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及支持政策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9.05•【字号】穗科创规字〔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8〕6号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水平,引导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科学发展,现将《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8年9月5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构建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器是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项目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团队孵化为主要任务,通过提供联合办公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点子转化为实业创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场所。
第三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风投、中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四条孵化器实行登记、认定和绩效评价管理。
众创空间实行登记和绩效评价管理。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登记常年受理,孵化器的认定每年定期受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每年定期实施。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办法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南沙建成辐射珠三角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第一条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三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落户后第一个自然年度起连续5年(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其对我区经济贡献95%的奖励。
第二条对本区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三条对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获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连续3年,以该企业按照《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获得的市、区两级总补助资金为标准,再给予相同额度资金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孵化培育和引入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孵化器、科技园区在上一年度培育和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按2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相关孵化器、科技园区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第五条对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配套。
第六条区政府每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采取科技金融、前期资助、后补助、配套支持、补贴支持和奖励等多种财政投入支持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投入。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构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包括围绕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和加速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服务方式和新型孵化业态。
苗圃阶段面向创业项目,通过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帮助创业项目逐步成熟,直至成立企业;孵化阶段面向创业企业,通过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提高企业初创成活率;加速阶段面向高成长企业,通过提供扩大再生产的场地和个性化的加速服务,满足高成长企业对于空间、管理、市场、合作等方面的需求,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新型孵化业态是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和企业培育,以天使投资、创业培训、信息平台或技术平台为核心服务内容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和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虚拟孵化器和前孵化器等。
第三条孵化器应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构建“苗圃-孵化—加速”全链条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供差异化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加速企业发展。
第四条孵化器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院所、风投、中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广州市的孵化器实行登记、认定和绩效评价管理.孵化器的登记常年受理,办理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孵化器的认定定期组织,办理时间自申报受理截止日期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第六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孵化器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优惠政策:1.天河区人社局赴成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天河区“引智”工作系列活动之一。
2.省人社厅、科技厅推出科技人员职称改革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粤府〔2015〕1号)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科技厅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
《意见》旨在通过整体性改革创新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和方法来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到技术创新这一最具发展潜力和生命力的领域中来,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筑牢人才基础。
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穗字〔2015〕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15〕27号)(详见附件)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14〕61号)6.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8.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为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9.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水平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广东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章程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英文名:GuangDong Technology Business Incub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GDBI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广东省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科技企业以及个人等自愿组成,是经广东省社会协会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全省性、非营利性、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协会为平台,协调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年会、论坛、沙龙等各种培训与交流,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及管理服务水平,帮助、推动全省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同发展与提高,加速推进全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帮助培养更多创新创业的科技企业,培养更多的企业家,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整体孵化能力,做强做大做好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内。
邮政编码:510033。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按照政府业务指导部门的要求,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应的行业服务与管理;(二) 组织会员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相关的引企、引资、引智等活动,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整体活力和社会知名度;(三)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专业培训,推动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同发展与提高;(四) 为会员及在孵企业、相关部门、机构、个人提供各种技术咨询服务;(五) 协调会员与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机构的关系,配合政府部门制定有利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政策措施;(六) 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对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立、运营和发展进行指导;(七) 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统计工作;(八) 开展其他有利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好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创业活动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创业的支持和引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其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孵化器的发展状况。
二、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1、财政支持:广东省政府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同时,政府还提供创业补贴、租金补贴、水电阶段性优惠等政策,减轻创业者的经济压力。
2、金融支持:广东省政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创业者的多样化需求。
