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价格管理制度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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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医院物价管理机制,确保价格的公平、合理和透明,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推动医院持续改进。

2. 价格的制定依据2.1 法律法规:医院物价的制定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

2.2 政策规定:医院物价的制定要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合规与合法。

2.3 成本核算:医院物价的制定应考虑医疗服务的成本,包括人力、设备、药品、耗材等费用,并合理计算利润。

3. 价格的制定程序3.1 制定方案: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价调整方案,包括价格的调整范围、调整幅度、调整期限等内容。

3.2 内部审批:制定方案需经过医院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行政、医疗等部门的审核,并在制定前公示。

3.3 外部公示:医院应将制定的物价调整方案在医院内进行公示,以便患者了解和反馈意见。

3.4 监督审查:医院物价制定方案需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4. 价格的调整原则4.1 公平原则:医院物价的调整应保证患者享有公平的价格待遇,消除价格歧视。

4.2 合理原则:医院物价的调整应合理反映医疗服务的成本,不得过高或过低。

4.3 透明原则:医院物价的调整应公开透明,患者有权了解和监督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过程。

4.4 稳定原则:医院物价的调整应基于稳定的考虑,不得频繁调整或突然大幅度调整。

5. 价格的监督与检查5.1 内部监督:医院应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定期对物价的制定和调整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5.2 外部监督:医院物价的制定和调整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依法合规。

5.3 患者投诉处理:医院应设立患者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对物价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补偿措施。

6. 相关责任的明确6.1 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应对物价的制定和调整负有全面责任,并定期对物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医院内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内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药品、耗材等。

第三条医院价格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理、透明原则,确保医疗服务收费符合国家规定,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医院价格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

第五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价格管理制度,包括:(一)负责制定医院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三)负责医院价格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四)负责医院价格投诉的处理;(五)负责医院价格自查、检查及整改。

第三章价格管理内容第六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等项目;(二)非基本医疗服务包括特需服务、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项目。

第八条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医院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提出建议,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医院药品、耗材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加价。

第十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审核,确保价格合理、合规。

第四章价格公示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信息。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价格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收费的投诉。

第十三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受理价格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回复患者。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对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稳定医疗市场价格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行政部门等所有单位。

第三条医院物价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医院物价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服务特点、医疗技术复杂程度、质量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物价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物价政策和标准制定第五条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由医院管理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制定。

第六条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原则和方法;(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机制;(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和公告;(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执法监督。

第七条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医院物价政策和标准,确保其科学合理。

第三章物价公示和公告第八条医院应当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在明显的位置,向患者进行公告。

第九条医院物价公示和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一)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三)医疗服务项目的计价单位;(四)医院信息、联系方式以及有关监督举报的渠道。

第四章物价管理流程第十条医院物价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物价政策和标准制定;(二)价格公示和公告;(三)收费环节控制;(四)相关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五)物价调整和评估。

第十一条各科室、部门应当按照医院物价管理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合规和高效。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管理层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降低岗位职务;(五)停职检查;(六)辞退。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医院管理层应当建立健全医院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医院物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物价监督和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价格公示和公告的落实情况;(二)物价政策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三)相关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物价管理,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公正合理,保障患者利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发展推进。

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整。

二、医疗服务定价原则1.公平与合理:医院物价应根据医疗服务的质量、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与政府指导价相结合的原则。

2.透明与公开: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3.保障患者利益:医院不得设置不合理高额收费项目,避免以药品、耗材、检查等附加费用获取利润。

4.差异化定价: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技术含量和特殊需求,医院可以实行差异化定价,但需合理合法。

三、医疗服务定价程序1.定价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应参考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价格指导目录、费用标准等依据,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定价方案制定: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编制医疗服务定价方案,包括价格范围、标准和调整时机等内容。

3.定价程序:经过医院内部审批、价格部门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后,方可实施。

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程序:医院定价项目的调整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价格指导目录的规定进行,需经过医院内部审批、价格部门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2.价格调整原则:价格调整应合理、透明,并应在充分听取医师、患者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基础上进行决策。

