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课程-推荐word版 (13页)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基础,掌握宪法、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1.宪法基本理论:主要研究宪法的产生、发展、本质和基本原则,宪法制度与国家权力结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2.宪政制度与法律:学习各国宪政制度及其发展历程,宪法性法律及其作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
3.行政法原理:了解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功能及发展历程,学习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基本原理。
4.行政法律制度:学习行政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具体行政法律制度。
5.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程序和国家赔偿制度。
6.行政法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7.行政法实务训练:进行模拟法庭、模拟听证等实践训练,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培养独立思考和论文写作能力,提高学术素养。
9.法律法规与社会实践:结合社会实践,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10.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教学安排本培养方案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
理论教学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则包括实验、实习和项目等多种形式。
在教学安排上,应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分配学时和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考核方式本培养方案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论文、作品等多种形式。
具体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而定,目的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能力。
同时,应注重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讲义

第一讲宪法与行政法的基础概念[教学目标]准确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10个基础概念及其法理意义,完成本课程的知识准备。
[基础概念]宪法宪政分权与制衡宪政时代立宪运动法治民主行政行政法法治政府一、宪法(constitution)规定一国基本人权和权力分配结构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①定义“宪法”的三种视角:A. 从“权与法”的实质意义上理解,如白芝皓(W.Bagehot)、布赖斯(J. Bryce)、戴西、詹宁斯(W. I. Jennings)等。
认为宪法是确立政体和人民同政府间相互关系的权利义务的规则,因而,宪法非“宪法典”(constitution),而是“constitutional laws”。
20世纪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还包括了更为宽泛的内容)。
B. 从宪法与普通法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形式上理解“根本”。
C. 形式意义的一种最新解释,公共选择理论(尤指弗吉尼亚学派宪法经济学)的理解,“最基本的博弈规则”,布坎南、塔洛克(G. Tullock, 1962)。
②拉丁语“constitutio”及其复数形式“constitutiones”—主权者颁布的法律、宗教法。
英语“constitution”本意指“事物的本性或构造”,后演绎出“政体”、“章程”、“法规”、“宪法”等多种涵义。
因此,“宪法”最原始的语义之一是“反映一个国家的性质及规定其基本制度结构的法规体系”,如《克拉伦敦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 1164),而1215年制定具有现代宪法意义的《自由大宪章》却称作“Magna charta”。
“宪法”一词在汉语界由来已久,如《国语》所谓“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该词系指“典章”、“法度”而言,现代意义的宪法及其观念是舶来品,中国官方和主流学界的移植始于内忧外患的甲午战争和戊戌变法时期,后在民族自强和现代化的驱使下变为自主的探索。
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法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以及法治现象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研究内容。
宪法是一种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根本依据。
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管理和监督社会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法律保障、行政法律责任等问题。
行政法是管辖国家行政活动的一门分支法学,它与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学学科相互关联,构成了现代法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扎实的法律素养。
他们需要熟悉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学理论,理解法律制度和法治现象,能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在宪法与行政法专业中,学生还需要深入研究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掌握行政机关的功能与权限,并了解行政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毕业生通常可以选择从事政府机构、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工作。
他们可以担任政府宪法法律顾问、法律研究员、法务主管等职位,或者选择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无论从事哪个领域,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都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一、专业概况及培养目标1、专业概况中国传媒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于2018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于2019年首届招生。
传媒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99年,致力于传媒法、网络法的特色建设。
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培养了具有传媒背景的法学本科生(十五届)、传媒政策与法规学术型硕士生(十四届)、以传媒法、网络法为特色的法律硕士(四届)。
传媒大学的法学学科适应信息时代媒介融合背景下亟需网络治理、传媒监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长期专注传媒、网络与法律交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专业特色:(1)复合型人才培养:本专业立足于培养既懂法律又懂传媒和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在开设课程、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设计和安排。
(2)实行双导师制: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为学生配备一名专任教师作为校内导师,同时根据学生的研究兴趣,配备一名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导师,给学生的专业学习和研究提供全面指导。
(3)国际化培养:本专业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国际交流机会,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学生国际交流及今后从事涉外业务的能力。
如:美国俄勒冈大学的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美国特拉华大学的暑期学校、牛津大学国际传媒法模拟法庭比赛等。
2、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统理论,对于传媒监管、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理论有专门研究。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法治政府建设、互联网法治化输送卓越法治人才,毕业生可以从事科研教学,可以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也可以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
二、研究方向和内容网络监管与治理方向研究内容:本方向主要研究互联网治理与监管、传媒监管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包括: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基本理论、互联网治理的国内与国际实践、新媒体治理与监管、网络安全、网络内容治理、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方式和程序、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救济机制,互联网平台责任、数据治理与监管等。
大一上学期末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笔记分享

大一上学期末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笔记分享宪法与行政法是法学专业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其内容涉及国家政治制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在大一上学期结束时,我希望与大家分享一些我在这门课程中的笔记和学习心得。