政府还设立了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为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提供保障。
3、税收优惠:广东省政府为创业者提供了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在内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创业者的经营成本。
4、创业培训:广东省政府大力推广创业培训,通过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和培训课程,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广东省孵化器的发展状况1、孵化器数量:广东省的孵化器数量众多,覆盖了全省各大城市。
这些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降低了创业的门槛。
2、孵化器类型:广东省的孵化器类型丰富,包括科技园区型、大学院校型、企业型等多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孵化器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
3、孵化器服务:广东省的孵化器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包括项目对接、融资支持、法律咨询、人才引进等。
这些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从初创期到成长期面临的各种问题。
4、孵化器成果:经过多年的发展,广东省的孵化器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大批优秀的初创企业经过孵化器的培育和支持,已经发展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
四、结论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的发展状况表明了政府对创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了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和创新活力。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为科技创新和创业提供全面支持和服务的平台,通过提供创业空间、创业指导、资金支持、市场拓展等一揽子创业服务,帮助初创企业实现初期发展和成长。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意义1.目标:建设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吸引和培养优秀的初创企业和创业者,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2.意义:促进科技创新、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就业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建设方案1.选址和空间规划(1)选址:选择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聚集区、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便利的交通和资源。
(2)空间规划:根据孵化器功能需求,分别规划办公区、实验区、会议展示区、休闲区、配套设施等,充分发挥孵化器的功能和效益。
2.支持政策和投资基金(1)支持政策: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创业贷款、人才引进等,吸引和激励创业者和初创企业。
(2)投资基金: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为孵化企业提供早期资金支持,降低创业风险,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3.创业导师和专业服务(2)专业服务:提供法律、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为孵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4.人才引进和培养(1)人才引进: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优越的创业环境和发展机会,为孵化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2)人才培养: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技术培训、创新能力培养等活动,提升创业者和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
5.市场推广和对接(1)市场推广: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网络渠道进行孵化项目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曝光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源。
(2)对接服务:与行业协会、投资机构、企业界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孵化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市场对接等服务,促进孵化项目的快速发展。
关于做强科技企业孵化器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做强科技企业孵化器若干政策措施
为了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政府可以采取以下若干政策措施来支持和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
1.提供经济支持:政府可以设立资金专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启动资金、运营资金和项目扶持资金,帮助其尽快建立和运营有效的孵化平台。
2.优化创业环境:政府可以简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注册和审批程序,降低企业注册成本,提供便利的办公场地和配套设施,为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3.提供税收优惠:政府可以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降低创业企业的负担。
4.提供人才支持:政府可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资源向科技企业孵化器倾斜,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人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科技企业提供优秀的创业人才和技术支持。
5.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政府可以组织创业培训班、推出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供专业化的孵化服务。
6.加强技术转移和产业对接:政府可以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大型企业、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技术转让和产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7.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政府可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国际
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园区进行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秀的孵化机构和创业项目,提升孵化器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
总的来说,政府应通过资金支持、政策优惠、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措施,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科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科技园与“孵化器”税收新政策解读
科技园与“孵化器”税收新政策解读随着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也积极探索推动科技园建设。
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科技园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吸引了优质人才、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随着“未来十年规划”的推进,科技园建设也将迎来新的政策。
1. “孵化器”税收新政策“孵化器”是针对初创企业的孵化机构,主要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所、资金支持、运营管理等一系列服务。
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孵化器企业可考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孵化器企业的营业收入,在企业首次取得的3年内,可减按照实际纳税人的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实现“零税率”。
(2)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孵化器企业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
同时,对企业培养的学生实习生,按照实习工资总额的20%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
(3)出租物业税收优惠对于租赁给孵化器企业的物业,可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4)税务事项优先处理对孵化器企业税务事项,提供优先处理服务,解决问题效率更高。
2. 科技园建设新政策(1)国家“十三五”计划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发展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即重点发展高端技术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助力创新园区建设。
(2)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促进科技园建设的发展。
例如,免征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税、减免房产税等措施,都使得科技园区的建设更加良性、高效。
(3)资金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园区,也会给予大力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科技专项、创新基金等机制,支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创业人才引进各地也积极引进优秀创业人才,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创业人才积极在园区创业发展。
3. 科技园区的优势与不足科技园区优势:(1)承载未来产业科技园区聚集了一批高端人才和具有潜力的创新企业,是未来科技和产业的聚集地。
(2)优质服务在科技园区内,企业能够享受到丰富的孵化、加速、投融资等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提高成功率。
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广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二Ο一二年三月日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亦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是创新、创业及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省科技厅负责省级孵化器的认定工作,并对全省孵化器建设和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科技行政部门)、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服务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第五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