3.价格调整公告: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公布价格调整信息,确保患者及时了解到有关信息。

五、价格监督与投诉处理1.价格监督: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价格监督与外部监督,发现价格异常情况及时整改。

2.投诉处理:医院应建立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受理患者价格投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六、责任与惩处1.责任主体: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价格执行情况负责。

2.违规惩处:对于违反价格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采取相应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度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度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及其职工对外供应的医疗服务,包含门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药品销售等。

本医院及其职工对外供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收费标准和费用项目第三条收费标准确实定本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由医院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订立,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费用项目的划分医疗服务费用分为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药品费用、料子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包含各类检查、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收费。

药品费用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价格执行,其中包含中药、西药、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药品的费用。

料子费用指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敷料等耗材的费用。

其他费用包含挂号费、护理费、输血费、卫生料子费等。

第五条收费种类医疗服务费用分为自费、医保报销、单位支出和其他支出等类型。

自费指由患者自行支出的费用。

医保报销指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依据规定进行报销。

单位支出指由患者所在单位或其他机构支出的费用。

其他支出指除上述三种支出方式外,由其他相关机构支出的费用。

第六条价格公示本医院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费用项目及支出方式等公示于医院内部和官方网站,以便患者了解和参考。

第三章收费方式和程序第七条收费方式本医院采用现金、POS机刷卡、微信支出、支出宝等支出方式进行医疗服务费用的收取。

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收费程序1.患者挂号: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挂号,并缴纳挂号费。

2.医生诊断:患者依照挂号次序依次就诊,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

3.检查、检验和治疗:依据医生的诊断,患者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查、检验和治疗。

医院内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内价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价格管理。

第三条我院价格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价格管理体制第四条我院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价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价格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医院价格管理秩序。

第三章价格管理职责第七条价格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医院价格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价格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审核、审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价格;(三)监督各部门执行价格政策,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四)定期对医院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价格管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实施价格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二)制定价格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价格管理工作;(三)负责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四)处理价格投诉和举报,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部门职责:(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二)定期向价格管理办公室报送价格信息;(三)配合价格管理办公室开展价格管理工作。

第四章价格管理内容第十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依据国家规定、医疗服务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应经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批;(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应明确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一条药品价格管理:(一)药品价格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二)药品价格调整应经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批;(三)药品价格公示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价格等信息。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行为,保障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和透明,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行为。

第三条定价原则医疗服务价格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定价。

第四条定价管理机构本医疗机构设立定价管理机构负责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变动价格的程序医疗机构在变动医疗服务价格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合理收费水平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应合理,不能实施过高或过低的价格以限制竞争。

第七条优惠价格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营销策略制定优惠价格,但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二章价格制定第八条价格依据医疗机构定价应依据医疗服务成本、社会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进行。

第九条定价依据医疗机构在定价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定价依据进行。

第十条定价方法医疗机构可以采用成本加成法、市场调查法、同行业比较法等方法进行定价。

第十一条定价程序医疗机构在定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成本测算、审批程序等。

第三章价格公示第十二条价格公示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

第十三条价格公示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电子公告栏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

第十四条公示内容价格公示应包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方式等信息。

第十五条价格公示时效医疗机构应保证价格公示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价格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价格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应受到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价格监督内容价格监督应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等方面的监督。

第十八条价格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处罚与补偿第十九条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价格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损害消费者利益医疗机构如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任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透明可控,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各项价格活动。

2.公平合理:医疗服务价格应根据服务内容、质量和成本进行合理定价,保证公平合理的价格水平,不得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价格。

3.透明可控: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确保价格的透明度,方便患者了解和选择,同时建立价格控制机制,保证价格的可控性。

4.合理利润:医疗机构可以合理收取适当的利润,但不得追求高额利润,不能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三、价格管理制度1.价格定位:医疗机构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机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价格定位策略,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价格制定:医疗机构内部应设立价格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价格的制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服务品质、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定价。