首先,在宪法与行政法课程中,我对国家的宪法体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对于国家政治、司法、行政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我国的宪法体系主要包括宪法、宪法相关法律和法律。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相关法律是指根据宪法制定的具体法律,如立法法、行政法等;法律则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这些知识让我对国家法律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在学习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时,我对行政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行政机关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内容。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组织法规定了政府组织的设置、职能、权限等内容;行政行为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等规定;行政诉讼法则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要求。
这些知识让我对国家行政体系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最后,通过学习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我还对宪法和行政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法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具体法律,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了解这些知识,让我明白了宪法和行政法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也让我认识到自己作为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
总的来说,大一上学期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给我带来了很多收获,让我对国家法律体系和行政法律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不仅对国家政治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明白了作为公民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宪法与行政法 研究生 课程简介

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是一门旨在帮助研究生深入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制度与实践的课程。
宪法与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程将通过系统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为进一步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1.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行政组织、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2.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制度与实践,包括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方面的制度与实践。
3.培养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本课程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1.宪法基础(共3学时)*宪法概述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权利和义务2.行政组织法(共3学时)*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的组织与职责*公务员制度3.公民权利保障(共3学时)*人权保障与公民权利*行政救济制度4.行政程序法(共2学时)*行政程序法概述*行政许可程序与听证程序5.案例分析(共2学时)学生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和讨论宪法与行政法的问题,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将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演示,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教师还将定期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如参观行政机关、参加讲座等,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增强实践能力。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占总评成绩的60%;期末考试将采用书面形式,考察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占总评成绩的40%。
成绩评定标准客观、公正,根据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卷面分值综合评定。
六、结语宪法与行政法是研究生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与实践,为未来的研究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两门重要学科,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课程。
在备考过程中,有一份合适的复习资料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复习内容,推荐一些相关的资料来帮助考生进行高效备考。
一、宪法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是法学考研宪法学习的重中之重。
复习宪法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典型案例以及宪法的相关概念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宪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宪法学导论》该教材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宪法学的教材,是学习宪法的入门教材,对宪法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进行了详细介绍,适合考研初学者。
2.《宪法》该书是对宪法内容的详细解读,系统梳理了宪法的各个方面,包括宪法的理论基础、宪法的组成部分、宪法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适合具有一定基础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宪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一本针对法学考研编写的宪法学教材,内容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宪法。
在复习宪法的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教材进行学习,建议结合多种资料进行综合复习。
二、行政法复习资料推荐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比较重要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行政组织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以及行政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行政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行政法导论》这是一本行政法的入门教材,系统概述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的体系、公共权力的行使等内容,适合初学者快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行政法》该教材是对行政法内容的系统解读,包括行政法的概述、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程序、行政裁量等内容。
适合对行政法有一定了解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行政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专门为考研编写的行政法教材,重点突出,内容通俗易懂,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行政法。
在复习行政法时,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复习进度选择合适的教材,多做案例分析和习题练习,加深对行政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综上所述,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重点学科,复习资料的选择对于备考至关重要。
法学专业优质课宪法与行政法
法学专业优质课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学专业的学习过程中,宪法与行政法是非常重要的两门课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组织形式、权力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机关为研究对象,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权限等问题。
本文将从宪法与行政法的概念、特点以及在法学专业中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概念与特点宪法是各国具有独特意义的一种法律。
