元、大清河古河道带单元、濮阳南-高唐-阳信古河间带单元、聊城-临邑古河道带单元、古黄河冲积海积平原单元、海河-黄河中下游山间盆地及基岩山区单元。

(八)主要目标。

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快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

到2020年年底,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重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三、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九)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

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

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重点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标监测。

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建成后与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衔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十)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

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的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监测井布设需满足在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

监测井应充分利用现有井并适量新建监测井,同时开展报废机井的调查工作。

新建监测井以污染相对严重的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目标含水层。

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加强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监测。

企业应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指标除常规指标外,重点监测各个污染源的特征指标,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责任,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

(十一)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维护。

中央和地方财政重点对公共地下水饮用水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等的监测井进行建设和维护,其他污染源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监测井建设和维护。

根据水源、污染源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调整监测网。

针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发现的污染进行跟踪监测,定期评估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现状和风险。

四、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十二)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止由于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水质恶化;通过南水北调工程等水源配置工程和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逐步实现地下水超采区的禁采、限采及压采,达到采补平衡。

科学实施地下水资源利用,地下水开发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工业和农业用水,做到优质优用,提高供水效益。

加强对单一潜水含水层和饮用水源开采层的地下水保护。

加强对农村浅层地下水环境保护,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强化地下水分层止水,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到2014年年底,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29个地市要在30个防治单元基础上,完成本辖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环境保护部备案。

(十三)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

到2013年年底,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责任,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坚决取缔华北平原城镇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

加强水源补给径流区环境监管。

(十四)加强地下水源环境管理。

完善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全面推进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档案管理,建立华北平原区域内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档案。

制定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增强对地下水污染指标的应急处理能力,形成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优先实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地下水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评估,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十五)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

到2014年年底,对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提出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程示范。

地方政府对水质未达到Ⅲ类的地下水水源采取相应措施,着力解决砷、总硬度、氟化物、铁等超标的问题。

对难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应撤销、更换。

五、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有效控制下渗影响(十六)着力减少重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

研究制定重污染水体的水质改善方案,重点控制北四河下游中汞、六价铬等重金属超标,卫河、徒骇河等水体有机污染物超标对地下水影响;逐步控制漳卫新河、徒骇河和马颊河等“三氮”等污染物超标对地下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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