3.价格调整:医疗机构价格调整应依法合规进行,价格调整应提前进行公告,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价格调整应公正合理,避免过度波动对患者权益造成损害。

4.价格公示:医疗机构应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在醒目位置,以方便患者了解和选择。

价格公示信息应准确、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

5.价格监管:医疗机构价格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违规的价格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价格管理流程1.价格制定流程:a.建立价格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价格管理和决策。

b.根据市场需求、服务品质和成本情况,制定价格评估方案。

c.进行价格评估,确定医疗服务的价格档次和标准。

d.内部讨论和决策市场定价策略,并报备相关部门。

2.价格调整流程:a.价格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定期评估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市场动态和成本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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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价格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价格管理,进一步规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维护医院与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和药品价格日常管理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价格管理法》、《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等法律、法规、条例,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各科室、部门、个人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组成:组长:执行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成员: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门办、资产管理部、药剂部、手术室、信息部各科室负责人2、职责:(1)编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国家、省、市物价有关政策,制定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指导相关科室制定医药服务价格管理配套制度。

(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5)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1、组成:专职价格管理员:物价员兼职医药价格管理人员:各医技科室负责人、各病区护士长、药品会计2、职责:专职价格管理员职责:(1)认真学习《价格法》,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进行价格管理,熟练掌握《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及相关物价政策。

(2)服从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3)负责全院物价政策培训和物价工作指导。

(4)负责关于物价问题的咨询及信访工作。

(5)负责医院部物价自查自纠工作。

(6)负责医院收费项目的设置及收费系统日常维护。

(7)配合上级部门物价检查,并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反馈物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8)做好医疗收费各类文档的管理工作。

兼职价格管理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法规、制度,熟练掌握《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及相关物价政策。

(2)严格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容收费。

(3)积极参加医院或上级组织的各级各类价格培训。

(4)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

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容、围和时间收取费用。

(5)落实本科室(病区)病人费用的记费与复核工作。

加强对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的复核,核对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6)认真接待本科室(病区)病人的价格咨询、投诉,若有差错,及时更正。

遇科不能解决问题及时提交物价员处理。

(7)做好本科室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或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具体容详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部门及职责1、财务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职能科室。

(1)按照省、市物价政策规定,负责医院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各科室合理收费;物价政策的院宣传、培训。

(2)根据物价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

(3)负责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卫生材料收费价格的审核和物价收费系统的维护。

(4)负责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向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及按物价规定进行公示。

(5)配合省、市物价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接受市物价举报中心等部门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的查询工作。

(6)接待和处理病患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患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满足病患的合理需求。

(7)其他医院物价管理相关工作。

(8)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的调整及《医院会计制度》规定,指导收费项目的分类。

(9)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

(10)在日常账务处理中,做好医院收费价格特殊异常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1)组织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

2、资产管理部(1)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规定。

(2)加强对消耗性卫生材料的管理。

新增卫生材料,按相关程序审批后,予以使用。

(3)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药学部药学部负责药品价格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价格的政策规定作价零售。

(1)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①政府发文调价:在收到调价文件后,由药品采购和药品会计分别选出本院有关的药品,双人核对后执行调价。

②非招标药品价格变动:进价上调的,先由采购人员填写价格变动审批单,报药学部主任审核同意,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2)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3)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4〕每月对本院上月采购的药品进行一次价格自查。

日常进货时核对进价。

5、信息部(1)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完善、维护医院价格收费系统、价格查询系统程序,确保医院各科室价格收费等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2)协助各科室建立收费项目模板,经物价员核定后,将常用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五、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加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公开和透明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价格,使患者能对药品、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实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1、公示容(1)药品情况:药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数量、单价(2)医疗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3)医用材料情况:材料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4)监督:12358 市物价监督检查局2、公示容的核对(1)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由物价员按《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核对。