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范围和行使权限等内容。
宪法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个国家权威的法律文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的制定和修订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合法的权威机构。
2.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国家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可以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政体形式、权力机构等内容。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二、行政法的概念与特点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研究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的规范。
行政法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的对象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核心活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
行政法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效力和行政程序等问题。
2. 行政法与行政机关有着紧密联系。
行政法不仅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还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和行使权限等问题。
3. 行政法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行政处罚或强制执行等措施。
三、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学专业的重要性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和掌握宪法与行政法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对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了解宪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对于深入理解国家制度、政治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的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课程推荐
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课程推荐将法律基本知识作为一门专业课程来学习,对于那些对法律感兴趣或希望在法律领域有所发展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的课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概念和规则,并学习如何运用它们解决实际问题。
以下是几门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推荐的法律基本知识专业课程:一、《法律概论》《法律概论》是一门广为大众所熟知的法律基础课程。
这门课程将介绍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等内容,帮助学生建立起对法律学科的整体认识。
通过学习《法律概论》,学生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的作用,从而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
二、《宪法学》《宪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它主要研究国家宪法的内容和原理。
学习《宪法学》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宪法对国家政治、法律体系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
这门课程将涉及到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内容,非常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
三、《民法学》《民法学》是学习私法基础的一门课程,它涉及到民事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学习《民法学》,学生可以了解到合同、侵权和家庭法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民事法律问题的敏感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基本理论和刑罚制度的一门课程。
学习《刑法学》可以使学生了解到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制裁规则。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刑事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为日后的律师、法官或执法人员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行政权力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学课程。
通过学习《行政法学》,学生将了解到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职权范围以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内容。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行政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为未来从事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规范和国际法体系的一门课程。
学习《国际法学》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国际法对于国际关系、国与国之间的互动和国际组织的作用。
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参考书
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参考书
考研时,可以参考以下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的参考书:
1. 《宪法学教程》(程中原编著):这本教程具有权威性,系统地介绍了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对于考研备考具有很大帮助。
2. 《行政法》(孙运华等编著):这本书是北大法学院所编写的教材,内容丰富全面,包括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于考研复习很有参考价值。
3. 《宪法学原理与宪政法》(杨洪涛编著):这是一本系统介绍宪法学原理和宪政法的教材,内容深入浅出,适合考研复习使用。
4. 《行政法学教程》(石井春生著):这本教程介绍了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和重要理论,同时还涵盖了中国行政法制的特点与现状,适合考研复习参考。
以上是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的参考书,这些教材和教程都提供了系统的知识框架,并且适合用于备考复习。
当然,备考的重点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考试内容,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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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名誉主任是罗豪才教授和肖蔚云教授。
中心主任是姜明安教授。
朱苏力教授为特聘副主任,张千帆教授为常务副主任,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和湛中乐教授为副主任。
中心目前有专职研究人员15人,其中教授9人、博导8人、副教授6人、获得博士学位者10人;另有校内兼职研究人员8人,校外兼职研究人员6人。
中心下设中国宪法研究室、比较宪政研究室、行政法研究室、行政诉讼法研究室和行政办公室,二个子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中国公众参与网)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
另设图书资料室和“公法网”管理中心。
本中心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有长期的历史。
中心的前身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八十年代发展为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九十年代撤教研室,改建公法研究中心。
本中心前身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是全国最早开展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机构,1981年1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2月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本中心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其中有国内著名宪法学家,现行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肖蔚云教授,有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行政法“平衡理论”创始人罗豪才教授。
另外,已故我国著名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学家龚祥瑞教授是本中心的学术前辈。
目前本中心的中年学术骨干有朱苏力教授、周旺生教授、龚刃韧教授和姜明安教授等,青年学术骨干有张千帆教授、陈瑞华教授、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湛中乐教授、沈岿教授、陈端洪副教授和甘超英副教授等。
迄今为止,本中心已培养硕士毕业生127人,博士毕业生46人;目前有在读硕士生32人,在读博士生31人。