(2)医用材料价格:由资产管理部材料采购员与库房会计核对。

(3)药品价格:由药品库房会计与药剂部采购员核对。

3、公示形式(1)滚动屏:在门诊大厅设置,由信息部专人负责,将有关部门核对无误后的容通过计算机程序在滚动屏中显示。

(2)触摸屏:在门诊挂号大厅和住院大厅各设置电子触摸屏。

由信息部编制程序,将有关部门核对无误后的容,通过触摸屏显示并查询。

(3)公示牌:在主要医技科室和门诊相关部门上墙。

由物价管理员负责将主要的常规医疗服务项目价目表提交行政部制作成公示牌显示。

六、药品、医疗服务费用清单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医疗费用收费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透明度,使患者对医疗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关于《实施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病患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1、费用明细清单容:(1)药品费用明细:药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总额。

(2)医疗服务费用明细:按每项医疗服务项目详细列出: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总额。

(3)除外容中所使用的材料:材料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总额。

(4)其他费用情况:凡列入其他费用项目收取的各类费用,也应列明费用具体容和数量、单价和总额。

2、费用明细清单提供形式:(1)门诊费用:每门诊发票中列明容。

(2)住院费用:在院时,各病区提供住院患者费用自助查询服务。

出院时,住院会计处结账后打印汇总清单与出院费用收据一起交患者或家属。

七、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审查及患者药品、医疗服务费用的复核为认真执行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管理好药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提高收费的合法性、准确性、合理性。

1、各科室(病区)严格按本制度执行,根据医院HIS系统程序,落实计费与复核工作.。

2、医院价格管理员和各医技科室、病区兼职价格管理员、药品价格管理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3、门诊检查申请单由各科室根据《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制定本科医疗服务项目计算机申请单模板,由价格管理员进行核对。

4、药剂部价格管理员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药品政策,所有招标采购的药品都实行招标原则采购,执行省、市物价局规定的药品作价原则,及时根据有关文件进行药品调价,由药剂部采购员进行核查,落实执行情况。

5、各科室及病区兼职价格管理员每天需抽查核对住院患者费用通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病区护理部负责执行与核对医嘱与收费同步计算机关联工作。

6、资产管理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器械管理指导规》制订高植材料费用核对程序,各有关科室在使用植入性高额医用材料时必须填写《医院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填写后交手术室进行计算机收费输入,手术室高植耗材管理员负责核对,《登记表》返回资产管理部,再由资产管理部会计对应付材料发票检查收费情况。

7、住院会计处根据出院账务处理程序,在患者出院结算时负责医疗费用核查。

(1)根据患者住院天数,核查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计入不计出”。

(2)检查手术、麻醉等费用是否有重复、漏费情况。

(3)核对医保患者审批备案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等患者自理费用。

(4)发现疑问及患者有异议的费用应与有关科室或价格管理员或防保科联系,核查无误后给予结账。

(5)提供患者费用结算收据与费用汇总清单。

8、价格管理员负责结合各医保中心审核,每月抽取若干份完整出院病历及其他复查项目,核查病历记录与医疗费用相符情况,并进行小结,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9、对审查中的违规收费,按本制度(十一)款执行。

八、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根据《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批管理办法》提出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未列入、并需单独制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下列项目不属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对《医疗服务价格》所列项目进行分解的项目。

(2)《医疗服务价格》已有统一项目,虽使用不同的器械、仪器、设备、试剂等,或改变技术操作流程,但其诊疗目的一致,或名称不同、容相同的项目。

(3)技术尚不成熟,未经省级及以上技术部门批准(鉴定)和临床验证,仍属于科研实验阶段的项目。

(4)落后的、已被淘汰或正在逐步淘汰的项目。

(5)疗效不确切,或主要起康复保健作用,或诊疗目的不明确、诊疗效果不明显,或不符合卫生经济学的要求、性价比不合理的项目。

(6)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的项目。

3、科室提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书面申请报告,科主任签字。

并提供以下资料:(1)诊疗规,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围有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和质量标准。

(2)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3)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4)国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申请报告报医务科同意后签字盖章,报分管院长同意签字。

交财务部。

5、财务部会同相关科室进行成本测算,编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6、财务部根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和科室提供的四项资料,拟稿向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提出申请收费价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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