在已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已有多人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在以往的二十多年中,本中心研究人员参与了宪法、港澳基本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二十几部国家重要法律的草拟,参与了国防法、审计法、监察法、土地管理法等五十几部法律、法规的咨询论证;出版了《我国新宪法的诞生》、《宪法学概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与政治制度》、《香港特别行政法通论》、《国外社会主义宪法论》、《外国行政法教程》、《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中国行政法》、《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的司法化》、《送法下乡》、《西方宪政体系》等近百部著作和教材。
近年来,中心还出版了《公法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和《现代行政法论著系列》(北京大学出版社),并定期出版汇集国内行政法学研究前沿成果的《行政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经过多年的耕耘,本中心在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已具有了丰厚的学术积淀。
罗豪才教授等在扬弃西方国家公法学“控权论”学派和原苏联东欧国家公法学“管理论”学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作为中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平衡论”学说。
“平衡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目前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重要学说。
以肖蔚云教授为首的“港澳基本法与一国两制”课题组在深入研究我国国家结构中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港澳政制和法制问题的理论、观点,对于港澳基本法的起草和相关实践问题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朱苏力教授、周旺生教授、姜明安教授、张千帆教授以及王磊、王锡锌、湛中乐、沈岿、陈端洪、甘超英等青年学者在宪法、行政法研究领域也都取得了丰厚的成果。
在最近的三年中,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共在CSSCI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8 篇,所发表论文被CSSCI引用224次,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六项。
中心注重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
中心已接受国内的进修教师和访问学者多人。
最近三年以来,中心举办了三次国内学术会议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
二十几人次赴国外参加学术会议、访问和进修等。
中心学者还分别赴耶鲁大学、剑桥大学、斯坦福大学、东京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访问或讲学。
目前,中心正致力于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草拟工作。
其他正在从事的重要研究课题有:“行政执法问题研究”、“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法治与法治国家: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立法质量研究”、“宪政与私有财产权”、“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等。
研究人员名单:一、专职研究人员王磊王锡锌甘超英朱苏力沈岿肖蔚云陈瑞华陈端洪张千帆张守文周旺生罗豪才姜明安龚刃韧湛中乐二、校内兼职研究人员王思斌刘剑文汪劲沈明明陈兴良张维迎张国庆贺卫方三、校外兼职研究人员马怀德方世荣应松年周叶中袁曙宏韩大元四、中心聘任的客座研究员于安王学政王振清王宝明孔翔俊叶必丰冯军乔晓阳孙琬钟朱芒朱维究江必新刘恒刘莘李援李适时李新生汪永清沈明明陈德仲张焕光张引张春生杨小君杨克佃杨海坤杨建顺周卫平周汉华赵大光胡建淼莫于川郭道晖曹康泰曹建明夏勇程雁雷傅士成熊文钊潘君薛刚凌★二、专业方向简介为弥补因法律硕士研究生没有专业方向造成的知识宽泛不深入,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以及缺乏就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不足,同时为了配合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划分专业方向的培养模式改革,中心从201X年开始参与法学院法律硕士分专业培养的试点工作,并在201X年开始系统招收法律硕士学生进行培养。
中心为法律硕士学生开设了三门高级课程,并为学生提供参与中心科研项目研究、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立法草案项目的机会。
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案例研究,注重采用课堂讨论,同时,中心在对学生的教学和培养过程中,把提升法律硕士学生自身素质与满足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学生宪法、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以及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已达到解决应对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目标,从而为社会培养宪法、行政法相关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中心培养出的学生主要从事党委、政府、政府所属各部门、人大、央企以及司法机关等工作,就业去向尤以机关为主。
★三、师资简介姜明安教授:现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代表。
自1984年起,参加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和重要行政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
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为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的政府津贴。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软法等。
已出版各种著作,包括专著、合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50多部,发表论文、译文100余篇。
其中所主编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其主编和独著的教材和论文,获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
张千帆教授:政府学博士、生物物理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曾获201X年江苏省“中青年杰出法学家”称号。
从201X年至今,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的主编。
201X年当选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宪法学、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司法制度等。
曾先后出版《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自由的灵魂所在-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西方宪政体系》、《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下册·欧洲宪法)等,担任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学》的主编,合著《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并发表论文60余篇。
王磊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宪法学、司法审查、人大制度与议会、港澳基本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宪法的司法化》、《布什诉戈尔》。
王锡锌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耶鲁法律与政策改革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研究员。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中国行政法、法律和行政过程分析、行政程序、比较行政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理念与制度研究》、《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
湛中乐教授:(院聘)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秘书。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研究、教育行政法、公务员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现代行政过程论》、《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国家责任法》。
沈岿教授:(院聘)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原理、宪法、人权保障和国家赔偿等。
代表性著作有:《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美国行政法的重构》(译)。
陈端洪副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比较宪政、宪法学、行政法、财产权理论、主权理论等。
代表性著作有:《中国行政法》、《宪治与主权》。
甘超英副教授: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主攻方向为外国宪法。
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外国宪法、港澳基本法、中国宪法、宪法学专题等课程。
代表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